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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大神魂穿夫郎暴富了(穿越重生)——日进斗金

时间:2024-04-27 06:50:08  作者:日进斗金
  此时天气已经凉了,溪水冰冷。孩子们在里面捞鱼,脚被冻的发红,也不容易。
  林晓寒看了一会儿,远远便见到田哥儿跑了过来。手中拿着一根柳条,粗声粗气的对着溪边喊道:“柱子,快给我上来!天气这么凉了还下河,又不听话了!”
  田哥儿话音刚落,就有一个干瘦干瘦的小孩儿从水里跑到岸上,约莫有八九岁大。
  那小孩儿一看就是经常在外跑的,晒的黝黑,一双大眼睛咕噜噜直转。被田哥儿一把抓住,用柳条狠狠揍了两下屁股。
  “你要是病了,我可没钱给你治!明天不许再来,听到没有!”田哥儿拎着柱子的耳朵狠狠骂道。
  林晓寒看着那孩子呲牙咧嘴的求饶,不禁乐了。被田哥儿看见,颇有些不好意思的对着林晓寒说道:“孩子太皮,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早就让他别下水了,就是不听。”
  “不下水吃什么?”柱子被打的狠了,忍不住和田哥儿顶嘴道:“别人家里月月都能吃上肉,咱家一个月连个鸡蛋都吃不上。过几天天气再冷,河里就没有鱼了,我自然也不下河了。”
  这些捞鱼的孩子都是村里贫困户的,平日里吃不上好的,只能来捞点小鱼小虾,改善下伙食。家中条件好的孩子,又有谁愿意来受这份苦。
  田哥儿被柱子说的哑口无言,怔愣片刻。柱子挣脱开来,做了个鬼脸,大喊一声我要吃炖豆腐就溜掉了。
  林晓寒看在眼里,心中也是有些感叹,没想到田哥儿平日里瞧着乐呵呵的,家中竟是如此困难。
  不过一般这娶男妻的,本就是家中贫困之人,田哥儿家里条件不好倒也合理。
  他拍了拍田哥儿的肩膀,安慰他道:“别急,孩子下水捞鱼也是懂事,想帮家里解决困难,以后的日子会慢慢变好的。”
  田哥儿点点头,把那木盆塞到林晓寒手中说的:“谢谢林哥儿你安慰我,你病了这么久,我还没过去看过你。这点小鱼小虾,不值什么,就送给你吃吧。”
  林晓寒一看,那木盆里装着两条巴掌长的小鱼、三只小虾,确实很少,不过打个牙祭罢了。但田哥儿家中本就困难,他自是不能白拿他的东西。
  “你给我我也不会做啊。”林晓寒连忙拒绝他道。
  “你不会做饭?”田哥儿睁大眼睛:“那你家吃什么?”
  “陆秋成会做。”林晓寒淡定说道。
  田哥儿的眼睛睁得更大了,他上下打量了林晓寒一圈,沉默许久,接着竖起一根大拇指,朝他比划了两下道:“了不起!”
