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九瞅了瞅双双沉默的两人,怎么搞的,他怎么好像闻到了一股酸臭味。
啧,恋爱的酸臭味无可阻挡,一时间,连菜豆腐都不香了。
下午,陆远找出了一些纸笔,找了一个光线敞亮的地方,喊上云秋梧和他一起。
“梧哥儿,要不要学识字”
陆远每天都会记账,有次他记账的时候,不经意看到了云秋梧眼中的羡慕,所以就产生了想教云秋梧识字的想法。
不需要学多好,精通四书五经,哪怕云秋梧想,陆远也没那本事,他自己都未必懂那些古典经义,但是认得几个字,不用做个睁眼瞎,在外不会那么容易受到蒙骗 ,自己会读会写,需要的时候自己就能上,不用求谁帮忙。
云秋梧怔了一下,随即露出惊喜欢欣的笑容,眉眼弯弯地笑着点头。
“要,我要学,陆大哥你教我就学。”
其实云秋梧也滋生过想要识字的想法,因为不认字真的太不方便了,看所有文字类的东西永远都是两眼一抹黑,不知道上面写了些什么,只能听别人讲,问别人,遇上好说话的,会搭理一下,有些理都不理,当没听到,更过分的还有嘲笑人的。
第四十四章 不是彪悍夫郎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能读书识字的机会,还是跟着自己的夫君学,云秋梧当然是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愿意。
闻言陆远眼中溢出笑意。
下午的时光,就在陆远教自家小夫郎认字写字中过去了。
慕九一个人呆的无聊,本来是想找陆远唠唠嗑儿,聊聊天的,然而等他优哉游哉地找到陆远的时候,发现人家夫夫俩正你侬我侬,甜甜蜜蜜地在一起,周围冒的都是粉红色泡泡,哪有他什么事儿啊,只得悻悻地又回去了。
陆兄这日子过得可以啊,红袖添香,逍遥田园,真真是让人羡慕。
这场雨淅淅沥沥地一连下了三天才正式放晴。
等到雨天过去,慕九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找到陆远辞行。
陆远也没留他,萍水相逢的缘分,该散的时候自然就散了。
“这些日子叨扰陆兄和哥夫郎了,陆兄救命之恩,慕九没齿难忘,区区黄白之物,还请陆兄收下。”
慕九拿出了两根金条来感谢陆远。
陆远眼皮微微一跳。
当初他把慕九带回来的时候,慕九身上除了一块贴身佩戴的玉佩,其他什么东西也没有,现在慕九能拿出金子来作为谢礼,可见他的身份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不一般,在石板镇这个小地方都有他的人,都能联系上。
想来即使他袖手旁观,没救慕九,慕九多半也会活下来。
那样的话,假如慕九是个心胸狭隘的,事后查到了自己明明能救他却选择了不救,那才是真的惹祸上身。
不过事情的发展并不是那样,他救了慕九,慕九的人品也是好的,陆远也懒得过多去纠结那些没有发生过的可能。
猜到慕九是不差钱的,陆远没有推辞,也不客气,直接就把金条给收了。
虽然是救命之恩,但他高攀不起慕九的身份,有恩情及时的了结是最好的,不然容易被人认为是挟恩图报。
金条都不要,是在妄想些什么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吗?莫不是太贪心了。
人心不足蛇吞象,世事到头螳捕蝉。
慕九走了,最高兴的人当属云秋梧。
他喜欢和陆大哥亲近,愿意和陆大哥亲近,陆大哥牵他的手,捏他的脸,刮他的鼻子……只要是陆大哥对他做的,他都喜欢,甘之如饴地接受。
可是一想到家里有个外人在,哪怕慕九很多时候没有在现场,没有看到,即使是看到了,也是眼观鼻,鼻观心,一副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听到的样子,但他总是会感到不好意思,怎么都自在不起来,毕竟他是个哥儿,脸皮薄。
家里只有他和陆大哥两个人的话,他和陆大哥想怎么亲近就怎么亲近。
云秋梧喜滋滋地想,不知是想到什么,白净的脸染上了绯色的红霞,忍不住伸手捂住了脸。
感觉到脸上热乎乎的,云秋梧拍了拍脸,喃喃自语道:“不许乱想,一个哥儿,咋能不知羞呢。”
相比之下,陆远的脸皮可比云秋梧厚多了,慕九在的时候,他从来不觉得不好意思过,反而光明正大地秀恩爱,完全不管单身狗的死活。
谁让他有夫郎呢,单身二十五年才有的对象,咋能不好好的秀一下。
晚上,陆远先洗漱好回了寝屋,等着云秋梧。
本来慕九都离开了,杂物间也就空出来了,可以住人了,但陆远好像忘了这回事儿一样,到了要休息的时候,脚步自然而然地就往寝屋走了,犹豫都不带犹豫一下,看都不看杂物间一眼的。
在陆远看来,但凡犹豫一下,都是一种愚蠢,无可救药的愚蠢 。
谁家的汉子有了夫郎,和自家夫郎睡过之后还要自己一个人睡啊,抱着香香软软的小夫郎睡得可安逸了,不比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地躺在硬邦邦的床上数绵羊好多了。
陆远自认为他是不蠢的,他就想和自己的小夫郎一起睡。
云秋梧推门进来的时候,眼睛微微一亮,眉眼间都是欣喜。
显然云秋梧的想法和陆远不谋而合,他也不想再一个人睡。
同床共枕这么些天,无论是陆远还是云秋梧,都渐渐习惯了一个抱着人睡,一个被人抱着睡。
突然要分开,还怪不适应的 。
云秋梧都想好了,要是今晚上陆大哥睡杂物间了,他就装可怜,和陆大哥说他怕,要陆大哥陪他,只要多磨一磨,陆大哥一定会答应他的,因为陆大哥会对他心软的。
“梧哥儿,你闭一下眼睛。”
云秋梧依言乖乖闭眼。
手里摸上个冰冰凉凉还硬硬的东西,云秋梧眼睫轻轻颤了颤,疑惑地问道:“是什么啊?陆大哥。”
“你摸摸看,看能不能摸出来?”陆远故意卖关子。
云秋梧猜了几次 ,都没猜中,终于忍不住好奇,睁开了眼睛。
一睁眼,眼睛都直了。
是金子!
