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孟母则是因为得了癌症,自知时日无多,所以想离婚,让孟父趁着年轻再找一个。
他们双方都还深爱着彼此,甚至,都考虑到了孟梨的未来,不告诉他,就是怕影响他高考。
从头至尾,只有孟梨傻傻被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道。
“是我不好,我一直以来都不够成熟,所以家里出事了,他们也不敢把真相告诉我。”孟梨苦笑一声,终于明白初次遇见系统时,自己嚷嚷着,让父母感情复合,为什么会遭到系统的劝阻。
原来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
只是当时他太迟钝。
【所以,你打算许什么愿望?】主系统发问。
“我可以许愿,再多给我几个愿望吗?”
【当然不行。】
“那就没办法了……”他真的回不了家了,孟梨抬手抹了抹眼泪,释然地笑了笑,一字一顿许下了愿望,“我希望出现医学奇迹,让我妈妈的病好起来。”
他相信,在孟母的陪伴下,纵然家里破产了,也能挺过来。
唯一遗憾的是,他们失去了唯一的孩子……不过,他们还年轻,孩子会再有的。
【如你所愿。】系统向现实世界,撒下了福泽。
“那我……我需要留在这里工作,还是……?”
【转世投胎,或者,回到书中世界。】
是二选一。
主系统划出两条通道,让孟梨自己选。
在主系统和小系统的注视之下,孟梨微微一笑,毅然决然冲着一条通道跳了下去。
他相信,有了爸爸妈妈给与他的爱,他已经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过去,现在,甚至是将来发生的一切。
再多的苦难,再痛的折磨,都只是成长经历。
【系统666,请汇报工作日志。】主系统依旧是公事公办的电子音。
小系统赶紧汇报工作日志,完毕之后,他即将解脱。
在跳下转世通道之前,主系统让他评价宿主的性格,方便今后再挑选类似性格的宿主,进行穿书任务,这将大幅度提高任务完成度。
小系统仔细回想了一下,然后滔滔不绝起来:
他任性,倔强,不听人劝,怕疼,爱耍无赖,嘴硬心软,爱逞能,还烂好人……
说了一堆缺点。
主系统陷入沉思:这些性格特点,似乎,貌似,大概,对完成任务一点用都没有。
没有一条值得参考。
看来,任务成功的关键,不在于宿主的性格,而在于遇见了什么任务目标。
只有方方面面都很契合,才有可能将目标拿下。
小系统一头扎进了通道里,心里又默默补充:他很勇敢,还坚强,自我调解能力一流,内心无比强大,精神世界富有,乐观积极,充满正义。
孟梨从棺椁中,缓缓醒来,眼前昏暗,他侧过头,身旁静静躺着的,正是常衡。
常衡已经死了,面色苍白至极,隐隐浮现出了尸斑。脸上却不见任何痛色,唇角甚至还有一丝解脱的笑意。
“笨蛋道士,笨蛋常衡……”
孟梨轻轻抚摸着常衡的眉眼,向他献出了真爱之吻。
菩提心在他的身体里,一分为二,裹挟着璀璨的光芒,进入了常衡已死的身躯。
伴随着心脏归位。
他身上的尸斑已肉眼可见的速度褪尽。
霜白的眼睫轻颤。
生机复苏。
原本不完美的句号,也在此刻,消然。两人的命运也再度紧密地纠缠在了一起。
而这次,双方都清楚且深刻地明白……哪怕互相折磨到死,也不愿再有分离。
同年六月。
姬宁正在批阅奏折,忽听宫人来报,说是那棵梨树死而复生。姬宁大惊,匆忙过去查看,远远就见满树梨花,如覆白雪。
恍然间,清风拂过,梨花簌簌在空中飞舞。
他竟鬼使神差明白了什么,速速摆驾皇陵。
去时,岐王墓早已人去陵墓空。
姬宁怔愣,随即仰天大笑三声,遥祝皇兄皇嫂,摒弃前嫌,重归于好,百年好合,白首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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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美梦成真(番外)
阳春三月下扬州。
孟梨去时, 人间已至六月,桃李都败完了。
他把所有错,都怪到了常衡身上, 以此为借口, 痛骂了常衡一顿, 然后吩咐常衡找个酒楼,去后厨给他洗手作羹汤, 之后,就趁常衡不在,再度……跑了。
然而,还没出半个时辰,就被常衡逮了回去。
就像是揪着什么毛茸茸的小动物一样,提起来就走, 大步流星拽回客栈之后,常衡只字不提刚才孟梨逃跑的事, 而是将他按坐在桌前, 盛情邀请他品尝自己新学的两道菜。
一道是红烧猪肘, 一道是清蒸鳜鱼。
孟梨扫了一眼,觉得卖相还可以,就是无从下筷。微微仰头, 撇撇嘴:“你该不会在里面下了什么东西吧?”
