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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笨蛋炮灰他有美颜盛世/快穿:万人迷总陷入修罗场(穿越重生)——超强女人

时间:2024-05-14 07:51:06  作者:超强女人
  确实有些钝钝的。
  像没有开刃的小刀。
  他当然能听出室友有意活跃气氛,让他变得更轻松一些,于是假装生气:“好啊,你居然敢说我,马上我就要吸你的血,让你变成人干!”
  楚寻终于笑起来。
  他开着车,把人带到自己在学校外面购买的房子里,平时他放假就会到这里居住,因此这个地方还算是比较整洁。
  “以后你就住在这里,暂时先别回去。”他说。
  他看着站在他的房子里的人,眼睛里是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占有欲。
 
 
第144章 找到破绽
  “人找到了吗?”长头发的男人眼神锐利,“你今天怎么来这么晚?脸色这么苍白……出事了?”
  奚明哲身上有一种动物一样可怕的直觉。
  楚寻心思却不在对方身上,而是在脑海里漫无目的地想着:如果薛云灯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十分配合,装作惊讶的样子,说小奚你怎么那么敏锐。
  只是,现在在这里的是无趣的他。
  他没有那个闲心去配合对方。
  他只在乎薛云灯。
  因此,面对室友的追问,他只是摇了摇头,说:“没有。”
  不知怎么的,他并不想把自己其实已经找到人的消息告诉对方。
  美味的蛋糕只有一份,所有人都想尝尝。
  他好不容易抢得了先机,自然要不惜一切代价地保护好食物。
  否则,比他更会讨人喜欢的奚明哲一定会比他更占优势。
  在爱情面前,他不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多么卑劣,只是,在自己不占优势的情况下,适当地增强一些主观能动性是必要的。
  奚明哲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皱着眉头向他走过来,在即将靠近到安全距离的时候,电话铃声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平静。
  是蒋明旭。
  二人都很讨厌的男人。
  楚寻不想接这个电话,因为云灯已经找到了,他没有必要再去和对方虚与委蛇,但是他不能不接,如果他还想隐藏自己已经找到人的事实的话,他必须在奚明哲面前做好一切掩护。
  况且,如果被奚明哲发现了什么,很可能会碍他的事。
  这个人狡猾又惊人的敏锐。
  “喂?没找到,你呢?”听到那边传过来的一如既往令他讨厌的声音,楚寻皱起了眉头。
  但好在对方也是一样的讨厌他。
  “果然,把任务交给你和没有是一样的。”奚明哲毫不留情地对着电话那边冷嘲热讽,“既丢掉了正牌男友的地位,又什么忙都帮不上。”
  楚寻把免提打开,免得这个人离他太近。
  奚明哲喷了那边十多分钟。
  如果仅仅只是骂人的话,蒋明旭完全可以直接挂掉,可这个人狡猾的很,把重要的信息藏在骂人的话里面,不仔细听很有可能就会漏掉,所以蒋明旭不得不一直保持着电话畅通的状态,听对方骂自己。
  反正听着听着就习惯了。
  真是疯了。
  这个世界真是疯了。
  他居然有一天会习惯情敌的辱骂。
  可那也没办法,是他理亏,挨骂是应当的,蒋明旭心想。
  也许这两个人还背着他找了什么外校的杀手之类的,他这两天只要出门就会受到攻击,以至于他被迫提升了许多实战经验。
  玩不起就找人杀他,这两个人真幼稚。
  面无表情地听完了以后,他毫不留情地挂掉了电话,努力寻找云灯的踪影。
  一旦找到人,他就会把人藏在所有人都找不到的地方,再慢慢求得对方的原谅,最后与云灯结婚。
  等到结婚的时候,他一定会让这两个人喝他的喜酒。
  前男友又怎么了?某些人连个前男友都没当过呢。
  他相信,如果让他成功找到云灯,他一定能重获对方的青睐!
  他在这里做着美梦。
  “未接来电……什么时候的事?”奚明哲放弃和楚寻的对峙,爬到床上玩手机,他看着手机里拦截的陌生电话,自言自语。
  差不多是今天上午的事情。
  他心念一闪,按下了猜测,没有再声张。
  他在床上窝到上课前十分钟,才风风火火地往外跑,他跑进教学楼,却在进入班级前脚步一拐,进了厕所。
  他要去给那个陌生电话回电。
  那边很快就接通了,是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
  不是薛云灯的声音……奚明哲有些郁闷,但很快收拾好了心情,询问对方上午为什么给自己打电话,是不是有什么急事,他现在在医院里走不开。
  那边听了以后没有起疑,立刻热心回答:“不是我,是一个男生……”
  这个路人不愧是云灯千挑万选的热心群众,单纯好骗又热心,几句话就被套出来了底,把云灯的信息漏了个干净。
  他说是一个陌生男生问他借的手机,脸脏脏的,衣服也潮乎乎的,看起来很可怜,他怕这人是刚从传销组织里逃出来,于是爽快地借了手机给对方让他打电话联系家人。
  只打了两个电话,第一个是这个,没有接,然后打了第二个电话,那边的人说很快就会来接人,还给他转了五百块钱当感谢。
  那个男生听起来十分不好意思,说要给奚明哲退回来。
  奚明哲没要,让他自己留着。
  他挂了电话,脑子一转就知道楚寻打的是什么主意。
  好哇,怕抢不过他,开始玩这一套?
