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没有机关被触动,这才松了一口气。
然而寻宝鼠早已经憋不住,直接跳上宝箱,两颗大门牙闪着寒光,叼住铁皮,用力一扯将铁皮扔飞。
暗卫的眼珠子再次瞪大了,没想到将军夫人养的这只老鼠,竟恐怖如斯!
而那铁皮之下是用油布纸包裹着的东西,寻宝鼠将油布纸扯开,里面竟然还包了一层蜡,它又要用门牙去啃蜡。
傅归意当机立断拎着这老鼠的尾巴。
“你又吃不了这些东西,这么喜欢干什么?”
说完从袖子里摸出晒干了的核桃仁,这东西华夏种植也不过百年左右,而且结的果子都不怎么大,还需要继续种植培养。
如今只有贵族才能吃得上。
老鼠闻到核桃仁的味道,当即不再执着于那帝王绿的乌龟,因为它本身就是帮助主人寻宝的。
并不以此为食。
沈梨有些意外,傅归意竟然还给人准备了这么精致的零食。
她来到那油纸前,想把这只大乌龟抱出来,然而沈梨低估了自己的力气,这乌龟死沉死沉的。
傅归意看了那两个暗卫几眼,他们非常明白,直接走了过来,抱拳行礼。
“夫人,让我们来吧。”
两人半扎马步,合力将那包裹的严实的大乌龟抬了出来,将油纸剥掉,蜡附着在布上,又将布撕开来。
这只乌龟的真面目展露于人前,只见乌龟栩栩如生,龟甲的背纹雕刻的十分精细。
碧绿的颜色当真是诡异极了。
沈梨两眼亮晶晶,这玩意儿不知道能值多少钱。
“你们把它收着吧,明日一并找人抬回来。”
既然是寻宝鼠找到的,但在傅归意眼中这也是自己的了,天降一笔横财,看来老天也知道自己的忧愁。
“是,将军。”
“一人顶多只能拿五块黄金,不能多拿,剩下的我要用来修书院。”
傅归意走了几步,叮嘱这些人。
暗卫们有些脸红,他们可没想着多拿,能从箱子缝隙中抠一点金子碎屑就不错了。
结果两人才刚来到洞口,沈梨看着不知何时下起的瓢泼大雨,叹了口气。
算了,这也不算倒霉,毕竟自己刚才捡到了好多箱黄金呢。
雨太大,几乎只能看清朦胧的雨雾,连竹叶都看不见。
暗卫们也回来了,这山洞没人,但他们为了不将将军交代的事弄砸,还是留了一个看守的。
看着这瓢泼的雨,暗卫们拿出随身携带的小伞,但这小伞为了方便携带,撑开来也只有一点点。
春寒料峭,春雨还是带着寒意的,如此冒险并不值当。
“明日再去。”
傅归意开口,到底是没让自己这几个暗卫涉险,仅仅只是为了早些归家,就冒着雨下山,着实不稳当。
不过,傅归意来的时候有吩咐,要是自己上了山,一夜未归,那明日所有的侍卫和府兵都将上山寻找。
“那宝箱的木板还能用来烧柴,先将就着一晚。”
傅归意继续吩咐,几个暗卫照办,又跑去原位将箱子拆了。
这才抱着箱子,用火折子点燃,很快,熊熊大火就升了起来。
傅归意解下自己的外袍,几个暗卫非常有默契的转过身,只将自己的背展露在火堆前烤着背。
她盖在了沈梨身上。
“将军大人,有这个必要吗,明明你会更冷吧?”
沈梨伸出手指,柔软炙热的手指戳着对方的脸颊,言语中带着笑。
“我已经习惯了,跟你不一样,要是太冷了,会受风寒的。”
傅归意语气认真。
沈梨并不介意对方这样对自己,只是越靠越近,伸手环着她的腰肢,因为怕暗卫们听到。
所以说出来的话又低又轻。
“傅归意,那我今天就搂着你睡。”
以前,沈梨觉得说这种情话都怪肉麻的,现在已经到了信口拈来的程度。
“你哪天不是这样?”
尽管嘴上这么说,傅归意心里还是很享受的,任由小狐狸站在自己的肩膀上,她听着柴火的“噼啪”声。
时不时加一些木柴进去。
虽然这宝箱是铁皮制的,但里面是垫了木头的。
否则今天,只能让一人冒雨出去捡木材了,沈梨很快就进入梦乡。
不就是在山洞睡觉吗,她都已经习惯了。
正所谓山洞历险记,这可是主角才有的待遇呀!
因为身旁有心爱的人,沈梨很快就入睡了,两人虽然穿着中衣,但是傅归意衣带宽松。
沈梨不知不觉就越靠越近,手搭在温热的腹部上,傅归意就算是身体再冷,多少也是有些温度的,要是一点温度都没有,岂不是成了尸体?
