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跟着他一起挖,还好奇问他:“艾尔,这个好吃吗?”
这个颜色还是很诱人的,可惜都被鸟啄了,没一个完好的,不然他们就要尝尝了。
艾尔菲斯装作是第一次见,有条有理地分析,“我刚才尝了点汁水,是酸甜的,被鸟吃了这么多,应该没毒,可以试着多种点。你们不要去吃还没有变红的果子,没熟透的可能有毒。”
众人连根挖出,带着土块一起装进了一个背篓,原本背着那个背篓的年轻人觉得背太久会很累,就放在了原地,等着晚点返回的时候顺路带回去,反正又不会被偷。
艾尔菲斯勾着唇角,这般快乐倒是难得有一副小孩儿该有的样子。
他没想到第一次进森林深处就有这么好的运气,连小番茄都碰上了。
这个季节正是番茄结果的时候,再早些或者晚些时日来,就算经过刚才的地方,他也发现不了番茄的存在,因为他只认得果子,对茎叶和花都不熟悉……幸好没错过,嘿嘿!
午餐他们就每人吃了两大馒头,还有刚才路上摘的各种野果。
八个大背篓已经满了六个,都被留在了路上,等着返回的时候带走了。
马丁看看太阳位置,“再往前两里地有条溪流,附近的兽类不少,大家动静都小点,别惊动了它们,再抓一只我们就回去。”
本想抓一只能养殖的,却没想碰上一只野猪!
众人被“哼哧哼哧”的吃食声引起了注意,循声而去,就见一只黑皮野猪正在吃树上掉下来的果子。
这野猪嘴上有俩大獠牙,攻击性强,可不能养,但是……能吃啊!
连艾尔菲斯都不想错过这么多肉。因为品种问题,这个世界的家猪长大后都不足百斤,大小跟现代那些几百斤的没法比,人多肉少,价格也便宜不到哪儿去,很多镇民都是几天才吃一次。
眼前有免费的,怎么能拒绝?
野猪吃的认真,一支箭“嗖”的一声穿透了它的颈部,野猪尖锐地叫了一声,然后倒地抽动了几下,等一众人走了过去,它已经断气了。
艾尔菲斯看着脖颈处流下来的鲜血,目露可惜,午餐只吃了馒头的他不由咽了下口水……想吃毛血旺了。
马丁:“血腥味会吸引猛兽,我们现在就回去。”
背篓还空着的年轻人欲哭无泪:“我、我可能背不动。”
这头野猪看着年龄不大,但艾尔菲斯看看它垂下来的肚子,估计少不了七八十公斤。
“砍颗细点的树,用绳子把它四脚系在上面抬着走。”
大家觉得这样可行,四下一看,树干不是太粗就是太细,马丁回忆了一下:“前面的溪流对面有一片节节树,粗细很合适,里面都是空的,也不重,我们去那边砍树吧。”
艾尔菲斯本来有些累了,听他一说又有了精神,节节树?是没见过的物种诶。
很快他们就走到地方,隔着溪流往对面一看——卧槽,那他妈不是竹子嘛!
艾尔菲斯整个一目瞪口呆,等大家都过去了,才反应过来跟了上去。
这些年在眼前晃的都是欧洲人面容,他潜意识受了影响,总以为自己是重生在一个类似欧洲美洲的地方,所以看见原产种花家的竹子才那么不可思议。
但仔细想来,这个地方的气候确实适合竹子生长,冬天也不是特别冷,森林深处土地湿润,阴凉通风,出现竹林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嗅着熟悉的味道,艾尔菲斯心情甚好,马丁却不太喜欢这片林子,“我三年前才来过这边,节节树繁衍太快了,这一根根的,挨得太紧密了。”
年轻人往里面望了望,“确实,太多了,都不好穿过去。”
这片竹林离小镇比较远,大家没什么机会将这一植物的作用研究透。
以往几十年路过此处的几位猎人见它不结果实,叶子又高,吸引不到食草类猎物,更不可能吸引到猛兽,想想进去了都不会有收获,大家都是绕着竹林走的。
年轻人在砍竹子,艾尔菲斯惋惜不已,错过了竹笋生长季节……
“帮我挖些小竹……小树苗,我带回去种。”
马丁提醒他:“艾尔,节节树不长果子的。”
“我觉得它有一种独特的清香,竖劈容易开裂,又有韧性和弹性,容易弯曲又不会折断,比藤条更适合编织篮子和背篓,我们拿回去试一下,如果真的做出来了,一定会比我们现在用的轻很多。”
众人纷纷夸赞:小艾尔这么快就有主意了,果然是我们镇上最聪明的孩子!