  林晓寒一个哥儿,竟然能使的动秀才相公给自己做饭,田哥儿觉得他不是一般人。
  “你去我那里,我做好了给你带回去。”田哥儿热心,拉着林晓寒便往自己家中走去。
  陆家村的哥儿就那么几个,田哥儿又是外村嫁过来的,没什么朋友。这几日与林晓寒走的近了,他便觉得林晓寒就是自己的好朋友了。
  田哥儿盛情难却,林晓寒推脱不过,便只得跟着他去了家中。
  只见田哥儿家中只有一间小院,里面有一栋泥土房子,比陆家的院子还要破的多了。
  把林晓寒领到院子里面,田哥儿搬出一把竹凳给他坐,自己则去厨房里忙碌。
  没一会儿,厨房里飘来一阵香味儿,接着田哥儿端了个陶碗出来,里面盛着鱼虾做成的汤,上面飘着翠绿的葱花,碗底还有几片土姜片。
  “这土姜是我自己在后山挖的,炖鱼汤味道最是鲜美,你快尝尝。”田哥儿笑盈盈的说道。
  林晓寒老远就闻到了鱼汤的鲜味儿,口中泌出唾液。他就着碗喝了一口,眼睛一亮。
  没想到田哥儿一个粗人,做饭手艺却不错,这么简单的食材被他料理的倒是十分可口。难怪柱子老想着去河里摸鱼吃呢。
  “你夫君真是有口福了。”林晓寒客套的夸赞了田哥儿一句。
  没想到田哥儿却苦笑一下道:“他可没这个福气,跟着别人一起去挖矿了,一年也回不了一次家。不过这一家总共就两亩田,也养活不了三口人,现在一年忙到头,也不过刚刚够我和孩子吃的。”
  林晓寒听到这里,心中忽然一念闪过,开口问道:“田哥儿,这小鱼小虾,若是在村里卖,能卖出多少钱?”
  “害!”田哥儿听了却是笑了:“不值钱!加起来最多卖上一文。这鱼虾河里就有,也不是什么稀罕物,人人都能抓,谁会特地找人买啊?”
  林晓寒这便心中有数了,又想了一会儿,他才对田哥儿开口说道:“田哥儿,要是我说,我想找你搭伙。一天两顿,二十文钱的伙食费,要日日有肉有蛋,你愿意么?”
  田哥儿被林晓寒突如其来的一番话给惊到了。往年秋收季节,给地主家里帮工一天也就十文工钱。
  一天二十文钱用来搭伙,还要顿顿有肉有蛋,这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吃法!林哥儿这伙食,未免也有点太奢侈了吧!
  见田哥儿呆住,林晓寒以为他嫌弃钱少。便又补充说道:“中午可以简单一些,陆秋成晚上回来,那顿要做的丰盛一些。若是遇上物价上涨,钱不够用了,你便跟我说,我也能跟着涨一点伙食费。每日要是有结余的钱,那便算你的辛苦费了。”
  田哥儿闻言连忙摆了摆手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二十文已经很多了!只要不是日日吃牛羊肉和老母鸡,二十文怎么也够花了。只是你每日不自己开伙,花这么大一笔钱和我搭伙,陆秀才能同意么?”
  若是能与林晓寒搭伙,对田哥儿自然是有很大的好处。首先这吃食上,就能比现在好上许多。他自己可以不吃肉,但是柱子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哪怕是跟着林哥儿他们喝碗肉汤也是好的。
  只是田哥儿不是那种为了占人便宜其他就不管不顾之人。他现在把林晓寒当朋友,生怕他因为乱花钱与自家相公闹了矛盾,那他可就成了罪人了。
  “这个你不用担心,陆秋成他听我的。”林晓寒理所当然的开口说道。
  他这话说的十分随意,自信的模样让田哥儿又是好一顿羡慕。
  林晓寒却丝毫没有感觉到自己这话有哪里出格,他起身喝完那碗鱼汤后道:“只是这搭伙一事,从下个月才开始,到时候我再来找你。”
  与田哥儿商定好搭伙一事之后,林晓寒便心情舒畅的往家里走去。
  虽说这个月中午还要凑合吃一阵大房的饭菜,但从下个月开始,伙食就变好了,且花销还能减少三分之二。
  至于大房的想法,那不关林晓寒的事。反正他以后管钱,陆家这些极品亲戚,一个子儿也别想再从陆秋成身上扒下来。
 
 
第6章 
  兴许是昨日林晓寒抓包了大房开小灶的事儿,大房今天中午的伙食倒是比昨日要好了一点。
  三个菜涨到了四个,其中还有一盘韭菜炒蛋。主食也多加了两把白米,不似昨日那般难以下咽了。
  只是李氏厨艺不佳,那鸡蛋也舍不得放油,炒的结在一起,味道很不如何。
  陆老大的脸拉的老长,看到林晓寒就狠狠咳嗽几声。大小李氏也沉默不语,没有一个人主动与林晓寒说话。
  几个人都紧着那盘韭菜炒蛋猛吃,生怕林晓寒多吃了两筷子,占了他们的便宜。
  林晓寒也不计较,他在田哥儿家喝过了鱼汤,肚子倒是不怎么饿。
  他简单吃了一些米饭和青菜后便退席离开了,碗筷也没有收拾。
  待他走出老远,李氏才嫌弃的啧啧嘴道:“瞧瞧这秋成夫郎,吃了就走!连碗筷也不收,不会下地也不做家务,整日里就在家里躺着,等着别人来伺候!早知如此,当初还不如让林家把人给带回去呢!”
