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时,天空突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冰凉的雨水打在鹿笙脸上,刺骨的寒冷。
“妈,您还记得小时候每次下雨您都会在门口等我吗?”
一把黑伞突然打在自己头上,沈寻文看着鹿笙失神憔悴的模样,不忍心的劝解。
“阿笙,下雨了,我们先回去吧!改天再来看好不好?”
“前辈,我不知道我还能清醒多久?我怕我再也没有机会了!”
沈寻文有些愤怒,一把搂住鹿笙,“不会的,阿笙,只要有我在,你不会有任何事情。”
“我会一直陪着你,阿笙,相信我好不好?”
鹿笙眼角流下一滴眼泪,“前辈,谢谢你”
“可你有自己的生活,我不能在耽误你了”
“不是耽误,阿笙,我心甘情愿!”
“我们先回去吧,我已经给你找好了住处。先回去休息吧!好不好?”
鹿笙点点头,随即说道,“前辈,我想去之前的地方住,能在那边给我租个房子吗?太久没回去了,有点想念。”
“好,没问题,我立马安排。”
沈寻文带着鹿笙来到一家酒店,睡了一晚后,第二天便租好了一栋房子,还是三年前的楼层,只是比之前高了一层。
鹿笙行李只有一个行李箱,沈寻文有活动在身无法脱身,特意安排了司机来接,鹿笙拒绝了。
他还没柔弱到这个地步,而且也不喜欢麻烦别人。
拖着行李箱来到久别重逢的小区,忍不住四处打量。和之前竟一模一样,就连门卫大爷都没换。
“大爷好!”鹿笙自然的打招呼。
大爷看到鹿笙,眼神闪过一丝惊讶,似曾相识,可又叫不出来名字。
鹿笙来到八楼,这是自己之前买的房子,只是现在已经卖掉了,挂房的当天便有买主花高价买了下来。
只是那人似乎不方便提供姓名,只要肯给钱,鹿笙也没有兴趣知道是谁。
房子从外面看上去没有丝毫变化,只是换了新的主人。
鹿笙来到十二楼,输入密码进屋,眼睛简单打量了一下,房间内干净整洁,生活用品也一应俱全。
颜色也是自己最爱的深色调,“没想到前辈如此细心。”
鹿笙不由得感慨!他欠沈寻文真的太多了。
可当时那种情况,他实在别无他法,他不是没有想过联系那个人。
只是,他说过,不要再出现在自己面前,他害怕被拒绝。
而且,三年过去了,他应该有新的宠物了,怎么可能会对自己再有丝毫心软。
或许,这辈子再不相见是最好的结局了。
只是,每到深夜,鹿笙还是会忍不住想念,但也仅是想念而已。
前辈对自己的好他看在心里,他也有想过接受前辈,只是自己的情况时好时坏,真的不忍心耽误他。
他值得更好的。
鹿笙将衣服简单收拾了一下,便进了浴室,看着自己满目疮痍的身体,鹿笙只觉得恶心丑陋到了极致。
再怎么洗也无法洗掉这身的屈辱和羞耻。
幸好现在自己孑然一身,也不必担心拖累谁耽误谁,活够了,自己找个地方了却即可。
虽然还有些不甘心,不过这是最好的结局了。
洗完澡后鹿笙躺在床上,身体有些劳累,想起来已经傍晚,想要起身做饭,奈何身体沉重的很。
不知不觉睡了过去,再次醒来是被门铃吵醒,打开门,沈寻文正提着一个保温桶站在门外。
含情脉脉的看着自己,眼神里是宠溺和柔情。
“阿笙,我猜你还没吃饭,来给你送饭。”
说着走进来,自然的脱下外套和鞋子,“我家阿姨熬的鸡汤可是一绝,要不然你搬去我那住吧好不好?可以天天给你做各种各样的好吃的。”
“前辈,我还是自己住着自在,那些好吃的你多替我吃点吧!”
“啧啧啧!阿笙你可真无情!不过还好,我已经被拒绝习惯了。”
“你现在是想甩都甩不掉我了,说好了,等去了国外,你还得多多照顾我呢!”
