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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和他前男友HE了(近代现代)——枯糖

时间:2024-07-20 08:06:56  作者:枯糖
  他直接去了陈志家里。
  陈志一脸纳闷:“你怎么还亲自跑一趟,要什么照片,哪天的?”
  “全部都要。”林煜说。
  “啊?那有点多,我找找。”陈志点击相册,自动识别有六六一个单独的相册吗,里面有上千张,几乎记录了六六这些年的全部历程。
  “你要这么多干嘛?还得一张张传,保存,你直接给他拍呗……”说到后面陈志有所察觉,声音弱下来,不确定问:“六六是不是不在了?”
  “走了,年纪大了。”
  猫的一生是短暂的。
  林煜说:“走之前去小孩之前住的阳台,除了这个不算有遗憾。”
  陈志当然知道六六对林煜意味着什么,他从没见过过林煜对什么那么上心过,猫是方离留下的,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方离的一部分留在了这,尤其是两个小家伙性格无比相像。
  气氛忽然沉重下来,陈志说:“要不放下吧,五年了,说不定他有新的生活了。”
  “你和许祉之前分手了多久?”林煜突然问。
  他转变太快,陈志没转过来,顺着他的问题被牵着走,实诚回答:“三年。”
  林煜点点头:“时间问题而已。”
  “万一,林煜我说万一。”陈志不苟同他,“万一他在别的地方有了喜欢的人,或许他已经忘记你了怎么办?五年前他才十八岁,年纪小,心性不成熟,说不定遇到了别人呢?说不定那会只是冲动,忽然被迷了眼,而且他现在才二十三岁,再过几年也就二十七八,可是你过完今年生日就三十了,没有时间在去磋磨了。”
  陈志说的道理林煜都懂,谁也没办法说准中间会不会出现什么变量。林煜一直觉得自己可以控制生活中的一切变量,只要他走得稳就是一条直线,哪怕遇到阻碍,只要他深刻思考清楚怎么走,就可以避开。
  却忽略了有些意外是没有端倪,没有预兆的,突然阻碍是没有足够的时间让他去设想哪种方法是可以解决困境的,没有时间给他想出路,他注定要在迷谷里。
  六六走了,家里除他以外没有活物。
  林煜感觉这是一场浩大的拼接,把他人生打乱一截,再抽出去拼凑起来,这个二月囫囵接在五年前那个清晨,219重新恢复寂静,比之前更清冷的寂静。
  琼斯问他为什么是买小区,他的家底足够他去更好地带买栋房子,衣食无忧一辈子。
  可房子一大看起来特别空,林煜一直都知道自己是一个人,最初是,曾经有一段时间不是,现在却还是,明明变来变去的生活都是自己的,他却有点眼红那段热闹的生活,眼红自己的过去。
  一点点动静都会在一个寂静宽阔的领地放大,咩一点都像是对神经的摧残。
  江浩的父亲患肺癌,再提起这件事是七月份,他办完了家里丧事回南城,来了林煜这,相比之前他憔悴了些,上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大概是过年时候。
  江浩瘦了点,看起来却比之前精神了些,那些宛若海藻一样缠住他的事,终于消停了下去,有种如释重负的模样,他说:“怎么说都不听,化疗之后还抽烟,天天不吃饭,我妈伺候他还要闹脾气,走了也挺好,化疗疼得很,他也不用受苦了。我妈我也接来这了。”
  中间多亏胡丙在中间陪他打转,不然他还真顾不过来。
  “马上三十了。”江浩说:“这几年忙来忙去,这么多变故辛苦了。”
  他这话像是在对自己说,也是和林煜和他们一群人。
  “胡丙呢?现在你们打算做什么?”林煜叼着烟问,他这几年抽烟比较凶,酗酒也酗得厉害,时间把他篡改得面部全非。
  江浩倏地笑了下,那种既沉重又轻松的。
  林煜之前喜欢去阳台抽烟,这几年却像是颓废了些,他比之前更老陈些,大概压抑过久他被逼着开了几个口子也乐意和别人坐在一起疗效,那种彻底带着身心的忧愁喜怒,不再掺假,他习惯把自己真实的感受掺在客套话里,好像那样他也是一真诚的人,说着真话,只不过别人都不大相信,这样却又是林煜最舒服的点,他真的在别扭和真实里找到了一个平衡点。
  这个角度,刚好能看到阳台。他叼着烟眯起眼透过烟雾看阳台,那个小孩子走得时候天气似乎也是这样。
  马上六年了,他快三十了。
  心口却依然缺失那二十多岁荒野徜徉。
  阳台被粉刷成白色,阳光落在上面更刺眼,林煜像是被这光刺了一下,睫毛很轻地颤了一下说:“小孩走那天,也是这个天,你说他什么时候回来?他不回来了的话,我要不要等他一辈子?”
