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求助姑妈就要自力更生,每日一想蛀虫什么时候倒台。
我抖抖纸张,我需要一场谈话和一场会议。
等到提姆醒来时,中午已经过去了,现在去吃饭可能是去喝下午茶。
看人没醒我没有如自己所说那般叫醒他,而是十分钟又十分钟,自己也趴在办公桌上小憩一会。
一切耗费精力的夜间活动分外考验我。
“醒醒,现在起来我们说不定赶上午餐的尾巴,”我拍拍手唤醒这只脑袋迷糊的小红鸟。
小红鸟:……啊,吃饭啊。
“几点了,你都不叫醒我,”提姆掏出手机埋怨我不早些叫他,外面太阳的偏转角度都在说时间不对。
我耸耸肩,“我也眯了一会儿才醒,别说了你难道不觉得胃在嚎叫吗?反正我不行了,”说完我做出苦瓜脸催促他。
提姆冷不丁地问我:“你怎么喷香水了?”
我偏头:“有吗?”
提姆反问我,我归咎于自己倒霉。
“一些意外罢了,被人泼了咖啡,”我烦闷不已,“路都不会好好走。”
提姆也只能安慰我下次在招聘实习生时注意,我赞同他的提醒,不过我没说真话,咖啡不是别人泼的,是我自己故意撞上去找理由换西装,香水只是个添头。
到了餐厅时大厅里几乎没有客人,我觉得午餐的尾巴都赶不上了,咖啡管饱不管饿,在本该吃饭时我睡觉,活该我饿。
我和提姆两个人胃里空空。
提前订餐的好处就是来了不用等有专门厨师负责,然后我们等了半个小时。
我:……
到后来我们只顾埋头吃饭,悠闲时光转瞬即逝。
我记起在冰山餐厅企鹅人请地那顿鹅肝,从表面看,它烹饪技巧成熟,摆盘精致,今天餐厅的鹅肝口感却没有那样好,……不过下次我还来。
吃完就要各回各家,提姆竟然没有挑明,我该说我比想象中更重要吗?
我在街边停留,被看见又是一个发疯的哥谭人,昂贵的车漆在路灯下泛出银光。
等等,那是什么??
我伸头望向从车边飞驰过去的两辆汽车,一闪而过的红影是否过分眼熟。
几分钟前还和我的跑车停在一起,可不是眼熟吗?
!!
第20章
脚比大脑快,油门被我踩到底,如同下面多装了两个加速器,为跑车装上一双翅膀,推背感明显。
窗外的建筑化为残影,一向喜欢碰瓷肥羊的流浪汉都失去了勇气,车后追踪着的警车不过几分钟消失无影。
我从未开过这么快,甚至是自己开车的次数不算多,但这里没有司机只有我。
就当我昏了头吧。
踩住油门不放,市区能开多少码我开多少码,只多不少,我怎么不认识提姆的车,后面到底是谁,他分明是冲着让提姆去死。
会追上白天的提姆,百分之九十九都在求财,可能会撕票却绝不会一上来就撕票。
雇佣兵?鲨手?
最可能的就是这两类,“star,调出红色迈凯伦在市区的监控,尾号479。”
“35秒之前红色迈凯伦尾号479超跑被一辆黑色无牌改装面包车碰撞,后尾凹陷,损伤百分之十五,正在向哥谭东码头前进,预计两分钟后到达。”
“时刻监控红黑两辆车情况。”
油门不能继续往下踩了,会翻车。
我恨恨锤了下方向盘,哥谭大路怎么不能修得宽些。
我再次超过一辆车,风里的怒骂被车轮碾碎,沥青路面上只留下两道白痕,风从敞开的车窗灌进,耳朵好像在嗡鸣。
速度达到极致之后,我眼中的世界变得虚幻起来,红黑色的小点在一点点变大,最后完全能看见他们的车尾巴。
两辆车辆相互碰撞,沉闷酸牙地撞击声不断传入我的耳中,我做了一个疯狂的举动——在靠近黑车时把它撞了出去。
我说我不是故意会有人信吗?温热的液体划过颊面,肋骨被安全带勒得发痛。
红色跑车的副驾驶处凹陷了一大块,我不知道是撞车把我脑袋撞伤了还是其他,我眼前一黑。
改装后的跑车抗造,再次被撞到了车头轮子依旧坚守岗位,黑车也不是任由我撞的木头车,反击来的快且迅速。我不能任由它继续撞车头了,这对我和提姆都不利。
红色的跑车好像升起了黑烟,它再次被黑车撞上车尾,我不知道提姆的车被撞到了哪个地方,撞了多少次。
红色的跑车在路上歪歪扭扭,像是神经抽搐。
一声巨响,我大脑突然一片空白,脑海里只留下关于提姆的记忆。
有着漂亮蓝眼睛的小男孩在向我问好,有着婴儿肥的脸颊白白嫩嫩,一戳一个窝。
长大些的小男孩穿着背带裤一蹦一跳,发现我来了后故作成熟地转身,和我说他是在实验。
再大一些的小男孩和我分享他最喜欢的罗宾,直到变成西装革履的韦恩少总。
我咬着舌尖,口腔里的痛感让我清醒,我快速转动方向盘,管不了翻不翻车,会不会受伤,一下两下,我连续撞击黑车,直到黑车被我撞出路面。
但是提姆的车仍旧没有停下来,驱车并行,青年歪倒在方向盘上,白色的衬衫领红的刺眼。
你倒是醒啊,上帝,随便一个真神都可以,拜托听听我的祈求。
我从未如此希望面前有一盏阿拉丁神灯,恶魔也行,别让他死。
大概提姆听到了我真心祈求,一两秒后他动了。
他的头颅不堪重负却仍旧抬起,看见我时笑出一口大白牙,笑,笑什么笑,怎么了你是要和我比谁的牙齿更美丽?
