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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疯了言情文男主(穿越重生)——萝樱

时间:2024-04-11 17:29:19  作者:萝樱
  “等等,等等!那个……呃。”
  孟梨还没来得及多言,就忽觉身子一轻,再反应过来时,就已经被常衡打横抱了起来。
  他一个男人,被另外一个男人公、主、抱!
  俊脸唰得一下就红了,孟梨觉得这样太难看了,更何况叶簌簌还在旁边看着!
  这小丫头片子眼睛又大,一直在旁边忽闪忽闪的,这让孟梨觉得非常难为情。
  当即就要常衡放他下来,可常衡似乎心情不太好,忽然敛眸看了他一眼,就这一眼,孟梨瞬间就不挣扎了,直挺挺,他敢说死人都没他现在的身子僵。
  小系统倒是蛮开心的,一直转来转去。
  常衡才将孟梨放在草地上,叶簌簌就紧追过来,不知从哪儿取出一个火匣子。
  孟梨眼睁睁地看着常衡拿着长针在火焰上烧,惊恐地咽了咽口水,感觉受伤的胳膊突然被拉起来了,他赶紧抓着常衡的手腕,连连摇头。
  常衡道:“你放心,我下手很快,一会儿就好。”
  可这不是快慢的问题,而是疼不疼的问题啊!
  先不说光用火烧一烧,会不会伤口感染,怎么能直接生缝呢?
  就算他是个男人,流点血也没啥,可是,可是生缝实在是太恐怖了!
  “孟公子,你该不会是怕疼吧?”叶簌簌忽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有点天真地望着孟梨。
  孟梨是挺怕疼的,但又不想在人前露怯,只好说,应该先消毒。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叶簌簌从腰间取下了一个小酒壶,“这是临别时,王大娘给的,说是自家酿的酒,用这个清洗伤口,行吗?”
  孟梨:!!!
  酒?
  酒?!
  酒!!
  想要他死,办法有很多,但为啥要在他的伤口上洒酒?!
  除非他脑袋被门夹了,否则绝对不可能用酒来清洗伤口,绝对不行!
  孟梨面露惊恐,苍白的嘴唇都开始哆嗦了。
  常衡看了他几眼,忽道:“我也明白你的意思了。”而后,一记手刀就将孟梨打晕过去。
  等孟梨再醒来时,外面的天已经黑透了。
  身上的伤都处理好了,两只胳膊都被白布缠着,连手掌心也是,他缓缓坐起身来,借着面前火堆的光亮,看见常衡在一旁打坐,叶簌簌在睡觉,怀里抱着的,俨然就是常衡的拂尘。
  也不知道这小姑娘啥毛病,睡觉就睡觉,还抱着拂尘睡,也不嫌硌得慌。
  等等。
  孟梨突然想到,或许叶簌簌最初抱着的,并不是拂尘,只不过是睡着了,才换成了拂尘。
  而之前抱着的,大约就是常衡的手臂了。
  该说不说,他俩的感情发展得可真快,跟坐火箭似的,再这么下去,常衡怕是很快就要沦陷了。
  那自己可就倒霉了,任务一旦失败,可就再也回不了家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孟梨愁死了,暗暗抓狂,不知道该怎么棒打鸳鸯。
  “你醒了?”常衡发现他醒了,温声细语地询问,“身上还疼么?”
  疼肯定是疼的,毕竟孟梨又不是根木头,他想坐起身来,但两只胳膊都有伤,只能像蠕虫一样匍匐。
  更悲催的是,他刚刚抓狂的时候,顺势在草堆上打了个滚,此刻再爬起来,非得腰腹用力,屁股撅得老高了。
  常衡顺手扶了他一把,让他靠在木柱子上休息。孟梨左右环顾,这才发现这里是间破道观,也不知荒废了多少年,脏乱得很。
  再一回神,常衡就递了一个果子给他。
  孟梨低声道谢,两手捧着果子,小口小口地啃,低着头看自己的鞋尖,这才发现,原本肿得跟猪蹄似的脚踝,此刻也不肿了,像是被人揉开了淤血。
  能为他做这种事的人,就只可能是常衡了。
  “谢谢你。”孟梨不好意思地再次道谢,常衡对他真的挺好。
  只是相比叶簌簌来说,差了那么一点点而已。
  不管怎么说,他们还是朋友,朋友之间哪有什么隔夜仇。
  常衡道:“先前,是不是贫道做了什么,或者说了什么,让孟公子不开心了?”
  孟梨摇了摇头,嘴挺硬气:“没有啊。”顿了顿,他又道:“都说了,我有名字的,是我的名字烫嘴吗?”