  “叫我说秋成弟就是读书读傻了,怎么就死心塌地的护着这个赔钱货!”陆春央说道:“大户人家出来的,不过也就是多读了两年书罢了。哥儿和女子读书,即不能科举,又不能做工,读来有什么用?”
  陆夏苗听了也开口嘲讽道:“考了个秀才又如何,不过是个书呆子。当初西头地主家的陈秀儿差人过来说媒,他还看不上。这么久了,瞧他屋里过的还不如我们,每日下工回来还要给个哥儿洗衣做活。”
  李氏听了,便呵呵一笑,又夹了一筷子白菜放到陆夏苗碗中说道:“我瞧着那陈秀儿倒是与你般配,长得水灵,家中只有两个兄长,嫁妆也多。改日我差人上门给你提亲?”
  陆夏苗闻言面上一红,随后点了点头道:“娘,村中与我年龄相仿的姑娘也就这么几人,就数陈秀儿条件最好,你可千万要帮我拿下啊。”
  待晚上陆秋成回来后,林晓寒便将代写婚书喜帖之事告诉了他。
  没想到陆秋成眉头皱起,有些为难的说道:“若是早些时日倒是有空。今日我才刚在县里接了个抄书的私活。每晚都要腾出一个时辰抄书,恐怕是没有余的时间了,你帮我回了吧。”
  “抄书?”林晓寒有些诧异的问道:“不是已经有活字印刷了么?为什么还要抄书?”
  “活字印刷太贵了,若非书商大量刊印,一般人需要一两本书,自然都是自己抄写。”陆秋成说道:“比如探月楼的菜谱,每月都更换新的。一共就十来本,自然只需要雇人抄写。还有一些大户人家喜看的杂文博记,市面上已经买不到了,自己抄写又累,也只能雇人抄写了。”
  陆秋成说完,便把几册旧书放着桌上,打开一册,又拿出一本空白本子,就着油灯开始抄写。
  林晓寒一看,这一套旧书一共四册,叫做《沾花传》。他随意捧起一册,翻了几页,便发现这是一本讲诉才子佳人终成眷属的情感小说。
  故事讲的是宰相千金与穷书生相遇,因为一花之恩,两人一见钟情。
  宰相千金暗中帮助穷书生读书考取功名。最终穷书生考娶状元,迎娶了宰相千金,财色双收。
  这故事委实俗气,且行文也十分简单,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将闺阁千金的小女儿心理描写的十分细致。
  也正因如此,这本书便在城中大户人家的女眷之间流行起来。而陆秋成这次接的私活,便是给富商赵家的女眷抄书。一共需要抄写三套,一套能得四两银子。
  这等“大单”,其实是陆秋成的同窗介绍给他的。之前陆秋成在书院念书时,便认识了赵家公子,也接过帮他抄写书籍与诗词杂记的活儿。
  如今赵家女眷需要抄书,赵公子便想到了已有功名的陆秋成,特地去了驿馆找他。
  这也是读书人的好处,见识的人多了,赚钱的门路自然要多一些。只要不是过于清高迂腐之人,日子怎么也是比普通贫民好过许多的。
  这一夜,陆秋成在桌上抄书,林晓寒就在旁边帮他研墨,心中暗暗思索着赚钱的门路。
  陆秋成看着林晓寒在一旁红袖添香,心里美滋滋的。
  心中想到:当初多亏自己顶着压力,倾尽家财把林晓寒娶过来了。如今他读书认字,说话也有见识,与自己也算琴瑟和鸣。
  不过就算林晓寒大字不识,陆秋成还是会娶他,一辈子对他好。毕竟若不是林晓寒,自己怕是早就已经与父母一样,在几年前的疫病中死掉了。
  翌日,林晓寒起床用过早膳,就朝着村长陆友山家里去了。
  陆友山家中人口众多,他年纪也大了,又德高望重,并不用自己下地干活。
  林晓寒到他家时,便见他正坐在家中的竹椅上晒太阳。见林晓寒过来,便起身说道:“是陆秀才的夫郎来了?陆秀才他怎么说?这帖子有空写么?”