腹部触感软弹,因为这是肌肉所在的位置。
不得不说,难怪互联网上那么多人痴迷马甲线,沈梨都要流口水了。
傅归意身材是真的好呀。
只可惜,古代人都穿着长衣长袍,一年四季见不着身材,也就只有自己,才能看见了。
但是,如果傅归意在现代的话,随意穿几套衣服,沈梨估计都会特别好看。
尤其是欧美那种飒姐的穿搭。
咳咳咳……只能说梦里什么都有,沈梨都快流口水了。
“傅归意……你真的好漂亮……”
她在梦里夸人,殊不知傅归意并没有睡着,只是用手轻轻拍着沈梨的手背。
“夫人,我知道。”
从自己记事那一刻开始,很多人都说自己像母亲,继承了母亲的卓越长相,又继承了父母的优点。
尽管因为自己凶名在外,无人敢正视自己,但那些人偷偷打量的眼神,傅归意知道的一清二楚。
第227章 师妹坑师姐
身旁的人并没有应答,显然沈梨已经睡去多时,傅归意捡起堆在一旁的木柴,扔进火堆中。
火舌舔舐着火柴,跃动的火苗又大了几分。
傅归意抬手轻轻拍着沈梨,感受着对方凑越近,明明自己浑身冰凉,这只小狐狸怎么睡着了,还爱靠这么近呢?
傅归意百思不得其解。
最终只能想成,或许是因为两人天天睡在一块的缘故,沈梨早已经习惯了,即便是在睡着,也会暖着她的缘故。
大雨在晚上的时候就停了,山中雾气浓重,几乎看不清。
沈梨睡得昏昏沉沉,但这毕竟是山洞,不是自己的家,所以天才蒙蒙亮就醒了过来。
暗卫已经走了,应该是通知山底下的人去了,此刻只留下一个暗卫,对方远远的站在暗处。
就像是一只阴暗的蝙蝠。
沈梨披起自己的外袍,正准备活动一下,自己在这山洞中将就了一整晚,虽然是睡在傅归意身上的。
但也架不住身下的石头硬呀!
才刚站起身,身后的人也起来了,傅归意以为沈梨是要下山,于是开口说道:“山中雾气重,又下了雨,树叶上全是水珠,等雾气过了,应该会出太阳,到时山路好走一些。”
沈梨又不是个傻的,自然知道傅归意是想偏了,以为自己不满意在山洞,所以想要提前回家。
但她也只是转过身来,伸手戳了戳对方的脸颊。
“我又没说要提前回去,再说有这一箱箱黄金陪着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只是在石头上躺了一整夜,身体多少有些不舒服,所以想着活动一下。”
沈梨实话实说,接着伸手捶了捶自己的腰背,尤其是腰,简直硌得疼。
看来自己确实已经步入奢靡生活了,以前睡丫鬟那硬邦邦的大通铺时都没说什么。
傅归意恍然大悟,原来沈梨并不是想提前回去,而是睡在石头上不舒服。
“是腰疼吗?”
“我帮你按按。”
傅归意抬手按到对方的腰肢处,或许是因为在床榻上滚过很多次,所以她知道对方腰肢处的敏感点。
指尖轻轻按压,沈梨就忍不住哆嗦,发出一声嘤咛。
这声音有些媚,如果只是换成两人独处,或许还能当成一些小乐趣,但此刻是有暗卫在。
沈梨就恨不得社死了。
于是贝齿紧咬着唇瓣,但她并没有让傅归意松开,酸软的肌肉被按压着,着实舒适。
不一会儿,下山的暗卫也回来了,他们带来了大批的人手,尽管心里有准备,但那些人看到这满箱的黄金时,依旧忍不住惊叹。
纷纷夸赞将军运气好,竟然能找到天赐之宝。
尤其是那大乌龟,四个人抬着都有些吃力,沈梨想起自己实习的时候,那经理戴在手上的玉镯子,每回都小心的不行。
那么一点,听说就要三四十万,这么大一个乌龟,该值多少钱呀?
