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春在舒适的床铺和对家人的思念中,度过了来到金公馆第一晚,又在鸟儿吱吱的叫唤声中醒来,迎来翌日清晨。
他爬下床,踩在小板凳推开窗户,朝楼下看了看。
穿着湖蓝色褂子的女佣们,已经开始进进出出忙碌。
昨晚胖丫头柳儿看到他,笑眯眯招手:“小春,下来洗漱吃早饭。”
“哦。”
子春跳下板凳,拉开门下楼。
楼下有自来水管,子春从前都是用井水,哪里见过,但他是个聪明孩子,昨晚看到别人用,便记在心里,这会儿自己卷起袖子,拎开水龙头,将脸蛋和小手洗得干干净净,才跟着柳儿去配楼的厨房。
这会儿正是金公馆佣人吃早餐的时间,六七个佣人挤在厨房里边吃边聊,那桌上放着白粥大饼和小咸菜。
子春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但他没急着吃,而是乖乖巧巧逐一和人作揖打招呼,叔叔婶婶哥哥姐姐地叫着,他生得本就俊俏,小嘴又这么甜,自然惹得一众佣人对他喜欢得紧。
柳儿给他打了粥拿了饼,他便拿了小板凳在旁边坐着。
吃不饱的孩子免不了嘴馋,但子春只在心里馋,嘴巴却是斯斯文文,一块饼渣未掉,一滴粥未洒,嘴巴也始终干干净净。
别人同他说话,他只是乖巧的应答,并不多言。
荣伯进来时,看到小孩这有教养的模样,心中愈发欢喜,只是想到府中那混世魔王,又不禁脑仁直跳。
子春见他进来,忙放下碗筷,走上前对他拱手作了个揖:“荣伯早!”
荣伯摸摸他的小脑袋:“小春,住得还习惯吗?”
子春点头:“习惯的。”说着嚅嗫了下唇,试探问,“荣伯,我什么时候去伺候少爷?”
荣伯道:“少爷起居有佣人伺候,你是书童,主要是伺候他读书,再陪他玩一玩就好。这两天少爷不上学,你自己先待着,我明日再教你具体要做些什么。”
子春点头:“好的。”
荣伯笑盈盈看了看他,这已经是他为他家少爷挑来的第五个书童,虽然前四个也是千挑万选,但到底都是穷人家出身的孩子,无论如何遮掩,都免不了有粗鄙之气,唯独这个小春,既不莽撞无状,也不畏生胆怯,也不知是天生性子好,还是家里教得好。
只不过他依旧对这孩子能否留下来,不做乐观之态。
毕竟金少爷那真是个实打实的魔王。
子春无事可做,也不敢乱跑,活动范围除了二楼那间佣人房,就是楼门前这一小块花园。他勤快嘴甜,看到进进出出的佣人,若是有自己能做的事,便上前去帮忙,诸如摘菜洗菜,打扫落叶。
不过半天,金公馆里的佣人,便已经认识得七七八八。
或许是有了金公馆那混世魔王的对比,子春这样乖巧懂事的孩子,便格外受金家佣人门的喜欢。
吃过午饭,子春睡了一个午觉,爬起来照旧踩在板凳上,去看窗外。
他原本是要看楼下的,却先看到楼前不远处那颗梧桐树上挂了只蝴蝶风筝。他好奇地出门下楼,迈着小短腿朝梧桐树方向跑去。
这会儿是午后,秋日暖阳徐徐洒落,没有人的花园里寂静无声,只有秋风瑟瑟。
他还没跑到树下,已经先看到一个披着垂肩黑发,身穿乳白丝袍的小姑娘。
正是昨天那小仙子。
小仙子此时昂头望着树梢上的的风筝,秀丽的眉毛微微蹙起。
子春咧着笑,跑到她身旁,道:“金小姐,你是要拿风筝吗?我会爬树,我帮你去拿。”
小仙子转头,面无表情看了他一眼,琥珀色的眸子,有着不符合年龄的冷冽,像冬日幽静的湖一般。
然而子春被小仙子美色“迷惑”,对这冷漠浑然不觉,撸起袖子就往树上爬。
子春从小跟着表哥摸鱼掏鸟,爬树本事虽远不及表哥,但也够用,很快便矫捷地爬到了最上方的树杈,伸手将挂在枝头的风筝一把握住。
他怕弄坏风筝,不敢直接丢下来,准备单手拿着风筝爬下树。
然而上树容易下树难,何况一只手还握着只风筝,才刚刚挪到主树干,脚下便一个打滑,小小的身体,控制不住地从树上掉下来。
子春摔倒间,也不忘紧紧握住手中风筝,高高举起,任由屁股砰的一声摔在地上。
着地后也没先顾着屁股,而是去看手中的风筝,见完好无损,重重松了口气,然后转头朝小仙子咧嘴一笑:“小姐,风筝拿下来了!”
