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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水潮汐(GL百合)——顾徕一

时间:2024-05-15 08:01:07  作者:顾徕一
  温泽念呵了声,伸手就来拎她的耳朵。
  她往一旁躲,没想到温泽念的目标本就是她耳后那块肌肤,指尖堪堪刮过。
  她捂住自己的耳朵。
  “哪有那么疼。”温泽念不信:“怎么,害羞了?不给我看你耳朵?”
  “我有什么可害羞的。”孟宁捂着耳朵手没放下。
  “嗯,是不用害羞。”温泽念说:“毕竟,这还不算求婚。”
  孟宁一愣,下意识就把手放下来了:“你,你要怎么求婚?”
  妈呀,这个人看着低调的奢华,其实好浮夸的!
  什么游艇彻夜party,什么直升机送药,什么开着豪车怼到大学校门口。
  求婚要弄出多大阵仗啊?要逼死她这个I人么?
  温泽念瞥她一眼:“你很急么?”
  “我不急啊。”但我害怕啊。
  笑意淡淡漾开在温泽念的唇角:“老实说,我还没想过这个问题。”
  因为每一天的日常都足够充盈,仪式感好像变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
  但这么一说起来,又有一点点想。
  ******
  元旦假期,孟宁和同事提前换好了班,和温泽念一同飞往南方。
  温泽念在市内的五星酒店定了个行政套房,第一天和孟宁腻在这里,预备第二天搭快艇上岛去谈事。
  其实孟宁本来想提议,住一天五星酒店住一天快捷酒店,一人负担一天房费,但她怕温泽念打她,还是算了。
  “你那什么投资人啊?”孟宁没什么力气的趴在床沿,手垂下去,无意识的轻晃着:“非得元旦当天跟人谈。”
  温泽念指尖搭了下她后腰,滑腻腻的:“热?”
  “热啊。”孟宁调子都软塌塌的:“南方冬天好热,走了几年,都不习惯了。”
  温泽念便从床上起来,裹了睡袍,去浴室拿条毛巾出来,搭在她背上。
  年轻女人的脊背滑润得似玉,又比玉跟鲜活,是暖的、软的,敏感到一条毛巾覆上去,都会轻轻蠕一下。
  温泽念喜欢孟宁的敏感,擦完汗挪开毛巾,指尖复又搭上去,在她腰窝处一下下若有似无的打圈。
  “痒死了。”孟宁躲了下:“你还要啊?”
  温泽念回过神来扬扬唇:“没有。”
  她不是想要做什么,她也累得没力气了。
  只是喜欢碰着孟宁,比如入睡时缠住一条腿,或者窝在沙发上看电影时让孟宁侧躺在她身上。
  “舍不得我?”
  其实温泽念只上岛一个白天,晚上就回到。但因为是新年第一天,好像被赋予了特别的意义。
  本以为孟宁肯定不承认,没想到孟宁埋着头往她这边挪了挪,抬手,攀住她的腰:“有一点点。”
  温泽念忽然就心软了一下。
  孟宁抱着她没撒手:“好像,也不只一点点。”
  温泽念握了一下她的手指:“今天嘴这么甜?”
  孟宁的头在她腿侧埋了一会儿,仰起来:“因为这是今年的最后一天。”
  “有些话平时不好意思说的,今天还是说一说。”
  她盘腿坐起来,忽然发现自己还没穿衣服:“递件睡袍给我。”
  “冷了?”
  “不是,这么光着说……不太正式吧。”
  温泽念笑得曲了一下腰。
  孟宁:……
  有这么好笑吗?至于让一个克制得习惯挑唇而笑的人笑成这样吗?
  温泽念扶了一下她的肩:“你就这么说吧,坦坦荡荡的,没半点遮掩,对吧。”
  孟宁瞥她一眼。
  哼,说就说。
  但真要说吧,还是有点不好意思。
  指尖在床上画了个半圆,倒回去又画了一遍:“我有多喜欢你这件事,我想了很久该怎么跟你形容。”
  “大概就是……”
  温泽念挑开睡袍腰带,展开手臂把孟宁抱进来。
  孟宁愣了下,尔后发现这是一个不含任何情欲意味的拥抱。
  女人与女人相爱,是很美好的。皮肤同样的滑腻,都泛着香,用同款的洗发水和沐浴露,但皮肤的底香是不一样的。
  旁人或许闻不出来,但当她们拥抱、交缠、皮肤轻轻擦着皮肤的时候,她们能分辨彼此身上那一点点不同的香气。
  拥抱可以是一个拥抱,吻可以是一个吻。情欲汹涌时可以很汹涌,不带情欲时又可以很宁馨。比如这会儿温泽念搂着她,她也没想任何多余的事,就觉得这样肌肤相贴也是很美好的。
  她双手圈在温泽念颈后,整个人挂在温泽念肩头一般,听自己的心跳,扑扑扑的,隔着轻薄的皮肤,撞在温泽念身上。
  她就以这样的姿势继续说:“大概就是,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会很想你。就算你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也一样很想你。”
  总觉得不够,想要得更多。
  想钻入你的皮囊,侵吞你的灵魂。
  女人与女人相爱,是这样的。有很多蔓生的枝节,既温柔,又疯狂。既有细腻的心思,也有疯狂的占有欲。既相似,又相反。
  我好像能在你身上看到我自己,又好像能收获完全不一样的灵魂。
  温泽念轻轻在她后腰点了下,说:“咬我。”
  “嗯?”
