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橄榄球的球迷就和欧洲的足球球迷一样, 也是一代代传承下来, 往往一个家庭会有两三代都是某个橄榄球球队的粉丝。
而在大学里, 能够正式作为球员参加橄榄球赛的学生,几乎都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相当受欢迎。
斯潘塞不是运动爱好者, 所以他对一切球类比赛都不感兴趣, 小时候玩棒球纯粹是因为威廉是个棒球爱好者。
谢尔顿对橄榄球这种粗鲁的球类运动也并不感冒, 他比较喜欢保龄球这种据说通过计算角度、用力冲量以及摩擦系数可以完成的很好的‘优雅又锻炼智力的运动’。
我受到安娜姨妈的影响, 比较喜欢篮球, 对其他球类运动没有特别的偏爱,会打棒球, 会踢足球,也玩过排球,不过因为练习时间的问题,这些运动也只是会玩而已,谈不上精通。
今天托尼拉我们出来,就是打算去举办玫瑰碗比赛的玫瑰碗体育场。
其实托尼也不见得就喜欢橄榄球,他只不过是觉得如此热闹美妙的‘玫瑰碗’时刻,我们一群还没有正式上课的大学生将时间浪费在整理行李上,是一件非常暴殄天物的事情,所以他打算来一次寝室集体活动。
帕萨迪纳市在举行玫瑰碗赛事的同时,也会有玫瑰花车大游行。最盛大、最热闹的时候肯定是新年1月1日,但是随着最近几年游客变得越来越,花车大游行的热闹会延续几天。
因此我们四个出了校门,来到玫瑰碗体育场的时候,还能摸到热闹的尾巴。
这里的橄榄球赛已经结束了,不过一些小型的音乐节、交易会还在举行。
谢尔顿已经忍不住进了几家收藏店铺里,买了几张星球大战的早期海报,跟宝贝似的抱在手里。
托尼对这些自然没兴趣,不过他的目光却一直都在游离搜寻,似乎在找什么。
当时我注意到这一点,斯潘塞似乎也看到了,但是他并没有问托尼,而我想了想,选择相信朋友。
反正小土豪托尼也不可能把我们三个室友骗出来卖钱,对不对。
托尼似乎终于找到了目标,他拍了拍谢尔顿的肩膀,说:“看到没,那几个辣妹。”
还沉浸在自己找到了心仪已久的海报的谢尔顿顿时收敛了心神,定睛望去,在美女和海报之间,显然活色生香的美女比较吸引人:“看上去还不错。”
托尼挑了挑眉,看着我和斯潘塞说:“比起你们看到的那些所谓的‘精灵美人’,这些现代社会下的美人怎么样 ?应该各有千秋,差别不大吧。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那几个不仅能看,还能吃哦。”
谢尔顿和托尼一起去泡妹子泡习惯了,虽然我觉得托尼之所以带着谢尔顿纯粹是想要有个“托”,但是谢尔顿自己显然不是这么想的。每次妹子被托尼泡走没他份的结果并不妨碍谢尔顿每次一起去大饱眼福。
所以托尼问我和斯潘塞的时候,他非常理直气壮、毫不心虚、表现的宛如老司机:“瑞德,诺曼,你们就没考虑过摘掉处男帽子的事情?现在妹子都挺看重经验的,今天看上去运气不错,那几个质量很好。考虑一下?”
斯潘塞腾地一下就脸红了,躲在一旁不说话。
我没搭理谢尔顿,小样儿不也是处男一枚,还比我和斯潘塞大两岁呢,一副故作高深的样子,我就不拆穿他了。
寝室里的人都明白谢尔顿,他对某些问题是十分执着固执的,还特别爱面子,万一拆穿了他,这件事大概能让他恼羞成怒许久,估计短时间怕是哄不好的。
托尼和斯潘塞的实验好搭档就要告吹了,我可代替不了谢尔顿的作用。
因此我只是无奈的看着托尼:“所以你把我们拉出来,就是为了看美女?我们学校的美人也挺多的,为什么你非要跑这里来看。”
托尼颇有些鄙视的看着我说:“吃饭还要挑不同样的间隔着吃呢,学校里的那些都看腻了。玫瑰碗比赛的时候,各大高校的高质量美女有一些不会立刻走,而是在这里停留玩上几天。所以这个时间段,在这里能遇到很多质量不错的美女,种类繁多,各有千秋,她们脾气也大多不错,是交朋友的好时机。”
虽然真正的老司机向我们耳提面命了许久,但是我们四个逛了许久,谢尔顿甚至还在交易市场以及路边小摊上找到了星际迷航的初代绝版碟片,而猎艳任务却是依旧没什么进展。
之后托尼看到了一个腿长腰细胸大又面容精致的红发小姐姐,就撇下我们跑了。谢尔顿则心思全被神秘博士吸引,美色似乎在这一刻变成了浮云,于是傍晚的时候,我们三个先回寝室了。
回到寝室之后,谢尔顿迫不及待的就回他自己的房间看碟,而我和斯潘塞则继续早上还没有完成的行李整理工作。
我整理好行李后,就坐下来写日记了,只是今天仔细回忆了一下,斯潘塞似乎有些奇怪。
我们在玫瑰碗逛的时候,他兴致就不怎么高,甚至隐隐约约有些愣神,不知道一路在琢磨什么。
回来的路上,我不放心问了问他,他却只是单纯的摇了摇头,什么都没有说。
心里有些复杂。
我的斯潘塞小天使居然有秘密了,他有了心事居然不和说。
这不科学。
从小我们两个就在一起长大,说不上好的同穿一条裤子,但是同吃同睡同上学,一起闯祸玩耍捣蛋干大事什么的,比亲兄弟还亲。
虽然我知道,要尊重个人隐私,人与人的相处中,保持一点距离是必要的,即使是亲兄弟,每一个人都是独立自主的,拥有自己的想法思考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我知道,我知道,我都知道!