艾尔菲斯尴尬地笑笑,也不好解释这是老祖宗们的智慧。
他现在蒸馒头蒸包子,都是把面团放在金属盘子上隔水蒸的,一次性蒸出的数量不多。
格雷大叔他们也总是要隔一阵就去换面团继续蒸,挺麻烦的。
等他用竹子编出蒸笼,到时候一笼一笼地叠起,就能一次性的蒸很多了,虽然他根本不会做蒸笼……
无所谓,照着记忆中的样子,跟镇上会做手艺的叔婶描述一下,大家一起研究,总能做出来的。
在小镇旁边挑一座山专门种竹子,希望过几年就能长成一片小竹林,然后方便大家取竹子做竹编用品,以后除了卖食材类,什么竹篮、簸箕、竹席什么的,都可以远销出去。
还有竹笋,可以做清炒笋片、凉拌笋丝、竹笋烧肉、泡笋……吸溜。
艾尔菲斯咽了咽口水,明年他就能吃上竹笋了,对了,还能晒成笋干远销出去!
几人挖了一筐小竹子准备回去种,再另砍几棵大的,把野猪和几个背篓挑起来,就两两成组抬着东西往回走了,艾尔菲斯太矮了,他不用抬。
有人注意到小孩儿轻快的脚步,喘着粗气感叹道:“我们几个壮小伙儿还比不过艾尔,累了这么一天,小家伙还是这么有精神。”
艾尔菲斯身体也很疲惫,但他现在脑子里都是各种食谱和致富道路,精神亢奋着呢。
今天运气可真好啊,除了够他们几家分的野猪肉,还活捉了两只走地鸡,还发现了一窝它们的蛋,一家整整齐齐全部带走。
他练了一段时间的箭术已经小有所成,射杀了一只狐狸,皮毛可以拿来做围脖。
几框浆果莓果树苗、香料树苗、还有另外几种他没见过,但是觉得有利用价值的植被,带回去研究一下。
最重要的是,他们找到了小番茄和竹子两种重要的经济作物。
再过几年,这些好东西都会变成亮闪闪的金币了,他们利塞小镇就是团结一致、脱贫致富的典范嘛!
什么光明神什么教廷,根本不管穷人死活的,果然还是他们财神爷靠谱啊,昨天一拜,今天发财!
——
三年后。
十一岁的艾尔菲斯又长开了一点,容貌更胜。
现在正值寒冬,金色的阳光落在身上也驱不走冬天的凉意,身形纤长的小少年提着小竹篮,不紧不慢地走着。
漂亮的银发用蓝灰色布条高高束起,鼻梁挺俏,精致小巧的下巴在兔毛围脖中若隐若现,他面无表情的时候,深蓝色的双眼沉静如深海,没有一点小孩儿该有的天真。
“艾尔,篮子里是早餐?今天要吃什么?”
路上遇到别人跟他打招呼,少年瞬间柔和了眉眼,淡红色的唇轻轻勾起,回应了这位婶婶的话,“在汤尼大叔家买了烤面包,软肉包,还有一小罐牛奶。”呼出的白气萦绕在脸前,让他多了份如梦似幻的美。
“哎呀,这几年汤尼做的烤面包确实比以前好吃了点,但还是硬,我的牙口都嚼不动了,我还是去买软面包好了。”
因为馒头包子的念法对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太陌生,大家总是过一会儿就忘了念法,艾尔菲斯就没再纠正过,这么多年过去,大家一直叫的是软面包软肉包的。
“您快些去,汤尼大叔家买早餐的人可多了,去晚了就没了。”
“嗳!”大婶也提着篮子,快步离开了。
艾尔菲斯不是很喜欢寒暄,他迅速结束了对话,收敛了笑容,继续不紧不慢的往回走,闲适的步态倒是显得有几分温柔。
从气质到容貌,艾尔菲斯在利塞小镇就是一道亮眼的风景线,很是引人注意,他不大的年龄更是让人觉得柔弱好欺。
所以他吸引了一头饥饿的小狼崽的注意力,也是理所当然的。
第8章
艾尔菲斯正在走神,思考着要不要劝威尔大叔再买几匹马,以后多带几个青壮年进城做买卖。
之前种的经济作物长势挺好,他们镇是一年比一年赚得多了,最近总能从城里带回来一袋钱币,让他在回来的路上很没安全感。
抢劫这种事情在遍布摄像头的法治社会都避免不了,更何况在这种时代,在荒无人烟的荒野小路上,还是多带几个人,配上大刀和弓箭,有点战斗力比较保险。
小教堂就在前方,位于小镇的边缘地带,周围已经看不见其他人了,艾尔菲斯在认真思索着,脑子里已经在挑商队人选了,因为平视着前方走路,便没注意到脚边多了个影子。
一只有些瘦的小手悄无声息地掀开盖住篮子的麻布一角,拿走了食物,又迅速跑开。
艾尔菲斯感受到一股冷风,这才回神,嗯?篮子好像轻了点……他疑惑低头,扯开麻布一看——我那么大个面包呢!!!
少年抬眼一望,锁定了一个矮小的背影,放下篮子便追了过去,同时心中懊恼,在这个地方顺顺利利活了十一年,他真是一点警惕性都没有了。
偷东西的明显是个很小的孩子,但是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根本看不出是谁。
他们小镇现在日子过得挺好,也没听说哪家不负责的父母虐待孩子,谁会缺这一口吃的?
