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尔菲斯望着离他越来越远的小镇,哪怕在此生活了十五年,他仍没有看够这里的美丽风景……
少年收回了视线,放下帘子——美好的安宁固然值得留恋,而瑰丽危险的魔法世界更值得他探索。
艾尔菲斯在拉斐城接上了莫娜,小姑娘要跟他一起去王城了,而她的兄长莫恩,已经在王城发展快一年了,让艾尔菲斯这个甩手掌柜难得心虚,提前这么久过去也是想去帮忙。
从拉斐城坐三天马车到一个叫洛卡城的地方,这里有传送阵,然而此处距王城还是太远,所以传送阵无法直达,却也能省下七八天的时间,等两人又在另一个城第二次用传送阵,才终于到了目的地。
艾尔菲斯的传送阵使用体感:神奇,但晕的想吐,还特么死贵,每人十金币一次:)
少年幽幽叹气,好想念飞机高铁啊。
莫娜小脸苍白,被艾尔菲斯扶着才没倒下,等眩晕过后,睁眼就见到了比拉斐城要贵气数倍的王城。
这个形容挺合理的,两人随便看向街道的某个铺子,人家的一扇门看起来都要比拉斐城的一整家店值钱……路上更是常能瞟到看穿着,看气势,或者看身上携带的武器就知道不好惹的人物。
仅这一座城,占据了世界上大部分的权势、财富、知识,以及顶尖的魔法师和剑师人才。
这是一座强大繁荣,同时也是一座危机潜伏、浸在血气中的城。
这是——圣卡斯托。
艾尔菲斯视力优越,他看了一眼远处在一众平房中鹤立鸡群的白金色欧式建筑,又偏头看了一眼与之遥遥相对的金碧辉煌的城堡,嘶……怎么好像品出了分庭抗礼的味道?
少年摇摇头,瞎想什么呢,况且不管怎么都与他无关。
“走吧,我们去找莫恩。”
艾尔菲斯浑然不知,那个被他远远看过一眼的白金色建筑中,有人正挂念着他,等着那个光元素满级亲和力的小家伙来到他们面前。
已经十五岁了,之前一直住在偏远小镇?真的很可惜,错过这么多年,和亚尔曼他们的魔法境阶差距有些大啊……
男人吩咐人去收拾出一个房间,准备好一些东西,等新任圣子候选人到来。
新候选人的天赋太珍贵了,很容易被可恶的黑暗种族盯上,或许他应该把小家伙带在身边,亲自教几年?
除了魔法,还有其它神职人员要记住的东西,小家伙还有的学。
——
希庇城,赏金猎人分会。
汉森团长正在勾搭坐在柜台后接待人员,而他的兄弟们在大堂另一边争论该接哪个委托。
性感的美人手肘支在柜台上,神情慵懒,男人把刺激的冒险经历讲的相当无趣,她都要睡着了……
这时,门口走进了一个在一堆肌肉硬汉中显得身形娇小,却格外俊俏的冷漠少年,美人眼睛一亮,坐直身子热情招手:“温斯特,来姐姐这边。”
本该吃醋的汉森扭头看见来人,比女人更热情地迎了上去。
第22章
少年人琥珀色的长发束起,露出的冷峻面容略带逼人锋芒,一身黑色劲装,背负长剑,皮靴裹住小腿,显得身高腿长,利落挺拔。
他腰间别着一把样式满大街都是的匕首,脖子上挂着一枚穿了孔的金币,用黑色细绳系着——那是少年全身上下唯一的亮色。
汉森从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注意到那枚金币了,跟少年的风格完全不搭,但凡多盯两眼都会被杀气笼罩,他好奇的不行,却一直没敢问。
“亲爱的温斯特,我的小恩人,听说你接了紫纹蜂的委托,怎么样,取到蜜了吗?”
少年人冷厉的黑眸扫了过来,马上就要搭在他肩上的手自觉地缩了回去。
这个面容稚嫩,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的小少年是分会最年轻的赏金猎人,而他也凭本事获得了猎人们的尊重。
当初他第一次进这个地方挑任务的时候,嘲笑小孩儿应该回家喝奶的猎人如今都想把人拉进自家团里,却屡屡碰壁。
汉森初遇温斯特是半年前,在瀚海古森做委托的时候。
那次他们团要找的魔植吸引来了跟它同属性的魔兽,汉森是高阶剑士,倒也能跟魔兽周旋一番,引开它让兄弟们去采花,本来没什么压力,倒霉的是这只兽一声大吼,唤来了它更凶残的爹妈!
汉森:艹!
一伙人被追的分散开来,动手伤了魔兽崽的汉森被针对的最惨,最强的那只紧紧跟在后面,也不用这个物种生来就有的土系魔法对付他,更像是在杀死猎物之前追着玩一下。
汉森正在犹豫要不要赌一把,将这只兽引到他们已知的另一魔兽的地盘,万一运气好那俩兽就能直接打起来,他就有机会溜走了!
