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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刑侦(推理悬疑)——焚花煮锦

时间:2024-01-31 08:26:46  作者:焚花煮锦
  “就停着吧,不麻烦了,我自己能走过去。”
  叶枫道过谢,推开车门,连雨伞都顾不上撑开,踩着砖块急匆匆走向高速公路。
  除了凉飕飕的风,冷空气不断灌进来,雨水倒是没飘进来多少。
  司机翻开空车牌,计价器定格,比叶枫给的钱还少了十几二十块。
  司机拿着钱笑着感谢,冒雨把头伸出窗户观察了下地面,踩下油门。
  大雨笼罩着天地,给万物披上了薄纱,时不时一辆车打着双闪驶过,好像是童话世界里一闪而过的大眼精灵。
  汽车呜呜呜又往前走了几米。
  “宴先生,按您的要求,我们已经加价2倍了,可是依然无法调度到空闲的救援车。”
  司机忽然举起手指着前方。
  “实在走不动了。你女朋友真有钱啊,那车老贵了。”司机望着前面的红色小跑,语气满是羡慕。
  “师傅,就是那里,有办法靠近点吗?”
  “抱歉,宴先生,我们正在尽力协调救援车辆,尽快帮您解决。”
  他又抽完了一支烟,看着手机屏幕上头像甜美的客服小姐有些生气。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建议您取消加价,耐心等待本区救援车前来。”
  “对于您的现状,我们十分抱歉。”
  一共四句话,一头一尾两句话在过去的两个多小时里,不止出现了一次,语气短句一模一样,丝毫不差。
  可是尽力了这么久,他还在淋雨。
  抱歉了这么多,还是没车来。
  难道今天他就要无休止的坐在这里,淋着雨,一直孤独的等待不知道何时才能抵达的救援吗?
  一道闪电从车后方的远处略过,照亮了天色将近的来路。
  “宴老师。”渐小的雨声中传来一声呼唤,他错愕的一愣神,旋即自嘲的笑了笑。
  这是一个人待久了,出现幻听了吧?
  连黑夜都快提前降临的鬼天气,车都没过去几辆,怎么会有认识的人出现在这里?
  “宴老师。”
  又是一声,这一次更近了,声音更大了。
  宴笙缓缓转过头,斜开雨伞,又是一道闪电划过照亮了方寸之间的前路。
  汽车的双闪一次次照亮,映着隔了两三米站在前面的人。
  头发淋得湿漉漉的叶枫。
  雨水沿着外套不断滑下,冷得煞白的一张脸上,殷红的嘴唇控制不住的哆嗦。
  “你怎么在这里?”
  宴笙站起了身体快走几步,斜举着雨伞伸到叶枫头顶挡住了再一次渐大的雨势。
  “啊……啊……阿秋。”叶枫狠狠打了个喷嚏,揉了揉凉透的鼻孔,根本顾不上回答。
  “阿秋。”
  “阿秋”
  又是一串喷嚏……
  “你是来找我的?”
  宴笙只想到了这一种可能,但是又觉得这不可能,他们的交情不至于让叶枫冒着风雨来找他。
  叶枫止住了喷嚏,狠狠揉了揉还有些痒的鼻孔。
  “对啊,我怕有什么事情,你一个人不方便,所以赶过来看看……”
  宴笙错愕不已,叶枫轻描淡写的语气,仿佛这就是在他家楼下一拐弯的距离。
  顺路就过来看看,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这不是在他家楼下,这里距离饶安地界还有几十公里。
  叶枫因为担心他,一个人在倾盆大雨中赶了几十里路跑了过来。
  “你是怎么过来的?”宴笙问完,左右看了一圈,没有发现任何可以载叶枫过来的交通工具。
  “我打了个车开到那边,然后翻进来的。”叶枫指了指高速侧后方空荡荡的泥路。
  “你担心我应付不了?”宴笙再一次问。
  “是啊,多个人帮忙终归好一点。”
  两个人就这么站在雨中,直到雨滴飘进了宴笙的后颈窝,冰得他一哆嗦,他才发现自己斜举着伞的手臂有些算了。
  他伸手把叶枫拽进了伞底,两个人的手臂贴在一起。
  宴笙只穿了一件加厚的衬衣,在风里吹了两个多小时,早就透心凉。
  叶枫被雨淋过的外套,虽然防水,温度却并不高,凉意隔着衣服传到了宴笙手臂。
  “你怎么不打伞,冷吗?是不是感冒了。”
  叶枫笑着滑下拉链,脱下外套披在了宴笙身上。
  “你还问我冷不冷,冷的应该是你吧。”
  “我不冷,你刚才打喷嚏了,你穿着别感冒。”宴笙推拒。
  叶枫揪着身上的卫衣:“我穿得厚来的,你不要感冒了,你的工作比较重要,不要明天上不了班。”
  宴笙哭笑不得:“是谭局派你来的吧?”