但是这些不是我和斯潘塞。
我了解他,我理解他,我相信他,我也明白,他了解我,理解我,也相信我。
所以,为什么突然就有了心事,有了不能对我说的秘密?而我,考虑了很久,却依旧想不出,倒是是什么!
最近发生了什么特殊的事情?戴安娜的病很紧急,可是我们已经有了眉目;斯潘塞的实习工作虽然带了些遗憾,有一件悬而未决的疑案,但是整体工作已经做好了交接,他实习过程中的收获也不少;学习上的课题?实验?解不出来的难题?据我所知,斯潘塞现在手头上没有什么课题实验,也不像是遇到了什么难题的样子。
所以,他到底怎么了?
我思考了许久,觉得光在这里写日记也没什么用。
不如去找斯潘塞谈一谈。
不然,今天我恐怕是睡不着觉了。
然而我去斯潘塞房间的时候才发现,他人不在。
行李我看了一下,差不多已经整理好了,衣服什么的都收在了衣柜里,书和文件资料也都摆在了房间的书桌上,其他杂物也差不多都摆放整齐了。
看来斯潘塞虽然心不在焉,但是做事却依旧一丝不苟,非常认真。
所以,他人去哪里了?
我出去找了一圈回来,没看见人。
这很少见。
斯潘塞是个比较守旧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不喜欢社交网络的原因。
在他看来,网上的社交系统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虚无缥缈不牢靠,因此他宁愿电话、写信和戴安娜的沟通,也不用网上的社交软件。
同样,正是因为他比较守旧,所以,斯潘塞在熟悉的生活环境中,一般只会去他熟悉的地方,是不会随便跑到陌生地点的。
我把图书馆、实验室、食堂这几个地方都跑了个遍,却没有找到人。
我打算扩大搜索范围、继续出门找人的时候,斯潘塞却提了晚餐回来了。
我本想和斯潘塞彻底谈谈,问他到底去了哪里,为什么不告诉行踪,为什么有心事不和我说。
为什么要让我担心。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提着晚餐,带着一丝温柔的微笑,看着他那一双蕴含了千言万语专注看着我的眼神,我突然忘记了自己原本在烦恼什么。
算了,算了,吃晚饭要紧。
也许,也许,书上说的朋友之间的交往定律是对的,再好再亲密的朋友,保持一点距离,保持一点隐私,保持一点神秘感,是很正常的。
一切,为了友谊长存。
睡觉前,我坐在书桌前发了好一会儿愣。
其实脑海中一片空白,也不知日记里该再写些什么,好像今天一天的事情我都已经详细的记录下来了。
但是,但是总觉得,自己似乎遗漏了什么。
可我,一个白天的时间内是不会失忆的啊。
哦,对了。
吃完饭的时候,斯潘塞说他只是去音乐教室弹了一会儿琴,想通了一些事,没有告诉我非常抱歉。以后去哪里,他一定会跟我报备的。
不过他也说,经过童话杀手的事情,他希望我去哪里最好也跟他报备一下。
我当然没有意见的同意了。
所以,我到底还有什么事情忘记没记录吗?
头痛。
第62章 第三十一篇日记
1997年7月7日 天气晴
我是从来都不做梦的。
因为我用来成梦的影像太少太少。
但是, 今天早上睁开眼,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做了个梦。
梦中只有一副场景, 斯潘塞的家。
的确, 我脑海中的几个记忆片段,有斯潘塞的家, 所以如果真的做梦,能梦到这里很正常。
梦中的视角很奇怪。
我看不到任何人出现。
只有厨房炉灶上咕嘟咕嘟冒泡的咖喱汤, 昏黄温暖的灯光, 桌上有一束盛开的玫瑰,散发出阵阵幽香。
电视机前的地上铺着羊毛地毯, 地毯上趴着一只短毛猫,看上去有点像斯潘塞家养的那只名为席琳的猫。
而在猫的旁边,散落了几本翻开到一半的书籍, 其中一本似乎是比尔博写的那本《一个霍比特人的假期》,这本书居然出版了吗?
