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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野犬[重生]/大佬他怀了野狗崽[重生]——中意意呀

时间:2024-10-22 08:27:52  作者:中意意呀
  擦拭干净身体时郑秋白还是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下身,光洁紧致的脸因此有些绷紧,但很快他松了一口气:“果然还在。”
  那大概能意味着,这里就是他的曾经。
  倘若这新生是一切顺着郑秋白的心意来的,那他第一件事,或许便是为自己换个常人眼中正常的身体。
  郑秋白打出生就是个大众眼中的‘残疾’,用燕城的土话讲,他这叫‘二椅子’。
  当年小县城产科医生对他父母讲这样的中性婴儿都是畸形,一般活不长,小小年纪就会有不少并发症,劝家长早做准备。
  至于郑父说的‘既然都有,那就当男孩儿养不行?就让它做个男孩!’更是没人能打包票的事。
  没出月子,郑父便想劝妻子舒澜再生一个,毕竟郑秋白难养活,养大了不是个男孩,他还要丢面子。
  舒澜不肯,哪怕生下来的孩子三头六臂,那也是她的孩子,只要有一点希望,她就绝不会放弃。
  只是郑父为了面子,最终拍板定下的性别还是男孩,一家子绝口不提郑秋白身体上的残缺,藏着瞒着,他与舒澜不同,总觉得这样的‘儿子’,还是死了轻松。
  幸在郑秋白命大,顽强如野草,在儿童监护室躺了两个月,再出来时,已经白白嫩嫩粉雕玉琢,年画娃娃下凡似的。
  各项检查都健健康康,舒澜欢欢喜喜把他抱回了家。
  别的小孩如何在母爱中长大,郑秋白就是如何长大。
  郑秋白虽然发育比一般男孩迟了点,但该有的都有,青春期后不刻意去掰开他的腿看,不会发现他一向隐藏的秘密。
  直到他后来跟着决绝的母亲一路来到京市,借叶长流的光,尝试去看各种西医中医‘治病’,诸多风言风语才不胫而走。
  以至于年轻时,不少看不惯他的二世祖都惯拿这件事当做他的短处。
  但如今顺利活了三十三年的郑秋白早不像年轻时那般对自己的身体羞愤难言咬牙切齿。
  就如有些人天生六指,有些人天生斗鸡眼,他本身就长这样,多了的部分也是人类身上能正常存在的,没什么可羞耻的。
  就如舒澜常对他说的,健康就行了,别的不重要。
  郑秋白就要好好活着,昂首挺胸地活着,才对得起自己与母亲。
  披上浴袍,郑秋白回到卧室,手机还在响,但这次换了个号码。
  郑爷有点头疼,“这是谁来着——”
  他年轻时的习惯一概不往手机里储存姓名,自认为记性好,周围人的号码能牢记于心,但从坠楼后,这习惯就消失了,他记性变差了。
  现在一朝回到十年前,这些手机号又不知道换了几轮,更是看到头疼也想不起来。
  怕是生意上是事,郑秋白这次接了,“您好?”
  “秋白少爷,是我,叶伯。”
  “叶伯。”
  这是叶宅伺候叶长流的管家,郑秋白当年跟着舒澜在叶宅住,叶家上下多的是看不起他和舒澜的人,明里暗里排挤,但叶伯是个心善的老人,和叶长流一条心,对郑秋白不错。
  只是叶长流死后,叶伯就继续伺候上了叶聿风,早从叶宅搬出来的郑秋白后来因金玉庭的经营权,因叶静潭和叶聿风成了对立面,再没有了这位老人的消息。
  “您打电话来,是有什么事吗?”
  “月底是聿风少爷的生日,打电话给您,是希望您能回来一起热闹热闹。聿风少爷在燕市就您一个亲人了。”
  这一年是郑秋白从叶宅搬出来的第二年,他接手了金玉庭,为人情往来的生意忙的不可开交,而叶聿风还在往返港湾和燕市读书,听说是读了个两年制研究生,可后来因为学业不精,被导师扣着拖了快三年才毕业。
  结果一毕业,就着急地来跟郑秋白抢金玉庭了。
  不过,他俩关系一般也不是从这事开始的,而是一早就不好,从叶长流光明正大将舒澜和郑秋白带回叶宅起,叶聿风就对郑秋白没有个好脸色。
  大约是外界闲言碎语,叶长流是为了舒澜才这么多年没娶妻生子,只领养了一个叶聿风,而聪明又漂亮的郑秋白,说不定是叶长流年轻时候莽撞闯出的亲儿子。
  要说叶聿风当年这点担心纯粹可以来直接问郑秋白,郑秋白也可以大方的告诉他绝对没可能。
  虽然郑秋白自己也希望他不是郑父的儿子,但他遗传了母亲的脸,也遗传了父亲的身高以及腿根上的红痣。
  这颗痣,一度让不想承认他是郑家人的郑父和郑奶奶无话可说。
  叶聿风生日家宴,上辈子的时候似乎也有这码事,但郑秋白以应酬忙拒绝了,只叫阿良买了礼物寄送。
  到底年轻气盛,对于明里暗里找茬的叶聿风,郑秋白也懒得分心神给他。
  偏偏如今想起上辈子叶聿风在分公司还算听话的表现,想起因为叶静潭没少叫这愚笨的少爷吃亏,“我知道了,我会去的。”
  电话那头的叶伯当即欢喜起来,“我会让厨房多准备几个秋白少爷喜欢吃的菜。”
  “谢谢您,不过聿风生日,一切以他为主吧。”到底芯子是三十多岁的人,郑秋白早忘了和叶聿风针尖对麦芒的心情,成熟的要命。
  挂断电话,郑秋白没来得及翻翻通讯录,新的电话又打进来了。
  这次,是第一次打来的号码。
  “您好。”
  “郑秋白,你小子可算知道接我电话了,刚刚我这电话一直打不进来,这大晚上的你跟谁讲小话呢?什么时候有傍家儿了?不告诉我可不厚道。”
  叽叽喳喳的吵嚷声熟悉的很,郑秋白眉头一挑,“霍嵘?”