金光闪闪的金子!
还是两个!
活了两辈子,生平头一次见到金子的云秋梧此时脑子迷迷糊糊,晕晕乎乎的。
他是不是眼花了,居然看到金子了。
还是在做梦啊?
云秋梧眨眨眼睛,定睛一看。
没错,是金子,不是他眼花了,也不是在做梦 ,而是真的金子,就在他手里。
“陆大哥,我们家什么时候有金子了?”
云秋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陆远看,语气有些怪怪的。
家里的钱基本都在他手上,这金子哪儿来的,莫不是陆大哥偷偷存的私房钱
可陆大哥说过,他没有私房钱的。
他也不是那种管夫君管得死死的彪悍夫郎,家里的每一文钱都要捏在自己手里,一点都不给自家夫君,汉子出门在外,难免有个用钱的时候,不能让他身上没有钱,要用的时候拿不出来,平白惹人笑话。
只要陆大哥需要,他肯定是会给钱的 。
陆远颇有些忍俊不禁,抬手戳了戳小夫郎不自觉鼓起来的脸颊,在小夫郎气哼哼的一声“陆大哥”中,不紧不慢地把金子的来源讲明。
听说是慕九给的,云秋梧放下了心。
陆远注视着财迷的小夫郎把金条摸了又摸,摸了好几遍,然后又把金条给藏到老地方,忍不住低低地轻笑出声。
数银子,数金子 ,藏东西的小夫郎好可爱啊,想挼,想抱在怀里亲。
第四十五章 主动的小夫郎
慕九给了两根金条,每根金条都足足有十两重,一两金子相当于十两白银,两根金条就是二百两银子,加上之前卖人参,还有过去一个月卖冷锅串串和柠檬水挣的银子,陆远算了下,家里现在有三百两银子还要多一点了。
对于庄户人家来说,三百两银子算是很大的一笔巨款了。
要知道几两银子就差不多够一家人一年的开支了,当然是要省吃俭用的过日子,要是大手大脚的,再多的银子都是不够花的。
“梧哥儿,你喜欢这里吗?还是更喜欢镇上”
之前一直是晴天或者是阴天,所以直到这次下雨陆远才发现家里的房子挺破的了,杂物间有个角落漏雨,厨房漏雨,堂屋也漏雨,连柴房都是漏雨的,唯一不漏雨的就是陆远和云秋梧住的寝屋了。
陆远本来打算等天气放晴后,喊沈烈帮下忙,一起把房子给修缮一下,不能放着漏雨的地方不管,不管的话,只会越漏越凶,以后根本住不了人。
但现在有了多出来的金条,陆远觉得可以用这笔意外之财修一栋新房子,或者是到镇上买房子。
反正他也没什么大志向,只想和小夫郎安安稳稳地过一生,手里有点小钱,能够吃穿不愁,过得比一般的庄稼人好一些,不用天天下地干活儿,累死累活的。
云秋梧不假思索道:“我更喜欢这里。”
镇上繁华热闹,当然人人都喜欢,云秋梧也不例外。
但云秋梧想的是,在镇上过日子,开销大,别的不说,就是下面要把葱花,都要从集市上买,是要花钱的 ,因为镇上没有可以种菜的地方。
不像在村里,家里有个几亩地,应季的瓜果蔬菜都可以种一些,要吃的时候直接就从地里摘,不用花钱。
而且在镇上也没有能养鸡养鸭养兔子的地方,镇上不比村里,家家户户的地盘都很小,因为人多,房子修得紧凑。
陆远微微一笑,抬手拂去了自家夫郎鬓边那一缕垂下来的调皮发丝,替他别在耳后。
梧哥儿和他倒是和他想到一处去了。
他其实也更喜欢在村里的生活,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那我们修新房吧,这房子太破了太旧了,不适合继续住下去,而且也太小了。”
要是两个人住的话,这房子不大也不小,正正合适。
但陆远想得长远些,将来要是他和梧哥儿没孩子也就罢了,要是梧哥儿给他生了孩子,什么玩具房,书房,卧室什么的,不都要占地方吗,哪里住的下。
要是不止一个孩子,有个两三个,三四个孩子,需要的空间就更大了。
云秋梧歪着脑袋,疑惑地眨了眨眼,“小吗?我没觉得啊。”
好几间屋呢,怎么会小。
又破又旧倒是真的。
不过云秋梧从来不觉得住不得人,嫌弃过条件不好,因为云家的条件也好不到哪里去,都是一样的茅草泥巴房。
陆远眼中溢出笑意,“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住,当然不觉得小,要是将来我们有孩子了,孩子们还得有住有玩的地方,你想想,是不是就不够大了?”
