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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疯了言情文男主(穿越重生)——萝樱

时间:2024-04-11 17:29:19  作者:萝樱
  “但我找不到你,还找不到她么?”叶家住抬手,用剑尖抵着了“叶簌簌”鼓起来的肚子,笑意森然,“她被我灌了哑药,已经不能说话了,我还喂她吃了毒|药,不会立即死,但发作起来痛不欲生,要是不小心把腹中的孩儿……”
  “菩提心我给你,但我只有一个要求,放过我身边的所有人。”常衡面无表情,语气也没有一丝起伏。
  “好。”叶家主答应了,让人给他递匕首。
  常衡摇了摇头,拒绝了,从腰间取下了那把短刀,纵然是死,他也想死在孟梨送他的短刀之下。
  他沉痛地合了合眸,无声道了句:“对不起,阿梨,是我辜负了你,若有来生,我一定好好补偿你。”
  然后举起短刀,毫不犹豫地狠狠捅进了自己的胸膛,滚烫的鲜血,瞬间将周围的积雪都染成了血红色。
  常衡以为,自己会死,可当他醒来时,却发现玉衡碎片的力量,居然已经将他胸口处的窟窿补上了。他浑浑噩噩,不知天地为何物。
  想了好久,才想起,他要去找阿梨。
  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身上只穿了白衣,却早就被鲜血染透了,他脚下虚浮又踉跄,身后走出了一条血路。
  等他好不容易回到竹屋时,却发现那里早就付之一炬,他面色茫然,又凝重,左右环顾,喃喃喊着,阿梨,阿梨。
  冷冽的寒风中,卷杂着残破不堪的尾声。
  然后走进废墟中翻找,却怎么也没找到孟梨。反而发现了染血的狐狸爪印。
  “狐,狐妖!!!”常衡的瞳孔瞬间爬满了血点,失心之后,完全被玉衡碎片附着,通身散发着诡异的煞气,看起来异常癫狂,咬牙切齿道,“我,我要将你,碎尸万段!!!”
  ……
  小狐狸漫无目的地跑,也不知跑了多久,终于精疲力尽地停下了,他的爪子之前被瓷片割伤了,跑了一路,伤口又冒出了血,身后雪地留下的爪印上,也沾了点血。
  他爪子疼,又特别冷,肚子也饿,实在跑不动了。
  大雪还在下,到处白茫茫一片,天气阴森森的,也分不清楚,到底是白天,还是晚上。
  小狐狸只好一边呜呜呜地惨叫,一边一瘸一拐地继续往前走,打算找个石洞,或者树洞也好,总之能暂且容身就行。
  忽闻身后传来异动,小狐狸一愣,刚要一头扎雪地里,好躲一躲,却不曾想,脖子蓦然一阵剧痛,一阵天旋地转,就被一股大力从上而下,一把掼在了地上。
  虽然是雪地,但力道太重,还是疼得他发出凄惨的呜咽声。好不容易睁开眼睛,才惊见来人居然是常衡!
  那个负心汉!!!
  “狐妖,狐妖!!!”常衡浑身都是血,寻常束发的玉冠和发带,全都没了,此刻披头散发,形容狼狈又恐怖,一声声咬牙切齿,低吼着,“狐妖!!…”
  小狐狸被掐得不能喘气了,嘴角都渗出了血水。虽然他跟常衡已经结束了,但他想啊,这次分手,虽然不体面,但孟梨既没有哭,也没有闹,很平静地让常衡走了。
  就看在这个份上,常衡如果知道,眼前的狐狸就是他,应该也会放他一条生路吧?
  大不了往后再也不见。
  反正孟梨是再也不想和他有半点牵扯了,可就当孟梨挣扎着把珠子往脖子上套时,却被常衡一把夺走了珠子。
  “这是,这是……”他头痛欲裂,突然想不起来,这颗珠子在什么地方见过了,好半晌儿才想起,这是阿梨的珠子,居然落到了狐妖手里。
  定是狐妖又把孟梨掳走了!
  原本掐在脖子上的手,突然松开了,小狐狸一愣,心想,常衡肯定是看到珠子后,发现小狐狸就是孟梨,孟梨就是小狐狸,所以打算放他走了。
  才刚松了口气,蓦然就听一声嘶吼:“你罪该万死!!!”