常衡虚心求问:“何意?”
“下没下春|药?”孟梨挑起一筷子鱼肉,问得相当直接。
常衡面色一凛, 回答得也坦坦荡荡:“自然没有!”
“那你先吃给我看。”孟梨谨慎。
常衡不再多言, 直接抓过孟梨的手腕, 顺势把他挑起的那块鱼肉含入了口中。然后松开手, 面向孟梨。
“哼。”孟梨从鼻腔里出了口冷气,放下刚刚被常衡用过的筷子, 又抓了一副干净的。随后才开始品尝。
“滋味一般。”他尝过之后,给了一个比较中肯的评价,“但对你而言,进步了。”
常衡才刚要面露喜色,孟梨却又道:“可见,世上无难事,只要肯努力。之前做菜那么难吃,还天天给我做,只怕就是为了折磨我吧?”
常衡的脸色瞬间由晴转阴,还没来得及辩解,孟梨凉嗖嗖的话,又堵了上来,长叹:“爱与不爱真的很明显,从做菜上就能展现的淋漓尽致。”
他这波委实是以小见大了,透过外像分析内在,虽说误会了常衡,但常衡之前做菜难吃,半点也没冤枉他。
常衡闻言一笑,看问题的角度分外刁钻:“原来,你也看出来了,我如今一日比一日爱你,所以,连厨艺都进步了。”
既没有否认孟梨的话,也没有承认。他从前就爱孟梨,如今只是变得更爱了而已。
“小道士真是油腔滑调,以前的纯情羞赧,只怕都是装模作样吧?”孟梨没有给他好腔,直接回怼,“青|天|白|日,就满嘴情啊爱啊的,也不觉得害臊!”
常衡帮他挑鱼刺,将鱼身上最好的肉,都夹到孟梨的碗里,闻言也只是淡淡回应:“我早就不当道士了,我连道袍都脱了,既是凡夫俗子,又何惧情爱?”他抬眸定定凝视着孟梨,“我就是喜欢你,爱你,我怕你不知道,怕你不明白,更怕你不懂我的心意,所以,我不仅白天说,晚上也要说,日日都要说,说到你烦了,腻了,厌了,哪怕我还没开口,你就已经知道,我要说什么为止。”
“……”
好一番直言不讳,坦坦荡荡地表白,孟梨有点招架不住,就算表面装得再无情,再冷漠,骨子里依旧是那个腼腆又容易害羞的小狐狸。
所以,索性当没听见,继续吃饭。
吃饱喝足之后,常衡看了看他明显撑圆了些的肚子,又慢慢把视线挪到他的脸上。
“吃饱了?”
“饱了。”
“吃太饱了就躺下不好,不如起来动一动?”
“……”
孟梨没理他,翻了个身,背对着他继续躺。
很快身后就追上来一只手,压住了他的肩膀,将他强掰过来,面向自己,常衡的手心发|烫,嗓音也有些旱了很久的沙哑:“你还记不记得,你我之间的约定?”
约定……?
哦,这是要追溯到从棺椁中,双双苏醒来的那日。
二人双双从棺椁中醒来后,相对无言。由于常衡失去了玉衡,又灵力消耗过度,一时半会儿打不开被封死的棺椁,两人就那么一个脸朝左,一个脸朝右,双方都沉默不语,安静得犹如两具新鲜的尸体。
后来,还是常衡率先打破了僵局。
娓娓讲述自己这一路走来的心理路程,从初遇小狐狸,到与小狐狸相识相知相恋,最后相爱相杀,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
以往的常衡就是个锯嘴葫芦,什么都不说,就算孟梨歇斯底里跟他闹,也只能榨出几句真心话来。还是忍着屁股疼才换来的。
就几句!!
这会儿也没人问他,他竟然就跟倒豆子似的,噼里啪啦一顿输出,说到最后,都带了哭腔。
他一哭,就活像是全世界都欠了他一样,那样楚楚可怜,我见犹怜,犹如梨花照水,牡丹泣露,极艳极清极美,好似让他哭的,都是天底下最混账的坏蛋。
硬生生把孟梨强撑起的冷硬心肠,哭软了三分。
爱上一个人,就是从心疼开始的。
一旦生了心疼之意,动了怜悯之心,就无论如何也装不出冷漠无情的样子了。
孟梨一开口,就是故作凶狠,实则委屈的语气:“我与你日日夜夜,形影不离,如果你真心待我,又怎么可能迟迟察觉不出,我就是那只小狐狸呢?”
