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常衡几乎没说什么话,满心记挂的都是孟梨,一时怕孟梨醒了,会到处找水喝,一时又怕孟梨乱踢被子,浑然记不清叶簌簌跟他说了什么。
只依稀记得,叶簌簌一直在说孟梨的好,还说孟梨长得很好看。
孟梨长得很好看吗?
常衡有点迷茫,初见时,孟梨脏兮兮的,活像是才在泥坑里打过滚,所以,他一开始完全不知道孟梨好不好看,只觉得他是个跳脱闹腾性子,有点狡黠,但不惹人讨厌。
是在第二天的时候,他在河上游取水,冷不丁听见有人喊他,一回头就看见一个少年在冲着他挥手,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一双眼睛像是会说话一样,灵气逼人,孟梨笑起来,会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他还特别喜欢搞怪,脑袋一摇一晃的,既活泼灵动,又天真烂漫。
还会撒娇,说抱就抱,怕常衡遇见危险,就抱着他,不让他去。常衡觉得,要是自己把他甩开,他都能在地上打两个滚,然后趴地上嗷嗷哭。
他真的好任性啊。
不像是贫苦人家出生,倒像是富贵人家的少爷,孟梨应该不仅出身好,在家应该也挺长辈偏爱的,他心里很敞亮,住着一个太阳。
孟梨应该是很好看的,好看到常衡都有一瞬间的目眩神迷,愣了好久。
但让他真正发现孟梨长得很好看,还是他被大蟒蛇精掳走,还被迫换上了婚服的时候。常衡不是没见过别人穿婚服,但他第一次见到有人把婚服穿得那么好看。
那也是孟梨第一次穿那么艳丽的衣裳,他应该多穿的,因为真的很好看,但常衡又很厌恶那身衣服,因为他再晚来半步,孟梨就要被大蟒蛇玷|污了。
孟梨被撕开衣服,受迫在男人身下,险些受|辱的一幕,可能会成为常衡此生挥之不去的噩梦罢。
他真的很喜欢孟梨,比叶姑娘更喜欢孟梨,或许,他将来会比这个世间,任何一个人,都要喜欢孟梨。
可他对孟梨的喜欢,只能到此为止了,他是男人,也是道士,他不能抢人所爱,也不能爱人。
在这点上,他甚至不如一个太监。
所幸,孟梨喜欢的是叶姑娘,如果孟梨喜欢的人是常衡,那麻烦可就大了。
常衡觉得,自己或许,或许,或许道心远没有自己想得那么稳,品性也没有世人称赞得那么正。
他或许会还俗罢,如果孟梨真的喜欢他,不顾一切也要和他在一起的话——那么,常衡觉得自己应该会还俗的。
道法自然,顺应天命。
他的本心如此,也不能强求他继续修道,他会好好学习,怎么去爱一个人。
可是……只能到喜欢为止了。
他不想让叶姑娘难过,更不想让孟梨为难。
他的心事,只能藏起来,他的难过,也不能让人知道。
第33章 你到底在怕我什么呢?
想到此处,常衡还是咬了咬牙,心一横,把最后一层遮羞布扯了下来。
小系统哇哇乱叫,在半空中飞来飞去,眼睁睁地看着常衡的脸,红得几乎都能滴下血来。他好奇地凑过去,看了又看,瞧了又瞧,原来小道士脸皮那么薄啊,不过就是看了阿梨的身子,就羞臊成了这个地步!
赶紧拿个小本本记下来,等阿梨醒了,高低要跟阿梨说!
常衡羞愧难当,浑身都烧得滚烫,不断在心里宽慰自己,他与孟梨同为男身,莫说是因为检查孟梨的伤情,而褪他衣服了,就算是坦诚相见了,又如何呢?
孟梨与他还不是一模一样么,又不必避讳什么男女之防,他到底在羞耻什么?
被脱了衣服检查的人,也不是他啊,他怎么比孟梨还要羞耻?
可他又不能闭眼。
否则,又要怎么检查孟梨的伤势呢?
前面无伤,伸手往后摸索了一遍,竟摸到了一手的血,常衡瞳孔剧颤,慌忙将人翻了个身,却见孟梨的尾骨处,有一片破皮,但也看不出是什么伤,可能是摔的吧。
摸着骨头有裂痕。
还出了不少血。
应该是很疼的,所以,孟梨迷迷糊糊,还搂着他的脖子喊疼,鼻子一抽一抽的,可怜极了。
常衡浑身僵得跟木头似的,完全无法思考了,他想将孟梨推开一下,不要与自己挨得太近,却又无论如何,也舍不得抬手,从潜意识里,很喜欢孟梨跟他亲近。
常衡为自己不干不净的念头,感到无比羞愤。迅速擦干净血迹后,又见血迹可不止一处。
他很怕孟梨还受过别的伤害。
虽然,他是道士,是出家人,不懂什么男欢女爱,更不懂什么断袖之癖。
但他知道,孟梨生得太美了,也太俊了,年纪还小,武功也不高,一个人在外头,很容易就出事。
只要生了眼睛,都看得出孟梨生得很漂亮。
就算不是大蟒蛇精,也可能是蝎子精,蜈蚣精,总而言之,常衡看着眼前的血迹斑斑,连呼吸都不顺畅了,如果孟梨真的被人“欺负”了,他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来。
可能会比上回在蛇洞里,杀得更厉害。
可旁人流的血再多,又如何能比得过孟梨所受伤的十分之一呢?
