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犹豫再三,到底是下不去手,打算再多放几天看看。
过了七天。
白狼的尸首仍然没有腐烂没有僵硬,它静静地趴在地上,就好像只是陷入了一场过深的沉睡。
澹台莲州抚摸着它说:“要是我没死,我就带你回昭国,到时候葬在我旁边。”
上回岑云谏来过一次,说的话四周的人也都听见了,渐渐传了出去。
倒是也有人想走。
但他们这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走不了了。
任乖蹇道:“你们以为城外很安全啊?城墙往外方圆十里以内还好,以外遍地是妖魔,它们疯了一样地扑向黄金台,越是接近黄金台就越多,只是被仙人的结界挡在外面剿杀了。我与兰药九死一生才到这里的,还亲眼见了两回呢,啧啧。”
荆玉山瞥了他一眼,其实他早就觉得太子身边的这群能人奇士一个比一个奇怪了。为什么昭太子与妖魔的作战比其他国家都要得心应手?一是因为杨老将军独特的锻造武器;二是因为每次昭太子都好像能够预知妖魔会怎么做,这很诡异,就算再灵验的卜卦应当也做不到这样准确吧?
澹台莲州如今后悔了,倒不是为了自己后悔,而是为他们后悔:“早知如此,我也不跟仙君嘴硬,起码把你们给全须全尾地送回去,免得都留在这里给我陪葬。”
一直没怎么开口的阿错这时突然语出惊人:“人终有一死。你们说,人怎样才算是活着呢?假如毫无尊严,像是行尸走肉一样地活着,难道算是活着吗?或是被所有人遗忘了,也能算是活着吗?要是我们死在了这里,但是被记录在了史书上,我觉得就不枉活过一场了。”
澹台莲州问:“你想青史留名。”
阿错目光暗淡下来,绷着脸:“不,我想死得悄无声息。呵,我的名就算留下怕只是遗臭百年。”
兰药则说:“那要是你活下来的话,你把太子写进列王传吧,要放在列王传的第一个。”
阿错苦中作乐地哈哈笑起来:“若是能活下来?若是能活下来,我觉得‘王’不足以称太子。‘王’‘国君’‘皇’‘帝’哪一个都不够,得想一个新的称呼。这样……‘皇帝’如何?”
他的好友荆玉山击掌:“好,好称呼!”
澹台莲州扶额,失笑道:“还称呼呢?应该是谥号吧?我也没有继位,哪儿来的谥号。真是白日空想。”
任乖蹇最放松,盘腿坐在地上,一边擦他的剑,一边乐呵呵地说:“反正我们现在也无事可做了,与其胡思乱想,让自己钻牛角尖,还不如快活一些,想点好的。想想怎么了,仙人也管不着我想什么吧,我爱想什么想什么。”
澹台莲州被他的笑声感染,觉得自己过于紧张的心情也放松了下来。
尽管他很气恼任乖蹇与兰药千里走单骑地赶来自己的身边,多半是要赴死了,为此而惭愧难过,但是临到死期反而能够冷静下来了。
不,应当说,不得不冷静。
毕竟,也无计可施了。
尽人事,听天命吧。
——倘若这世上的千千万凡人真的有天命。
时间在唯余一日时过得格外快。
魔皇出世前的最后一夜完全算不上平静。
黄昏时分,有人惨叫,澹台莲州提剑赶去,斩杀了一只受伤的妖魔。
他仰起头,看到夜空仿佛有一片又一片的星芒闪烁,他知道那不是星光,估计是修士的剑光。
魔皇出世在即,妖魔的反扑愈发不计代价,已经开始有妖魔闯过修士的剑锋缝隙,进入到外层的结界里来了。
不知道九鼎王陵上的小结界是否能够抵御妖魔?
澹台莲州组织王都剩余的百姓,大家齐心协力,有车的出车,有力的出力,一个人都没有落下,全部都带到了黄金台。
小白的尸首也被澹台莲州带过来了,他实在是不忍心把小白的尸首留在外面,那样的话,肯定会被吃掉。
黄金台唯一还没有崩坍、可以遮风避雨的房子就是周国延承了千年的祭祀祖庙。
放在以前,这里当然是平民不能进来的,现在嘛,肯定顾不上那么多了。
周国的百姓依然心存尊敬,一开始并不敢进去,只敢在外面休息。
澹台莲州对他们说:“你们看,别的地方的房子都塌了,只有这里没有塌,说不定冥冥之中,周国故去的贤明的国君们在保佑着你们,为你们留下了一片庇护之所,你们为什么要拒绝呢?”