  “这怎么还是疑问句呢?才两个月不联系,都不记得我的声调了?”
  “你打过来有事?”
  “哈哈,秋白,你看你这话说的,说真的我给你打电话也不是为了别的,确实有那么一小件事想你帮忙,看面子上你帮帮我,等你到京市来,我扫榻相迎。”
  对眼下这个时间节点还是印象模糊的郑秋白因为这熟悉的铺垫,猛然回忆起了即将发生的事情。
  如果他记得没错,那么霍嵘接下来的话会是求他‘帮忙照顾照顾他弟弟’。
  “你能不能帮忙照顾照顾我弟弟?”
  “霍峋?”这两个字一瞬从郑秋白的心间爬上了舌尖,张口便出。
  “你怎么知道那小子叫霍峋?”电话那头的霍嵘有点纳闷,“我好像没跟你提起过他?”
  “你忘了,之前喝酒的时候你提过。”
  霍嵘的确没提过,上辈子在他主动求上门前,郑秋白只知道他父母恩爱,因而同辈众多,上面两个哥哥,下面一个双胞胎妹妹和一个最小的弟弟。
  这最小的弟弟,就是霍峋。
  如今是十年前,霍峋刚满十九岁。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郑爷(脑袋不好使版):我怎么死活想不起来霍峋长什么样子?
  霍某(亿万富翁从头再来版):回到十九岁?不能再大一点吗?
  ——
  郑秋白记性不好,主要原因是坠楼伤,加上确实过去十年了,不是大事大多记不得。
  而且他虽然觉醒了,但原著和目前的一切没有关系,原著正文开始的时候他已经死了两年了,在原著里的出场只有主角攻在面对主角受时内心下意识的怀念和比较。
  所以,没错,这辈子就是以他为主角的新世界。
 
 
第4章 霍峋
  上辈子郑秋白年少轻狂,清高自傲,但因他是个底层出身,燕城那些眼高于顶的二世祖没少欺凌他取乐,这导致他对那些有家族荫蔽仗势欺人坏事做尽的纨绔子弟十分厌恶。
  主打一个,你们看不起我,我也看不起你们。
  于是当霍嵘为不争气的弟弟打电话求上门时,郑秋白下意识先入为主,当霍峋也是那种不着调的朽木,做错了事只知道离家出走,还要兄长为他擦屁股。
  这样的偏见,使两人相处的不大愉快,但具体怎么个不愉快,就像想不起来霍峋长得什么模样一般,郑秋白不记得了。
  可霍峋十年后汹涌的眼泪叫郑秋白当即摒弃前嫌,他一向知恩图报,捏着手机问:“他是做错了什么,连霍家都不能为他兜底了?”
  要真是霍家无法兜底的事,郑秋白也得掂量掂量现在的自己能不能捞他一把。
  霍嵘叹气:“其实也不是多大的事,我家你也知道,我爹从上面退了,现在家里做主的是我大哥,我大哥跟上个世纪的人似的,古板,不乐意我们这些弟弟妹妹做别的,觉得走仕途才是正路。”
  奈何霍嵘和他二哥霍源一个从大学就捣鼓娱乐公司,专门飞到棒子国去学习考察,如今投资了几个电视台做综艺;一个从海外学程序归来成了初代码农,在京市风头正盛的一家软件公司做合伙人;小妹霍淳去学了医,但也不肯顺着大哥的意去当军医,飞到海外读博搞科研了。
  大哥霍峥的育儿成果遭到了惨重打击,家里也只剩下霍峋一个小的。
  “我弟这次正好撞大哥的枪口上。”
  “但我说他也欠打,小小年纪,做投机生意。”霍嵘‘啧啧’两声,“一开始背着家里和人合伙倒腾期货,现在又学着那些老油条做起炒股来了。他还把我妈给他过户的三环房子卖了,连着出国的基金一起,小百万都投进去了。”
  霍峥连霍嵘从事娱乐业都要横眉冷对好几年,这跟‘赌博’一样的投机倒把,更触他霉头,直接在家里放话要把霍峋揍死。
  那脸色,霍嵘一声不敢吭,他是大哥揍大的,是真害怕。
  霍母疼霍峋这个老来子,拦着大儿子,只让小儿子清仓退市趁没赔多少把钱拿回来。
  偏偏霍峋也是如霍峥一般软硬不吃的臭脾气,死也不肯把股票抛了,和他大哥怒火滔天要剐人的视线正面对上,“我不,那套房子我卖了九十万,最迟三年,我连本带利还你一千万。”
  电话那头的霍嵘直乐,“他就是个败家子,就三环那套房子,十几年之后三千万没准都拿不下来!”