而且艾尔菲斯自认平日里为人大方,谁遇到困难,都会光明正大地来找他寻求帮助,小镇没有孩子会做这种事情,难道是外乡人?
电光火石之间,艾尔菲斯就做完了判断,同时他已经追上了人,拎住了小孩儿后衣领让他没法儿跑了。
长期吃不饱的孩子怎么跑得过比他高了不止一个头的小少年,更何况艾尔菲斯体力还很好。
被抓住的一瞬间,小孩儿迅速低下头不让人看他的脸,把刚偷的面包往嘴里塞,明显是抱着能吃一口是一口的想法。
艾尔菲斯不由被这吞面包的架势惊的眉眼一跳,卧槽——这玩儿可不兴吞啊,不怕划伤嗓子吗?
汤尼大叔这几年的烤面包有所改进,但口感还是比法棍要硬那么一点的,他平时里也不爱吃烤面包,主要是最近其它东西吃的有点腻,想换换口味,他是准备把这一大个烤面包切成片,用油煎脆一点蘸果酱吃的……
这倒霉孩子,篮子里还有个包子呢,他怎么就挑了个难嚼的偷。
虽然小偷小摸是艾尔菲斯反感的行为,但瞧着这幅饥不择食的模样,他也实在对这小孩儿生不起气来。
他捉住小孩儿的两只手腕,不让他把面包往嘴里塞,好声好气的跟人说话:“你慢些,不嫌噎吗?我篮子里还有热牛奶和软面包,给你吃那个好不好?”
小孩儿置若罔闻,他一边挣扎,一边埋着脑袋,把头凑到手边继续吃,艾尔菲斯只能看见个被兜帽遮住的脑勺。
啧,怎么还吃呢,“小家伙,你有没有听清我说的话?”
艾尔菲斯态度稍微强硬了一点,把面包抢过来,举着手不让小孩儿碰,“你去拿……”那边的篮子。
话未说完,艾尔菲斯声音便卡住了,睁大了眼睛看着那张露出来的脸。
小孩儿被抢走食物,条件反射地想去拿回来,眼睛就跟着面包走了,他一仰头,削瘦的小脸,显眼的黑发黑眸便暴露在艾尔菲斯眼中。
黑色在艾尔菲斯看来是没什么特殊的,为什么说显眼?因为双黑被教廷定义为污秽、不幸,是厄运之子,是黑暗种族。
若发现其它黑暗种族的存在,举报者可得五千金,若发现双黑的存在,举报者可获得万金奖励!
凡是有牧师传教的城镇,黑发黑眸的人走在路上简直就是一堆亮闪闪的金币,能不显眼嘛。
这孩子不止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儿,还是人人喊打的存在啊……
小孩儿很快意识到自己暴露了面容,他无意识的将还没嚼两口的面包咽下,然后艾尔菲斯担心的事发生了,他真的被噎住了。
艾尔菲斯见小孩儿忽然弯腰,捂着喉咙费力地咳嗽,便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他帮忙拍了两下背,见人脸都憋红了,忽然想起上辈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看过针对这种情况的急救法,还留了点儿印象。
“别怕,我帮你吐出来。”
艾尔菲斯绕到孩子后面,环住他的腹部,一手握拳将拇指抵住肚脐上面一点,向里向上形成冲击,小孩儿又轻又矮,还被他的力道提起来了,反复几下,小家伙才把面包吐出来。
艾尔菲斯松了口气,其实他不太记得标准动作,但这个时候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了,万幸起了作用。
刚想问小孩儿的喉咙有没有被硬物划伤,就被甩开了手。
艾尔菲斯眼见小家伙跑到不远处他放下篮子的地方,提起就跑进了森林,他停住了起势要追过去的脚步,放人走了……
这小孩儿对他刚才说的话没有丝毫信任,可见防备心有多重了。
若他追上去,只会让人惊慌地逃跑罢了,算了算了……
艾尔菲斯不经意地扫了一眼地面,看见小孩儿刚吐出来的面包还带点血迹,他皱了皱眉,这倒霉孩子不会真划伤喉管了吧?
当他又留意到旁边小颗的白色硬物时,阿这……
绝对是小可怜正处于换牙期,本来就有一颗松动了,被磕掉了很正常。
烤面包应该没有可怕到直接磕掉了人一颗好牙……吧?
抱着十二万分的同情,艾尔菲斯回到了前面的小教堂。
卡文牧师见他两手空空的回来,“艾尔,汤尼家的早餐卖完了吗?”
“不,爷爷,我刚才有买到,但是遇到一位贫穷的旅人路过我们的小镇,就把我们的早餐送给了他。”
艾尔菲斯知道爷爷是个好人,绝不愿意伤害一个孩子,但爷爷也是真的被洗脑得很彻底,相信双黑之人都是邪恶的,举报这样的人才是保护无辜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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