嗯?前面好像有人?
汉森跑路的速度很快,几个眨眼之后就看清了越来越近的面孔……
艹!怎么是个小鬼!又是一个来游玩的贵族少爷!
汉森快速将附近扫了一圈,一个护卫都没见着,这白痴居然还往他这边来了!!!
“滚远点儿!”
男人怒吼一声,就转了个方向要把魔兽引开,跑了几步才察觉不对,汉森回头一看——
咦?兽呢?那么大一只,站起来比他还要高的兽呢?
汉森不认为魔兽是想跟他玩捉迷藏了,主要是,那种毛骨悚然的危机感突然消失了……
往回走几步,绕过树枝灌木,汉森才找到了那只魔兽——它正趴在少年人面前,抱着脑袋瑟瑟发抖。
汉森反手摸了摸后背上狰狞的几道爪痕,扯了一下他褴褛的衣衫,确认自己没有在做梦。
他又看看那边还在抱头,仿佛不愿面对现实的巨兽,嗯…所以一个有着九星高阶法师实力的魔兽可以这么快丢掉野性和傲骨的吗?
温斯特看着已经逃跑有一段时间,又突然把自己送到他眼前的厚皮兽,心无波澜,直接绕过。
它见过塞缪尔多次,如今看到这张脸早就失去了反抗意识,连陪他练手都不够格了。
温斯特在刚离开哥哥后不久,还很弱小的时候走到了它的地盘,厚皮兽想抓他给幼崽当玩具,反被塞缪尔看上了厚实的皮毛,施了魔法让它动弹不得,然后放温斯特出来,指使他剥下一张完整的皮放在寒酸山洞里用。
温斯特拒绝了,不是觉得这样太残忍,主要是不喜欢被指使着做事。
但他也没蠢到把魔兽放走直接跟人反着来,而是让这兽当了坐骑,比他用腿慢吞吞的走要方便些,能快些探清这片区域。
过了两月,厚皮兽趁他找低阶魔兽练手又显露颓势的时候跑了,怂到连偷袭都不敢,可见塞缪尔几番出现给它留下了多大的心理阴影。
跑路后还带着老婆孩子一起换了地盘,没想到跑了这么远,又时隔已久,再次倒霉的撞到这个人类手里了!
见这个可怕的黑暗系法师不搭理它,厚皮兽犹豫了一下,马上起身跑路,速度快成了一道残影!
他居然差点死在这么怂的魔兽爪下!
汉森面容扭曲了一瞬,又追上了小少年想道个谢,这时他才注意到对方的穿着,跟他们这些糙汉一样普通,也没有贵族孩子的娇贵感,该不会就是个普通小孩儿吧?
也不对,普通小孩儿怎么敢一个人走到这么深的地方,汉森他们团是走了两天才到这附近的。
厚皮兽很怕他,汉森不认为是小孩儿自身有多强,一定是他身上有宝贝,才让小家伙在这么危险的地方行走自如!
男人自认为发现了真相,又感叹还好自己是个好人,没有恩将仇报杀人夺宝的心思,不过旁人就未必了,小孩子就是没什么戒心,汉森感谢完救命之恩后又善意地提醒温斯特别暴露了身上的宝贝。
汉森对小孩儿充满了好奇,不惧冷脸问个不停,也絮絮叨叨说了不少自己的事。
温斯特皱了皱眉,好吵……
那次相遇的结尾,是汉森和兄弟们汇合后,带着温斯特走出了瀚海古森,又顺着小孩儿的意思把他带到了希庇城的赏金公会,还跟他介绍了一下这个地方。
还没等汉森打听出小孩儿的姓名来历,温斯特就将他用完就丢,只留下一个冷酷的背影……
让汉森没料到的是,小孩儿很快就成为了赏金猎人的一员。
原本公会并没有理会小孩儿,但是他被拒绝后扫了一眼墙上挂着的委托,记住了文字下附带的草图,过了两日再来的时候,就拿出了两种魔植和一对巨齿兽的牙……
接待人员:委托物品都摆在面前了,再让雇主久等不合适啊!
后来,公会派人跟小孩儿切磋了一番,确认他的实力在八星中阶剑士的水平,才破格让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注册猎人身份。
若不是想找个可靠的地方日后打探消息,温斯特也懒得在这里耗时间,想赚钱,去材料行卖掉魔导材料也是一样。
消息传出,猎人们都惊呆了!多少岁来着?什么水平来着?你听听这件事它合理吗?!!