  郑秋白知道未来京市房价的飞涨,却也对霍峋身价的飞涨有所耳闻,“三年后,那房子也值不了一千万。”
  而霍峋,是十年后能短期筹集上百亿作势要捞郑秋白的人。
  “秋白,你不会觉得他还真能三年挣到那些吧?别开玩笑了,股市那东西,进去就是个赌!咱们上大学那时候股灾,多少老油条都跳了。”霍嵘也不赞成弟弟炒股,这股市有一夜乍富的,就有一夜赤贫的,赤贫都算好,那要是裤衩子都没一条了,只剩个死。
  “还好他砸进去不多,赔点的话,我和二哥凑凑也能给他善后,但他要始终这么执迷不悟,我大哥真能一枪打死他。现在他离家出走了,我劝他投奔你。”
  “投奔我?”
  霍嵘道:“是啊,我弟,桀骜不驯,不听人话,还敢打我,我想你这人精给他上几课,拿出你整治那群自命不凡二世祖的能耐来,教他重新做人。”
  “家里把他卡冻结了,你也不要借他钱,别对他太好,就让他去给你打工,这小混球在家里锦衣玉食的少爷日子也该过够了。”
  “……”看样子上辈子自己对霍峋有成见,霍嵘功不可没。
  挂断霍嵘托孤的电话,时间接近九点,正是金玉庭夜场热络起来的时候,作为叶长流之后的新老板,郑秋白时不时就会去巡场刷脸,在权力场迎来送往,搞得一手笼络人心的好活计。
  当今是十年前的燕城,年轻人夜消费的地方往往是街边游戏厅又或者会所。
  会所门道多,里头的包间吃饭喝酒侃大山样样俱全,还有录像放映机,想看点碟片店里也有,只要给得起钱,要公主少爷站在桌上跳舞也成,因而不是一般年轻人能够负担的起的。
  像郑秋白的金玉庭,更不是普通人能够入场的地方。
  承袭叶长流的传统,金玉庭里侍应生只是侍应生,驻唱歌手只能是驻唱歌手,鸡鸭、假酒假烟、老虎机统统不得入内。
  用燕城地痞流氓大老粗的话讲,相当无趣。
  但看不惯金玉庭独大的人,想抓郑秋白的尾巴都没法子。
  谁都知道他背后是叶家,当年叶长流早早便和俱乐部的老友们托付过,郑秋白会是以后会所的继承人,无论怎样,他的场子都要看顾。
  于是哪怕没有那些开门见喜的生意,金玉庭这些年也是燕城头一号的顶尖会所,入会的VIP尽是燕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当年燕城通京市六个亿的高速项目,就是在这一地盘上谈妥的。
  别的会所眼红都来不及。
  阿良一贯开车来接郑爷,倒不是郑秋白不能开车,是会所大老板都要这样,豪车手表金链子、开车的马仔、听话的伙计都不能少。
  其实仔细想想这也是装逼,但现在这个时代就是这样,手下有没有人,店门前派头大不大,老板到店的排场热不热闹,都是脸面学问。
  阿良开车到楼下时,郑秋白正对他衣柜里十年前的衣裳发愁。
  这两年港湾电视剧大火,里头的穿搭传到内地那是备受年轻人追捧,但三十三的郑爷实在是欣赏不了衣柜里的低腰牛仔裤和像两条扫帚的喇叭裤。
  这年头的人穿西装都不好好穿三件套,上面的西装往往掐腰掐的极细,里面要搭配个无袖的老头汗衫又或者仿佛从热带度假回来的花衬衣,下身的裤子一定要低腰或者大喇叭裤,才最潮流。
  不得已套上条几乎要把屁股沟露出来的白色低腰裤,郑秋白狠狠系紧了腰带,一把年纪了,他不想一弯腰就走光。
  阿良靠着车抽一支宝塔山,猛一看见楼里走出来的老板,忙甩开手里的烟四处煽风。
  郑秋白一头黑发用发胶抓了个蓬松的形,露出最中央饱满的额头,一双招子在夜里也是亮茫茫的,比烟草尖儿上的火星还鲜活。
  至于衣裳,里面是身规矩的白西服白裤子,内搭黑色低领衫,外面御寒一件窄版的皮质长大衣,同样是黑色的。
  全身上下,不超过三种颜色,是郑秋白的穿搭修养
  阿良眨眨眼,觉得邪门,虽然郑秋白穿的是身长玉立,帅气的很,但燕城大街上这么穿的,要么是不法分子,要么是去奔丧,“老板,咱一会要去参加葬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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