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粮食和蜂窝煤不一样,蜂窝煤不用担心其他商户来大量买回去倒卖,毕竟本身定位在那儿、价贵了也没人买,何况乌金院还产着呢。
但这粮食品质好,而且乌金院卖完了也就没了,若是有商户来捡漏,回去定个高价往外卖,虽然从前不吃这般好的米的老百姓不会去吃这个亏,但自有其他买得起的人家会买。
兰微霜不想看商户占这个便宜、赚这个差价,所以提前跟谢淮清说过了,每个人限量购买、买的时候还得登记下住址以免钻空子。
于是不少想要趁便宜多买的人都没能成功,只得当寻常买米,回家改善些日子的伙食。
大米这东西常见,但红薯和土豆这两样据说也是东家何妨出海时见了买来、因量大近日才运回的东西,就让人虽然好奇,但也不敢贸然尝试了,毕竟老百姓的钱紧俏、不敢乱花。
但一来价格不贵,二来乌金院的名声有蜂窝煤作保,既然乌金院的人说这东西能吃,那反正是粮食,买点试试的人也有。
最初买回家的人一试,不禁惊为天人,尤其是红薯,居然还有甜味!
尝试的人多了,便又有更多人大胆买了。
红薯卖得比土豆快一些,毕竟这年头糖也不便宜,许多人家鲜少买糖,都宁愿多买盐这类必需品。如今这红薯居然带甜味,又能饱腹还不贵,可真是个好东西!
可惜好东西难得,乌金院的东家出海一次能买回这么多,已经是不容易了,他们在馥城的人还算运气好,馥城以外的人连尝的机会都没有……
若是大夏自己也能种出来就好了……
御田这边,慕笛玉让人扛来两大袋子东西,正是近日乌金院那边闹得风头正盛的红薯和土豆。
这价格亲民的粮食,慕笛玉本来是不会去同老百姓抢的,但红薯和土豆这两种新粮食作物,让慕笛玉偶尔听到后,便忍不住动了心思。
据乌金院的人说,他们东家带着人在海外瞧见了,这两种粮食易种易存活、产量也高,而且红薯叶和土豆叶子都能食用,只是可惜没来得及打听具体的栽种方式……慕笛玉想,若真能如此,那他们自己研究便是!
于是慕笛玉去买了回来,正好一样一袋,在御田里研究。又让俞飞声去买了一趟,发给馥城中其他擅于侍农的老农人帮着培育试试,集思广益。
慕笛玉在御田里昼夜不分地忙活了两个多月,期间慕家人来到国都和俞家人见面商量婚事,他都只在头两回露了面,后来偶尔才参与一下——
慕家人和俞飞声相处得挺好,俞家人虽然还是有点难以接受俞飞声这婚事,但本身是和善的人、并不为难慕笛玉和慕家人而是努力与他们亲近,发现这情况之后,慕笛玉就放心大胆地继续钻研红薯土豆去了,俞飞声担负起了两家人之间的相处交流任务。
特殊情况嘛,毕竟那红薯土豆虽然保存得当还没坏完,但天气渐热也拖不得了,慕笛玉忙得很,俞飞声体恤他,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慕家人倒有些不好意思,担心俞家人会觉得慕笛玉怠慢,但俞家人知道情况、很是体谅。
两家人其乐融融,但……
据朝臣们所知——
首先,慕笛玉的家人已经到国都啦,他们之前一直借口说慕家人没来所以婚事还得再等等,如今总算弹尽粮绝、找不出其他理由拖延被赐下的这桩婚事了,真是可怜啊。
然后,慕笛玉实在太痛苦了,为了躲避和俞飞声、俞家人见面商议婚事,都快住在御田了!当然了,御田郎为国效力、钻研新粮食作物的心,我们还是很相信的。
还有,慕笛玉躲到御田之后,俞飞声可快活啦!有人看见了,俞飞声上街买了一大堆东西,兴高采烈,据说买的是馥城特产,大概是想要尽快送慕家人离开吧!
最后,俞飞声和慕笛玉的婚事日子定下了!旁人都接到了宴请消息,遇到慕笛玉时隐晦安慰了一番,结果慕笛玉自己居然还不知道具体日子!瞧瞧这是多不上心!虽然慕笛玉连忙解释说他其实知道、只是在御田里忙得有些算不清日子了而已,但……明白人都明白的。
不过,慕笛玉废寝忘食守在御田里这两个多月,还是极有成效的,红薯和土豆都发了芽长成苗、一垄看去长势极好。找对了方法,的确很容易栽种,若是顺利,今年便能推广至民间。
慕笛玉把这消息禀报给兰微霜,兰微霜大方给了赏赐、包括御田上下一应参与研究的人都有赏,顺便把慕笛玉这四品官提至了三品。
慕笛玉谢了恩,又问起:“陛下,臣可否问问,招揽那乌金院商人何妨的事……?”
