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山餐厅。
“一看就很贵啊。”我下车之后,看着远处的华丽建筑,呐呐说道。
伊森说:“嘻嘻,我拿了爸爸的会员卡,账单回头让他付啦。”
斯潘塞说:“看装饰,这种餐厅是要着正装的吧。”
我和斯潘塞穿的都是很休闲的服饰,衬衫加羊毛小背心以及黑色休闲裤,伊森则是一副朋克装扮,怎么看都好像是进不了餐厅门的样子。
伊森神秘的笑笑:“如果是普通的餐厅,我带你们来干嘛,这座餐厅的老板可有趣了,虽然餐厅的价钱档次挺高的,好像不是很亲民,但实际上规矩并不严。经营理念是‘让顾客在家中一般舒适自由’,所以并不限制着装。但是一般餐厅不限制客人会遇到的什么混混捣乱啦、被人勒索之类的近况却没在这里上演,用餐氛围相当好呢。当然,最重要的是菜很好吃,要不然我那个吝啬的老爸也不会办这里的会员卡啊。”
果然,走进餐厅后,虽然顾客的服饰并不是那种放眼望去都是精英的样子,但是氛围很安静祥和,即使是穿的比伊森还夸张,用餐仪态很差劲的街头混混,在这里似乎都被氛围感染,乖乖收起张牙舞爪的姿态,动作笨拙的吃着盘中美食。
“啾啾啾。”一阵清脆的鸟鸣声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在餐厅的每一扇窗户边,居然都安放着数量不少的鸟笼。
伊森耸耸肩,说:“冰山餐厅的最大特色,就是这些鸟了。原本餐厅这种经营场所,为了保证卫生,是不允许饲养动物的,但是听说这里的老板很喜欢鸟,所以执意养了许多鸟,并且还把环境布置成森林的模样。这种装修风格,反倒吸引了更多的顾客呢。”
斯潘塞扫了那些鸟笼一眼:“125只鸟,45种不同品种。看来餐厅里有一位鸟类饲养大师,这么多不同品种的鸟类一起饲养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伊森忍不住笑了笑,拍了拍斯潘塞的肩膀:“瑞德,你还是老样子,关注点总是那么奇怪。”
冰山餐厅的菜品的确很不错,前菜碎切鸭胸味道极佳,火候控制的很好;时蔬沙拉的酱汁味道独特,令人印象深刻;而主菜牛排各方面都很完美,完全不输一些以牛排著称的名餐厅;饭后甜点是柠檬派,嗯,我不仅吃掉了自己的那份,还被斯潘塞投喂了他的那份。
伊森差点笑死。
然后我很有骨气的拒绝了他推过来的那一份。
虽然事后稍稍有那么一丝丝后悔。
就在我们用餐快结束的时候,餐厅外传来了很热闹的声音,我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
一位穿的非常风骚、神色飞扬轻浮、左拥右抱众多美女的富家公子开着一辆跑车停在了餐厅前,将车钥匙丢给门童后,便和一帮美女有说有笑的走进了餐厅。
额,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看到了未来的托尼……
伊森似乎也看到了那个富家公子,原本还挺轻松开心的表情有那么一瞬间的僵硬,但是随即却依旧是原来的样子,就好像刚刚那瞬间的僵硬是我的错觉。
我还没年纪大到耳聋眼花呢。
斯潘塞显然也注意到了,问:“你的朋友吗?”
伊森摇摇头:“我父母的最上头的老板啦,韦恩集团的所有人,韦恩家族唯一继承人也是现任的掌舵者,布鲁斯·韦恩。”
我说:“的确如你所说,是个花花公子呢。看上去他也有三十了吧,好歹也是一家公司的掌舵人,这么轻浮不要紧吗?一点都不像你口中那个有卓越眼光的家族继承者呢。”
伊森神色复杂的说:“他就这种个性,今天三十二了都,却还是老样子,并没有什么安定下来的想法。哎呀,这种富家公子的事情和我们没什么关系,继续吃饭吧。诺曼,要不要再帮你点份甜点?”
斯潘塞却是看着布鲁斯·韦恩许久,眉头渐渐皱起,眼神之中疑惑渐渐浮起。
我轻轻拍了一下他的手臂,问:“怎么了,斯潘塞?”
斯潘塞摇摇头。
很快,有钱人布鲁斯·韦恩就带着他那一票美人去了二楼的包厢,并没有在一楼停留太久。
而我们的中饭也差不多进入了尾声。
结账后,伊森似乎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摇了摇牙,给了我们一张纸条:“这上面是我认识的那几个消息贩子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回头我会电话他们进行引荐,现在有点急事,可能没办法陪你们一起去了。明天,明天我再去找你们。”
然后他就匆匆离开了。
冰山餐厅位置并不偏僻,打车好打,因为时间关系以及吉尔和何瑞修在警局似乎有什么收获,所以我们两个并没有立刻就按照纸条上的方式联系消息贩子,而是回到了酒店。
回到酒店,吉尔和何瑞修还没回来,我们两个只好坐在客厅之中耐心等候。
我问斯潘塞:“伊森那匆忙的神色,真的没关系吗?”
