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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女主,女医生的科举之路(GL百合)——文子衿

时间:2023-12-30 14:35:18  作者:文子衿
  原主对王二娘心怀怨气,而王二娘自知对女儿有所亏欠,母女之间说话略显客套,关系也并不融洽。
  然而,自从成静云醒来后,她变得更懂事,性情也比以前开朗了许多。这些变化让王二娘整日都笑容满面,虽然日子依旧清贫,但对未来也多了些期待。
  只要她能将娃儿养大,即便将来要面对官兵的追捕,她也毫不惧怕。一切过错都是她一个人承担,只要她的娃儿长大健康,她的生命就有了意义。
  “那我来帮你擦擦汗吧。”成静云进屋想找块干净的绢布,但是放眼望去,房内连块完整的麻布都难以寻到,只能从床边摸出一块打着补丁的破布,心中叹息,无奈的拿着走出屋子。
  “娘,来,我给您擦擦。”成静云三两步走到王二娘身边。
  “我,我自己来,”王二娘受宠若惊的往后退了一步,接过成静云手上的麻布,脸上笑的褶子都在发颤。
  “那我帮您提水入屋,”成静云伸出手欲取桶,王二娘连忙将麻布放到木桌上,伸手拦住她的手,皱眉道:“你身体虚弱,这些重活我来就行。”
  成静云却坚决不从,高举着小拳头说道:“我能行的,且身子多动一动,也会更皮实些。”
  “你一个女孩子,何需如此......”王二娘心中虽这般想,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至少在成静云成年之前,家中只能仰仗她扮演男子的角色来维持生计。否则,他们这样没有男丁的境况,怕是连最后的薄田都分不到。
  自己改嫁受委屈就算了,但作为继女,她听闻过无数的不幸下场。不是典卖了当丫鬟,便是许给富贵人家做通房。
  “嗯嗯,好吧,那你小心些。我去挖点水放入缸中。”成静云此刻确实费力地提着水桶,但家中的院子很小,水缸离这里只有五六步的距离,王二娘一边挖水,一边用水瓢往外倒水,所以并不需要太多的力气。
  王二娘在后面观察着成静云,抠抠君欢迎加入以污二二期无儿把以每日更新紧随着女儿的步伐,担心她会不小心摔倒或受伤。
  “慢一些。”当成静云走到水桶旁边时,王二娘又说道:“好了,剩下的我来做。”
  只走了几步,成静云的身上就渗出了一层细薄的汗水。她清楚自己的能力有限,老实地将水桶交还给了王二娘。王二娘将水倒满缸中后,说道:“娘先去准备一些面疙瘩吧,咱们今晚好好享用一顿。”
  “嗯?家中哪里来的面疙瘩?”面疙瘩在现代可能只是一种简单的粗粮食物,但在成静云所处的时代,面疙瘩却是一种美味可贵的食物。因为普通百姓通常只能吃得起粗米,而面疙瘩是用精细磨制的小麦制作而成的。
  制作面疙瘩需要先将米中的外层糠皮和糊粉去除,只保留下米粒的精华部分。因此,面疙瘩的价格是粗米的三倍。以成静云脑海中现有的回忆,元家当时穷的只能喝米汤了。
  “你莫要管,是娘找人借的,过些日子再还上。”王二娘的厨艺非常出色,很快一碗热腾腾的面疙瘩就端出来了。成静云忍着馋虫,乖巧地坐在桌子旁等待王二娘收拾好一起享用。
  王二娘走出厨房,看到成静云还没有动筷子,感到有些惊讶:“怎么了,难道不好吃吗?”
  “没有,我是等你一起。”成静云懂事地回答道。
  “嗯......你这孩子......”王二娘的眼睛泛红,最近成静云的懂事令她越发心疼这孩子。她红着眼眶对成静云说道:“乖孩子,你先吃,别管娘的事。”
  “嗯嗯。”成静云低头吃了一口,那滑爽柔软的面疙瘩进入口中,散发出阵阵热气。一股温暖之感从胃中升腾而起,王二娘看着成静云,也开心地喝了一口疙瘩汤。
  等成静云喝完汤准备洗碗时,却被王二娘抢了过去。虽然生活艰难,但成静云觉得自己过得还算不错。只是看着王二娘辛勤的步伐和已经微微佝偻的腰背,她开始认真思考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中如何生存下去。
  “咦,二娘,你们今个吃食可真是丰盛啊!”一个中年女人穿着一件花朵斑驳的袄子,手挎着一个竹篮,带着嘲讽的表情看着忙碌在灶台前的人影。
  “二娃儿,你的身体好了吧?”这个女人见没有人理睬她,又开始找成静云搭话。
  成静云初来乍到这个陌生的世界,还不太认得人,只是静静地看着对方。女人见成静云木讷的模样,暗道一声:果然是个呆子。