他让我把他撞进哥谭湾里,他刹车失灵,汽车无法停止行驶,他只能努力保持清醒。
听听是人说的话吗?让我撞他?
什么破烂理由,我几乎要大喊出声,蝙蝠侠呢?盗版蝙蝠侠呢?其他蝙蝠义警呢?他们怎么不来救你,如果我没来,你是不是就直接噶了,或者冲进哥谭湾被淹死,捞都没人捞。
原来我没有喊出来不是我克制力惊人,是我嗓子没声了啊,喊不出声。
没有了夺命黑车威胁,身体上的痛感神经又回来了,头晕想吐,手在发抖,肋骨断了,不争气的眼泪从眼角飙出来,冲淡了脸上的鲜血。
提姆还在一旁催促,催催催,催着让你早去哥谭湾喝水,没脾气了我。
理智告诉我让一辆失控的车子停下是一件困难的事,强行拦住他几乎不可能,我没有超能力,也没有斯塔克的盔甲,我怎么拦住提姆还要让他活下来,除了哥谭湾我没有第二个选择。
就一辆伤痕累累、看起来能随时肢解的跑车该撞哪里这个问题我很有发言权。撞哪里,当然是撞屁股了,忘记学的安全知识,我放缓车速保持在提姆车后偏左位置。
好像过了很长时间,实际不超过十秒,哥谭大桥就在眼前。
最后我们两个一起掉进哥谭湾。
死也死一起就是我们这样子吧,被人发现保不齐被疯狂的媒体报道成韦恩少总和鲍尔斯少总午夜殉情,这是爱情版。韦恩少总和鲍尔斯少总双双殒命为哪般,这是阴谋版。
在撞上去的那一刻我感觉天旋地转,是一种很特别的体验,五感失灵一秒或者两秒,寂静沉重,海水在挽留我。
海水涌进汽车内部,没有关窗也没有安全带束缚的我很快从座位上钻出去。
说来不信,把黑车撞下去后我就开了敞篷模式,我本来是想让提姆爬过来,他的车浓烟滚滚看起来随时要爆炸。
我赌不起。我忽略自己同样惨烈的车身,竟然没有把自己撞死。
两辆破破烂烂的跑车魂归哥谭湾,为哥谭湾“怨魂”再添两位新住户。
夜晚的海底还能见光,看得清人。
幸好提姆也知道借住海水漂出来,也幸好他没被座位卡住。
有比被卡住还要困难的境地,我们两个伤员被水冲走了。
被暗流冲走了!