斯潘塞说:“应该并不是什么危险的事情,我看他神色之中有焦急、气恼,却没有害怕,所以不用担心,伊森可不是什么笨蛋,不会有事情的。”
“你刚刚在观察布鲁斯·韦恩的时候,在怀疑什么?”我把话题转到这个上面,刚刚在餐厅里的时候就很好奇了,只是餐厅里人多口杂,我也不好多问。
“那位布鲁斯先生虽然举止轻浮,左拥右抱,但是他的肌肉紧绷,走路步伐坚定,即使外部裸露出的肌肤有几分不健康的苍白,却还是在不经意间就流露出受训的痕迹。”斯潘塞说,“因为觉得奇怪,就多看了两眼。”
我点了点他的鼻子:“现在你这双眼睛,越来越厉害了。不过他可是大家出身,一般富豪为了自身安全,似乎很多都会训练自己的身手,并不算什么稀奇的事情。你看托尼,他还会自由搏击呢,虽然这个大懒虫练习一直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斯潘塞捏住了我作怪的手,然后握住,继续说:“不,不一样。他在进入餐厅的时候虽然左拥右抱,目光也放在身边的美女身上,可是注意力却在进门的那一瞬间就把整个大厅都扫视了一遍。双手虽然一直都放在身边人的腰上,一副懒洋洋的样子,但是好几个美女却没有一个人能把手放在他身上,这是一种防备姿态,极度警惕的防备姿态。你不觉得奇怪吗?这种随时随地警惕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别人口中花天酒地、荒唐人间的花花公子。”
说着说着,斯潘塞自己忍不住笑了笑,摇头叹息:“算了,我还没进BAU呢,这种随时随地侧写别人的习惯就养成了,真不是一件好事。”
就在我们交谈的时候,吉尔和何瑞修终于从哥谭市的警局回来了,然后还带来了一个好消息:“警方会在官方媒体上广告凶手的相貌,并呼吁市民进行举报,同时会尽力协助迈阿密警方抓捕凶手。”
“说来说去,就是不想出力。”我忍不住吐槽:“真心合作的话,趁着那混蛋没来多久,赶快排除警力全程搜捕,我不相信会找不到。”
吉尔苦笑:“诺曼,你的要求别太高。能争取到现在这种支持,已经是GCPD的局长最大的协助了。”
“局长?”我皱着眉头:“怎么听上去这位局长似乎完全没有什么权利的样子?”
何瑞修接过话题,说:“哥谭警局的情势似乎很复杂,即使是戈登局长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好像并没有完全控制警局警力的权利。”
何瑞修的话语很委婉,这些话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这个局长虽然不是傀儡,但是却差不多了。
所以能给出的帮助有限。
但是戈登局长的名头还是很好用的,至少我们现在是获得了‘官方支持’,在哥谭进行任何行动,都是被允许的。虽然这种允许在哥谭似乎没什么作用,可是在哥谭外却很有用。无论是何瑞修或者是吉尔,这时候都可以光明正大的调用身后的资源了。
然后剩下的问题就重新回到了远点。
该如何在没有警力的帮助下,找到凶手。
我和斯潘塞拿出了伊森留下的字条。
吉尔听了我们的叙述后,点头说:“现在这种方法,的确值得一试,若是运气好,说不定真的能够很快就抓到那个混蛋。”
不过这些都是明天的事情,今天大家忙了一天,吃过晚餐后,都早早睡了。
希望伊森给的这些消息贩子,真的都是消息灵通之辈,能够帮助我们将罪犯绳之以法。
第106章 哥谭追凶案(一)
红发男子看着眼前俊朗的医生, 心中有一股无法驱逐的寒冷之意,是愤恨,也是畏惧。但是如今的他, 似乎别无选择。
医生身材高大, 面容沉静,气质偏于冷漠, 即使姣好的面容稍微驱散了一点那股高高在上的漠然之气,却依旧让人觉得难以亲近。
红发男子半晌之后, 才开口低声说道:“真的要这样做吗?我付的钱可不少。”
医生没有立刻回答, 屈尊降贵的扫视了红发男子几眼,才似乎是施舍一般的解释:“你应该庆幸的是, 自己付出那么一点钱,却得到了重生的机会。被警方盯上并登上了通缉令,却依旧抱着可笑的幻想, 你以为除了哥谭,美国其他地方还有你的容身之处?”
这事情红发男子当然很清楚, 亡命天涯也不是他想过的日子, 他只是不甘心而已。权衡再三, 看着眼前的医生,红发男子心中很清楚,自己虽然是个娴熟的猎人, 却完全不是眼前之人的对手, 一时之间有些泄气。
最后终于闭上了眼睛:“那有劳了。”
医生从旁边的手术盘中取出一管试剂和刚拆封的针筒, 边抽取药液边嗤笑一声, 声线磁性却充满了一种傲慢:“如果不是因为你那几分令人欣赏的天赋和胆识, 我根本不会联系你。幸运的小子,闭上眼迎接新生吧。”
最后红发男子在麻醉针的效用下, 神志渐渐迷糊,留在脑海之中最后的一幕,就是头顶上明晃晃的无影灯。
新生吗?