小仙子面无表情地走过来,一把将风筝从他手中拿过,全然不顾摔在地上的他,头也不回转身离去。
子春也不在意,从地上爬起来,拍拍屁股上的泥土,咧着嘴傻乐,觉得自己是为小仙子干了一件好事。
无波无澜的一天过去。
因为一天三顿饱饭,金公馆的佣人们,又大都和蔼,子春想家的心思,也就淡了些,只有夜深人静独自一人躺在床上时,才会忍不住想一想。
又是新的一天,他吃完早饭,原本等着荣伯带他去做事,但对方临时有事要忙,一时顾不上他,他又只能在楼前的花园无所事事。
进了金公馆第三天,他胆子大了些,又因着孩子的好奇,活动的范围,不知不觉扩大了几分。
然后,他就看到院墙下一棵棕榈树前的小仙子。
小仙子依旧是白丝袍黑长发,漂亮得跟画里走出来一样,她扯了根棕榈叶在手中把玩,那条翠色小蛇缠在他左手臂吐着信子。
原本子春是怕蛇的,但因为知道这青蛇没毒,而且看起来是小仙子的宠物,也就觉得那小玩意儿不再可怕。
他跑上前看了看对方手指间缠成一团的棕榈叶,笑眯眯道:“小姐,你是要编蚂蚱吗?”
小仙子比他高了大半个头,转头看他时,便如居高而下,琥珀色眸子是孩童没有的凉意。,下一刻,便冷不丁伸出手,将臂上的小青蛇塞进子春脖颈。
冷血动物冰凉的触感,让子春打了个哆嗦,但并没吓到,反倒以为这是小仙子在和他玩闹,还开心地咯咯直笑。
小仙子似乎有些奇怪地皱了皱眉。
小蛇从子春肚皮滑落,掉在地上,他弯身捡起来,递回给对方。
“我会编蚂蚱。”待对方拿过蛇后,他又笑眯眯开口,伸手扯下两匹棕榈叶,小小的手指灵活地编起来。
这是跟舅舅学的。
穷人家的孩子不能读书习字,但总会几样不用花钱的小手艺。
一只活灵活现的蚂蚱很快成型,子春托在掌心。
对方瞅了瞅,倒是毫不客气地拿过,用手指捏着尾,似乎对这小玩意很感兴趣。
子春见状不免心花怒放,殷勤地自我介绍:“小姐,我是小春,少爷的书童。”
小仙子居高临下觑了他眼,依旧没说话,只将蚂蚱攥在手中,忽然转身面向花圃里的一丛灌木。
子春不明所以地凑过去。
只见小仙子解开裤腰带,将裤子一把拉下。
子春吓得大惊失色:“小……小……”
一个姐字还没出口,便被眼前的场景堵在了喉咙中。
他看到小仙子伸手往袍下一掏,掏出了一只生机勃勃的小鸟。
子春目瞪口呆盯着那小鸟,只觉天旋地转,世界就此崩塌。
小仙子斜了眼傻愣愣的小人儿一眼,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勾了下嘴角,将原本对着草木的小鸟,对上他。
一道带着弧度的水线飞射而来,直直滋向愣在原地的子春。
子春从头到尾都忘了要躲开,只直愣愣任由对方胡作非为。
放完水的小仙子,弯身提起裤子,不顾还在怔忡的人儿,一手拎着小蛇,一手拎着蚂蚱,施施然离去。
听到这边动静的荣伯,赶来看到的就是被尿了一身的子春。
他冲着正在走开的混世魔王连声儿叫道:“哎哟,我的少爷,您可真是个活祖宗!”
小仙子充耳不闻,头也不回扬长而去。
子春终于从巨大的震惊中回过神来。
他有点想哭。
倒不是因为被滋了一身尿。
而是小仙子竟然跟他一样有小鸟。
他以为的金小姐,忽然就变成了金少爷。
第03章
荣伯见子春瘪着小嘴,要哭不哭的模样,以为他是被家里这混世魔王吓到,正要安慰,却听子春哭丧小脸瓮声瓮气道:“荣伯,我把少爷认成了小姐。”
荣伯愣了下,笑道:“咱少爷是长得像个小姑娘。”
子春道:“而且还跟画里的仙子一样漂亮。”
荣伯是看着金家这混世魔王长大的,见惯了恶形恶状,饶是再好看的一张脸,也是无法和小仙子联系起来的。
他想了想问:“小春,你怕不怕少爷?”
子春眨眨眼睛反问:“我为什么要怕少爷?”
荣伯道:“少爷拿蛇吓唬你,还给你滋尿,你不怕吗?”
