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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对(近代现代)——郑建国

时间:2024-01-28 09:40:00  作者:郑建国
  “第一次见你们,是本地人吗?”小县城人不多,阿姨见他们面生,便习惯性攀谈起来。
  秦长乐摇头:“不是,过来旅游的。”
  “挺少见的,我们这地方可没什么好玩的,连个像样的景点都没有。”
  秦复说:“这边的美食很出名,比如您这碗面,我们以前没尝过这种手艺。”
  “哎哟,我们这边特色小吃可多了。”阿姨笑逐颜开,给他们一一介绍起本地人常去的餐厅,生怕他们被骗了,留下坏印象。
  说到最后,阿姨突然像想起了什么,对秦长乐说:“小弟弟,你和我一个朋友长得真像。”
  秦长乐咽下嘴里的面:“是吗?”
  “是啊,我开始还以为你是本地人呢。”阿姨笑道,“真有缘分。”
  秦长乐说:“是挺有缘的。”
  他们在县里待了几天。诚如阿姨所说,这个县城确实十分无趣,雨声连绵,难怪一年到头见不到几个游客。在离开的前一天,总算有了个让人能打起精神的事:河边要放烟花。
  似乎是为了庆祝当地某个传统节日,秦复不太清楚,秦长乐早离开八百年,就更加不知道了。但热闹还是可以凑的。今天是难得的晴天,他们跟着人流一起到了河岸边,河岸边热热闹闹、吵吵嚷嚷的。
  随着一声巨响,火星飞上天空,炸成硕大的烟花,地上的人便跟着欢呼起来。五颜六色的烟花在夜空中次第开放,仿佛永远不会坠下。秦长乐在看烟花,秦复看见秦长乐的脸上落满烟花的余辉,被映得明明暗暗。
  似乎注意到了秦复的目光,秦长乐蓦然转头。他们在烟花下对视,秦长乐咧开嘴笑了,秦复便和他一起微笑起来。
  趁着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烟花上,秦长乐偷偷抓住秦复的手,飞快亲了一下他的嘴唇。
  但很不巧,他们还是被人发现。人群里响起几道女孩子的尖叫,她们用县上的方言激动地说着什么。秦长乐凭借小时候的记忆,连蒙带猜听懂了几个字,先是夸他们帅,又说他们“几登对”。
  于是秦长乐得意地凑到秦复耳边,小声和他咬耳朵。
  他说:“哥,你听到没?她夸我们登对呢。”
  作者有话说:
  故事到这里就写完啦。这篇文其实就是把我喜欢的play用肤浅的流水账串起来,写得不太好,没什么剧情,不过我写爽了,希望看的朋友们也有爽到
  之后会有一个幼稚的动物塑仙侠番外
 
 
第33章 番外 1 【仙侠AU】
  雪豹妖乐乐是雪山的山大王。
  今天,乐乐捡了个人回来。
  山洞里,毛茸茸的一大两小愁眉不展地围在昏迷的男人四周。男人浑身是血,血迹最深的腹部有道骇人的刀口,只手腕处微弱的脉搏表明他还活着。
  乐乐伸出爪子推了推他。男人毫无反应,一动不动,右手却紧握着剑,掰都掰不下来。
  “这个人怎么到山里来了,是不是要死了啊?”桥桥不安地问。
  桥桥是雪山上的岩羊妖,平素胆小怕事,倒是和天敌雪豹妖乐乐关系很好。
  乐乐说:“不知道,我在西坡下面捡的。”
  作为雪山山霸,乐乐每天会巡视自己的领地。在今天的巡视途中,他闻到一阵强烈的血腥味,循着味道找过去,在积雪下把这个身受重伤的人刨了出来。
  鹤妖春春曾随着族群迁徙过,比他们两个走地的见多识广一点。她说:“乐哥,这好像是个剑修。”
  “剑修?我第一次见剑修。”乐乐好奇地凑近,但男人血糊了满脸,看不清模样,让乐乐十分失望。
  最后乐乐一锤定音:“捡都捡回来了,试着救救吧。”
  他想,听说剑修体格都很好,应该比较容易救活。
  秦复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山洞里,旁边一个人也没有。
  十天前,他推演出自己有大机缘,前往卦象指示的秘境历练,谁料在秘境中被人偷袭,九死一生。昏迷之际,他拼着最后一丝力气捏碎了传送符。
  他最后被传送到这个山洞来了吗?