  “我说,”温泽念以不容置疑的语气:“咬我。”
  侵吞我,让我的灵魂从你的唇齿间钻进去,也把你灵魂的一部分放出来。
  让我们相偎相依,永不分离。
 
 
第94章 
  第二天一早, 温泽念预备搭快艇上岛,问孟宁:“你真不跟我一起去么?”
  孟宁摇头:“去了你也要忙工作。我想留在市里,自己一个人, 走走。”
  其实温泽念带孟宁过来, 多少也有点这个意思。
  孟宁对这片土地的感情很复杂。
  她在这里躲避过, 挣扎过,放弃过,求生过。某种意义上,这片土地也长进了她的伤口,要痊愈, 好像这是片绕不开的地方。
  温泽念本来都走了, 又转回来反手扶着门框:“你一个人出去,没问题吗?”
  孟宁笑笑:“不放心我啊?”
  温泽念抿了下唇角:“会有一点点。”又问:“我这样说, 你会不开心吗?”
  孟宁摇头, 想了下:“如果我觉得自己情绪不太对的时候, 我就给你打电话。”说着又笑:“你可得来救我啊。”
  温泽念顿了下,压了压下颌:“嗯,来。”
  孟宁觉得她有点帅。
  看来以后说承诺的时候,得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一个多余的字都没有,那叫一个有气场。
  孟宁赶紧又提醒她:“别坐直升机来。”
  温泽念微怔了下,又扬唇。
  不会吧, 孟宁腹诽,不会真打算坐直升机来吧。
  提醒得好及时啊!孟宁心里的小人替她拍着胸口。
  温泽念走了,房间里倏然安静下来。
  孟宁抬手, 挠了一下头,坐回沙发上, 看了一会儿小说。
  一直耗到下午,有点饿了,她才背上双肩包出门。
  磨蹭这么久,因为她自己多少也有点没底气吧。
  她顺着酒店走了一段,找了爿路边小店,先吃了碗海鲜粉,好像比记忆中咸那么一点,也有可能是每家店的调味不一样。
  然后她坐上公交,去了她以前和祁晓宋宵合租的老出租屋。
  楼下的菜市场还是那么热闹,那些以前每天都打照面的人,过了这么两年,好像都已不认识孟宁了。孟宁站在一片鸡鸭鹅的叫声中抬头看,看她们以前租的五楼,她的卧室小小一扇窗。还有阳台,焊着防盗网,在烈日风雨的洗礼中早已锈迹斑斑。
  宋宵也已经离开这座城市,回老家找到新工作了。
  孟宁看了会儿,低头,运动鞋尖踩住路边的一颗小石子,来回来去的磨。
  她发现自己是在犹豫。
  犹豫要不要再去一趟3rd咖啡馆,看一看岑玫瑰。
  其实她脑子还没想清楚的时候,脚就带着她往公交站走去。
  再回过神的时候,就已经站在了3rd咖啡馆外。
  她站了两分钟,忽然掉头往相反的方向走,匆匆走了一段,没留神撞了下一个路人的肩膀。她慌地道了声歉,那人走了,她反而停在原地。
  又掉头往3rd咖啡馆走去,脚步还是匆匆的,怕自己反悔一般。当推开门撞响门口所悬的风铃时,心跳才跟着那叮铃铃的声音一同抢一拍。
  岑玫瑰正当班,站在吧台后,听到有客进来,向她这边望过来。
  孟宁抓了一下双肩包的包带。
  怎么有人不会老的呢。
  岑玫瑰一张明艳的面孔还如孟宁记忆中一般鲜活,时光厚待美人,孟宁望着她那张脸,几乎还能想起第一次在鹤城旧巷见到她的时候,觉得好像是灰扑扑的生活里平白长出了一朵玫瑰。
  孟宁定了定神,走过去。
  嘴唇微微发颤,冲岑玫瑰笑了下。她不确定岑玫瑰是否还记得她,也没贸然说好久不见什么的,仰头望着黑板上写的今日咖啡类目:“我要……”
  “你等等。”岑玫瑰这么说了句,便往休息间走去。
  孟宁坐在吧台边,一只脚点着地,轻旋着身下的圆椅。
  休息室的门再次响起时,走出来的却是一个男咖啡师。
  她愣了下,却见岑玫瑰从另个门直接走出吧台来,身上咖啡师的围裙脱了,问她:“出去走走?”