  紧接着,眼前闪过一抹雪亮——噗嗤一声,小狐狸的嘴巴张了张,大股大股的鲜血,就从他嘴里淌出来了。
  那一刀直接从上自下,穿透了小狐狸的喉咙,他甚至连一声哀鸣都发不出来,眼里的光灭了,瞳孔逐渐褪色,渐渐变得灰白,惨败,了无生气。
  很快,周围所有声音都消失了。
  孟梨迷迷糊糊的,只觉得好冷好冷,特别冷,身子陡然变得很轻,像是一缕青烟,在往天上飘。
  他就知道了,自己这是死了,又死了。
  他同时也明白了,自己任务失败了,常衡根本就不爱他。
  他再也回不了家了。
  一切都结束了。
  结束了。
 
 
第70章 你看见阿梨了吗
  大雪还在下,冷冽的寒风如同锋利的薄刃,将昏暗的天色,割裂成无数绵长的细痕。
  远远就听见簌簌落雪声,伴随着积雪被踩踏的吱哇声,由远及近,几个瞬息之间,一道人影就晃了过来。
  “啧,谁这样凶残,居然连这么可爱的小狐狸都不肯放过?”叶家主瞥了眼地上被鲜血染红的积雪,嫌恶地蹙了蹙眉,瞧着地上的狐狸尸体,喉咙处赫然一个血窟窿。
  鲜血已然流干了,也凉透了,雪花落下,寒风一吹,就结成了冰。瞧着已经死透了。
  倒是可惜了,九尾狐狸难寻,如此品相的九尾狐狸,更是难寻,虽说这狐狸缺了一尾,只剩八尾,但亦是难得一见的漂亮狐狸,就这么被人杀了,丢在雪地里不管不问,还真是暴殄天物。
  “让你老老实实当我的灵宠,你非是不听,如今倒好,也不知被谁杀了,啧啧,狐狸啊狐狸,你说你生了双含情脉脉的桃花眼,怎么就有眼无珠呢,若你当时不跑,这会儿跟在我身边,定然锦衣玉食,说不准啊,都能幻化成人形了。”叶家主摇了摇头,十分惋惜。
  他是真的很喜欢这只漂亮的狐狸,只可惜,再漂亮的狐狸,死后还不是要腐烂成一堆白骨?
  “家主!”从远处跑来几个门生,单膝跪地,拱手道,“我等已经听从家主的吩咐,前去捉拿那名叫作孟梨的少年,可是整座山都翻遍了,也没找到他的踪迹!”
  “哦?又让人给跑了?”
  叶家主十分诧异,据他所知,那个叫作孟梨的少年,不仅年纪小,还手无缚鸡之力,按理说,就算要逃,也逃不远才对。更何况眼下大雪封山,他们这些修道之人,行走在积雪之上,尚觉得吃力,更何况是一个不会任何法术的普通人?
  “确定好好找了?所有地方都找遍了,绝无遗漏?”
  “回家主,确实已经找遍了,离山的所有路,早就被我们的人堵死了,今夜根本没有任何人离开过!”
  叶家主纳闷:“那倒是奇了,他还能长翅膀飞了不成?”
  他倒是不在意孟梨的死活,只不过他家簌簌一心一意都扑在了孟梨身上。
  此前失魂落魄地回了叶家,任凭他如何逼问,就是一言不发,逼问的紧了,就闭着眼睛,眼泪簌簌往下掉。
  这让叶家主恍然间,想起了叶簌簌的名字,还是自己后来替她改的,那小丫头原本叫叶疏遥,父母离世的早,跟祖母相依为命。又不得家中亲戚庇佑,吃了很多苦,但性子很倔,轻易不哭的。可一哭起来,眼泪就簌簌往下掉。
  后来,他就将人接了来,让她待在叶家长公子,也就是他的好侄儿的跟前,一则,让她充当自己的眼线,二则,他没有让女子生育的能力,遂把她过继到了自己膝下。
  虽非亲生,但他这些年对叶簌簌委实不错,从未有过半点苛责。
  即便他气簌簌任性妄为,不听自己的话,死活不肯再去害人,还一口一声说什么,他们是朋友,真是可笑!
  但终究还是疼惜她的,既然簌簌喜欢孟梨,那么叶家主自然要想方设法,将人带回去,送给簌簌当礼物。
  眼下,孟梨居然又丢了,这不禁让叶家主暗暗沉思,那小子到底什么来头?
  怎么可能屡次逃出他所设下的天罗地网?
  “家主,还有一事,在我们寻找孟梨的过程中,发现被烧毁的竹屋旁边,有染血的狐狸爪印,还有人的脚印。”门生又道,“顺着染血的脚印,一条通往这里。还有一条则是……”
  “说下去。”
  “那小道士的尸体不见了!”门生道,“我们四处找了很久,也没找到,附近倒是看见有野狼的身影,似乎是被野狼叼走了!”
  叶家主闻言,沉思片刻。
  反正菩提心他已经到手了,小道士失了心,纵是有通天之能,只怕也不能死而复生。
  只是,让他疑惑的是染血的狐狸爪子。
  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再度落在了地上的死狐狸身上,脑海中浮现出这一路来发生的事,每次孟梨消失,狐狸就会出现。
  而每当狐狸出现,孟梨又会消失。
  叶家主之前绑走孟梨,将人交给两个散修远远带走杀了。可事后却得知,孟梨没死,反而是那两个散修被狐妖所杀。
  还有上回,他抓了假簌簌,逼迫小道士剖心,小狐狸心急如焚,不仅去咬爪子上的锁,还不顾危险,将桃木剑抛给了小道士。
  明明知道小道士嫉恶如仇,尤恨狐妖,还偷偷跟在小道士身后。这一桩桩,一件件,实在古怪。
  须臾,叶家主明白了什么,仰天哈哈大笑:“好啊,我明白了,原来如此!”
