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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俗者偏好(穿越重生)——烈冶

时间:2024-01-15 08:43:40  作者:烈冶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羊咩根本就不了解我,听完我的话之后他竟还面露感动。
  “今天放学,还是老地方见吧。”我说。
  羊咩听后自是点点头,“商玦,你真好。”
  一般得到主角“你真好”认证的攻一般不会是什么地位非常高的角色,我一边心不在焉地演着戏,一边试图实现我计划中的“翻书”。
  我想,既然我脑海中的文字是以“书”为载体所出现的,那么我能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翻书”,以获取书中后来的剧情呢?
  近乎一整天,我都一边演着戏,一边试图践行我这富有建设性的猜想。
  对于扮演“校园王子”,我的身体已经熟练到足以“灵肉分离”的地步,在此过程中,我发现只要跟身为主角的羊咩在一起,书页便有被翻动的可能。
  我想要“翻书”,是因为我发现作为白字出现的“书”就具有一定的预言性与读心能力,如果能预先知道故事的发展,那么我就能很快判断出怎么做才对自己最有利。
  经过一天的实验我得出结论,想要“翻书”就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要求——
  第一:剧情正按照书的轨迹前进。
  第二:我大脑中的猜想让“书”误判了剧情发展的进程。
  简单来说,如果想要真正达成“翻书”的目的,在当下就必须按照白字的叙述去做,这是为了确保剧情正在往原定的、没有“意外之红字”的方向走。
  而接下来的“猜想”则至关重要,因为不太好说明,我就简单举一个例子吧。
  譬如说现在,放学时间,我推着自行车,等候在羊咩同我约定好的汇合的地点,猜想我的这场等待注定会落空。
  我相信羊咩今天不会如约到来,因为或许他会遇傅祁旸和另外某个攻。
  此后不久,白字便因为我的刻意猜想而误会了故事发展的真正进度,“书”的内容开始在我脑海中疯狂显现,出现的便是我所在的这条时间线之后的内容。
  最初我还有些疑惑,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后来我想,这就如同我通过“书”窥探这个世界的本质那般,我的脑子也是“书”窥探这个世界的窗口,书能通过它的出现改变我的行动,而我也能用我的方式去影响书出现的内容。
  而我这么做的结果就是——虽然此时此刻的羊咩或许正走在教学楼内的走道上准备同我见面,但我已经知道,不久后的他会被傅祁旸拽着手臂拉进车里走入傅家的大门,并且遇上第二个攻,也就是夏霁的哥哥,夏犹清。
 
 
第5章 5.我是个小心眼
  根据书中提前显现的内容我知道,夏犹清是夏家的养子,同时也是夏家家主钦定的未来掌权人之一。
  夏家与傅家在财力与势力方面可谓是平起平坐,为了避免恶性竞争,两家往往会通过联姻的方式来促进彼此间关系的亲密。
  夏霁作为夏家夫妇的亲生儿子,原本是被打算继承夏家家业的,但无奈,这夏霁从小就对傅祁旸情根深种,管理公司的实力也远达不到夏父所期望的标准,空有一张漂亮的皮囊,真实实力却令人失望透顶,于是夏父只能收养了养子夏犹清作为夏家未来的皇位继承人,因为他不想自家的家业白白葬送在夏霁这个漂亮草包的手里。
  在“书”中原本的设计里,夏霁是那种只要跟傅祁旸结了婚就会把自己手中的一切都拱手相送的类型,也难怪父会对他如此不满意,甚至不惜让养子上位也不愿将股份给到夏霁的手里。
  看完书中介绍的这段剧情,我不由陷入了沉思,彼时我的心中出现了两种情绪,一种是恨铁不成钢,另一种是怀疑。
  恨铁不成钢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夏霁这个角色明明有名正言顺成为继承人的机会,却不来学校天天缺席,还非得用大把的精力跟羊咩较劲,只为分得那么一点属于傅祁旸的注意。
  至于怀疑,则更简单了,刚刚我说了,我是对夏霁这个“角色”感到恨铁不成钢,而夏霁本人,我在今天早上便打过交道,我个人感觉,他不像是那种会将自己所得到的一切拱手相送的人,就算他真的喜欢傅祁旸,我觉得也并没有喜欢到那种地步。
  一瞬间我的脑海里有了这么一个猜想——会不会那家伙也跟我一样,是个脑子里有本书的“变量”呢?