梦中的我从羊毛地毯上爬了起来, 看了一眼楼梯, 那里空荡荡的, 然后走向了厨房,尝了尝咖喱汤,味道似乎非常美味, 应该已经炖好了, 于是就将火关掉了。
但是不知道是午饭还是晚饭, 不能只喝咖喱汤, 所以我从冰箱里取出了一些食材。
然而食材取出来, 却只能干看着。我甚至能感觉到梦中我内心的困扰:洋葱烧什么?要不要来块牛排?或者来份烤猪肋排?等等,想这么多有什么用, 我不会烧啊。
猫儿似乎感受到了我的困扰,在我脚边转了两圈,蹭了蹭,然后就直接往楼上跑,大概是非常清楚我不会做,去喊会做的人来了。
电视里模糊听不清楚内容的广告终于结束了,梦里的我十分干脆的远离了厨房,回到了羊毛地毯上,然后捡起了之前没看完的书。
还没看一会儿书,电视屏幕里的电影开始了,我只听到优美的电影配乐渐渐进入高潮,非常扣人心弦。
抬头一看,电影男主的脸居然是托尼,只是电影中的他比现在更成熟一点。
不过即使已经长了胡子,他那叼着烟斗的样子也让我想笑,像是个少年偷拿了大人的烟斗在装酷。
不过,梦么,不荒诞才会奇怪。
这时候,一阵声音在梦中的我耳边响起:“诺曼,托尼演的福尔摩斯很好笑吗?”
是斯潘塞的声音。
梦中的我想转头看,这时世界却摇晃了起来。
地震了!
我似乎感觉有人扑倒了我,将我抱在怀中,护在身体下面,阻挡了房屋倒塌即将砸下来的伤害。
我当然知道是谁在救我,可是我不要我不要!
惊吓担忧中,突然我就睁开了眼。
结果发现,我做梦了。
所谓的地震,只是斯潘塞在摇醒我:“诺曼,诺曼,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我一头雾水的看着斯潘塞。
斯潘塞摸了一下我的额头:“你发烧了。”
啊?
开天辟地有史以来,我第一次生病。
我从开始记录日记起,就从来没有生过病,这是第一次。
原来斯潘塞是看我早上九点了还没有起床觉得奇怪,就进房间来找我了。
然后发现我居然还在睡。
他很清楚我睡觉和起床的时间规律,觉得事情不对,就立刻想要摇醒我。
“我做了个梦。”我对斯潘塞说:“很古怪的梦。”
斯潘塞则是扶我坐起来后,拿着枕头做靠垫,自己则向外走去:“我去倒水和拿药,你等会儿。”
没过一会儿他就回来了,将水递给我:“我记得你是不做梦的。”
我点头:“今天很古怪。”
然后我将梦境描述给了斯潘塞听。
斯潘塞似乎觉察出了我的不安,毕竟我以前从来没有做过梦,他想了想,安慰我:“弗洛伊德在书中提到“梦是欲望的满足”。梦通常是围绕人的潜意识展开,一些在现实生活中没有被满足的愿望与诉求,会化为潜意识在夜里进入梦境得到释放。”
“由于梦是日常欲望的随意拼凑和整合,因而经常带有荒诞和玄妙的色彩。”
“你的梦,也许只是因为你记得的片段非常少,所以最熟悉的场景成为了主场,而因为潜意识当中觉得自己记不得别人的样貌,所以从头到尾只有声音出现而没有‘人’。”
我看他还有继续科普下去的架势,连忙捂住耳朵:“斯潘塞,我没事了。”
唠叨鬼斯潘塞这种偶尔爆发的科普欲和谢尔顿一模一样!
斯潘塞无奈的停了下来,但是最后忍不住点了点我额头:“你别忘记了,今天可是你生日,本来我和托尼想为你办个小生日会的,结果你却发烧了。”
说到这里,他突然意识到不对:“你一般不会生病的,昨天我们也没吃什么冰凉的东西,你怎么可能是因为感冒而发烧?”
斯潘塞本来都已经将感冒药塞到我手上了,此刻却突然将药拿走放在了桌子上,然后让我起床梳洗换衣服:“我送你去医院看一下。”
最后拗不过斯潘塞,我们还是去了一次医院。
其实我对生病一点感觉都没有,除了总觉得身体有些热外,没有其他难受的症状。
到了医院后,做了一堆检查,最后医生确认不是感冒,只是身体内部大概在发炎,所以会烧,然后开了点消炎退烧药就让我们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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