“可是,阿梨,当初的小道士是那样厌恶痛恨狐狸,他又怎么会将最痛恨的狐狸,往最喜欢的人身上联想呢?”常衡反问,“小道士只会念他好,觉得他完美无瑕,明净纯粹,是天底下最好最好最好的人。”
“我问你,当日,我和叶簌簌同时从高空坠落,你,你接住了她,而我却被老树妖吞进了肚子里,当时,你是什么想法?”
“我当时只恨自己是肉|体凡胎,没有三头六臂,也做不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我是在接住她之后,才发现你也从半空中跌落。”
孟梨显然不接受这个回答,阴阳怪气起来:“那是,小道长一心都扑在叶姑娘身上,心里眼里都是人家,哪会管我的死活?”
他又背过了身,这回离常衡更远了。
“我那时只觉得五雷轰顶,就什么也顾不得了。”常衡的声音很快就追了过来,“我当时只有一个想法,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救你……后来,我看见玉衡碎片偷袭你,慌乱之下,我只能把它吸到自己身上来,也正因此,我生出了心魔……或许,就算没有玉衡碎片,我依旧会被心魔缠身……”
孟梨愣了愣,这个解释倒是新鲜,他头一回听,问:“什么意思?”
“因为……我喜欢你,却以为你喜欢叶姑娘,我想把你从叶姑娘身边抢过来,想让你多看看我……”常衡很是难为情,亲口将自己隐晦,不敢让人知道的阴暗心思,吐露出来,“我真的很喜欢你,从很早开始,就喜欢你,我每天晚上都想着你,想你想得睡不着,我想抱着你,搂着你,想脱你衣服,看你不穿衣服的样子……可真当你脱了衣服,我又,又不敢看,我一看见你,就想,想很多……”
“别说了!”孟梨觉得耳根子开始烧了,但还是忍不住问,“很早是多早?遇见叶姑娘之前,还是之后?”
“应该……”
“应该?!”
“不,是肯定,肯定在遇见她之前!”常衡说,“我,我那天在河上游取水,冷不丁听见有人喊我,一回眸就看见了你……你,你长得很好看,站在阳光下面,笑得很可爱,还有,有两颗尖尖的虎牙,我当时就觉得,你太可爱了,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可爱的人……”
“见色起意?”孟梨冷哼,“可我现在,已经不是从前的模样了!!”
“你现在的样子,也很好看。”常衡道,“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你是人也好,是狐妖也罢,哪怕是半人半妖,我也都喜欢,只要是你就好。”
“但我与你不同,我只喜欢年轻貌美的,色衰爱弛,如果你变丑了,我就不喜欢了。”孟梨一贯嘴硬,言外之意就是说,只要常衡一直俊美,他就一直喜欢。
换句话说就是,他喜欢年轻貌美的常衡。
他喜欢常衡。
两人促膝长谈了三天三夜,最终决定各退一步,双方达成了谅解。
而这个各退一步,常衡不可以再囚|禁孟梨,而孟梨也不可以再拒绝常衡。
简单来说就是,孟梨可以跑,常衡也可以追。
一个跑,一个追,只要常衡追到了,就可以酱酱酿酿。
回忆完毕。
孟梨的嘴脸微微抽搐,想不到重生后的第一炮,居然来得这样快。
“想起来了?”
常衡趁他回忆时,就已经把他剥了个干净,此刻细细长长一条,赤|裸|裸躺在常衡的臂弯之间,两腿不知何时,已经圈上了他的腰。
心理还没准备好,身体已经做出迎接的姿态了。
“不行,等等!”
孟梨抗议,伸手推搡,压低声儿道,“这里是酒楼的雅间,不是你家后花园,不能在这里!”
“可我付了钱的。”
常衡偏要在这里,一手抓住他的两只手腕,压过头顶,目光火热,“而且,你我都说好的,只要我把你抓回来了,你就任由我处置。”
孟梨依稀记得,原话不是这样的,但具体哪样的,已经由不得他思考了。
常衡已经进来了。
他一进来,就不打算太早出去。
一顿饭吃了大半天,店小二都要上楼委婉赶人了。常衡也没说什么,直接丢了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过去。
这颗珠子还是从棺椁中带出来的,是殉葬品,就这么被常衡随手赏人了。
“你,你真败家!”孟梨从牙缝里挤出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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