兰微霜顿了顿。
这事儿还要从两个多月前、慕笛玉刚把红薯土豆带回御田开始研究说起。
研究新的粮食作物,这事儿自然需要跟皇帝禀报过才行。
慕笛玉当时禀报完之后,又说道:“这乌金院的东家何妨,臣瞧着是个既有巧思与眼界,又有胆量与魄力,且还有忧民之心的人物。”
“虽一介白衣,却能在短短数月里拿出这般多利国利民之物,从蜂窝煤到此次的粮食,可见此人品性上乘,并非只逐利而罔顾良心的商人、甚至并非寻常善商可比……陛下,此人还出过海,见识颇广,若是朝廷能招揽此人,想必大有裨益。”
兰微霜听完后心情诡异的复杂,沉默片刻,然后颔首道:“朕知道了,会遣人去看看的。”
然后,自然就没有然后了。
只是这段日子慕笛玉忙,没空分心关注此事,如今才想起来,怎么全无动静呢……
眼下被问起,兰微霜淡然许多,气定神闲地张口便来:“朕微服私访接触过那商人了,的确不同一般。可惜,他并不愿受朝廷封赏,说是觉得拘束。”
慕笛玉闻言,也是觉得可惜,但想想又并不意外。
“陛下礼贤下士,竟亲自前去接触,又宽和体谅那商人何妨的自在秉性,陛下之仁厚豁达,乃臣民典范、令臣动容不已。”慕笛玉不忘吹一吹兰微霜。
兰微霜只能高深莫测地笑笑,又问:“慕卿和俞卿的婚事,日子定了?”
慕笛玉这下含蓄了点,回道:“是,就在八月初一。”
“那快到了,届时朕也去喝杯喜酒。”兰微霜说。
慕笛玉欣喜道:“谢陛下挂念,届时若陛下驾临,是臣与飞声莫大的荣幸!”
……
这日,谢淮清也入宫来了,还是说想带兰微霜出宫看点有趣的事。
兰微霜颔首应了,又觉得这感觉有点诡异,像是谢淮清特意来找他出门玩。
而且,谢淮清把他带到了一处马球场,这种感觉就更重了。
“我不打马球。”兰微霜提醒道。
他懒,不想动,而且身体状态也经不起剧烈运动。最重要的是,他不会骑马。
谢淮清笑了笑:“并非叫你来上场打。”
又往前走了一小段,兰微霜就看见了正在打马球的两队人,只是……他们骑的不是马。
而是乌金院对外卖的木制简易版自行车。
兰微霜略感迷惑:“他们这……不嫌累吗?”
谢淮清道:“会比骑马累,但也比骑马安全。”
“最初乌金院开始售卖这自行车,为了博关注,打了朝廷的噱头,便有些赶趟起哄的纨绔子弟来买。一来二去的,这自行车倒成了子弟间的新潮,打马球时也用上了,据说他们觉得这般既能比拼体魄,又安全。若是不慎坠马,一个不好甚至有可能丧命,这自行车顶多蹭破个皮。”
兰微霜有点意外,没想到这自行车还成了娱乐工具了。
不过无所谓,反正给他赚钱就行。
之前的大米、红薯和土豆在限购的情况下也已经早就卖完了,虽然卖得便宜,但这些粮食都是抽奖抽出来的,对于兰微霜而言算是无本买卖。除掉工人的工钱、照旧分给谢淮清的一成劳务费,剩下的盈利仍旧十分可观。
兰微霜觉得自己现在是个不嫌钱更多的有钱人。
马场上,有个人不慎带着自行车一起摔在了地上,引得周围人一阵起哄,很是热闹。
兰微霜看了会儿,就开始觉得吵闹了,而且马场上难免尘土飞扬、飘到场外,兰微霜呼吸间开始有点不适。
谢淮清一发现,不等兰微霜开口,便道:“走吧?”
兰微霜颔首。
离开马场前,兰微霜又瞧见有人在比试剑招。
回到马车上后,他便顺口问了谢淮清一句:“怎么从未见你佩过剑?”
谢淮清微微一怔,旋即笑道:“陛下,面圣时佩剑,臣还没那么不惜命。”
兰微霜挑了下眉,好整以暇地看着他。
谢淮清忍俊不禁:“是,不敢欺瞒陛下,其实是臣嫌它累赘……既不想杀人,佩剑做什么?”
兰微霜眨了下眼,突然想看看谢淮清那得杀人沾血的佩剑。
于是他再次来到了定国公府。
谢淮清自卧房中取出佩剑,来到院子里递给兰微霜看。
兰微霜接过这柄剑鞘银白的剑,问了句:“剑名叫什么?”
谢淮清道:“没起过名,年少时随手在铺子里选的普通剑罢了。”
兰微霜:“……作为被放在卧房的佩剑,我还以为它对你而言是特殊的。”
谢淮清失笑:“放在卧房是因为比较顺手。要不要取下剑鞘看看?”