云秋梧不争气地脸红了。
明明陆远也没说什么调情的话,只是就事论事,可还是让云秋梧害羞得不行。
孩子
他和陆大哥的孩子,一定会有的。
他听大夫的话,每天都有在乖乖喝药,认真地养身体,就想给陆大哥生孩子,起码要生两个,越多越好,多子多福嘛。
“好不好啊?梧哥儿,咱们修新房子,把新房子修得大些宽敞些。”
“好。”云秋梧细若蚊蝇地应了一声。
还是陆大哥想得周全,连孩子们都想到了,他只想到了他自己和陆大哥。
提到孩子,云秋梧不免又想起他们至今还未圆房的事情,眉眼耷拉着,神色变得失落起来。
迟迟不圆房,怎么生的出孩子,他一个人,有心无力啊。
这孩子,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情,都没播种 ,怎么发芽 。
想到这里,云秋梧抬头幽幽地看了陆远一眼。
陆远一头雾水,一点儿都摸不着头脑。
这是怎么了?
先前小夫郎不还高高兴兴,开开心心的吗?怎么一会儿的工夫,就不高兴了呢?
想着还遥遥无期的孩子,云秋梧默默地给自己打气,将心一横,突然凑身过去,双手环在陆远的脖子上,闭着眼睛,大着胆子,一鼓作气地亲了上去。
山不就我,我就山就好了 。
两个人谈情说爱,总得有一个人脸皮厚,胆够大。
陆远整个人都懵了。
什么情况
他这是被强吻了?
还是被自家小夫郎给强吻了?
陆远感觉脑子晕晕乎乎的,还没等他想出个所以然来,就只有小夫郎的亲吻好香,好软这一个想法了。
初吻留了二十多年的陆远尝到了有情人之间亲吻的滋味,他甚至还无师自通,反客为主地撬开了小夫郎的牙关,加深了这个吻,强势又不失缠绵地吻着。
怪不得谈恋爱的人总喜欢接吻,原来接吻是这样的感觉,舒畅得灵魂都要飘上天了。
可怜云秋梧这个率先撩拨人的,他压根就不会接吻,以为嘴对嘴地亲一下,大不了多亲几下就好了,哪里知道接吻还有这么多的门道,他完全招架不住,丧失了主动权,沦为待宰的羔羊不说,只能被动的接受,还不会换气,憋得一张脸通红,一度以为自己要憋死了,那样的话可死的太冤了,听说过吃饭噎死的,没听说过被亲死的
等到终于逃脱魔爪,被放开的时候,云秋梧连忙大口大口地呼吸,直喘气,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而陆远则是一脸的春风得意,意犹未尽,望着趴在自己怀里娇喘连连,柔弱无力,眼波流转,唇瓣殷红的小夫郎,喉头不自觉地滚动了下,眸光一点点地变得幽深。
和小夫郎接吻的味道好甜啊,他好喜欢。
一次不够,还想再来。
只有一次,怎么可能够,他可是第一次和小夫郎接吻,肯定表现得不够好,再来一次,他会表现得更好 ,带给小夫郎更好的体验 。
陆远心思焉儿坏,给自己找了一个貌似合理的理由后,腹黑的大灰狼又对单纯的小白兔下手了。
云秋梧刚缓过来,迎接他的又是一阵狂风暴雨般的唇舌掠夺,他无力推拒,也没有推拒,一同共赴沉沦。
第四十六章 惹人怜爱的小夫郎
半晌后,眼看着小夫郎又憋住了,要呼吸不上来了,陆远这才把人放开。
云秋梧气喘吁吁地靠在陆远肩头。
如果说第一次接吻结束的时候,他还有两三分的力气,那他这会儿是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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