  躺在卧室的大床上,我用手机翻动着电子书的书页,期望能在浩如烟海的网络种找到可以作为参考的剧情。
  此时羊咩那边的剧情仍旧进展着,根据脑海中的白字,我知道此刻他正作为夹心饼干,被傅祁旸和夏犹清两个天龙人抢来抢去,而他本人则是“红着一张小脸,不知所措地看向地面”。
  “忽然,羊咩猛地一怔,那漂亮而纤细的手指不安地蜷缩在了一起,他连忙拿出自己的手机,不安地给商玦发短信——”
  我?就在这时,手机微微震动,我收到了这则短信。
  “啊,阿玦哥,我忘记了跟你一起回家的事了,你现在是不是已经回去了呀?”
  白字紧接着显现出与此刻的真实极为不相符的剧情——
  “一边处理着学生会的事情一边等待着羊咩出现的商玦微微一怔,他望着高悬于天空的月亮,心中泛起了一丝微微的苦涩,可看着短信中那‘阿玦哥’的字样,他的目光终究还是柔软下来,能被咩咩叫一声‘哥’,再漫长的等待也是值得的,于是他回——”
  “没关系,正好我也在处理学生会的事,既然你不在学校,那我过会儿就回家了,你也早点回家啊咩咩。”打了个哈欠,我面无表情地按下了发送键,很快又退回到小说阅读的界面,用音量键翻了一页。
  只要剧情原本的发展没有真正影响到羊咩,红字便不会出现,所以虽然书中的那个商玦就跟个傻子似的一直在约定的地点等待着羊咩,但只要早已回家的我令羊咩产生了商玦仍还在兢兢业业地遵照剧情发展的错觉,原剧情的发展也是依旧成立的。
  毕竟主角才是世界的中心,只要主心骨不变,任何小小的变动都是不足挂齿的。
  不过……老实说,还是有点不爽。
  因为我发给羊咩的消息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甚至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
  虽然我并没有真正等他,虽然我知道羊咩没回是因为另外那两个男人已经发现了他跟别的男人发消息而开始缠着他不放,但我还是为那个或许被我取代的“商玦”感到不值。
  于是我起身,去做了一件无伤大雅的坏事。
  我到楼下,弄坏了我那自行车的后座,还顺路拐到羊咩家,将他自行车的脚踏板给卸了下来。
  看着眼前这堪称简朴的自行车,再望着眼前这栋被羊咩称为“家”的小房子,我的内心忽然泛起了一种说不上来的感受。
  其实羊咩家的家庭条件不算太差,只是跟贵族学校的一种富家子弟比起来,实在有些相形见绌。
  他的父母靠做小生意维生,夫妻关系和谐,对羊咩自小便倾注了无条件的爱,但我看“书”中的内容,字里行间透露的,无一不是羊咩对于自己家境的“遮羞”。
  书中不止一次提到他“出淤泥而不染”,还有说他“周身有一种说不上来的贵气,所有人看到他,都会以为他是哪个家族的小公子”这之类的内容。
  羊咩本人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拥有什么,就连这本“书”本身都没有。
  将手中的脚踏板颠了颠,我转身离开了羊咩的家。
  我想现下我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多多那些阅读同“书”相似的网络小说,这样我就能尽可能多地猜到剧情,而后在一次次的预知未来下,掌握主动权。
  第二天一早,管家告诉我,羊咩又在家门口等我一起上学了。
  下楼的时候,我发现羊咩眼眶微红,书里说他“姝丽清纯的脸上写满了无措,那细颤的睫毛上还挂着未干的泪珠”。
  其实我知道这是因为今天早上傅祁旸和夏犹清不约而同地给他发了骚扰短信,把“小美人吓得不轻”,但为了遵循自己的人设,我还是假心假意地问道:“咩咩怎么哭了?是有谁欺负你了么?”
  “羊咩心中一慌,下意识地知道自己不能说出真相,于是只擦了擦眼睛,软声道:‘没有,就是想到昨晚上害你等了那么久,心里太过意不去了。’”
  是吗?我抬手拿出手机,发现上面也并没有羊咩晚发来的道歉短信,看来这番说辞也并非真心,而只是灵机一动,用来让商玦对自己更加死心塌地的小聪明。
  “真是傻瓜,我怎么会怪你呢。”这回我没有摸他的头,因为我怕我自己装不下去,我转过身,坐上自行车前座,“快,上车吧,今天学生会开早会,我要早点到学校去。”
  “好。”见我果然没生气,更没有问他和其他男人的事情,羊咩显而易见地松了一口气,他一如往常地坐上了我的自行车后座,“走……”
  还没等那个“吧”字说完,他所坐的车后座便整个掉了下去。
  红色的文字兀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它写羊咩滚落在草地上的姿态真可谓“我见犹怜”,那泛红的膝盖更称得上“粉嫩且惹人怜惜”,而他露出的表情又是“恰到好处地让人生出一种难以言明的保护欲……”
  “书”似乎试图对我进行洗脑,可我看着坐在草地上满脸写着无助的羊咩,心中却陡然生出了一种快感。
  一种欺负这个世界的宠儿的快感;一种将别人想要保护的东西狠狠捏碎的快感;一种……卑劣计谋终于得逞,并且毫无歉疚之意的快感。
  “怎么这么不小心?”我扶着自行车,没有第一时间遵循人设将羊咩从地上扶起,而只是示意管家来查看他的伤势,并且最后看了一眼时间,“咩咩,我家的车都被我朋友借走了,现在自行车又……我看你伤得这么严重,不如我帮你请个假吧?”