澹台莲州还简单地做了一场祭祀,这才哄住了百姓们。
明明只是说了几句话而已,人们却变得精神了许多,甚至像是拾起了希望。
所有人都在期盼着澹台莲州。
澹台莲州能怎么办?
他自己都迷茫,他去对着白狼的尸体喁喁低语:“你为什么说我才是那个救世之人呢?我是吗?你说,需要我把残剑插进我的心口,要是死我一个,能够换他们都活下来,倒是算值得了。”
当太阳再次升起。
澹台莲州自言自语:“只剩下九个时辰了吧。说起来,这也是我的生辰之时。”
……
中午。
阿良用捡来的砖石垒了一个灶台做了一大锅的饭,这是昭太子交代给他的任务,就算是最后一天了,他也要认真地完成。
今天大家都可以吃一大碗粮食,足以填饱肚子。
阿良烧火时,捡了几粒麦子,偷偷塞进袖子,想要喂给他的小鸟吃。
小鸟不吃。
到底还是个孩子,阿良看它这赖皮样,不气反而笑起来:“你还不吃地上掉的粮食是吧?多宝贵啊。”
说着,他把麦子丢进自己的嘴里,嚼也不嚼地咽下去了。等得了自己那碗饭,他再匀出一些来喂鸟。
阿良不是个不懂事的孩子,他也知道,都什么时候了,哪还有闲情逸致养鸟。
但是,但是,他还是个心软的孩子,无论如何,他都没办法眼睁睁地把小鸟留在外面,再说了,不过是揣在袖子里而已,并不麻烦。
昭太子把他的白狼带过来才是麻烦,还亲自推车。
阿良觉得昭太子真是一个情深义重的人,他懂的,白狼对太子来说不是爱宠,而是朋友。
小鸟也是他的朋友,他逃命当然得带着自己的朋友啦。
只是没好意思被别人知道。
……
澹台莲州做最后的检查。
最后这一天,他们没做别的,光做了一件事——写遗言。所有的人,包括百姓,都在学士的帮助下写了遗言,留了姓名。
有不少人这是平生第一次记录属于自己的文字,兴许也是最后一次。
他们存了一些水。
沐浴,梳头,换上从周国王宫里找到的干净衣服,起码让自己的外表看上去整洁干净。
阿良好奇地问昭太子:“您身上的这件衣服怎么都不会脏?”
澹台莲州说:“我这件是从昆仑带下来的仙衣,不染尘埃。”他忽地想:说不定千年以后,他的白骨都化成了灰,这件衣服被人挖出来的时候却是完好的。竟觉得有些好笑。
阿良问:“您在笑什么?”
澹台莲州说:“没什么,孩子,快回大殿里去,关上门,跟大家说,无论听到什么,感觉到什么,我不让你们出来前都不要出来。”
阿良认真点头:“好。”
澹台莲州往回轻推了一下他的肩膀,他一步三回头。
夕阳把半边天空烧得通红,犹如野火四发,自黄金台为中心,云层如浪潮般向外层层漾去。
一束光照下来,落在祭祀祖庙附近。
一点也看不出来今天是个妖魔出世的不祥之日。
广场上静悄悄的。
澹台莲州立于人群之中,身上像是被镀上了一层金光,又好像在燃烧着似的。
阿良感到了一种前所未见的美。
这种美不是眉眼之美,是山河日月般壮阔的美。
仿佛想把这个情景刻在脑子里,阿良最后深深地、深深地回望了一眼,方才走进了祖庙里。
门被牢牢关上,从里面落闩。
阿良还在惦记着太子,他看着从窗纸透进来的光彻底变暗,这才记起来袖中的小鸟。
然而,他伸手一摸,错愕,他的袖中早已空空如也,小鸟亦不知去向。
……
兰药捂住耳朵,蹲在地上,她满头是汗:“来了,太子,它们都来了,就在外面,它们正在尝试闯进来……但是还进不来。”
剧烈的冲撞有如天雷一样“轰隆隆、轰隆隆”地砸在结界上,听得人心惊胆战。
入夜后,天空的亮光更是明显,先前倒是也能窥见一些,但是离地面太远了,远远地看倒像是星光,现在则近了很多。
目力好的荆玉山不光是能看到仙人的剑术,还能够看到青面獠牙的妖魔被阻拦在一道看不见的透明屏障之外,他夷然不惧,拉着好友阿错看得津津有味:“快看啊,也不知道能看几眼了。”
阿错对他翻了个白眼:“你以为是逗狗呢?等下它们就闯进来吃了你。”
荆玉山纳闷地说:“你说妖魔和仙人为什么进不来呢?要是妖魔也进不来的话,为什么太子的白狼能够进来?”
阿错很是无语:“不是你们说的,觉得白狼不算是妖魔吗?”