  叶枫摇摇头:“不是,是我自己要来的。”
  “宴老师,你车怎么了?”叶枫问。
  “不知道哪里的问题,刚才开着开着,敞篷忽然自己降下去了,再升不起来,按钮全部没用。”
  宴笙说起来都觉得这是白日撞鬼,开了两年的车,好好的,从来没失灵过,今天这个大风大雨的天失灵了,自动开窗。
  若不是他上车时,懒了那么一下,把雨伞搁在了副驾驶,绝对给他浇了个透心凉。
  别说下着大雨,他没有雨中驰骋的爱好。
  就算是大晴天,他也怕这是哪里失灵出了问题,肯定要停车检查。
  雨这么大,就算他穿着雨衣也不能继续开了,雨水进入中控台,失控失灵后果难以预估。
  唯有立刻叫救援拉走检查才是正确选择。
  哪晓得这大风大雨的天,他这个vip客户,也干不过老天爷,到处都是车祸堵车,他只能等。
  火气等起来又磨掉了,这么久过去了,他除了无奈还是无奈。
  只是没想到居然有个傻小子从饶安打车过来陪他等。
  “没事,我陪你等着,一会就来了。”叶枫安慰宴笙。
  宴笙掏出兜里仅剩下的半包纸巾,把因为刚才离开而淋湿的凳子擦拭干净,伸手从凳子的下面又拉了一段出来。
  单人位成了双人座,中间还多了个能插伞的孔。
  宴笙又拉出一段伞柄刚好卡进孔里,他拉着叶枫坐在了伞柄两边。
  凳子很窄,雨很大,两个人坐下只能仅仅靠在一起。
  宴笙从裤兜里摸出打火机啪一声点着递给叶枫。
  “宴老师,你要抽烟吗?”叶枫接过打火机递到宴笙嘴边。
  “你冷,捧手心里取暖,手暖和了,全身都暖和了。”
  叶枫拉过宴笙右手握住打火机,拉过左手和自己的手掌拢在一起,中间是窜动的火苗。“这样就好了,你也可以取暖了。”
  黄昏即将彻底过去,宴笙的打火机加了三次油,掌心浸出了汗水。
  一辆打着双闪的车,从路都那头缓缓开近。
  副驾驶车窗降下来,一个套着黑色雨衣的男人探出头挥了挥手。
  “是你们叫的拖车吗?”
  宴笙松了一口气,等了半天的拖车终于到了,简单的核对信息后,宴笙在交接表上签了字。
  工作人员把车子前轮挂上拖车,拍了拍敞篷:“你们升上来坐上去吧。”
  宴笙哭笑不得:“他要是能升上来,我就不用叫救援了。”
  (本章完)
 
 
第八十五章 
  工作人员眉头皱起,瞟了一眼积蓄了无数个小水洼的车内:“那怎么办?不能坐了吧?”
  “那就不坐了呗。”宴笙一摊手,毫不在意。
  “那你们怎么回去啊?这么大雨。”
  “没事,我刚才从那边来的,能绕去别的路,我们有办法离开。”叶枫立刻接茬,刚才他坐车来时已经观察了周边地形。
  他没有过在半路车坏了,需要叫拖车的经历,以为拖车上有位置可以让宴笙坐,他还得自己回家,所以想着怎么来怎么回,免得不好找路。
  送走拖车,叶枫带着宴笙翻越护栏,沿着刚才的红砖简易路,走进了最近的村落。
  宴笙举着伞,两个人挤在一起,宴笙看叶枫一副胸有成竹带路的模样,反应过来,他刚才那句“知道出去的路”不是安慰,是真的知道。
  他觉得有些意思,叶枫从朋友圈看到他车坏了的信息,没有问过一句话,一声不吭找到了他。
  他拍的照片,只漏出来车子侧面和轮胎,看不出来车顶蓬有故障。
  “你什么时候见过这颗痣?”
  宴笙觉得凭他上了年纪的脑瓜子,可能想破了都想不出来小朋友的思维。
  “不是,我只是在想,怎么有你这么傻乎乎的小朋友,我们的交情……”宴笙话还没说完,叶枫抬起手指着他的左手背,语气笃定。
  “你为什么要提前找好路?”
  “我们见过,在好多年前。”
  “找路?你是说现在吗?”