  秦复勉强半坐起身,环顾四周。这个山洞相当大,左边堆着战利品似的兽皮与兽牙,右边堆着野果和树枝,再往里,还有半只血淋淋的野兔。秦复挪动手臂,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大张雪白的兽皮上,身旁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草叶,而腹部的伤口上正敷着这些草叶捣成的药泥。
  他用手指沾起一点灰绿色的药泥闻了闻,惊异地发现,这竟是千金难买的疗伤圣药石冬草。石冬草生长在极寒之地,十分稀有,拍卖行几十年都未必能有一株,倘若被医修炼化,可生死人肉白骨。
  但现下,这些石冬草被随意地敷在他的伤口上,实在是暴殄天物。
  秦复心念一动,还没等他思考出什么,洞口突然传来声响。他握紧剑柄,抬眼望去,和一只身形硕大的雪豹对上视线。电光火石间,利剑出鞘。
  秦复没想到自己伤得这么重,光拔剑已到极限。他用剑撑住身子,嘴角溢出血沫,眼也不眨地凝视着洞口的雪豹,似乎只要让他找到机会,剑锋就会再度向前。
  雪豹被他的视线震慑住,迟疑地停在洞口。片刻,他听见雪豹发出声音:“呜呜!”
  秦复一时间摸不着头脑,雪豹圆溜溜的眼睛里也显露出几分尴尬。它低头往外吐了什么,秦复定睛一看,原来刚才它一直衔着几株石冬草。
  没了阻碍,雪豹再度张嘴,竟是个少年人的音色:“我不会伤害你的,你快躺下吧,好不容易把你救活呢。”
  秦复本就是强弩之末,即使雪豹没有说话,也坚持不了太久。他虚弱地倒在兽皮上,手中还握着剑。
  他问:“是你救了我吗?”
  “是啊,你埋在雪里,我挖了好久。”
  见秦复收起攻击性,雪豹重新晃晃悠悠走进山洞里,把新摘的石冬草放在他旁边。离得近了,秦复才发现这只雪豹很漂亮,皮毛蓬松雪白,眼睛亮亮的,爪子虽然大,落在地上却悄无声息。
  秦复说:“我叫秦复,被人偷袭逃到这里,多谢你救了我。”
  听到秦复的名字,雪豹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它说:“我叫乐乐,是这座雪山的山大王,你就在我这里好好养伤吧!”
  “雪山?敢问是哪座雪山?”
  “就是雪山,我们都叫它雪山。”
  秦复若有所思:难道他的机缘不在秘境,竟在雪山?
  乐乐用爪子把新鲜的石冬草往秦复面前推:“我受伤了都是吃这个,但之前你昏过去吃不进,我只好弄到伤口上,既然你醒了,还是直接吃见效快。”
  “这石冬草……你是从哪里找到的?很多吗?”
  “这个叫石冬草啊?雪山上就有,多倒不多,但我是山大王嘛,搞点这个草绰绰有余,你不用担心。”
  大约是话说得太多,秦复突然剧烈咳嗽起来,吐出一口污血,把乐乐吓得往后一跳。他赶快把石冬草塞到秦复的掌心。秦复胡乱嚼了几下把草咽下去,竟真的舒畅不少。
  他缓过气来,拱拱手:“救命之恩,无以为报。”
  “没事没事,我是山大王嘛,有义务保护雪山上大家的安全,虽然你不是雪山的一员,但在雪山上昏迷了,也是要救的。”乐乐用大尾巴拍打着地面,“而且我还是第一次救剑修呢!”
  “你怎么知道我是剑修?”
  “啊?你快死了都没有放开你的剑,不是剑修吗?”
  秦复笑了笑:“是,我是剑修。”
  秦复身体虚弱,没过多久又昏睡了过去。乐乐把之前猎下的兽皮一股脑堆他身上,确认人已经暖暖和和的,方才跃出洞去。
  他在北崖边找到桥桥和春春,远远便喊起来:“剑修醒啦!”
  “伤成这样都能醒,不愧是乐哥!”桥桥晃晃脑袋上的角,以示庆祝。
  乐乐抽了下耳朵,得意地说:“他还感谢我呢,他说什么……哦,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
  春春说:“我知道,人类爱说这个,文绉绉的。”
  乐乐点头:“他说他是被人偷袭受伤的,人类的事弯弯绕绕好复杂,我也不太懂。”
  春春闻言有些担心:“那他的仇家会不会追到雪山来啊?”
  “不会吧,雪山里就没来过人,那些猎户也只是夏天的时候在山脚下转转,现在可是大冬天呢。”乐乐信誓旦旦地说。
  桥桥附和:“对啊对啊,如果来了,就让乐哥把他们打跑!”
  春春想了一想,也放下心来:“乐哥威武!”
  虽然条件简陋,但秦复被天材地宝养着,一天天地好起来,没过多久,已经能站起身行走了。
  今天外头下起了鹅毛大雪,天地一片白茫茫。乐乐刚巡视完今天的领地,在厚厚的雪地上留下一串梅花印。他小跑几步跳进山洞,却被洞里的情景吓得耳朵飞起来。
  山洞里坐了个陌生人。
  乐乐谨慎地走进去,见那人好像没有敌意,又凑近闻了闻他的耳朵——哦,这是剑修。
  发现乐乐的行为反差,秦复很快猜到原因,向他解释:“抱歉,我用外头的雪洗了洗,整理了一下仪容。”
  乐乐当然不可能承认自己刚刚没认出人来,他故作亲昵地用大尾巴卷起秦复的小臂:“我知道,我就是没想到你,唔、长得这么好看。”
  “你觉得我好看?”