荆玉山:“我们怎么觉得,跟它是不是妖魔是两回事啊。”
他一转头,看见任乖蹇又在擦剑,忍不住说:“你怎么还在擦剑?你就不好奇啊?”
任乖蹇抬头时只看澹台莲州:“我在等太子,等太子一提剑,我就立即跟上去。”
在清辉月下,澹台莲州正低头凝神看着手中犹如一片废铁的残剑。
另只手在心口抚按。
他琢磨起来:我应当没有记错噬心劫吧?没有其他修者在,我怎么发动阵法?是正好子时的时候刺心吗?还是子时前后?要刺多深?
算了。
走一步算一步。
看天意吧。
第169章
古人云,黄昏即逢魔时刻。
明衰暗生,妖魔的妖力随着落日大大增长。
岑云谏已经三个月未曾合眼,即使修真之人长时间不睡眠也不会死,却不代表可以在不眠不休的情况下战斗这样久。
但他不得不硬撑着自己。
他是仙界魁首,是昆仑掌门,是率领修真者们应战妖魔的人。
谁倒下他都不能倒下。
他出生的意义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
他为了这一天,自会走路起就日日夜夜地修炼,断情裁欲,放弃私心,牺牲了作为岑云谏的一切,成为仙君,正是为了“斩妖除魔”这四个字。
在七天前,十二魔将聚集在王都外,率领百万妖兵从四面八方进攻,妖兵如潮水般前仆后继地涌过来,前面的死了,后面的就吞食前者的尸体,汲取力量,然后再冲上来。
修真者是会累的。
在昨天,被他囚禁在结界中的蓬莱掌门与方丈掌门趁着看守不严,杀了几个弟子,逃之夭夭。
岑云谏气极了,可是又不能追远,怒斥他们临战关头不战而逃,各给了一剑,不知道杀了没有,却也没有再追。
但是其他被关押的修者倒是被他给放了出来,只是放出来的时候,他说了,希望大家有些作为修真者的责任感,为斩妖除魔出一份力。
见有人有犹豫之色,如今也没有时间让他怀柔安抚,岑云谏索性直接放狠话,要么去战妖魔,说不定不会死,想走的话就是叛兵,他当场杀了。
此言一出,谁还敢走?
混在大部队里浑水摸鱼杀杀妖魔不一定会死,可对上岑云谏是一定会死啊。
战吧。
饶是如此,在最后一天还是没能抵挡得住进攻,开始有妖魔突破防线进入到城中。
岑云谏分神看了看澹台莲州,见澹台莲州带着凡人们迁移,躲进了黄金台的祭祀祖庙中,这才有些放心下来。
他没空去保护这些凡人,包括澹台莲州,他也分不出一丝一毫的心神了。
澹台莲州自己保护自己就很好,虽然依旧凶多吉少。
可惜澹台莲州不是修真者,不然就能够跟他站在一起并肩战斗,而不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遥遥还不能相忘。
他们到底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不可能在一起。
年幼时那丁点情谊对他来说是那么地无关紧要,失去就失去了吧。
大灾关头,岑云谏集中了精神,他想:等此战过后,若是能活下来,是不是该彻底跟澹台莲州断了呢?
他应当已经看清了才是,澹台莲州是并不重要的。
更重要的他都放弃了很多,他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怎么会爱澹台莲州?他甚至可以在明知道自己杀死过澹台莲州一次的情况下,再次选择了不管澹台莲州的死活。
这样怎么可能是爱?
他一定是不爱澹台莲州的。
他笃定地想。
他念及澹台莲州,心里只有一丝丝波澜,觉得有些可惜。
是的,有些可惜,仅此而已。
岑云谏杀疯了,杀得红了眼睛,连昆仑的弟子们都怀疑他是不是要倒下了,可他一直没有倒下。
诡异的是,明明只是吞食了少量的灵丹,别人早就灵力衰竭了,但是岑云谏身上的灵气却不见衰败,反而愈发地旺盛,一次又一次地高涨。
岑云谏感觉既痛苦,也兴奋。
每次接近力竭他都会极为痛苦,这种痛苦是常人难以忍受的,不比酷刑更轻松,但是他以可怕的意志力忍耐了下来,当突破了极限以后,他的身体深处会不知从何涌出更多源源不尽的力量。
这时候,就像是久旱逢甘霖,四肢百骸、五脏六腑,无比舒适,他的头脑也会进入一个异常清晰宁静的状态。
在短短的几天里面,岑云谏一而再再而三地突破自己的极限,修为节节攀升,让旁人都望而生畏,更不敢对他有不恭敬。
在又一次地击退了一拨妖魔的进攻后,其中或许有一刻钟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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