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言难尽,最后咽了咽口水,道:“姐,我就两套衣服,其中一套在外面随风飘扬,还有就是身上这套了,咱真造作不起……”
姜穆回将手上的抹布扔给温阑,憋着笑道:“抹布够大,好歹也能遮遮,不至于被别人拉着大喊流氓,对了,我还有几条裙子,你穿应该会很合身,要不要试试?”
温阑面无表情道:“大可不必。”
大小姐您爱怎么造作就怎么造作,但您也别尽可着一个人坑,我是您的合作伙伴,不是您死亡名单上的一员。
不过,随着这场看似意外的闹剧过去,之前姜穆回说的那句“你应该好好看看这个世界。”也在插科打诨之中轻飘飘地被揭过去了。
到最后,姜穆回也没能让温阑穿上小裙子,而是自己亲自给臭小子选购了衣服,完美地宣示了姜穆回五彩缤纷的审美。
而拿到衣服的温阑一脸的一言难尽,举着花衬衫问:“我的姐,你到底是从哪里淘来的老古董?你买大红色也比花花绿绿的要好。”
姜穆回眼睛一亮,从袋子的翻出一件衣服,十分兴奋的在温阑面前晃来晃去,“当当当!原来你喜欢红衣服啊,早说我就给你多买几件,还好我有先见之明,什么颜色都给买了一份。”
纯纯的红色T恤,毫无版型可言,简直让人幻视精神小伙的旺仔牛奶衣!
温阑:“6”
“你不是说什么颜色都买了吗?为什么都是一些饱和度这么强的衣服,就没点浅色系的吗?”
姜穆回摊手,一脸无辜,“没办法,深色就是这么讨人喜欢啊~”
这语气,贱得让人想干架!
相比起那晃眼睛的红色T恤衫,温阑瞬间就觉得花衬衫也挺好看的,最后,他以穿花衬衫为条件,说服姜穆回将红T恤变成了抹布。
他们的生活再次重归平静,姜穆回和温阑从一开始的互相旁观对方蹦跶、心里互相腹诽对方、炸毛、鸡飞狗跳地互相追逐,变成了后来默契十足的演戏伙伴。
姜穆回翘起二郎腿,悠哉地道:“这有个捧哏就是不一样啊~”
温*捧哏*阑:“……”
被两个影帝坑了钱的冤大头们:“……”x
合着我们就是你们play中的一环呗。
按理来说,姜穆回是警察,温阑是K精心培养的接班人,他们本该是对立面,如今却能如此和谐地共处,不得不说,这俩人都有点心大了。
不过也就是因为如此,姜穆回才能够在群狼环伺的地方杀出一条血路,虽然这条路无法通往她的初衷。
在生活和教导的过程中,姜穆回敏锐地发现,温阑虽然很聪明,但他在“人情”二字上,却堪比一个幼童,他不辨善恶,不论对错,只知道做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他可以因为不想被别人安排命运而和姜穆回合作,也能在危机关头为了活下去而反手给她一刀。
姜穆回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觉得温阑很矛盾了,他的天真是真的,他的冷漠也是真的,因为温阑只为自己而活。
她突然就想起自己曾见过的一些罪犯,他们从穷乡僻壤的地方来到这里,被人骗着做了一些犯法的事情,被警察抓走的时候也还是不明白。
在审讯室里,那人崩溃大哭,嘶哑着喊出一句话:“没有谁告诉我这件事是不能做的,而我只不过是想活下去!”
犯罪事实构成,错了就要受到惩罚,他的无知让他心安理得地犯下无法挽回的罪行,然后用自己的一生去赎罪。
这个世界从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姜穆回看着温阑,心想:至少,让眼前这个人知道他自己所做的事情代表着什么,趁他还未长成另一个K。
这一天,温阑突然发现姜穆回好像突然变了,没之前那么地暴躁,动不动就举拳头威胁人了,而换了一个方法折磨人。
姜穆回左翻右翻,从犄角旮旯里面翻出两盒棋子,一盒白,一盒黑,泾渭分明。
她翻出来后,拿抹布将盒子上的灰擦干净,然后将东西放在了温阑的手上。
看姜穆回拿着挺轻松的模样,温阑以为那棋子是塑料,于是接的时候没留心,结果那玩意一到手上,温阑的手就跟着两盒棋子一起往下坠去。
温阑:“……”
果然,人要有自知之明,一定要找好参照物再上手,他小少爷是真比不得姜小姐这个怪力大魔王。
温阑是知道围棋该怎么下的,但姜穆回还是从头跟他讲了一遍下棋的规矩,只是越听,他越觉得这姑娘的话有些意有所指。
咂摸了半晌,他笑了笑,发现原来叛逆如姜小姐,也会有想感化人的想法,跟那个曾与自己说善恶的人一样,被这副干净的面皮给迷惑了。
只是,温阑不需要别人教他该怎么活。
现在的他,是这样想的。
第213章 番外六:天大地大,无处不可去。
温阑以为姜穆回是想要感化自己,他也乐得配合,于是没有点破,可当他真正和姜穆回下完一盘棋后,才意识到,姜穆回所想,并非如此。
她只是尽心地告诉他如何为人处世,告诉他外面世界的规则,这个女人不是为了让别人 按她的想法去做,而是告诉温阑他本该知道的事情,告诉他分岔口上那几条路中不同的风景。
只是……
温阑无情地把姜穆回偷偷移位的棋子给拨了回去,道:“都说了落子无悔,你个臭棋篓子这都悔第几次棋了?”