放在正常人类身上当然不合理,但温斯特生来在“学习”这方面天赋斐然,过目不忘不止体现在文字上,还体现在梦境里的打斗招式中。
那些遮天换日的强大神力没有办法学到,温斯特把注意力放在了不需要魔法元素的打斗身法和剑招之上,抓住这个唯一可以变强的机会,一天又一天地练了下去。
塞缪尔当然乐意见到他的这具人身能变得更强一些,所以解封记忆的时候特意挑了以前没用神力的对战场面。
这还多亏他曾经嫌弃过强大的神力让每一次的战斗都显得无趣至极,连打发一点时间都不行,才费了点儿时间练出近战招数。
别说,比直接用神力处理掉看不顺眼的对象有挑战性多了,让塞缪尔漫长而无聊的神生难得多了点趣味。
若不是他曾经有过这样找乐子的想法,哪儿会有什么肉.体作战经验给变成废物的自己去学。
有“绝世秘籍”,脑子好使,身体筋骨合适,人又努力刻苦,更重要的是,那些招数用起来格外得心应手,加上要时常应对瀚海古森中的危机,温斯特的进步堪称神速。
汉森哪知道这些原因,温斯特成为猎人以来,他们也见过几次,只摸清了小孩儿无父无母,也没有固定居所,长年住在森林里。
关于他为何如此厉害……汉森脑补出温斯特有一个神秘的老师,隐在暗处偷偷教他,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没错。
如今希庇城的猎人团都想把小孩儿拉进自家队伍,温斯特目前展现的实力还是次要的,众人更看重他的潜力。
汉森自认他比其它团更有希望,毕竟温斯特还会搭理他不是吗?
“嗯。”少年人淡淡地应了一声,男人收到答案,略带得意地看了一圈周围。
温斯特往叫住他的女人那边走去,将物品交给她再拿钱,凡妮莎压低声音:“姐姐给你留了报酬高的委托,你挑一个?”
跟在温斯特后面的汉森:“……”
这也是他们想拉拢小孩儿进团的重要原因之一!
——
“不愧是少爷啊!您果然身怀顶尖天资。”
通信不便,莫恩直到现在,两人来王城找到他后才得知少爷测出了天赋的事情。他的反应固然有高兴,却没有一点惊讶——这不是应该的吗,他们少爷本来就是超乎常人想象的优秀。
艾尔菲斯见莫恩理所当然的感叹表情,很想知道对方到底戴了多厚的滤镜看他!
他从空间戒指里拿出一大堆东西,“从镇上带了些粉料和干货,应该够用一段时间。”
一平米的空间压得满满当当,粉料这种东西,确实挺经用。
莫恩把东西带到厨房,食馆留给雇佣的帮手们看着,他带着艾尔菲斯和莫娜去了同一条街的旅馆休息。
“少爷,需要帮您买一个长住的房屋吗?”
“不急,先和你一样住在自家旅馆就好,以后遇到合适的房子再说。”
艾尔菲斯对环境没有很讲究,反正旅馆的格局是他设计的,他看得顺眼,住着就舒心。
“生意看起来还不错,还有什么没解决的困难吗?”
事实上岂止是不错,自家店简直是他们进城后见过人聚的最多的地方。
说到生意,工作狂莫恩面容带笑地提起了他们店的受欢迎程度和可观盈利,不说其它菜品,每天限量十份,一份卖十金币的蛋糕都能抵过大量的原材料进货支出。
二十岁的青年语气骄傲,“连王室贵族都会每日派人来打包菜品。”
艾尔菲斯点点头,“租下的庄园怎么样了?”
“已经打理好了,就是树苗没种多久,牲畜也还没大量繁衍,加上租金和雇的帮佣,至少两年内是提供不了价值,还要倒贴钱的。”
莫恩叹了口气,庆幸道:“幸好那庄园在当地颇得嫌弃,租金才没那么高。”
艾尔菲斯:“等资金充足,把它买下来。”
如果说多年前的艾尔菲斯赚钱还算佛系,遇到老师之后,就恨不得马上把生意做遍全世界,赚多多的钱!不然怎么竞争魔法资源!
要实现这个目标,利塞小镇一个地方做原材供应基地当然不够,总是在集市买菜又买不全他们需要的东西,比如艾尔菲斯他们当年在森林里取出来的山野杂物——所以还不如多发展几个农产品基地,亏本只是暂时的,长远利益才是重要的。
当初考虑到王城不一定有闲置的庄园出租,有也租不起,艾尔菲斯便让莫恩去有传送阵能直达王城的地方找找,没想到运气这么好,他来的时候路过的弗隆城就有合适的地方。
听说那个庄园的前主人是世袭的伯爵身份,家里还出了一位天赋极高的魔法师,可惜得罪了地位更高的人物,数人身亡,其他亲眷则沦为平民。
而那座庄园,经过一场激烈的打斗后就像被龙卷风席卷而过了一样,房屋破碎,草木尽毁,除了一块地,没什么有价值的了,想要的人买不起,买得起的人嫌脏乱晦气。
城主府降低期望,不买,租也行啊,然后就等到了不嫌这庄园杂乱不堪、收拾都要费一番功夫的莫恩。
——
艾尔菲斯在接下来的三天里又教了莫恩这一年想出来的新菜品,又考量了一番,让莫恩对食馆和旅馆的布置做了些改动,之后被带着在王城逛了一圈,熟悉了一下新环境,然后才备了份礼物,寻着纸上的地址登门拜访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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