  女人贪婪的看着桌上还剩下的大半碗面疙瘩,毫不客气地伸手端了起来:“勋哥儿也喜欢吃这个,你们母子俩吃不完还浪费,我就端回去给他解解馋吧。”
  王二娘从灶房出来,却看到苗三娘手里端着他们剩下的大半碗面疙瘩,脸色煞白:“这,这是我明天早上留给二娃的,他现在身体虚弱,需要多吃些补身子的。”
  “面疙瘩能补些什么啊,你总是信一些偏方,病人不应该吃这些面食,容易胀肚子,我看那二娃就是乱吃些乌七八糟的吃食病坏的。”苗三娘一副自以为是的表情,丝毫不顾王二娘脸上不悦的神色。
  她继续板着脸说道:“怎么了,都是乡里乡亲,连一碗面疙瘩都舍不得分给勋哥儿吗?他可是未来要考中举的,给举人老爷吃的面疙瘩,你们倒是享福了。”
  成静云感到有些无语,原来这个女人就是元勋的母亲,她记得元勋是她的表兄弟,那眼前的人便是那个夺走原身父亲抚恤金又将两人赶出族谱的婶婶苗三娘。
  “嫂嫂,你了解我们家的情况,”王二娘搓着双手,脸红着说道,仿佛自己犯了错一般。
  成静云环顾四周,只见周围村民陆陆续续站在自家院子外,似乎在议论着刚刚发生的事情。她知道这个世人都爱瞧热闹,争执注定会引来不少人。
  此时,她身着一袭素色补丁衣裳,头上用木棍挽着一束,眼神冷静沉着,心中却充满了无奈。她并不喜欢这种吵吵嚷嚷的场面,但她知道,有些时候,她必须要站出来,为自己和身边人发声。
  “你给我放下!”此时,成静云已经明白了情况,这个人是在欺负她们孤儿寡母,想趁机占便宜。
  看到平日里胆小怯懦的奶娃娃此刻怒目圆瞪地盯着自己,苗三娘嗤笑一声:“哎呦,二娃的病这不是好全了,嗓门都比平日大了不少。”
  “不问自取即为偷,伯娘也不希望让表兄有个要送去官府的娘亲吧?若是毁了表兄的名声.....怕是连科举都考不了,莫说举人老爷了。”成静云大声说道。
  看到平日里不开窍的元二此刻居然学会了言辞锋利,苗三娘听得一愣,指着成静云道:“你胡说些什么!”
  “婶婶,我本不想让兄弟之间尴尬难堪,但这碗面疙瘩是给我的孩子准备的,你不要这般过分欺凌我们母子。”看到自己的孩子坚定地站在自己面前,一向懦弱的王二娘坚决的站了起来,挡在成静云身前。
  随着苗三娘和元二一家的争执越发大声,用完晚餐后散步的村民们也渐渐围了过来,平日里她顺手拿走了东西,两母子也会说上几句,但每次都只是无力争辩两句,便懂事看着她拿走,今日不知这元二娃中了什么邪,竟将人都招惹到这儿来看热闹。
  看到四周越来越多的村民围观,苗三娘抬头看了看四周,尴尬地放下碗,讪笑道:“我只是听说你手艺好,想让我家勋娃也尝尝,没想到你们这般小气,二娘,你瞧二娃你将二娃教成什么模样,还敢与长辈斗嘴,简直目无尊长。”说完,她挎着篮子,扭动着腰离开了。
  见苗三娘离去,众人也听出了个大概,年迈者更明白两家往日的恩怨,其中一位与元家二房关系较近的大娘大声道:“二娘,做得好啊!该有些硬气,否则总有人来占便宜。”
  正在走远的苗三娘身子一震,急忙加快了脚步。只见大娘旁边的男子拉了拉大娘的衣袖小声道:“你别管闲事,苗三娘可不好惹,何必去招惹她呢?”
  “我就是看不惯她的那副嘴脸!明明是大房,还欺负自家兄弟的寡妇孤子。”那女子说话利落,但声音却渐渐低了些,仿佛也察觉到自己失言。
  众人也渐渐散去了。王二娘心疼地摸了摸成静云的头说:“娘亲没能保护你,总让你受欺负。”
  “没关系的,女儿长大了,以后定会好好孝敬娘亲。”成静云同样心疼着眼前的女性。在现代社会,单亲妈妈带着孩子生活已经很不易,何况是古代。
  而成静云穿越到的这本书,还是一本崇尚士农工商等级森严的书籍。在这个时代,人们相信“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你刚才说的话是谁教你的?太棒了,我的孩子真聪明啊!”王二娘摸了摸成静云的头。自从成静云病好了,不仅性情开朗,头脑也更为敏锐了。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开窍”吧。如果成静云是个男孩子,他肯定也能和大房的元勋一般,考科举,成为举人老爷。
  苗三娘的这场小风波,并未影响元家二房正常的生活,但却引起了成静云对读书的思考。种地吧,她的身体太虚弱;经商吧,她没有资本。她唯一可能比这本书里的人强的,可能就是她那点考试经验了。只要她考上秀才,每年朝廷还能减免他们家的赋税。一个读书人的母亲如此地有身份,万一她的孩子成了秀才,村里的人也不敢再欺负他们了。
  “娘,我也想读书。”成静云眨巴着眼睛看着王二娘。
  王二娘愣了一下,问道:“你说什么?”