  “陆秋成他没空。”林晓寒对陆友山说道。见陆友山脸上明显露出一丝失望的神色,林晓寒又连忙补充说道:“不过这帖子,其实也不是非要他本人来写。只要写的漂亮不就可以了?”
  “唉……”陆友山叹了口气。
  这林哥儿说的轻巧,可字写的漂亮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陆家村整个村里就没几个读书的料。要说起一手好字来,也就只有陆秋成拿得出手。
  “你瞧瞧这帖子我来写行不行?”林晓寒上前一步,突然语出惊人。
  “你写?”陆友山一下子愣住了。林晓寒一个哥儿……
  他忽然想到,林晓寒不是一般的哥儿,他是城里大户人家出来的,听说确实是会读书写字的。
  只是光是会写字可不行,不然自己便能把这帖子写了。林哥儿的字到底写的怎么样,谁也不知道啊?
  “陆秋成平日里写的是颜体字,我练的是小楷。”林晓寒说道:“我之前在闺中时,父亲便特地为我请了先生。我兄长成亲时发的喜帖,也有一半是我帮忙写的。”
  原身出嫁之前,确实是写得一手好字。林晓寒前一世倒也找人练过,不过是练的草书。这一世重生以后,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形成了肌肉记忆,原身的灵魂虽然消逝了,但那手簪花小楷倒是没有被遗忘。
  听林晓寒这样说了,陆友山心中便知他应当是有两分本事。
  林家是出了名的大户人家,规矩比乡下多得多。林家都能用他写的帖子,那一手字肯定是拿得出手的。
  “我这边倒是无所谓,只是白家婶子不知道愿不愿意。”陆友山有些犹豫的说道。
  “我来写帖子,价格自是比我家那位要优惠一些。”林晓寒道:“您帮我在白家婶子面前美言几句。要是她嫌我写的不好,那我就不收她一文钱,您看如何?”
  写的不好,就不要钱?陆友山听了觉得有戏,于是点了点头,对林晓寒道:“那你现在跟我去一趟白家吧。”
  陆友山是个很健谈的人,作为村长,村里的八卦全都知道。到白家一路也就几百步的距离,便将整个陆家村各户的情况都与林晓寒介绍了大概。
  林晓寒前世应酬多了,倒是也很会应付各色人等。
  他看出陆友山喜欢听好话,便一路天花乱坠的夸他。反正好话不要钱,不过上下嘴皮子一碰的事情罢了。
  但陆友山心中很是受用,村里人嘴笨,哪有林晓寒能说会道。他对林晓寒的印象也极好,觉得陆秀才的夫郎不愧是大户人家出身,真是个“懂事”的。
  两人一路到了白家,一见到白家婶子,林晓寒还没说什么,倒是陆友山先把他好一阵夸。说林晓寒过去是给林家写帖子的,林家大户人家见多识广,村里这些普通帖子自然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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