  没想到吧,第一天就被他逮到了。
  他是不会放过任何线索的,今天下午楚寻一到寝室,他就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只是那气味太浅,对方身上又有其他味道掩盖,他没能立刻认出。
  只是现在,他心底的猜测得到了证实。
  他转头去了教室上课,心里还盘算着明天的计划。
  第二天,楚寻起了个大早。
  他经常会有早训,所以起这么早也不会惹人怀疑,他轻手轻脚地洗漱完毕,还从柜子里挑了身好看的衣服,收拾得光鲜亮丽地出去了。
  奚明哲早就醒了,他草草抹了把脸,抓起牙杯,就紧跟着人一起走。
  他在楚寻的不远处开车,死盯住那辆车,生怕把人跟丢。
  车开到了一个血猎大学附近的一个小区,他怕自己也开着车,目标太大,会引起对方的注意,于是下了车走进去,看清对方进了哪栋楼,又在楼下观察着每一户的阳台,最终确定了地点。
  他跑回车里继续蹲着,把一整天的课都逃掉了,就是为了等楚寻出来,他好趁虚而入。
  好不容易等到了傍晚,那辆熟悉的车子才慢慢从小区中驶出。
  他看对方后座无人,知道他没把云灯带出去,便小心地走向自己探查好的地方。
 
 
第145章 不速之客
  他有些紧张,因为他现在并没有佩戴美瞳,楚寻说那个经常戴着的话会伤眼,让他在家里的时候都不用戴。
  他不知道室友能不能接受他,他以前问过小奚怎么看吸血鬼和人类的关系,对方的态度相当黑白分明。
  现在……他却变成了吸血鬼。
  他不想让昔日的好友因为自己的身份就和自己离心。
  奚明哲却一点都没有像他想的那样排斥,他讨厌的仅仅是抽象的吸血鬼,讨厌的是这个概念,当这个概念具体成某一个人,尤其是云灯的时候,他又觉得,对方是什么都无所谓了。
  哪怕变成了小吸血鬼,都是那么可爱!
  他亲昵地抱住云灯的胳膊,毫无芥蒂地走进了房间。
  “你都不告诉我你在哪里!我可担心死你了!”奚明哲抱怨道。
  他在开门的瞬间查看了对方的身体状况,没有什么明显的皮外伤,只是显得精神疲惫。
  和他想象中的小花猫状态毫不相干。
  “我给那个人回电话了,他说你脏兮兮的,可怜的要命,我都要吓死了。”奚明哲对待云灯的态度和以前一样。
  云灯在这样熟悉的相处之中获得了些许安全感。
  奚明哲是个直来直去的性子,他想到什么就会说什么,脱口而出:“你是不是转换成血族了?疼吗?你现在饿吗?你要是饿了,可以喝我的血,楚寻一个人的血喂不饱你吧?多我一个刚好。”
  他倒是一点都不顾忌。
  一点遮掩都没有。
  害的云灯呼吸都乱了,缓了一会儿才问他:“你怎么知道的?你不介意吗?”