兰微霜点了点头。
谢淮清叮嘱他小心,剑刃颇锋。
兰微霜觉得自己挺小心的,他只是取下来看看,又没比划——然而怎么就不小心被划到了口子呢,左手食指指腹霎时划过一道伤,冒出血珠来。
谢淮清脸色顿变,上前拿过佩剑和取至一半的剑鞘,随手扔到了旁边的石桌上,接着将兰微霜按到石凳上坐下:“我去拿药,稍等。”
兰微霜被他放肆一按,坐下后伸着手指,看了眼冒完几颗血珠后就没再继续、伤得当真十分轻微的伤口,微怔过后喊道:“不用了,小伤。”
属于“幸好来得早,再晚点伤口就要痊愈”了那种,兰微霜虽然平日体弱,但眼下这么点小伤口还不至于如临大敌。
但谢淮清没听,进卧房去很快拿了伤药和干净的绸巾出来,坐到兰微霜面前给他上药包扎。
兰微霜见状,也懒得跟他再推辞,只是忍不住戏谑:“你这般担惊受怕,难道是觉得我会喊救驾,叫你有嘴也说不清?”
谢淮清垂着眼,握着兰微霜纤细的手,另一手慢条斯理地往兰微霜手指上缠绸巾包扎。
闻言他抬眸看向兰微霜,笑了笑:“公子,这会儿可是在我院中。”
兰微霜挑了下眉:“谢将军。”
谢淮清温和应道:“是。”
兰微霜点评道:“大逆不道。”
谢淮清便诚恳认错:“是,臣知罪。”
第29章
八月初一这日, 馥城中颇为热闹。
因为就在今日,陛下亲口赐婚的今科状元郎、翰林院六品编撰俞飞声,与今科探花郎、年纪轻轻由陛下亲旨提拔的三品御田郎慕笛玉, 要拜堂成亲了!
俞家是馥城中响当当的富户, 数代经营以来也算是广结善缘。
今日俞飞声成亲, 俞家人一边私下还是发愁这桩婚事不知道将来会如何,一边觉得也不能丢了面子、还不想让人误会是他们对赐婚不满,所以婚礼操办得很是盛大, 还在外面开了流水席、随城中愿意来贺喜的百姓吃。
——慕笛玉此前本是想低调一些, 奈何和俞飞声没达成一致, 两家长辈也觉得人生大事不能随便, 虽然他俩这婚事不同寻常了些,但有陛下赐婚, 已是排场的底气。
两家人商量婚事那段日子, 慕笛玉埋头御田里忙活, 也没参与什么, 自然更没有“话语权”了。
于是便有了今日热热闹闹的一场婚礼。
兰微霜到得比较晚。
若是他到得太早, 俞家人和慕家人自然不可能不小心招待着,怕是连两个新人拜天地的时候都要把他请上上座, 兰微霜自己想着便嫌麻烦,也不想给人家新婚大喜添麻烦、掺和本该是两家人自己的礼仪章程。
所以直到俞飞声和慕笛玉拜完堂, 喜宴即将开席的时候,兰微霜才到了门口。
正好这时候宾客该到的也都入座了,门口不挤, 兰微霜直接被请入内堂, 很清静,又只距离热闹的喜宴一帘之隔, 总之安排得很贴心。
俞飞声和慕笛玉前来谢恩敬酒,然后又出去继续挨桌敬酒,笑容满面,两家亲眷也都是喜笑颜开的模样。
“我怎么觉得这二人是当真十分欣喜快活呢?好似并非此前一直以为的强颜欢笑?”宾客中,有前来喝喜酒的朝臣犯嘀咕说。
旁边的朝臣小心看了看内堂的方向,谨慎道:“自然得欣喜快活,陛下可是亲自前来了。”
便是不满意这婚事,也得表现出十二分的满意来,何况不论如何,陛下赐婚、还亲自来喝喜酒,都是莫大的荣幸,事已至此,还一脸苦相的话才是脑子愚笨的。
……
参加完俞飞声和慕笛玉婚礼的三天后,兰微霜从宫里搬去了馥南山的避暑行宫——
已经八月初,天气炎热,早就可以去避暑行宫了。但兰微霜原本嫌麻烦,不想折腾搬地方住。
然而前几天出宫那趟回来,他这享受着皇帝待遇被小心伺候着的身体居然中暑了,昏沉了两三日才好,于是兰微霜便想,那避暑行宫修葺了不住也挺浪费,搬去避个暑吧!
虽然避暑行宫里挖出过尸骨,但一来只是埋尸地并非命案发生地,二来兰微霜寻思着自己不是加害人,还处置了加害人,没什么可怕的,三来就是避暑行宫那么大,兰微霜又不是非要住到挖出尸骨的那处去。
避暑行宫位于馥南山脚,地形原因,即便不用冰盆降温也不觉燥热。
兰微霜在避暑行宫里住了两天,第三天时谢淮清来了。
谢淮清还是带着一柄剑来的,就拿在手上,看得引路的宫人惶恐得很。
谢淮清到了兰微霜正在钓鱼的凉亭里,兰微霜随手挥退了宫人,然后好整以暇地看着谢淮清手里的东西,问他:“谢将军这是突然不惜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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