想要爆炸,冰冷刺骨的海水让我急剧失温,我还要拼命往前游。一点点距离,我几次碰到提姆的手都在水流中错过。
任何人在自然面前都渺如尘埃(排除掉超出常理的外星人、超能力义警反派),灾难来了都跑不了。
轻飘飘地使不上力,想更用力然而无能为力。
过了许久我终于抓住了提姆的手,我不敢放松一分,提姆克制住本能不给我带来更大负担,我们努力往上游。
在窒息之前我们终于浮出海面,距离海滩还有很远一段距离,我没有受伤时可以轻松游过去,如果风向可以,我准备漂过去。
其实漂不过去,还得游,提姆正奄奄一息地挂在我手边。
茫茫大海找不到第三个人,我安慰自己往好处想,要是第三个人是鲨手怎么办?我自己可以的。
人不能立flag,我在海里扑腾地气喘吁吁。被拽住衣领时我还以为是海里有什么妖怪,天灵盖都在发麻。
快准狠的肘击被海水卸掉大部分力量,怎么锻炼的肌肉,手肘发痛没有知觉,直到我认出来人才没有继续攻击。
红色的水桶头罩在月光下锃光瓦亮,我认出了他——前二代罗宾现红头罩。
来得最快的蝙蝠系义警,暴打提姆的二代罗宾,我在一边疯狂咳嗽,不幸如我在挣扎过程中呛水了。
红头罩像拎着两只小猫,一边一只,把我们丢上救护车,我挣扎着向医护人员借电话,打完电话后一头栽下。
最后一个安排,去鲍尔斯医院,两个。
第21章
【很难将阴雨连绵和夏日放在一起,就像人们很难将前途光明的少总和底层打手连接。
一个是天上云,一个是靴下泥,怎么看都不配。
偏偏最不可能的事发生了。
一眼万年,令人震惊。
沉默叛逆、喜欢游走在各大宴会上的‘花蝴蝶’被拿下了,一时间议论纷纷,然而主角们从来不关注无关人等。
他们在春日的细雨里漫步、夏间的晚风里拥抱、秋日的落叶里约会,一同度过了一段美好宁静的时光。
好景不长,上流社会纸醉金迷、商机遍地几乎晃花了打手眼睛,他的野心之火熊熊燃烧,靠人不如靠己。
他们少有人知的爱情故事凭什么见不得光?羞辱、嘲笑蹂躏着打手的自尊心,打手也不甘于只做一个人的金丝雀,于是将目光放在了‘花蝴蝶’的好友身上。
而玫瑰总让人觊觎,一个沉迷于打手美貌不可自拔,一个看重少总权势频频翻墙,两人一拍即合。
和打手的情人相比,这位年轻有为的少总更加稳重成熟,温文尔雅,他在他身上感受到了不一样的魅力……他能得到更多。
自古总裁难过美男关,友情算什么。昔日好友渐生间隙,不复当年亲密。
三个人里总有一个是多余的,空间太挤只能留下两个人,因为他,两位好友反目成仇、痛下杀手;因为他,两个集团将何去何从。
新人能否完胜旧人,还是旧人打败新人?
让我们敬请期待追车后续,xx为您报道。 】
查理板着一张脸无情遵从我的命令读完狗血虚假故事,他那翘上去又被自己压平的嘴角出卖了他,我看得出来他很想笑。
我双眼无神,只要你笑出来这个月奖金就没了!我倒吸一口凉气,太激动了胸口痛。
他们有什么不敢写?
对于哥谭“奇闻”,小报媒体永远值得信赖。两个公众人物双双重伤中隐藏的爱恨情仇也属于“奇闻”之一,哥谭网民表示爱看多看。
什么叫两位少总和他们的地下玫瑰?最吸人眼球的永远是桃色新闻。
报纸上详细描写了我和提姆为爱反目,我因为爱情不顾和提姆的友情、不顾公司利益,将人撞进哥谭湾。
本着同归于尽的行为我们生死难料,最后两个无用的恋爱脑被他们的情人捞起来。
爱情有什么错?错在情人心太小又太博爱,他只是想要一份爱情罢了。
情杀真相投票里大多数市民更喜欢这种猜测。
主人公之一表示爱情?!我怎么就不信呢。
我还知道了版本众多的“三人爱情”故事,甚至还有流行的白月光与替身元素,究竟我们哪个才是红头罩最爱。
字字没有提到我们三人,句句内容都是我们三人,重点突出两位被玩弄于鼓掌的笨蛋总裁。
内涵我们很有意思哈,我笑不出来。
他们的道德底线在破损的边缘来回蹦跳,不过娱乐记者有道德吗,我不是质疑,我是实事求是。
但显然我现在捂不住所有媒体的嘴巴,没能在第一时间阻止花边小报就失去了澄清的机会。
我忽然想做个没道德的人,让他们见识见识手持多家报社股份的我什么叫做一怒之下,全部给我扫大街去。
我该死的好奇心让我听完了所有报道,然后查理说没了。
没了??
谁能想到故事居然还是连载!
抛弃个人情绪来说小报文笔优美,狗血的恰到好处,现实与幻想交织,可见作者有着多年执笔“情感故事”经验和深谙读者心理,我得出结论。
就是对我的精神不太友好,在查理念再次念完当前卖的最火热一款花边小报后,我变得更加虚弱了。
文笔好还有听头,文笔不够我想叹气。
越听越尬,我决定放弃躺平。
文笔烂的小说不可怕,可怕的是故事主角是自己还被助理读出来,用他没有感情却跌宕起伏的朗诵腔诵读,我想到一句话--狗血需要格调,不要落于俗套。
“老板继续吗?”查理中途询问我,他也发现了小报水平参差不齐。
我让查理闭嘴,都问我了还要我说。
我张了张嘴,第一下没发出声,麻药效果渐渐失效,半边身体像被大卡车碾过,我感觉自己只有一半身体,小报没法转移我的注意力了。
我努力忽视身体上的难受,像想起了还有一个和我一起被送进来的倒霉蛋,我不经意间问查理提姆怎么样了。
查理说他比我早一天醒。
作为蝙蝠侠的助手总有人给他兜底,他是红罗宾不会有事,我承认我无法无视他,只是,只是我太紧张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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