  不愧是狐妖,不愧是九尾狐,不仅迷惑了他家簌簌,还把小道士骗得团团转!
  “来人啊,去,把狐狸的皮给我剥了。”叶家主拨了拨手腕上的念珠,淡淡道,“下手仔细些,一毫一寸的皮毛,都不许留下。”
  ——————
  常衡失魂落魄,在雪地里找了很久很久,可就是找不到阿梨。
  他的胸膛里空荡荡的,那里原本该持续跳动的心脏,已经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块玉衡碎片,在胸口稳定旋转,源源不断地释放煞气。
  在煞气的滋养之下,他身上各处损伤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如初。煞气顺着筋络和血管,在他浑身上下的每一处流淌,连神智都被煞气所影响,变得暴躁易怒,嗜血残忍。
  连闻着血腥气赶来的野狼,也被他身上散发的煞气吓得不敢上前,夹着尾巴,远远观望,试图寻找最合适的时机,猛扑过去,一口咬断常衡的脖子,然后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一双双幽蓝色的眼眸,在雪夜里散发着嗜血的光芒。远处忽传来卡擦一声,树枝不堪重负,被积雪压断。常衡面无表情地转头望过去一眼,手腕一转,雪亮的刀锋,映衬得一双眼眸无比清寒。
  顷刻之间,周围的雪地里布满了凌乱的尸块,滚烫的鲜血,染红了周边的积雪。
  常衡长腿跪地,一手掐着狼王的脖子,一手挥刀,机械性地往狼王身上砍,嘴里喃喃自语:“阿梨呢?阿梨在哪儿?”
  “是不是你把阿梨叼走了?”
  “是你吃了阿梨,对不对?”
  “把他还给我,还给我……”冷风一吹,血腥气浓郁得几乎令人作呕。
  常衡神情恍惚,一刀刀把狼王也肢解了,徒手将狼王最尖锐的牙齿拔了出来,低头凝视着手里染血的狼牙,喃喃自语:“阿梨应该没见过狼,我要把这颗狼牙送给他。”
  “他会喜欢吗?”
  “可是,他人又在哪儿?”
  阿梨到底在哪儿?
  常衡头痛欲裂,丢下染血的短刀,两手抱头,跪着蜷缩在雪地里。清瘦的肩膀止不住地发颤。冷冽的寒风吹乱了被血水浸湿的长发,很快就结出了一层血红的霜花。
  他觉得好冷,好冷。
  寒意顺着肌理,深入血管,很快血液也要凝固了,急需要温热的液体,来温暖他。
  血,他需要血,越多越好,只有源源不断的鲜血,才能让他的身体变得暖和起来。
  他不能死,绝对不能死。
  他还要和阿梨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如果他死了,阿梨就会再找别人了,阿梨不能找别人,不能,阿梨只能找他,阿梨是他的,只是他的。任何试图接近阿梨,伤害阿梨,让阿梨伤心落泪的人,都该死,该死!!!
  他自己也该死,他最该死!
  因为他伤阿梨最重,阿梨每次掉眼泪,都是因为他。
  他要去把阿梨找回来,然后……然后怎么样呢?
  常衡陷入迷茫,只觉得头更疼了,身子也蜷缩得更小,似乎要将自己埋在雪地里才甘心。
  然后……他要求阿梨原谅他,如果阿梨不肯原谅他,他就一直求,一直求,求到阿梨肯原谅他,求到死为止。
  可是他找了好久好久,几乎把整座山都翻了一遍,还是没有找到孟梨。他先是怀疑,孟梨是不是被狼叼走了,又是不是被什么野兽吃掉了。
  为了找到阿梨,哪怕是阿梨的尸骨也好,常衡将整座山上的所有食肉的活物,赶尽杀绝,剖开他们的肚子,仔细翻找。
  可是,还是没有,他连阿梨的一块骨头,一片皮肉都没有找到。
  常衡暗松口气,觉得阿梨肯定早就逃下了山,阿梨生得那么美,旁人若是见了,定是一眼难忘。
  他不知道阿梨下了山后,往哪个方向去了,他只知道,哪怕是天涯海角,他都得找到阿梨。
  不久后,附近就突然冒出了一个疯子,披头散发,一身白衣被血水染得血迹斑斑,但他模样极美,额间一条艳丽如血的竖痕,平添了几分妖冶,看起来非常年轻,只是皮肤透着不正常的惨白,阴郁得如同常年见不着阳光,又似久病初愈,病态得让人瞧着可怕又可怜。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但很好听,人也比较有礼貌,身形极灵敏,大白天就如同鬼魅一般,突然闪现到路人面前,轻轻问一句:“你见过阿梨吗?他今年十八岁,差不多到我下巴这么高。”
  “他长得非常漂亮,皮肤很白,生了双含情脉脉的桃花眼,笑起来眼睛会弯成月牙……对了,他有两颗尖尖的虎牙。”
  “你看见他了吗?”
  路人总是会被他这一身打扮,以及怪异的言行,吓得连连后退,骂上一句“疯子”,可当看清常衡的长相时,又不免暗暗惋惜,觉得生得这么俊,怎么能是个疯子的?
  一个非常俊美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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