  奚明哲哪里会介意?他恨不得云灯是他自己一个人养起来的小吸血鬼,饿了只能偷偷摸摸找他,不能在白天人多的时候出来招人,只能在晚上活动,就连獠牙也尖尖小小可可爱爱的。
  他偷偷瞧了眼云灯的獠牙,和他想象的别无二致,都是那么小小的,一看就啃不破皮肤那种。
  昨天楚寻回来的时候,他就有所怀疑了,那人脸色苍白,嘴角却是带着笑的,他看出来了,只是没有说出来,想偷摸着给这人把家偷了。
  没想到居然这么顺利。
  他搂着人乱蹭乱拱,把自己全身都沾满了云灯的味道,这才轻轻出了一口气:“我怎么会介意呢?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才不要,他可不要做什么最好的朋友,他要做云灯的男朋友,唯一的男朋友。
  他以前和云灯相处的时候就是这样黏黏糊糊,现在即使一个多月没见,云灯也没觉得哪里不对,只是笑着让人起开点,要热死他了。
  “我都要吓死了,我听到老师们说在现场发现了你的血迹,我简直魂都要飞了。”奚明哲说的是真的,他当时以为云灯出了什么大事,险些要冲出去和亲王拼命了,被楚寻硬生生拉住才没能跑出去。
  薛云灯很内疚,在他失联的这段时间里,大家都在为他忙前忙后,着急上火,他却只想着自己。
  他把自己这段时间的事告诉了奚明哲,听得人眼眶红红,心疼坏了。
  “你多疼啊,我看看,还有伤没有?”奚明哲拉着云灯的手左看右看,生怕有什么隐患。
  今时不同往日,云灯现在已经是吸血鬼了,摸了银器,被灼伤都是轻的,就怕银离子顺着伤口进了身体,那对于吸血鬼来说,是要命的事。
  好在云灯没有什么大碍。
  他这才放心下来,狠狠骂了菲茨杰拉德一顿,甚至说要见他一次打一次。
  “他其实对我也还好。”薛云灯想到自己离开前,在婚礼上做的那些事,不免有些内疚。
  他在别人的婚礼上行刺,利用别人的感情,趁着人虚弱的时候喂刀子,不仅是杀人,还要诛心,菲茨杰拉德不恨他就算好的了,说不准现在已经在派人暗杀他了。
  他想着那人最后那声撕心裂肺的痛呼,心中难免一阵战栗。
  奚明哲在沙发上缠着人打了两局游戏,等到云灯开口问他几点回学校的时候,才试探着开口:“我不想回去了,我就在这陪你。”
  云灯倒是没想太多,他还觉得是室友体贴,怕他一个人孤单,专门来陪他。
  奚明哲却是心虚起来,他探头探脑的:“他这有没有多余的房间?应该是有的吧?只是不知道有没有被子,要不我……”
  他正想说他要不和云灯一间房睡觉算了,就看见云灯噔噔跑走:“这里呢,楚寻都跟我说了,这里是储物间,这个是书房,你可以睡在书房里。”
  奚明哲恨自己多嘴,笑容勉强地同意了。
  他委屈巴巴地跑去刷牙——用的是他自己带来的牙杯。
  结果,他跑到卫生间一看,一模一样的牙刷,成双成对的杯子,相同花纹的毛巾……光是看着这些东西,他都觉得这两个人简直像已经结婚了一样。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小两口的婚房。
  只有他手里拿着不一样的牙杯,看起来是十足的外人。
  兴许那个玩意打的就是这么个主意。
  这些东西都快把他看傻了。
  这个姓楚的到底什么意思?
  这么骚,合着是早就准备好了要带人来这里?
  太骚了,太骚了。
  这都是明着来的。
  也不怕被云灯发现。
  薛云灯这个小呆瓜看不出来,他可是看得真真的,这个心机深沉的贱东西,恐怕在买房子的时候就想好要在这里做什么了。
  他气得狠狠对着毛巾骂了楚寻一顿才算解气。
  第二天,楚寻一开门,看到穿着云灯衣服的奚明哲过来开门,脸色一下就晴转阴了。
  表情臭得不行,一脸的嫌弃:“你怎么来了?”
  他脑子一转就明白过来。
  这家伙,昨天跟踪他了。
  他还以为自己没被看出来,谁知道,反倒是被阴了一把,超了车。
  奚明哲手里端着牙杯,一副主人模样:“进来吧,东西放这,这收拾好了。”
  楚寻简直要七窍生烟了。
  他买这个房子,可不是为了让别人近水楼台先得月的。
 
 
第146章 修罗场
  云灯很感激的收下了,他有些不好意思,这毕竟是别人的房子,他昨天晚上没经过主人的同意,就留了别人在这里睡觉,现在想一想,确实是不妥的。
  他那时只想着让小奚来陪他,哪怕不和他一个房间里,只是睡在他的隔壁,他也感觉到安心,倒是一时没想太多。
  虽然他们三个是室友,但他有时候总觉得这两个人不太和谐,于是总有心在中间充当着粘合剂。
  他主动和楚寻表示了抱歉:“昨天晚上我有点害怕,就让小奚留下来陪我,睡了你的书房,我待会儿会给整理好的。”
  他没有说是奚明哲要留下来,只说是自己害怕。
  楚寻只觉得心头一松,不是睡在一个房间就好,他还以为那家伙会不要脸的缠着人,要睡在一起。
  对于薛云灯,他当然是千好万好,他当初买了这个房子,想的就是要和云灯一起住,甚至早已偷偷将对方当做了这个房子的第二个主人。
  对方在这里做什么他都无所谓,哪怕要把这个房顶给掀起来,他也会帮忙找趁手的工具。
  现在奚明哲来了,他也只把这个人当做认识的陌生人,他没有意去排斥对方就是好的了,让他欢迎,门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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