姜穆回一点都不觉得羞耻,反以为荣,她说:“唉,兵不厌诈,这悔棋也是一门学问,你可得好好学。”
温阑白了她一眼,“你这好为人师的臭习惯什么时候能改改。”
姜穆回整个人瘫在椅子上,一脸惫懒,闭着眼道:“改不了,谁叫我心善呢,而且,你本来就是来学习的……”
这人说着说着就要睡,手里捏着的黑子将落不落,风吹过来,将她颊边的碎发吹到脸上,乍一看,倒显得这家伙温和安静起来。
温阑刚有点这想法,就见刚刚还快睡着的姜穆回猛地睁眼,嗖的一下站起来窜出去了,留下一句话在原地:“我闻到红烧肉的召唤!!!”
果然,flag是用来打破的,刚说这家伙闭嘴闭眼的时候还有几分温婉的范儿了,下一秒人家就身体力行地给他打了脸。
温阑:“……”
不是,你特么的是狗吗?不仅身负怪力,还是个闻香牛逼症……唉?她刚刚好像说有红烧肉的来着?
红!烧!肉!
此时,温阑的脑海里只剩下了这三个字,眼睛都快冒红光了,立马飞身追上姜穆回。
没办法,温阑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虽然姜穆回这里也不算穷,但耐不住没人会炒菜,俩人凑活着学了学,结果两人一人一次,刚好把自家厨房给烧了两次。
这两次失败的动静闹得还挺大,邻居纷纷出来询问,他俩是不是在制作炸药,不然怎么三天两头炸一次。
知难而退是好孩子,姜穆回和温阑当即放弃挣扎,组成最佳饭友团,直接厚着脸皮吃起了百家饭。
但既然是百家饭,自然是没办法点菜的,就算姜穆回给塞了钱,他们也得跟着一起啃草,虽然两人好养活,不计较,但知道今天的菜有肉,那也是惊喜一件了。
都说抢来得东西才吃得香,所以俩人也没强行改变这种吃饭模式,而直接把抢饭这个环节给玩出了花儿来。
果然,人闲出屁来了的时候,没事情可耍了也要制造出点事情来耍耍。
温阑和姜穆回在一起的日子估计是他前半辈子最轻松,最舒服的一段时间了,只是时间过得很快,而他们都有不得不做的事情。
K来接的时候,越野车飞驰而过,激起尘土漫天,直接人工制造了一场雾霾。
姜穆回显然是很有经验了,等激起的尘土落下去才打开门,时间把握得刚刚好,她拍了拍温阑的肩,道:“走吧,祝你从今往后,天大地大,无处不可去。”
这句祝愿看起来很浅薄,但却是向往自由的温阑最喜欢的。
温阑笑了笑,头也不回地大步向前,那里,是他必须面对的风雨。
命运待他不公,从夏日蝉鸣遮盖下的喘息开始,往后的每一步,他都如走在刀剑上一般,所以他从不会被K所谓的温情所打动,也不会沉迷于姜穆回带给他的短暂安心。
人只有自己真正强大起来的时候,才能保护自己不被侵害。
送走温阑后,姜穆回关上门,突然少了一个人的茶馆显得冷清了许多,她从口袋里拿出一枚子弹,这是温阑走之前留下的。
而这枚子弹,正是K之前给她那把枪射出的最后一枚子弹,而这枚子弹是从一个大毒枭的心脏里挖出来的。
射死一个至关重要的毒枭,这其实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因为泛滥的毒品不会因为领头人的消失而消失,他们很快就能推出一个人来代替对方。
只要产业链还在,笼罩在众人头上的阴云就永远不会散去。
但这是一位伟大的缉毒警,在临死时,为自己的私心做的最后一次呐喊,他的白骨留在这片土地上,望着异地的日升日落。
因为他的这一枪,警局里的人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但没有人能否认他的伟大。
人怎么可能没有私心呢?