第88章 勉强
鹿笙无奈的笑笑,没再多说什么,径直走到餐桌旁。
沈寻文将保温桶里的鸡汤倒进烫碗里,香味瞬间飘散开来,这要是搁以前,自己肯定会喝几大碗。
只是现在闻到这略微油腻的味道,鹿笙胃部难免有些不适。
“来,快来,尝尝,味道怎么样?”沈寻文将鸡汤端到鹿笙面前,上面飘着一层油花还有几粒葱花,碗里的鸡腿肉看着鲜嫩可口。
鹿笙拿起勺子尝了一口,味道竟意外的好,一点也不油腻。
“好喝,前辈,真好喝,我在国外好久没喝到这么好喝的鸡汤了。”
鹿笙一口接着一口,毫不吝啬的夸奖让沈寻文十分高兴。
喝完一碗沈寻文又端来一碗,鹿笙看着漫漫又一大碗鸡汤,面露难色,但还是一股脑喝了下去。
“阿笙,怎么不吃鸡腿呢?快吃。”
“嗯,好”
鹿笙拿起鸡腿大口大口啃起,一边吃一边夸赞好吃,还未来得及咽下最后一口,突然胃里一阵翻滚。
来不及说话,冲到卫生间抱着马桶呕吐起来,沈寻文在门外焦急的大喊。
“阿笙,怎么样,你没事吧?阿笙,开门!”
胃里一阵恶心难受,许是很久没有吃过油腻荤腥的食物,鹿笙像是要把胆汁吐出来一样,嘴里已经变得苦涩,趴在马桶边轻声自语。
“你真是一点都不放过我!”
“阿笙,开门,快开门!”
鹿笙打开门,脸色苍白,面带抱歉的解释道,“不好意思,前辈,糟蹋这么好的鸡汤了!”
沈寻文表情有些愤怒,眼神里都是心疼,怒吼道“怎么会这样?”
“对不起,前辈!我真的尽力了,可我真的吃不下!所以,以后不用特意给我带这些。”
“给我简单熬点粥就好了。”
沈寻文心疼不已,声音有些颤抖,“阿笙,你知不知道,你以前胃口有多么好,现在却……”
“求求你了,阿笙,你能不能放过自己,忘记以前的事情,一切从头来过好不好。”
鹿笙身形僵住,瘦弱的身躯显得更加单薄,眼上蒙上了厚厚的薄雾。
“对不起,前辈,我也想忘。”
说完下一秒鹿笙肩膀开始轻微有些颤抖,苍白的脸上有了一丝红润,呼吸越来越大开始喘息,表情变得有些愤怒。
沈寻文见状立马上前抱在怀里,轻轻安抚道,“对不起,阿笙,我错了,原谅我好不好,是我的错。”
“你放心,你的胃我会给你养好的,乖哦!别生气,没事的,乖”
沈寻文不停抚摸着鹿笙的头发,像哄小孩一样温柔耐心,怀里的人渐渐变得安静。
“阿笙,乖,你在沙发上等我一会好不好,我给你熬米粥,吃完了我们喝药睡觉好不好?”
鹿笙愣了几秒,机械的点点头。
沈寻文跑去厨房重新熬好了米粥,出来的时候发现鹿笙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
沙发上的塌陷将他包裹住,好似与沙发融为一体般自然,雪白的毛衣和雪白的皮肤融为一体。
轻轻一碰便像要碎开一样,洁白的让人心疼。
拿出毛毯轻轻盖在鹿笙身上,沈寻文俯身一吻,沙发上的小人却毫无感觉。
“阿笙,睡吧!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看着鹿笙睡着,直到凌晨,沈寻文拿起外套,穿上鞋子,蹑手蹑脚的离开了房子。
二十分钟后,沙发上的人开始不安稳,眼睛紧闭着,双手死死揪着毛毯,身体开始止不住的打颤。
“不要,不要,不要,啊!救命!”
鹿笙惊醒,后背渗出了一层细细的汗珠,看了一下表,已经一点了。
此时身体开始不自觉颤抖,手不停的哆嗦着,眼泪也不自觉大颗大颗滑落,鹿笙挣扎着从沙发上爬起拿到药瓶,吞下两颗。
可是心情越发的烦躁,让鹿笙无法控制,大手一扫,药瓶和物品跌落在地上,药片瞬间洒满了地板。
房里的空气让他压抑的无法呼吸,鹿笙艰难的爬起,拿起钥匙出了门。
A市不比H国,夜晚只有寥寥几人走在路上,街道上也显得有些冷清。
单薄的背影在黑夜中越发瘦弱,走路有些踉跄,像是随时要摔倒一样。
不知不觉走到小区附近的小吃街,有些店已经换掉了,有些店还是之前的老样子。
而之前一起去吃的那家面馆,现在也换了其他生意。
在外面漫无目的走了一个小时,药物的作用慢慢强烈,鹿笙感觉身体越来越沉,眼皮也有些沉重。
迷迷糊糊坚持着回到小区,刚到小区门口,突然一辆急刹声音响起,鹿笙被惊的瞬间清醒,瘫坐在地上。
“不要命了?没长眼啊?”车里的司机愤怒的朝鹿笙大喊。
顾不得手上的疼痛,鹿笙连忙爬起向着对方道歉,慌忙给车辆让路。
看着车辆走远后,司机对着车里的人说道“对不起,让您受惊了”
“没事”清冷的声音传来,车里的人眼神变得阴森。
鹿笙拖着沉重的身体好不容易进了家门,便立即躺在沙发上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鹿笙看着手上的伤口愣住,随意贴了个创可贴。
沈寻文则安排了人送来早饭,一碗米粥,配上爽口的小咸菜和水煮蛋,鹿笙喝了小半碗。
“鹿先生,以后由我负责照顾您的起居,有什么想吃的您跟我说,我会按时来给您送餐。”
“谢谢你了,小陈其实不用这么麻烦。”
“鹿先生不用这么客气,沈总已经付过钱了,我只是拿钱办事。”
“呃,好吧,那我便不客气了。”
正好省的自己每天做饭,鹿笙也乐得清闲,而且小咸菜确实不错,正好可以让自己多吃两口。
“鹿先生,今天要出去吗?”