  “好,孟梨。”常衡笑了笑,随后望了睡梦中还抱着拂尘的叶簌簌一眼,才道,“叶姑娘善解人意,天真烂漫,她对你并无任何恶意,希望你不要误会她。”
  不仅没有恶意,他还隐约感觉,叶姑娘似乎对孟梨有些特别,每次看见孟梨受伤,她就特别着急,虽然她都极力掩饰了,但眼神是骗不了人的。
  只不过,孟梨似乎对此毫无察觉,甚至还对叶姑娘多有误解。
  这个孟梨不仅有时候很孩子气,还很粗心大意,根本就半点也不了解女孩子的心,常衡自知是出家人,不能动情,哪怕已知叶姑娘就是自己的有缘人,也定不会为她还俗。
  若是孟梨刚好也对叶姑娘心生好感,常衡自然是愿意撮合的。
  在他看来,孟梨模样好,性格开朗又爱笑,根本不是大龙小虎口中品行败坏,两面三刀,谎话连篇的小人,相反,常衡认为孟梨很真诚,也很善良,虽然有时候有点孩子脾气,但就是因为他喜怒形于色,才更显得单纯质朴。
  总而言之,开朗真诚的孟梨和善解人意的叶姑娘,极为般配。
  孟梨听了,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这已经不是常衡第一次提醒他了,就好像他是个坏人,一直在为难天真烂漫,善解人意的叶姑娘一样。
  可他从来没打算为难叶姑娘,只不过是出于任务,不得不阻止男女主之间双向奔赴而已。
  他有时候也挺鄙视自己的,觉得自己就像个男小三儿,在男女主中间上蹦下蹿,活像只吃瓜的猹,早晚要被男主一剑扎死在月光底下。
  但他确实很想回家啊。
  他在这里一个亲人都没有,唯一的朋友就是常衡了。
  就像小系统说的那样,阻止男女主相爱,也未必就是坏事,毕竟他俩的结局是双死!
  双死啊,而且,叶簌簌年纪轻轻,就香消玉损了,多可怜啊。
  孟梨深呼口气,迅速整理了一番心情,然后重振旗鼓。他扭过身子,和常衡面对面。
  “我其实也挺喜欢叶姑娘的。”孟梨道,“我并不讨厌她,真的。”
  常衡牵了牵唇角,果然,孟梨也是喜欢叶姑娘的,也是,叶姑娘那么好,孟梨又怎么可能真的会讨厌她?
  或许是因为自己的存在,所以才导致二人之间生了嫌隙罢。
  “她长得漂亮,又落落大方,聪明还懂事,很难让人不喜欢吧。”孟梨又道,所以,就连身为出家人的常衡,都沦陷了,也在情理之中,他又忍不住望向叶簌簌怀里抱的拂尘。
  常衡也望了过去,低声道:“是啊。”叶姑娘真的很招人喜欢,她似乎特别害怕会被同伴抛弃,连睡梦中都要紧紧抱着他的拂尘。
  殊不知叶簌簌已经醒了,正好听见孟梨说喜欢她的话,顿时脸都微微有些红。
  “我只是……只是在想,以后能不能不要丢下我?”孟梨心里默念了一百遍,为了回家,回家,回家,终于鼓足勇气开了口,“不管是做什么事,能不能不要再丢下我一个人?”
  他这话藏心里好久了,实在是不吐不快。
  不是矫情,但他真的很讨厌处处被人忽视的感觉,就好像他是空气,他是透明的,这让孟梨觉得很不安,他本来就是来自于异世界的亡魂,被人忽视,就好像他根本就不存在。
  那种孤独感,才是令孟梨感到难过的根源。
  常衡听见此话略显诧异,他竟不知自己何时有丢下孟梨一个人了。
  是指采果子么?
  他当时见孟梨睡得很熟,不忍心叫醒他,而且体谅他生病了,才没带他去,本来也不打算带叶簌簌去,可是叶簌簌醒得早,还说知道哪里的果子长得最好。
  所以二人才一道去了,叶簌簌一路上都在嘀嘀咕咕,说孟梨最近生病都瘦了,也没吃到什么好的。采来的果子不多,常衡没吃,叶簌簌倒是吃了几个,但都是挑不好的出来吃,好的全留给孟梨了。
  不料就因为这点小事,竟惹孟梨赌了一路的气。
  想来,孟梨是想和叶簌簌一起出去采果子吧。
  常衡觉得,孟梨有时候真的很孩子气,但还是真心实意地说:“是贫道疏忽了,往后,再也不会了。”他不会介入他们的,孟梨大可放心。
  话一下子就说开了,孟梨心口赌的那口闷气,也瞬间消散了,他又可以开开心心跟道长说话了。
  但为了不影响叶簌簌睡觉,他只好离常衡近一点,再近一点,几乎是贴着他的耳朵讲悄悄话。
  讲的都是冷笑话,他发现常衡的笑点很低,不管他说什么,常衡都在笑,笑起来五官很柔和,看起来很平易近人的样子,真不明白,常衡明明那么温柔,为啥杀起妖来,就跟变了个人似的。
  孟梨睡醒一觉,这会儿精神好得很,越说越来劲,只当是培养感情了,说到最后才发现,自己跟猫一样,几乎完全坐在了常衡怀里,两手还按人胸口上。
  这完全是动物本能,毕竟他现在是狐狸精。
  透过常衡深邃清澈的眼眸,孟梨看见自己在常衡眼中,是那么神采奕奕,光彩照人,比平时漂亮好几倍。
  察觉到两人姿势太暧|昧了,孟梨下意识要退出去,不料扯痛了伤口,哎呦一声往后倒去,下意识抬手乱抓一把,不偏不倚将常衡也拽了下去。
  二人双双倒在地上。
  孟梨的后背贴着草堆子,倒也不疼。
  但尴尬的是,常衡此刻就压在他身上,虽然及时用手撑着地,可二人距离得还是非常之近!