  “娘,我想读书,我也想考秀才。”成静云认真的说道。
  ““可是,”王二娘实在只能供给成静云吃喝,她交不起去学院的束脩,而且她也担心成静云女子身份暴露:“你怎么能读书呢...你可是,”但她话到嘴边,又怕自己的话会影响成静云好不容易改善的心态,不想打击她,只好改口说:“是娘没用,家中实在没有供你读书的束脩。”
  “那如果二娃能赚到去学院的钱,娘就同意我去吗?”成静云打断了王二娘的话,故作天真地问道。
  王二娘看着成静云此刻兴致勃勃,只点了点头:“如果你能赚到,娘就同意你去,但是你现在还小,还不能挣钱。”
  “我能做到的,娘,你明天能带我去镇子上吗?”成静云期待地看着王二娘。
  此刻正值初冬,田间已无农活可做,王二娘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想着也需要去镇子上备些年货,于是她同意了成静云的请求。
  她心想让成静云知道挣钱并不像她想象的那么容易,这样或许就能打消她读书的念头了。
 
第3章 第三章 商机出现
  次日,黎明初露,王二娘便带着成静云一同离开家门。王二娘忧心忡忡,生怕成静云受冻,为她穿上了双层暖袄,并戴上了一顶毡帽,担心她会再次患上寒病。成静云也毫不推辞,接受了王二娘的好意。
  只是两人行了一段时辰,成静云的身子开始微微出汗,后背隐隐有些湿润,微风吹来反而有些凉意侵袭。路上不乏背着箩筐、推着独轮板车的乡村居民,直到太阳高悬头顶,两人才抵达镇子。
  “娘,我们待会去胭脂铺如何?”成静云笑眯眯地望着王二娘。
  “好,好,”王二娘并不真心相信成静云能挣到钱,只是敷衍地应了她的请求。
  她一路上牵着成静云的手,生怕她在路上迷失,而成静云则好奇地探出头四处观望。镇子比元家村热闹得多,围墙建得矮些,大约有两人高,看起来比村子更为气派。两旁是各色商铺,人来人往,贩卖货物的小贩与表演艺人混杂其中。
  人们围成圈子观看杂耍表演,不时传来喝彩声。成静云从未见过如此繁华的古代街巷,对于所见所闻,她都感到新奇莫名。
  她此番心愿是希望能够赚些钱,尽管她在理科上并不擅长,但平日里她喜欢在家里亲手制作一些唇膏、护手霜之类的小玩意。
  成静云想看看这镇子里是否有类似的店铺,是否有出售相似商品的商家。她并不贪多,只要能赚到五两银子就够了。
  然而,当她跟随王二娘四处转了一圈,看到现在的物价时,她才意识到读书真的很昂贵。一斤粗米大约30枚铜钱,而要凑齐1000枚铜钱才能换得一两白银,也就是说五两白银差不多能买上150斤粗米,这可是农家一年的收成。
  她立刻觉得自己的想法或许过于天真了,怀疑自己是否真的能赚到五两白银。
  王二娘看着成静云脸色泛白,颇受受到打击,有些心疼地说道:“你还小,赚钱的事我们还是以后再考虑吧。”
  然而,成静云还是忍不住想试试,她指着一家脂粉铺子说道:“娘,我们能去那里看看吗?”
  王二娘紧紧地握着成静云的手,那里的东西她买不起,所以从不去逛,况且那些购物的人都是身着华丽衣裳的贵妇人,她这样的身份和打扮进去只会遭人耻笑。
  然而,面对成静云充满期待的眼神,她还是勉强地笑了笑,点了点头。
  两人走到脂粉铺的门口,一股香气扑鼻而来,成静云嗅了嗅,迈着步子走进了铺子。尽管此刻她穿着粗布衣衫,但脸上却没有丝毫的畏惧之色。
  成静云是个现代医生,她了解人性的心理特点,懂得如何建立信任来达成自己的目标。她此刻想要寻找一家脂粉铺合作,但她不能显露出心急,因为在她看来,表现出焦虑只会让别人感到不信任和不满。
  她深知建立信任是促进合作、达成共识的首要步骤,因此她努力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关注点,展现出对其问题的重视和理解,以便帮助她与客户建立信任与共鸣。
  成静云缓缓踏入店内,目光逡巡于装潢精致的店铺中。店小二怀疑地打量着成静云的穿着,而王二娘则紧随其后,步履蹒跚,布满补丁的衣袍显得有些寒酸。成静云却毫不在意,她知道,要在这样的高档店铺中获得信任,必须要展现出一副自信和从容的姿态。
  她仔细打量了一会店内的装潢和顾客的着装,从王二娘的神色中不难察觉出这是一家高端定位的脂粉铺。成静云满意地点了点头,这类店铺才有能力和雄心收集新奇的产品。
  迎客的店小二瞧了觉得稀奇,客气道:“小郎,这可不是随意嬉戏之地。”然后他看向门口的王二娘说:“这是你家的孩子吗?若是无事,便早些带回家去。”
  然而,成静云却抬头认真地说道:“请问这里有唇上用的东西出售吗?”
  店小二一听是这个头不足四尺的小郎是来买东西的,打趣道:“你身上有足够的银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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