  “很好看啊,”乐乐眨了眨眼睛,“难道人类觉得这样不算好看?那他们真没眼光。”
  之前秦复脏兮兮的,乐乐还没什么感觉,现在衬着这张脸,乐乐一下子觉得血糊糊的衣服和他十分不搭,怎么看怎么奇怪。
  乐乐说:“我得下山给你找套衣服穿。”
  秦复问:“你下山?没事吗?”
  乐乐对秦复的质疑很不满,决定给没见过世面的剑修露一手。
  “砰”一声,毛茸茸的雪豹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身形修长的少年人,浑身赤裸,及腰的长发微卷,只一双眼睛与刚刚的雪豹别无二致,圆滚滚亮晶晶。
  他叉着腰:“怎么样?我变人很熟练的!”
  在乐乐化形的一瞬间,秦复就偏过了脸去。乐乐不高兴:“你怎么不看我。”
  秦复说:“非礼勿视。”
  “哦,你们人类有穿衣服的习惯。”乐乐大方点头,“那等我把衣服穿上。”
  他跑到山洞深处,埋头在一堆乱七八糟的杂物中翻找起来。大约是身上仍保留着动物的习性,他四肢着地趴着,翘起的屁股随着动作一颤一颤。秦复余光瞥见两瓣晃荡的臀,握剑的手紧了紧,匆匆移开视线。
  乐乐穿好衣服,重新跳到秦复面前,双手叉腰:“你看!”
  他穿了一身灰扑扑的粗布衣服,料子和做工都很简陋,却十分合身,衬得他身上那种山野间的朝气越发明显。
  秦复说:“这身衣服很适合你。”
  “那当然,”乐乐对夸奖照单全收,“是村里的张婆婆给我做的。”
  此时恰好风声止息,云开雪霁,太阳照在雪地上,晃得人睁不开眼。乐乐喊道,剑修,我下山啦,转身跑进亮堂堂的光里。
  冬日的阳光不多见,尤其是刚下过好几日的雪。雪山脚下的小村庄里,村民们纷纷走出家门,聚在一起晒太阳。
  他们谈论着村里的琐事。年轻姑娘翠翠眼尖,瞧见村口熟悉的身影,打断道:“你们看,是不是乐乐来了?”
  隔壁王叔探出脑袋:“哟,真是乐乐!”
  乐乐刚进村,就受到了大家的热情招待。翠翠给他塞了一把干果零嘴,王叔给他倒了杯热茶,其他人见他还提着一只野兔子,腾不开手拿东西,便你一言我一语地表示欢迎。
  “乐乐又来啦。”
  “乐乐今天拿的是兔子吗?”
  “大冬天的,兔子不冬眠吗?”
  “乐乐肯定有自己的办法。”
  乐乐不常和人类打交道,一下子变得嘴笨,支支吾吾回了几句,索性直接把野兔塞给张婆婆:“给你,张婆婆,我想换套衣服。”
  张婆婆笑眯眯地接过:“好呀,不过家里现在没有你合身的,我给你做一身,你过几日来拿吧。”
  “不是我,”乐乐摆手,“要比我高一点,大一点的。”
  翠翠八卦道:“咦?山上什么时候多了个男人?”
  “我在雪地里救的。”
  “哇,乐乐真了不起!”
  “善良的乐乐。”
  乐乐被他们夸得不好意思,张婆婆解围道:“这个身量的话,我倒是有几件现成的。”
  乐乐跟着张婆婆到家里拿了衣服,王婶又把他叫住:“乐乐,你上次不是带了只羊吗,我给你留了个腊羊腿呢,带回去尝尝。”
  翠翠也拎了个小包出来:“还有果干,刚晒好的,一起捎上吧。”
  于是最后,乐乐捧着衣服、羊腿、果干和一大堆零碎的小玩意离开了村庄,因为东西太多,上山时踢到石头,还踉跄了一下,好不容易稳住身形,把村民们担心得不行。
  看着乐乐越来越小的身影,翠翠感慨:“乐乐现在变人是越变越好了。”
  “是啊,”王婶笑呵呵道,“他第一次来,尾巴都还在,把村头的赵大爷吓得不轻。”
  “不过乐乐没什么坏心,人也单纯,赵大爷上次不是偷偷送了他拨浪鼓?”
  “你们都没说到点子上,”翠翠偷笑,“他长得多好啊?是不是?”
  “妖怪都会好看些吧?”
  “我倒觉得,他当雪豹时,一定也是只漂亮雪豹。”
  作者有话说:
  不是机缘,是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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