  几乎都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他都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牛劲,居然把常衡都拽倒了。
  离得太近,孟梨都看清楚了常衡长了下睫,理智告诉他,趁着男女主之间的爱情还处于懵懂期,赶紧棒打鸳鸯,从中横插一脚,把常衡截胡了。
  二话不说就是干!
  直接亲上去!
  对,就是亲!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可是,他是个母胎单身啊,长这么大,都不知道接吻是什么感觉,他只亲过家里养的小比熊。
  要不然,就把常衡想象成小比熊罢,这样或许就能下得了嘴了!
  孟梨紧张到脚趾扣地,即便如此给自己心理暗示了,还是下意识闭紧双眼,嘴唇抿了噘,噘了又抿。
  可下一刻,身子一轻,常衡已经离开了。
  孟梨噘着的嘴,甚至还没来得及收,叶簌簌就醒了,吓得他赶紧往旁边连滚带爬,然后装出什么事都没发生的样子。
  叶簌簌看了看面色如常的道长,又看了看佯装镇定的孟梨,最后翻了个身,又继续睡了,但这一回,她把拂尘推开了,掌心合上的,是三枚铜钱。
  这三枚铜钱是当初她在苞米地发现的,也是孟梨留下的。
  她被孟梨欺骗之后,本来气势汹汹,想着再见时,一定要把三枚铜钱塞进孟梨嘴巴里,看他还怎么出口成谎,却不曾想,孟梨救了她,还不止一次。
  为了救她,连性命都不顾了。
  这一夜,三人各怀鬼胎,都没有睡好。
  翌日,三人稍作休整,就继续赶路。
  常衡说,以他们的脚程,走个三日大概就能到白云观了。
  可问题是,孟梨是一步都不能挪了,他被道长包得跟木乃伊似的。
  常衡说可以背着他,孟梨哪好意思啊,那太、难、看、了!
  叶簌簌很善解人意,用一根发簪从过路人手里,买了一头驴。
  有这头驴代步,小狐狸的后爪子总算摆脱了残废的命运。
  “等我以后有钱了,我买一支更漂亮的发簪还你,一定不会让你白白破费的。”孟梨骑在驴子身上,对叶簌簌说。还有常衡的紫金小葫芦,他都记着呢。
  叶簌簌:“好啊,那我等着你给我买更漂亮的发簪。”
  常衡突然问:“叶姑娘,你不是说,那支发簪是你母亲留下的遗物?”
  孟梨一听,瞬间就精神了,赶紧叫停,打算去把发簪换回来,开什么玩笑!
  那可是别人母亲留下来的遗物!
  “没关系的,反正,反正我们都是朋友嘛。”叶簌簌笑了笑,那确实是母亲留下的遗物,但留的不止一样首饰,而是一箱子。
  她这么一说,孟梨反而更为难了,因为他和小系统暗地里商量好了,要在抵达白云观之前,把叶簌簌丢在半道儿上的。
  “不过,你要是真想补偿我,那不如唱个歌听听?”叶簌簌背着手,走路一蹦一跳的。
  这可为难死孟梨了,他天生就没啥艺术细胞,唱歌跳舞画画弹琴,一个都不行,让他跑马拉松还差不多。
  “怎么,连首歌都不愿意为我唱啊?”叶簌簌拿话激他。
  常衡也面带笑容地望了过来,一手拿着拂尘,一手牵着驴绳,三人行在人间的绿荫小道上,难得这么一团和气。
  “那,那我就献丑了!”孟梨也不是那种矫情人,流行歌曲不会唱,那儿歌难道还不会吗?当场就唱了一首小毛驴。
  早就说常衡笑点低,孟梨才起了个嗓子,常衡就开始笑,一首歌下来,孟梨觉得常衡笑得脸上都快起褶了。
  叶簌簌也笑得直不起腰,她道:“孟梨,你果然没有骗人!你确实是献丑了!”
  “那你行,你来?”孟梨一下倒回驴身上,整个人是躺上面的,他还没来得及惊讶,自己咋那么能,就听见叶簌簌清了清嗓子,悠悠唱了起来,歌声确实清脆悦耳。
  只不过,常衡倒是没再像刚刚那样笑了,默默摸出一个果子,喂到了喘着粗气,时刻想尥蹶子把孟梨甩下来的黑驴子嘴里。
  驴子吃了果子,总算安分老实多了,乖乖地驼着孟梨。
  傍晚时,总算入了一座城池。
  孟梨这几天要么喝清汤寡水的薄粥,要么就是吃果子,嘴里早就淡出个鸟来,一进城就左看看,右看看,想找找好吃的。
  但他又身无分文。
  既不像道长带有法器,也不像叶簌簌那样,佩戴着首饰,他是真的一穷二白,又不能变回小狐狸当街钻火圈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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