  虽然没有明着对羊咩说我赶时间,但期间我不停地看表以示我“即将迟到”,作为一个合格的,有眼力见的主角,羊咩自是说:“我没关系,等会慢慢去就行了,你还有事,你先去学校吧。”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能一步三回头地踩着自行车离去了。
  “不用送他。”我给管家发去了信息,希望他能明白我的意思。
  这天,羊咩一瘸一拐、模样凄惨地来到了学校。
  可真是无辜啊,仔细想了想,羊咩似乎也并没有对我做什么过分的事,我又何苦非要设计去整他呢?这么做分明会面临被他的后攻们发现的风险,从综合角度的角度来看,这似乎是得不偿失的。
  坐在窗边,看着正向教学楼缓慢走来的羊咩,我假心假意地进行着自我谴责,心中却又一边产生了一种难以言明的快乐。
  没办法,一个人做一件事的时候,其实做出这种事的时候,往往没有什么理由,仅仅只是因为想便行动了。
  不过很快,我便发现我那小小的“恶意”似乎换来了不错的结果。
  身为世界的中心,羊咩那楚楚可怜的模样果然获得了往来行人的帮助,不多时,一个五官俊逸身量高大并且身着白大褂的医生注意到了羊咩,并开始朝他靠近。
  随着脑海中白色文字的显现,我知道这个医生名为宋子明,他表面上是校医院的实习医生,实际上则是国内某家知名连锁私立医院的少东家。
  “第一眼,宋子明便觉得眼前的美人儿如同一只受伤的丹顶鹤,他无法理解这样一个看上去金枝玉叶的小少爷为什么会在受了伤的情况下独自前行,一瞬间,他只觉得自己幸运,因为这只受伤的鸟儿并没有被其他人发现,而是落入到他的怀中。”
  又是因为那张漂亮的脸和“我见犹怜”的气质一眼就沦陷,我在心中叹着气,或许是观念的差异,又或许是欣赏水平的不同,对于羊咩众后攻的欣赏水平,我真的不太理解。
  有时候我真在想,要是长着这那脸的人不是羊咩,而是随便其他什么人,是不是这几个一见钟情的家伙就会瞬间变心,成为别人石榴裙下的奴隶?
  这就在书中的设定里,没人的美貌能超过羊咩的真正原因吗?
  算了,想那么多也没用,浏览着脑海中疯狂显现的白字,我这才知道这次我的特别行动原来抢占了夏霁的某个剧情,这导致攻四提前出场,并且搅乱了后来的剧情。
 
 
第6章 6.我想要违背人设
  看着原本的白字消失,而红字由红变白,代替了原先的内容,我便猜到这本书约摸是开启了所谓的自动修复,就好像是人受了伤,人的身体便会开始尝试自动修复那样。
  看来——为了保证剧情大体仍行进在主线上,“书”应该会自动修正剧情的发展,同时会主动保护身为主心骨的羊咩。
  所以搅乱剧情应该算不上什么大事,羊咩稍微受点欺负应该也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让攻四提前显露真容,倒算得上是意外之喜了。
  至于抢了夏霁的活儿,我的心中大概也有那么一丝假模假式的歉疚吧,但也就那样而已了。
  看着下方的宋子明面露疼惜地将羊咩打横抱起,新的剧情很快如同潮水一般涌进我的脑海里——
  “小心翼翼地将小美人放到花坛后方的长椅上,花坛内,名为‘蓝色妖姬’的玫瑰花映衬着羊咩柔嫩的肌肤,只显得他更为姝丽动人,宋子明看着眼前只比玫瑰更为美丽的人儿,内心涌起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悸动,他缓缓撸起美人裤腿,看着美人因受伤而略微发红的脚踝,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抚摸住了那光滑细腻的肌肤,而后他又帮美人脱下了鞋子,露出了美人那形状优美、色泽红润的小脚
  那一刻,宋子明的内心忽然涌起了一阵冲动,他想抬起美人的小脚,将自己的唇吻在那红润的脚尖上。”
  真是够了……手扶额,一瞬间我真是怀疑写这本书的作者是不是什么恋脚癖,每次都那么热衷于写主角后攻对主角腿与脚的迷恋,作为一个没有怪癖的正常人类,我真不知道那地方有什么好值得着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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