子春摇摇头:“少爷是跟我闹着玩呢,那个蛇也没有毒。”
荣伯看着小孩儿一脸天真无邪的模样,笑道:“行,赶紧去把衣服换了,我带你去书房,晚点先生要过来上课。”
子春听到“上课”二字,双眼一亮,用力点头。
他没上过学,从前他和表哥每次去附近的学堂,趴在窗外蹭课,都会被夫子赶走,导致他现在大字还不认识几个。舅舅说来给富家少爷当书童,可以跟着一起读书识字,他就盼着这事儿呢。
子春飞速换了衣服,迈着小短腿下楼。
除了第一天来金公馆,这是他第二次穿过后花园,来到主楼洋房。
主楼坐南朝北,从中间分成东西两座。据荣伯说,金老爷住东楼,少爷住西楼,两人划楼道而治,各占半边。
子春也是这时才知,金公馆只有两个主子,一个是那天见到的金老爷,一个便是少爷了,长得像小仙子的少爷。
子春也终于见识了前清王公的阔绰为何物,两个主子住这么大一栋漂亮的房子,还有偌大的一个花园,以及十几个佣人。
而舅舅一家三口加上自己,只得两间泥土稻草搭成的窝铺。
金少爷不去上学,不是像自己和表哥没有钱,而是瞧不上学堂的大锅饭,要请教书先生来家中一对一授课。
子春年岁尚小,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模模糊糊,他只是觉得自己一定要留下来,拿到每个月五块大洋的工钱,顺便跟着金少爷免费读书习字。
金少爷用来上课的书房,在西楼一层,偌大的一间,窗明几净,靠墙的几排红木书柜中,摆满了各种书籍,可谓汗牛充栋。中间一张大的红色书案,摆放着笔墨纸砚,想来是金少爷读书写字的地方。
“来,小春。”荣伯走到桌前招招手,“我教你要做些什么。”
子春诚惶诚恐地走过去,他个子矮,那书案原本也不高,却也快到他肩膀。
荣伯说:“我叫你认认笔墨纸砚,回头少爷上课,你在旁边伺候,要用什么笔什么纸如何磨墨,不能弄错了。”
子春点头。
荣伯指着笔架上一排毛笔:“这是少爷平时要用的笔,按笔锋分大毫中毫小毫,按软硬分硬毫兼毫软毫。少爷如今多是习字,主要用硬毫和兼毫。当然,少爷想用什么都是按心情来。”
子春默默在心里记下。
不想荣伯又道:“这些笔原本怎么分其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少爷都取了名字,你都得记住,免得他要时你拿错。你听好了,从左到右依次是大王、小王、凤凰、老虎、豹子、乌龟、小羊,狗尾巴。”
荣伯面无表情一本正经说出这些称呼,心里却是有点想骂娘。
那混世魔王要用笔时,必须得按着这些名字来,虽然不知道那家伙取这些乱七八糟的名字是根据什么,但幸好取了就没变过,用坏的笔换了新的,也会继承旧名字。
不然他一把年纪也记不住。
之前书童留不下来,这也是很大一个原因。
子春认真听着,一面对着毛笔一面在心中暗暗记下。
荣伯教他认完笔,又教他如何磨墨,见他照葫芦画瓢,学得有模有样,稍稍放心,便领着人出门上楼去见少爷。
金少爷住在二楼的套房,两人还没走近,就听那那虚掩的房门里,传来两道一声。
一道大人的声音,在温言细语地讨好,一道刺耳童音,在大喊大叫。
荣伯领着子春走上前,轻轻敲了敲门:“老爷!”
“进来吧。”
荣伯推开门:“老爷,先生马上要来上课了,我带小春来少爷跟前伺候着。”
子春悄悄从荣伯身后探出半个脑袋,朝屋内看去。
这是一间西洋风格的起居室,中间一套朱红色天鹅绒沙发,上面坐着一大一小,大的便是那长眉凤眸的金老爷,今儿穿着一身白西装,头发梳的油光发亮,是个很洋气的打扮,小春只在租界见过。
他看了眼门口的荣伯和小春,又转头去哄身边那长得跟小仙女一般的儿子:“商羽,不读书可不行,知道那不识字的人那叫什么吗?”
金少爷从沙发蹦起来,瞪大一双琥珀色的桃花眼,对亲爹怒目而视,大声吼道:“不知道!”
这时,躲在荣伯身后探头探脑的子春,小声接话:“叫睁眼儿瞎!”
荣伯和金老爷都忍不住低低笑出声。
金少爷则是循声看过来,将眸中怒火射向子春。
子春默默将脑袋收回去,让荣伯替自己挡住了这道怒火。
金老爷呵呵笑道:“没错就叫睁眼儿瞎,我们爱新觉罗的人,怎么能当睁眼瞎子?”
金少爷大叫道:“我姓金!不姓爱新罗觉!”
金老爷道:“金是汉姓,咱们满姓爱新觉罗,要是大清没亡,你可是正儿八经的小贝勒。”
金少爷充耳不闻,站在沙发大吼大叫道:“我不读书!我不读书!”
金老爷揉了揉额角,忽然想到什么似,从桌上拿过一只竹筒,笑盈盈道:“商羽,你不是想要这只常胜将军么?你要是好好去读书,爸爸就把它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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