失去过去的所有换取自由。
似乎,似乎的确是一件划算的事情。
只是,有些惋惜自己的工作。
他其实挺喜欢自己的那份工作的。
普普通通的每天上班,安安静静的每天下班,偶尔出去找个人陪陪自己,然后在彼此关系恶化之前赶紧分开,挑选、发现、挖掘并分享那些生活中不被他人注意到的美好,远离那些令人抓狂又恶心的虚伪社交,就这么平安祥和的活的长长久久。
这就是他一直以来坚持贯彻的生活理念。
为什么?
为什么就是不肯放过他,为什么不允许他过平静又幸福的生活呢?
抱着对未来的期待和对身后像苍蝇一样叮着他那些警察的极度厌恶,红发男子放任自己陷入沉睡。
医生瞟了红发男子一眼,就确认麻醉起效了,然后拿起了手术刀,戴上了挂在耳间的口罩。
手,毫无抖动。
刀,精准无比。
落在红发男子的脸皮之上。
“真是一张很有特色的面孔。”一句低不可闻的叹谓之语消失在唇齿之间。
医生那裸露在外的眼睛之中,渐渐兴奋之色再也压抑不住,一股与手术开始前淡漠截然相反的气息出现在他的身上。
在冰山餐厅吃了两个多小时的午餐,布鲁斯·韦恩十分绅士的送走了最后一位女友。看着漂亮姑娘为他送的项链兴高采烈,心中无奈摇摇头。
他和这些姑娘并没有实质上的关系,实际上他不信任她们,所以也不会让她们靠近。渐渐的,姑娘圈子里都知道他挑剔又豪爽,想蹭名气赚外快的美女越来越多,他也就不缺左拥右抱的高质量美女了。当然其中麻烦的也有,但如果没有这种麻烦的,他才是真的麻烦了。
虽然心中思绪万千,但是面上布鲁斯却依旧保持着那一副潇洒风流的富家子弟作态。
有时候,面具戴的太久,就不知道自己真实的样子是何种模样了。
为了给夜晚留出足够的空闲时间,他一般下午就会结束各种娱乐活动,当然今天也不例外。不过现在距离天黑还有一段距离,他得在夜幕降临之前,先给自己找点什么乐子。
太早回家可不符合游戏人间花花公子的人设。
“啊,还是提不起劲,果然还是回家去泳池晒会儿太阳吧。虽然太阳快下山了。”做下决定后,他重新启动了红色跑车,一脚便将油门踩到了底。
还没开两分钟,手机便响了起来。
瞄了一眼,居然是‘弗洛斯’。
(注:伊森这个名字来自于希伯来语,有‘力量’的意思,而Force则有武力、魄力的意思,就是伊森给自己取的代号,这里伊森的身份虽然就是罗宾,但是并没有实用罗宾这个称号。)
弗洛斯是布鲁斯另外一个身份下结识的小朋友,也是他现在的搭档。虽然,他并不喜欢在用蝙蝠侠身份行走时,带着这么个小家伙,但不得不承认,黑暗中孤独战斗时,有这么一个陪着自己说话、辅助自己战斗的人,的确让他的痛苦和压力减少了不少。
人终究是社会动物。
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弗洛斯,是在五年前。
那时候,弗洛斯还是个十三岁的少年,梦想是将来做一名警察,能够匡扶正义,守护民众。
因为刚搬来哥谭才堪堪一年,接触的最多的也就是学校里的学生,他还没真正接触到哥谭背后的腐朽肮脏,那闪亮的少年梦在这座城市里,犹如海底珍贵的珍珠一般美丽。
令他也为之动容。
但是这不足以让蝙蝠侠为此特意停留。
身为黑夜的守护者,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去做了。
后来是怎么就两人结识熟悉,并变成搭档,一起行走于哥谭的黑夜中,守护着他们所在意的一切?
哦,布鲁斯头痛的回忆起,是自己被扒掉马甲的那一刻。
因为晚上的夜生活相当惊险刺激丰富,平日又要进行各种训练,还要完成花花公子的泡妞日常,身为韦恩家族的掌舵人,他对韦恩集团的实际事务根本无力掌控。
但是好在他有卢修斯。
如家人般的卢修斯。
卢修斯·福克斯任职韦恩集团的执行总裁和技术总监,是布鲁斯最信任的人之一,也是他能当甩手掌柜,除了把控集团大方向之外什么都不用干的最大助力。
所以他原本不会和弗洛斯,或者说是伊森·伯克再有交集,但是卢修斯却十分罕见的邀请他去公司见一位刚收购的子公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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