  这么多年他第一次问,他很少问别人问题,关于自己的,好像只有他一个人能做决定,别人再也进不来,况且问别人好像显得自己特别没有主见,林煜很少这么说,哪怕现在,他也用一种半开玩笑的语气说。
  他心里其实有答案的,不过这五年的确让他茫然有彷徨,他不再那么肯定一些事,也觉得很多事情也不是自己能主控得了的。
  江浩没回答他这个问题,抓着他摁了烟,略微刻薄道:“你少抽点烟,对身体不好。”他蹲一下,缓和语气,改用一种无奈困扰道:“我现在对这玩意有点敏感。”
  烟头还剩最后一点星火,在玻璃质的烟灰缸里被侧面玻璃放大,像是一把火,林煜低眉看一眼,最后扯出笑说:“知道了。”
  最终林煜还是在江浩的逼视下,苟且偷生般抽了三根烟,客厅里一股味。
  江浩走之后,林煜打开阳台的窗户通风,他靠在沙发上,胸腔到嘴里都是浓重的烟味,像是喝酒之后酒精遍布全身,压迫每一根神经,让他产生微醺感。
  五年其实很多细节已经记不清了,他和方离怎么走到一起的,怎么相处的,最后怎么分开的,他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在他二十岁的青春里。
  这个人干净、清明、炽热像是初晨刺眼的光,落在身边遍地都是热闹温暖的。
  他想起之前的某一次,是在办公室应该。他叼了根烟准备去吸烟室,男生出现在他桌边,瘦白的手指夹走了他嘴里的烟,后面薄纱掩住的窗子依旧半开,纱窗一动就能看到办公楼后面的杨树以及远远的梧桐。
  还有一次,他记不得那天是为什么了,是在阳台那,身后天色整个暗下去,徒留一点白色清辉压在遥远的地平线含羞露出身子。方离把他抵在门框上,重重吻住他,烟草味在两人口腔打了个来回。
 
 
第七十一章 久久
  某个昏沉的清晨,林煜做了个梦,梦见方离回来了,睡在他旁边,手轻轻抚他的额头,低声和他说什么,他听不清记不住,只能猜是“我爱你”。
  外面的天还没翻出鱼肚皮的白,浅浅吐着晨昏的雾,夜间下过一场细雨,空气染上雨的气息,含蓄蔓延。
  窗帘是关着的,只有特别窄的缝,能看到模糊幽幽的光线,模糊。
  这天气适合睡觉,被窝里温柔的暖意,被褥柔软覆在身上,面料舒适地拽着人起不来。
  林煜迷迷糊糊睁下眼,房间就他一人,放在外面的手微微蜷缩勾了下被子,像是无意识的动作,嗓间些许干渴,他舔了舔唇,轻轻叹口气:“原来是梦啊。”说完重新闭上眼回到昏沉的梦潮。
  不过也没再梦见那个男生。
  早知能梦见他,我就不探虚实,不睁眼了。
  我好想你。
  半梦半醒的人总是意识模糊,林煜就在这模糊中想着不着边际的话,有些是对方离说的,有些是说给自己听。
  直到那种朦胧如迷雾混沌的感觉褪去,完全醒来,天也大敞光亮。
  林煜撑着手在台子上喝了一杯温水,厨房后面有一课高大葱绿的杨树,在二楼只能看到下端,几片被细雨打得光亮,它的经脉和梧桐几分相像,他盯着外面几片叶子发了好一会呆,没意识地把杯子被放到桌面发出的“哐”一声才把他拉回神。
  这是六六走后第二个月,四月天。
  谷雨天,雨生百谷。家中恢复早些年的寂静,跟着寂静下来的还有林煜的心。
  他细细密密泡在这种感觉中,也渐渐习惯恢复早前的生活,不是完全复刻,那些思念旁生枝叶,又一根根扎进他心那片窄窄的土地,再疯长。
  林煜以为哪怕他就在原地,时间长了感情会逐渐变淡,他曾经这样遗忘了许多人、事,哪怕他轰轰烈烈执着过的,可那种喜欢却密密麻麻,涂遍身心。
  没有相片,他几乎快要忘记那个人长什么样了,以至于声音,他更是想不起来,他忽然生出一种感觉,如果方离以后某天站在他面前,他还能不能认出来,五年变化会不会很大?
  林煜幻想过无数次他和方离如果在某个街口在某个地方遇见会是什么场景,他想他应该不会犹豫上去抓住房里的手,问问对方这些年过怎么样,还喜欢他吗?要不要重新在一起?