小系统遮着眼睛,却还是忍不住偷看,结果一看之下,眼前却突然浮现出了“圣光”,一片白芒,啥也看不见了!
急得他到处乱窜。
不过这也说明,此处是不允许小猫咪看的。
片刻后,常衡的神情略有好转,像是松了口好大的气,可随即,他又痛恨起自己来。
他是个出家人,纵然是为了救人,也不能随随便便,碰孟梨那种地方!
明明知道孟梨喜欢的人是叶姑娘,他怎么可以趁人之危呢?
他此刻的困惑,此刻的惊慌,以及羞愤,无一不证明他的道心不稳。
地之秽者多生物,水至清则无鱼,故君子当存含污纳垢之量,不可持好独行之操,遂当与尘同光。纵然他不是君子,也是个道士,道法也有云,凡众生相,皆为虚妄。
若他真的六根清净,修到了无情境界,真正做到了众生平等的地步,就不该因此而犹豫困惑!
常衡望着自己指尖残留的血迹,依稀还能感受到,不属于自己的温度,在一点点流逝,羞愤之下,竟突然拿起一旁的大石头,高高扬了起来。
吓得小系统发出了猪叫,连忙飞过去做无用的阻挠。
【等等!就算你不喜欢阿梨,也没必要一砖头把他砸死……哎嘿?】
那大石头高高扬起,重重落下,竟落于常衡自己的左手上。
一下就将最长的两根手指砸烂了。
血肉模糊,指甲崩落,虽然很痛,但他心里蓦然松快了不少。
随意扯了块布,往手上缠了缠,然后把孟梨的衣服穿好,将人背在了身后。
才一背好,孟梨就醒了——但还是迷迷糊糊的,嘴里嘟嘟囔囔地说,好疼,快疼死了。
常衡的手,再也不敢往他鼙鼓上碰了,再也不敢了,只敢托起他的腿,将他稳稳背好,轻声道:“你再忍忍,回去就上药,好不好?”
“我,我想,想回家了,唔,想回家……”
他一说想回家,常衡就好难过,瞬间就明白孟梨受了好大的委屈。
为了哄孟梨高兴,常衡就许诺他,一会儿给他买好吃的冰糖葫芦,买糖人,买姜香梅子,买桂花糕,买很多很多好吃的,阿梨喜欢吃什么,那就买什么。
背着孟梨,就往山下走,每一步都走得好稳。
山风迎面吹过,小道士腰间悬挂的雪白狐狸尾巴,微微摇晃着,像极了他的拂尘。
“我,我不能死,我不能死……”死了就,就不能继续做任务了,不能攻略常衡,就回不了家了,他不能死。
哪怕是苟延残喘,也要坚持把任务做完。孟梨迷迷糊糊,觉得身下有点颠簸,努力睁眼,却只能掀开一丝眼皮,入目就是常衡清俊的侧脸,他下意识想摸摸看,这是不是真的。
常衡伤了他,又怎么还会背着他呢,肯定是在做梦。
孟梨的眼皮好沉,又含含糊糊地吐出一句:“我还不想死……”
常衡心里涩涩得疼:“没人让阿梨死,是那些人坏,我们回去就搬走,换一家客栈住,不,连夜就走,换一个地方……我带你回白云观,好不好?”
孟梨觉得不好,他不想也出家当道士,意识恍惚之下,觉得自己可能真的快死了,要不然怎么能听见常衡喊他阿梨呢?
常衡才不会喊他阿梨呢,连喊他孟梨,还是他几次三番要求的,可喊起簌簌来,怎么就那么亲密呢。
常衡也不会给他买冰糖葫芦,糖人,姜香梅子的……准确来说,不会只给他买,常衡也会给叶簌簌买。
说不准,给叶簌簌的那份更多更大更好。
孟梨才不要吃小的,他要吃好的。
“……我,我得保持清醒,我不能死,我不能死啊……”少年无力地趴在小道长的后背,眼睛也睁不开,嘴里嘟嘟囔囔的,为了保持清醒,他想掐一下自己,结果掐的却是常衡。
常衡的脸瞬间通红,不明白孟梨好端端的,掐他胸口做什么,但想来应该有他的道理吧。
孟梨没感觉到疼,心想,坏了坏了,神身难不成已经分离了?不行,他得保持清醒!