如果换算成炸鸡的话,沈梨估计炸鸡都能堆出一座京城来了。
好吧,吃货的换算就是这么无理。
…
相比较沈梨又是发现宝藏,又是去逛街的舒服日子,常宁可就不怎么好受了。
她作为一个南方人,来到北方本就水土不服,好不容易在京城适应了,结果又来了竹贤山。
在竹贤山适应了,又被派往了北方,虽然师父美其名曰是让自己长见识,但这对她这个半大的孩子来说,也足够折腾人。
这一日,总算是来到了距离北岩城不远的城池,北方的饭食极具特色,尤其是以馍馍、馕饼、羊肉为主的吃食。
和南方遍地海鲜味的特产不一样。
常宁一开始还有些吃不习惯,总觉得腥膻味太重,但到后来,也开始习惯,这羊肉配馕饼的吃法。
“师妹,每回都是你请我吃饭,这回我请你吧。”
又一次来到饭店,常宁有些不好意思,师傅说过,自己不能一直占师妹的便宜。
因为对方是皇家,不差钱,就肆意挥霍师妹的钱财。
听见常宁提这个意见,刘渊月只是浅抿了一口茶,眉眼之中都带着笑。
“还是算了吧,师傅师娘给的三瓜两枣,我怕不够师姐用的。”
沈梨为了防止常宁养出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每月给的零花钱都是有数额的,虽然也算不上低,但常宁身旁站着个公主,这么一比,就有些上不了台面了。
不过,常宁吃的穿的,倒是一样都不差,尤其是手上的那柄宝剑,听说是傅归意从草原部落的王族手中夺过来重新铸炼的。
剑刃锋利无比,曾经斩过无数人的头颅。
但师妹越是这么说,常宁就越不好意思,她心中已经盘算了许多,自己从牙齿缝里攒下的这些碎银两应该是够师妹吃一顿大餐的。
就算对方是公主殿下,自己也请得起!
常宁在心中想着。
于是深吸了一口气,果断拉住刘渊月的手腕。
她虽然比对方小,但胆子却一点都不小,否则当初也不会硬闯傅归意的寝殿。
“说带你去吃就带你去吃,跟师姐一起来!”
身后的一众侍卫急急忙忙想要跟上,却被刘渊月比了一个手势,只留其中一两个,默默跟在身后。
看来公主殿下是想隐藏身份去饭店了。
毕竟皇家的身份一抬出来,很容易引得满城惊慌,两人来到饭店。
常宁直接挑了最好的饭店。
小儿殷勤的上了茶,又把自己饭店的招牌菜都介绍了一遍,常宁想也未想,全部都点上来了。
刘渊月心中想起师父对自己的吩咐,于是招呼小二。
“再上一盘干海刺猬。”
海刺猬是什么?
常宁没怎么听说,不过在她的印象中,海里的东西都便宜。
于是也对小二扬起嘴角。
“来两碟吧,既然师妹喜欢吃,师姐我也不能小气。”
然而可怜的常宁哪里知道?
海产在渔村是便宜到不能再便宜的低价,可是经过阴干晾晒之后,又层层运输,再加之物以稀贵。
价格已经翻到天上去了。
刘渊月是为了让师姐欠自己人情,却没想到对方一头扎进了深坑中。
酒足饭饱之后,小二端起账单结账,常宁看着最后的尾款,眉毛都要挑飞了。
“四锭银子?”
天啊,有没有搞错?
师娘一个月才给自己五六块碎银子呢!
第228章 约会圣地
那小二原本是看两人穿的衣着靓丽,一看就是丝绸锦缎,才如此殷勤的招待,如今见常宁一副掏不出钱的样子,当即板着脸。
“诸位难道是来吃霸王餐的?”
“要是这样,可就得把自己抵给咱们饭店了!”
常宁有些尴尬。
早知点菜的时候就应该看看价格的,此刻自己打眼一扫,发现那两盘海刺猬就要一锭银子。
可见价格昂贵程度。
“这当然不是,不过我还是想问,要是我们交不起这钱,会怎么样?”
小二见刘渊月气定神闲,态度还是稍微和缓了一些,接着又略带威胁的说道:“那当然是留下来跑堂刷盘子,来咱们店里吃霸王餐的都是这个待遇。”
“睡就睡饭店的柴房,吃就吃客人吃剩下的泔水,每月领到的月钱都用来还账,何时将账还清,何时离开。”
饭店伙计的月钱每月不过几百铜钱罢了,要是真的跑堂洗盘子,不知干到猴年马月去。
常宁顿时心虚,想了好半天,恋恋不舍地握着自己腰间的玉佩。
那是沈师娘给她买的。
两人当时逛摊,常宁第一眼就看上了这玉佩,白玉的颜色温润无比,上面雕刻着一只栩栩如生的老虎,老虎胡须抖动,仿佛活了过来一般。
沈梨心思细腻,第一时间就察觉出来小女孩的心事,于是替对方买下。
又在摊子边左逛右逛,选中了一只白玉的簪子,带回去送给了师傅。
常宁记得师父那几日心情格外好,就连检查自己练剑,也比平日里宽松许多。
虽然舍不得这玉佩,但如果因为吃霸王餐而耽误师傅交代给自己和师妹的事情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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