  *
  *
  生活似乎在走上一种冰凉的正轨,半掺热闹。
  这种错觉出现在那群蹭饭大军重新到来的时候。不过之前是三个,现在四个,琼斯也加入了大军。
  陈志始终坚信伟大的老祖宗能把外国佬玩得团团转,抓了把坚果翘着腿:“琼斯,你这个名字不吉利哦,我们中文翻译过来是穷死。”
  琼斯不以为然,他现在中文学得炉火纯青,在本地三年更是如鱼得水,他不屑道:“谐音算个什么翻译,哨片外国人。”
  第一年来这。琼斯这个老外中文只会简单的交流,至于一些深意一窍不通,陈志总是嚷嚷着沾了老祖宗的光在琼斯面前各种炫技,时不时蹦出几句诗词、文言文、成语把琼斯耍得团团转,琼斯那会不分敌友,瞪大眼听陈志给他放屁。
  后来呆了几个月,觉得不对劲哭着喊着让林煜给他找老师报班,每天刻苦学习,最后终于确定了陈志在耍他,追着陈志在小区里狂奔了一圈。
  陈志电话响了,瞥一眼去了阳台。
  他和许祉还没和好,两人拉扯了大半年,各种矛盾都没解决,缩在阳台角落打电话。
  里面人正聊着,听到阳台几声吼叫:”你管我呢?!少管那么多行不行?我在哪跟你有什么关系!”
  沙发上一群人面面相觑,陈志回来,琼斯难以置信问:“你疯了?你那么说话,不怕他不要你了?”
  陈志抓着手机转两圈,“你懂什么,这——”
  “哥哥,我在林煜这吃饭呢,很快就回去,想吃什么,我给你带,想你了……”林煜拎着装衣服的篓子从阳台另一角出来,边点开手机里录音,录音里称职的嗓子夹得要冒烟。
  陈志僵硬转过去。
  林煜:“下次吼,别等电话挂掉吼。”
  “靠!”陈志凄厉嘶吼。
  琼斯毫不犹豫给丢了片橘子皮,“跟兄弟装个屁啊!”
  陈志满面通红瞪林煜:“你怎么还是这么毒。”转头讨伐琼斯,“外国佬少叫!”
  盛夏将迎来句号,空气中有热烈的阳光的味道,它无数从越过阳台穿过窗户投落在客厅里,一群人就坐在沙发的光里。
  几人短暂的聚餐却总是像有一群人一样,酒足饭饱开始有头没尾瞎聊。
  在林煜抽起来第三根烟的时候,陈志终于忍不住说:“你还等那小孩啊?”
  林煜就抽不下去了。
  他喝了点酒,九牛一毛的量,这会是夏末秋初的天气,大概是眼光太过热烈以至于和那个二月有点相像,以至于林煜快混淆了。
  又猛吸了一口烟,在团团雾里眯起眼,语气温柔:“等啊,还没回来不是吗?”他偏头问陈志,语气卤味理所当然。
  陈志这会忽然好奇方离到底给他下了什么迷药。他这些突然挺佩服这个孩子的,居然能让林煜记这么多年,然后不断动摇自己的性格,原本那些老树盘踞的形态都不在了。
  沙发直对阳台林煜坐了很久,他总是这样盯着阳台看,阳台角落的一块墙皮被时间剥落也没来得及修复。
  “那如果他不回来了呢?”陈志问。
  “你怎么老喜欢问这个问题?”林煜掐掉烟,嘴角笑淡了下去却还有余温。
  他的眼睛狭长,外面的光点缀在黑色地方,看向眼尾时候总是饱含深情。
  说到方离时候他总是会先停顿一下,像是细细回想那短暂的日子,语气再变得出奇的温柔。
  *
  *
  这年的春节来的早,在月初。
  转眼是第六年的二月了。
  这几年福利院发展越来越好,过来资助的富商也越来越多,甚至几个孩子被领养了去。
  李阿姨满头落雪白发,老了些,身上的衣服换了新,脸上笑多了,见到林煜却总是那样顿一下像是遗憾。
  林阿姨拉着他说话,从东扯到西,关乎生活各方面,最后低低劝他:“实在不行,咱就不等了。”
  从福利院开车出去路过一家店,林煜下去买了包烟。
  门口有只猫在和狗在逗乐,大多数的普遍情况人们说猫和狗是合不来,这只猫却与众不同,尤其是它眼下两道涂鸦似的花纹,只有林煜巴掌那么大点,三角的耳朵端正,耳窝里毛茸茸的白,脸也圆滚滚的。
  也许是养猫的都对这种小家伙都有好感。林煜往兜里揣着东西看忍不住看一眼,那猫灵性得很,特别亲人,和他相对一眼朝他爬过来,动作匍匐,林煜意识到它有一条腿是瘸的。
  林煜站在原地不动,看着小家伙一点点挪到他脚下,像曾经的六六一样无法无天抓他的裤脚,他有一瞬愣神。
  明明他没记住很多事情,可当重演他就能迅速想起。
  林煜抱起小家伙转身问门前躺椅上的老板:“老板,这只猫能卖吗?”
  “啊?你要买猫?”老板醒了两秒躺回去,指了下:“这猫腿瘸了,而且是野猫,你买它干嘛?”
  “觉得有眼缘。”
  老远乐呵一笑:“你们有才人就是不一样,这小家伙都能看出来眼缘。”
  “那您能卖我买,我真心喜欢这小家伙。”
  老板作为网络冲浪达人,想了两秒说:“卖什么就算了,既然你说有眼缘,我也做个贵人,送你了,但是你得和我加个微信,我定期问问情况,可不能虐带着小家伙,不然我就曝光你。”老板故作严肃睁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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