姜穆回从来不觉得那一枪是错的,所以她想要那把枪,而这枚温阑主动送过来的子弹,其实是意外之喜。
远去的越野车上,温阑一上车,K就像看亲孙子一样看着温阑,笑着问:“这几个月有学到什么吗?”
温阑不满道:“她教了我泡茶,说学礼仪的第一步,就该明白,什么叫待客之道……”
说着说着,他又开心起来,“我学得可好了,等回去了,我给您露一手!”
K也笑,道:“老板娘就是这臭脾气,她肯教茶道就算不错了,回去可得好好品品你给我泡的茶喽。”
他们聊了一路,看起来就跟平常人家的祖孙俩无异,只有温阑知道,他的乖巧里面藏着怎样的杀机。
温阑是K养的一条毒蛇,K对温阑的野心看得分明,却放任了,他想知道温阑究竟能做到何种地步。
K放任的理由很简单,他认为这个小孩的所有都被他掌握在手中,对永远飞不出去的小雀,没必要害怕。
但有一句话说的分明: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温阑总能将一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东西,送到应该得到这些东西的人手上,而每一样,都代表着一个足以触动心弦的故事。
比如祁玉的那块怀表、林宣想知道的寄养真相、李杳需要的情报、姜穆回寻找的最后一枚子弹。
每一样都恰如其分地,在最适合的时候,到了每个人的手上。
为什么他总能这么及时?因为温阑和天下第一楼达成了合作,他活在局外,看得分明。
天下第一楼,一个可以随时解散,随时聚齐的,神奇的组织,她们亦正亦邪,如水一般融在世界里,毫无踪迹,又无处不在。
第214章 番外七:程韶最近很苦恼
程韶最近很苦恼,因为国安部的那小孩又来串门了!借着没地儿住的理由,花五十块巨款直接在他家定居了。
不是,谁家好人蹭吃蹭喝蹭住,还老拿看傻比的眼神精神攻击主人家的啊。
他这简直不是招了个小孩,而是招了个祖宗吧?!
程韶一边叹气,一边拎着外卖小哥送来的菜回家,自从家里多了个祖宗等投喂,程韶就没再吃过泡面,家里的泡面宝塔山原模原样的就没动过。
这不想还好,一想,脑子就开始传达想吃的念头,嘴里开始回忆泡面的美味,程韶默默吞了口口水。
正当程韶在发呆回味泡面味儿的时候,一辆车在他面前停下,车窗降下露出黎元贱兮兮的脸:“韶儿,上车,哥顺路捎你一段。”
免费的车,不蹭白不蹭,反正今天没什么特殊的紧迫案件,黎某人也没接到什么专线任务,他便也不怕会被这家伙直接给拉去什么奇奇怪怪的地方,直接不设防地上了车。
黎元一边开车,一边摇头晃脑地哼着不知名的曲调,跟那老大爷听着老旧收音机听戏曲哼调儿似的,简直一模一样。
程韶默默拉了一下安全带,道:“黎元,你再这样,我就该怀疑你是不是上车前磕了点什么劣质兴奋剂了,我可是真的会大义灭亲的。”
黎元眯了眯眼,手指敲了一下方向盘,道:“韶儿,你有点不对劲。”
他这倒打一耙的话接得太快,程韶听着下意识心里一紧,也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些什么,反正就是略有点心虚。
不过这点莫名其妙的心虚很快就被他略过了,程韶开口,道:“我怎么就不对劲了?”
黎元想都没想,直接回答:“这要是在平常,你肯定是要骂我一句,顺带纠正一下我对你的称呼,今天居然这么安静,绝对有鬼!”
程韶:“……”
您也知道叫勺儿是要挨骂的啊?!合着你老这么喊,就是为了讨句骂?
真的有人这么贱的吗……
他看了一眼黎元,反击道:“我觉得你更有鬼,没事居然说自己顺路要送我回家,你有这么好心?”
黎元整个人得意的劲儿都快上天了,他道:“知道是黑车还敢上啊。”
程韶翻了个白眼,道:“一反常态没有下班就跑,居然还能慢悠悠地等到我,再结合你做好的头发以及换掉的警服,不用猜我都知道,你这是要去赴你家谢顾问的约……”
说到这里,程韶皱了皱眉,吐槽:“你俩黏黏糊糊的这是干嘛?”
黎元大笑,朝程韶比了个中指,道:“韶儿,观察不够细致啊。”语气得意的,程韶都能在他头顶看见具象化的黎元小人在叉腰狂笑了。
程韶皱眉,虽然自己走神,但不可能观察不到位啊,难道还有什么其他东西是这小子可以放到自己面前炫耀的吗?
黎元挑眉,食指轻敲方向盘,夕阳的余辉照下来,程韶被反射的光照到了眼睛,下意识地眯了眯眼。
“艹!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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