  宴笙心中一动,一个觉得不可能的可能再次冒上心头。
  叶枫大大咧咧的把自己的打算说了,一点没有因为自己的无知而觉得不好意思。
  叶枫捏着他的手,语气肯定:“不可能错,这么多年,我只见过一次虎口处有颗红痣的人,就是你。”
  宴笙举起手背看了看,放弃式的没有揣进衣兜。
  “好了好了,闭嘴,后面的别说了!”宴笙羞耻地叫了出来。
  “应该是三年前,在云凤省的云孜牧华,那是我在那里实习结束前,最后一次参加酒吧街临检。有个喝醉的男人,我带他去了厕所,盯着……”
  宴笙左手揉了揉额头,手伸出伞外接着不断下落的雨水。
  “不是,刚才你来得时候,为什么要提前找好离开的路?”
  “啊?”叶枫转过头看着宴笙。
  “所以你是想着过来陪我等拖车,等完,我坐上拖车走了,你自己回去??”宴笙觉得简直难以置信。
  “宴老师,你不舒服吗?”叶枫听到动静转脸,盯着宴笙的左手挪不开眼。
  “对啊,我哪里知道拖车副驾驶也坐了人啊,我又不知道原来坏了的车也可以坐人的,不过以后知道了。”
  叶枫是怎么未卜先知,他们不能跟随拖车一起离开,提前找好了路的?
  宴笙哭笑不得,他抬起手背看了看,干脆举到了叶枫眼前:“看看看,看仔细了,别认错了。”
  冰凉冰凉,打在手背还有点疼,他缩回手借着手里的雨水拍了拍额头,捏了捏鼻梁。
  后面的一切他根本不想再回忆,若不是现在荒郊野外,大风大雨,他早弃伞跑路了。
  叶枫没有察觉宴笙的羞耻,盯着宴笙的手背语气疑惑。
  “为什么你的红痣时有时没有?”
  宴笙还没回答,叶枫仿佛猜到了答案。
  “你用了遮瑕之类的盖住了,你皮肤白,用点遮瑕的话也不太看得出来。”
  宴笙点了点头,他会想要遮住红痣源于上大学时,老师的一句无心之语。
  那是给他们讲刑侦概论的老师,一个风趣的老头子。
  他说做这行其实算是弱势群体,又不能配枪,格斗呢也比不上警察,而且人都有柿子捡软的捏的特性,他们还往往最容易被坏人找上。
  资本主义国家呢,很多时候,有钱人就爱打官司搞来搞去,虽然都是民事诉讼,但是用到他们的地方也很多。
  往往一个关键的证据就影响了成败,有钱人未必要脸,未必讲道理。
  输了官司,不爽要找补,盯上提供决定性证据的人很正常。
  一定要学会在工作中隐藏自己的特征。
  工作时把自己打扮的丢人堆里看不见最好,千万别特立独行搞点什么耳钉,唇钉这些极其容易被人记住的东西。
  有的人输了官司,心里不爽,有心认清记住他们,这些极富个人色的标志简直是靶子。
  自从那之后,宴笙就开始有意遮掩自己的红痣。
  这么多年过去了,基本上出现场前,补点遮瑕在手上成了他的习惯。
  平时倒是经常忘记,今天他其实也是抹了的,只不过雨里待了这么久,冲没了。
  没想到就被叶枫发现了。
  时隔多年,那个风趣老头的话终于得到了现实的印证。
  这颗红痣成为了别人认出他的记号。
  不过宴笙觉得,好像不是坏事?
  他也终于记起了喝得微醺的那晚,他信誓旦旦入职后要去查这个叫叶枫的警官究竟是哪的,然后酒醒了就忘记了。
  他还记起来,自己当时想的是,以后有多远离他多远,现在看来好像躲不掉了?
  “宴老师,你是想起了什么好笑的事吗?”叶枫看宴笙面带微笑,沉默不语,显然是陷入回忆。
  宴笙点了点头,轻吐一口气:“是啊!小朋友你知道吗,我这辈子被当成不良市民一共三次。”
  “嗯?”
  “两次干脆利索的被制服,一次被礼貌请进了局子,前两次都是你。”
  “啊?”这下轮到叶枫惊讶了,虽然他记得在云孜牧华的酒吧街见过这个手有红痣的男人,可是他真的不记得当时怎么制服他的了。
  “我对你动粗了?”
  “没有,只是你的样子比较吓人,一副秉公执法的模样。我当时都十分心虚,生怕被你发现什么我没有发现的违法乱纪行为。”
  叶枫瞧了一眼宴笙,总觉得他这句话一点不像真的。
  “你看我做什么?那会我刚从国外回来,你知道的外国很多不一样。”
  “我们这里法律不容许的很多事情,在国外稀松平常,若是我在国外习惯了,回来一个不留神就犯事了怎么办?”
  叶枫郑重的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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