他开始背诵从前学过的诗词。
但有气无力,还断断续续的。
“寒蝉凄切,对,对长亭晚,骤雨初歇……念去去,千,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
“……便纵有千种风情,更、更与何人说。”
“孟梨,你,你不能死,你,你一定要保持清醒,不能死啊……归,归去来兮,辞,悟已往之不谏,知……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少年软趴趴的,两只手臂无力地垂在半空中,背着他的小道士步伐又稳又快,几个瞬息间,就跃出了数十丈远。
常衡震惊地听着孟梨念的诗句,完全没有听过,想不到孟梨竟这般惊才绝艳,或许,这是孟梨从前听旁人所传颂,但不管如何,既能接触到此等诗句,只怕家中从前是福书村,而孟梨本身就斯斯文文,白白净净的,隐隐有股书卷气,想必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公子。
他本来该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却跟着自己吃了那么多苦,受了那么多罪。
“……没有人喜欢我,他们都不喜欢我。”孟梨嘀嘀咕咕,声音哽咽,“我好累啊……”
妈妈。
我好想回家。
“怎么会呢?”常衡难过得厉害,他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孟梨一直以来是这么认为的,他告诉孟梨,“我和叶姑娘都很喜欢你。”尤其是叶姑娘。
孟梨暗暗撇了撇嘴,然后悄悄趴在常衡肩膀上啃了一口。
常衡无奈地摇了摇头,背着他到了集市上,按理说,他答应过官府的人,要先带孟梨去衙门销案的,但孟梨此刻意识不清,说话也颠三倒四,只怕也不能为自己辩解清白。
不如先回客栈去,容他给孟梨再好好看看伤,也让孟梨好好休息休息。
路过卖糖人的小摊时,孟梨就被一股甜腻的香味勾醒了。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趴在常衡的背上,顿时吓得他魂飞魄散,立马要跳下来。
“别动。”常衡一手背着他,一手在腰间摸银子,手指触碰到狐狸尾巴时,孟梨还不受控制地哆嗦了一下。
“劳烦你,捏一个像这位公子的糖人。”他同卖糖人的老板说,并掏出购买一个糖人的两个铜板。
俨然就是只打算买一个的意思。
常衡一向不爱吃小零嘴,又让老板照着孟梨的样子捏,很明显就是要买给孟梨的,还是单独买给他,不给叶簌簌。
孟梨心里有点受用,可随即想起常衡弄断了他一条尾巴,现在罪证就挂在常衡的腰上,他就算“原谅”了常衡,也是为了能继续开展攻略任务,然后顺利回家!
尤其常衡根本不知道,这条尾巴是他的,他要是突然拿尾巴说事,定会引起常衡的怀疑。
可孟梨还是惊魂未定,只要一闭眼,眼前就会浮现出常衡踩着他的尾巴,冲他举剑的样子。
当即又抖了一下,默默缩回去,一声不吭。
常衡察觉到他的害怕,当即更温柔地道:“阿梨,你还想吃点什么?我都买给你。”只要别再害怕他就好了,他真的不知道,孟梨到底怕他什么。
他又没打过孟梨,也没骂过孟梨,最重的话,就是吼了孟梨的名字。
但不管怎么样——
孟梨年纪小,自己应该让让他,再好好哄哄他。
“你不要不理我,好不好?”常衡向他道歉了,“都是我不好,阿梨,你理一理我,行不行?”
第34章 一条尾巴五十万,刚好能救叶姑娘的命
孟梨一阵郁闷,心想,你都把我尾巴弄断了,还指望我理你?
我现在能心平气和趴你背上,都是因为我尾巴骨疼,身上一点劲儿都没有!
他就是不理常衡。
嘴巴一撇,眼睛一闭,默默在常衡背上,装死。
他一装死,常衡就以为他是真“死”了,赶紧把手往后伸,作势要探他的鼻息,孟梨顺势一口咬了上去,刚好咬在了常衡右手的虎口上。
常衡先颜与是一愣,随即暗松口气,会咬人就好,就怕孟梨一动不动。
“哎?你这小子怎么还咬人啊?”捏糖人的老板,替常衡打抱不平起来,道,“人家道长好心好意背着你,还给你买糖人,你怎么还咬他啊?”
孟梨心里难受,又是这样,总是这样!
只要他一旦做出伤害男女主的事,就会受到身边所有人的批判。这些人根本就不了解事情的真相,一上来就指责他!
难道好人和坏人,都会清清楚楚写在了脑门上吗?
难道孟梨一眼看上去,就是个不知好歹的大坏狐狸吗?
这是他和常衡之间的恩怨,关这些路人什么事了?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咸吃萝卜淡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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