“应该不,怎么了?”鹿笙问道。
“没事,要是您出去我好安排下时间,以免耽误您用餐,那这样,我就十二点左右到,您先休息吧,我先走了。”
“好”
吃完午饭后,鹿笙看了会电视,便开始昏昏欲睡。
一天大部分时间都是这种状态,他也曾试过戒药,可是情况只会更糟。
而且自己的身体也经不起折腾了,只是现在药物的作用越来越小了,抗药性产生了。
他不知道能依赖药物存活的日子还能维持多久!
第89章 重逢
他突然想到了纪若尘,以前自己不太明白他的做法,现在却越发理解他了。
小李,小帆,时栩还有……他,现在都好吗?
拿出手机,登上了许久不上的社交账号,无数消息弹屏纷纷而来,鹿笙滑看着几人的社交日常。
纪若尘现在在之前的寺庙帮忙,而时栩现在已经退出娱乐圈,前不久还晒出了结婚照。
小李则混的风生水起,翻看到一张他发的合照。
鹿笙一怔,点开仔细查看,轻声笑了笑,
“这死变态还是一副臭脸!”
而那人的社交账号,一直没有再更新过。
突然电话响起,是沈寻文打来的。
“阿笙,你之前不是说要把你名下的资产卖掉吗?那栋楼,现在有买家联系。”
“价格还是之前谈好的价格,只是。”
鹿笙追问道,“只是什么,前辈?”
“只是买家说,这笔钱不是小数目,需要见面你本人他才放心,所以要跟你当面交易。”
鹿笙听到这么说思考了两秒,“可以,前辈,这笔钱确实不是小数目,那你把地址发给我吧,我找买家当面谈。”
“好,需要我陪你去吗?阿笙”
“不用,我自己就可以。”
挂断电话,鹿笙心情舒畅了不少,这是当时刷那人的黑卡买的房产,趁这次回来卖掉,再把自己名下的固定资产清理掉。
自己便再也不用回来了,这里已经没有什么值得牵挂的。
中午吃完饭,鹿笙打开行李箱,自己带回来的都是浅色衣服,随便套了个白毛衣便匆匆出门。
这几年自己偏爱白色,许是穿起来人会变得健壮显胖一些,黑色只会显得自己更加憔悴和瘦弱。
而且,白色,会衬得他更加干净,所以只要白色衣服脏了,鹿笙每次都会变得失控。
这从始至终,也是他自己的执念罢了。
约定的地点是一个安静的茶馆,环境优雅僻静,正是适合谈生意的好地方。
鹿笙到达时,买家还未到达,随意点了一壶茶,开了个安静的包间,一边听着潺潺的水声一边慢慢品尝。
只是喝了一杯便放下了,茶虽好,但喝多了,胃会感觉饱,便不容易吃下晚饭了。
一个小时过后,买家还未到来,鹿笙看了看时间,已是下午三点钟,屁股已经坐的有点疼痛,鹿笙起身转了转四周回到包间继续等待。
三个小时后,鹿笙已经等的有些不耐烦,刚要起身打算走,突然包间门被打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站在门外。
“您好,是鹿先生吗?”
鹿笙愣了一下,“我是,您是?”
“您好,鹿先生,老板让我来接您。我是他的助理。”
“你的老板是要买我这个楼的吗?他为什么一直没有出现?”
男人平静的说道,“不好意思,鹿先生,老板现在有事走不开,特意让我来接您,晚上会给您赔罪的。”
鹿笙有些不悦,“我们约定的时间是两点钟,现在已经五点钟了,你们老板在怎么忙也不该如此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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