  她那一头卷发永远那般蓬松而风情万种,一根皮筋绕在微微有些青筋的腕子上。
  孟宁点头,跟着她出去。
  岑玫瑰摸了包烟出来,冲她扬扬:“介意么?”
  孟宁摇头。
  “来一根么?”
  孟宁还是摇头,咧嘴:“我以前抽,现在抽得少了。不过我女朋友抽,所以,没事。”
  岑玫瑰眸光在她身上凝了下,又继续往前走。
  孟宁跟在她身侧走过街头喧嚷的人群,笑着说:“想不到你还记得我啊,咖啡馆客人那么多,我还以为你忘了呢。”
  岑玫瑰顿了顿,开口:“我怎么会不记得你呢,小宁。”
  孟宁几乎瞬间停下了脚步。
  岑玫瑰,认出她了。
  ******
  “坐会儿?”岑玫瑰指着路边一张长椅。
  孟宁点点头,跟着她过去,双肩包摘下来抱在怀里,两人并排落座。
  其实相较于咖啡馆,这儿才是谈话的好地方。人群熙来攘往,每人都有自己奔忙的方向,不会留意角落的长椅上正发生怎样的故事。
  岑玫瑰静静抽着烟。
  孟宁忍不住问:“你什么时候认出我的啊?”
  “从你给我的那张贺卡。”岑玫瑰笑了笑:“有点奇怪,一个客人给我那样的贺卡。我们一起出去喝过那一次咖啡以后,我突然想明白了,你是小宁。”
  “你的字,其实从小到大没有变很多。”
  “你在这城市待了好几年了,看起来总是一个人。所以,我找以前鹤城的那些邻居打听了一下,才知道你妈妈她……”
  “啊。”孟宁就说了这么一个语助词。
  她有点不知该作何反应。不是鲜血淋漓的新鲜伤痛,也决然谈不上释怀。
  “对不起。”岑玫瑰说。
  “什么?”
  “认出你之后,我想过很多次去找你的,但我实在没有勇气。”岑玫瑰问:“你是不是一直在怪我?”
  “怪你?”
  “知道时央她……”说这个名字的时候岑玫瑰顿了下:“知道时央她的病的时候,我反反复复总在想,要是我当年更有勇气一点就好了,要是我当年很坚定的跟她说,我想带她走,也带你一起走就好了。”
  “对不起。”岑玫瑰扭头看孟宁一眼,卷发在南方冬日也和煦的风里飘摇:“真的对不起,小宁。”
  “你怎么会……”你怎么会跟我道歉。
  孟宁轻声说:“当年她是为了我才留下来的。”
  岑玫瑰近乎无力的笑了笑:“当年你还是个十多岁的孩子,我们两个大人,怎么会把我们自己的选择算在你头上呢?”
  孟宁愣了。
  她忽然发现了一件事。
  有些事的色调,是惨绿的。所有心软的人瞧见它,被刺痛双眼,都会本能先去找自己的问题,被那色调催生出浓浓的愧悔。
  孟宁觉得都是自己的心机,留下了时央。
  岑玫瑰觉得都是自己不够坚决,没有带时央和孟宁一起走。
  那么时央呢?时央会不会觉得,是她自己没有坚定的跟岑玫瑰一起走,才让孟宁和她一起陷在那样的家庭里很多年?
  现在回想起来,时央在病床上的确跟孟宁说过很多次对不起。
  孟宁曾经以为,她是在说自己的身体拖累了孟宁。
  现在想想,时央是不是也在为对往事的愧悔道歉?
  孟宁缓缓跟岑玫瑰说:“你不要这么想,你千万不要这么想。”
  愧疚的重量足以拖垮一个良善的人,她怕岑玫瑰也走进自己过往那样的情绪漩涡。
  她把自己过去的纠结、想法都讲给岑玫瑰听,岑玫瑰听完怔了半晌:“你怎么会这么想?”
  “你当年还是个孩子啊。”
  没有什么电视剧里那样过分煽情的拥抱。岑玫瑰只是把指间所夹的一支烟,换到另一只手里,原先那只手搭上孟宁的后颈揉了揉。
  以前的时央,也经常对孟宁做这个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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