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王爷,是大老板的恩人。”
“杨姐的恩人?”杨荀之从来没听说过杨姐提起什么恩人,难不成是这次出去遇见的,“杨姐受伤了吗?”
马叔:“大老板受伤,是二十年前的那件事。”马叔满满说起了信上的内容,讲清了前因后果,包括毛守正他们助杨芷复仇的事。
杨荀之听到是二十年前,便知道是何事了,那一直是杨姐的心结,他笑着说:“那还真是可是大恩人呀,他们何时到镇上。”拍了拍身上的面粉,将手清洗干净后闻了闻,觉得没有鱼腥味后赶紧往卧房外走去,“我得先去换件衣裳。”
“毛道长他们已经到了,也已经住进了客栈。”马叔说。
杨荀之:“快备些礼物,我们去拜访拜访。”说这镇上来过的道长没有一万,也有一千,但像毛守正这样能让不颠山宫佩服的他还真没见过,一定得和他喝上两壶,好好聊一聊。
“小老板你慢些走。毛道长他们又不跑……别穿这件黑的,太严肃了,别穿那件白的,显黑,别穿……”
在翻烂了整个衣柜之后,杨荀之得出了一个结论,自己的衣服太少了,赶紧让那边送两件过来。
马叔看着没法落脚的地面,心想您这衣服还少呢,整个衣铺里的衣服都没您这多。他拿起地上的一件花色衣服说:“唉,你不过二十出头,不必穿着那些老成颜色。今日朋友来就着这件花色吧,显得活泼年轻点。”
杨荀之年纪小,长得嫩,因此只能靠装扮来震慑住那群人,因此平日里穿的都是些青灰色,努力让自己融入到那群狡诈的生意人中。
“行,那就穿这件吧!”杨荀之拿过衣服在镜子前比了比,这衣服好像是去年生辰时杨姐给他买的,一直没机会穿,那就试试吧!
这时刘瑞走了进来,一进门就看见一只花蝴蝶,别说还挺好看。夸了两句后就进入了正题。
“老板,村民在东边的山上挖出了点东西。”
从火村出来的原住民,杨芷他们一般都称呼其为村民,而且对他们也十分尊重。而后来居住到镇上的,一般都称作镇民,交往一般,大多都是生意的伙伴。
杨荀之系腰带的手一顿,从山上挖出来的东西,不会是墓吧!
“是墓?”
刘瑞说:“墓倒是暂时没看见,就是挖出了一口棺。我远远看着是万年凤木,质量极好。”上面雕刻精细,花纹古老,应当是有些年岁了,且棺身完整无损,是非常难得的古棺。而有古棺的地方附近应当有宝贝,因此刘瑞这才来说这事。
杨家向来不主动碰墓里的事,但若是送到眼前了,哪有不赚钱的道理。况且这是在炎龙镇挖出来的,杨家自然得去看看,刘瑞的消息向来比其他商族要早,因此杨荀之总能得到第一手消息,比其他人赚得更多。
“是男棺还是女棺?”杨荀之会这样问,是因为不同的棺,附近陪葬的东西会不同。若是男棺,附近陪葬的多是些男人用的钟鼎刀剑,玉石酒器等,若是女棺,附近陪葬的多是些诗书字画,丝绸香布等。
但对杨家人来说,不管男棺女棺都能赚钱,只不过卖出去的方法不一样,因此杨荀之才会问一问。
刘瑞:“应当是一口女棺。”
杨荀之点头:“棺材开了吗?开了以后让梅玉跟上,有好东西第一时间买断。”
刘瑞:“棺还没开!本来想当场开的,但奈何实在棺钉太牢,当时带得东西又不够,村民只能把它先运回去了。”
杨荀之:“就算是再好的棺木,埋了千年之久,普通工具一撬,棺钉必定就落下。看来这棺不简单,里面埋的应当是好东西。”
刘瑞:“我明白了。不过老板你穿这衣裳是要去哪里?”衣服实在花得很,若非知道杨荀之是怎样的人,刘瑞都要认为这是哪个油头粉面的世家花花公子了。
杨荀之接过马叔准备的礼物,理了理一头红色秀发,帅气挑眉道:“我要去找毛守正,听说他已经来了镇上。”
刘瑞点头明白了,他之前也收到了大老板的信外加画像,让他给毛道长安排得舒舒服服。因此毛守正一到镇上,他便让人以百倍的服务态度去照顾,让其怎么开心怎么来。
“毛道长住在云来居客。”
“好!你们两个不必跟来了,让小鱼和我一同去!”杨荀之手提这东西,脚步轻快的往外走去,看得两个老人家一脸不解。
刘瑞:“你说这小老板怎么这么兴奋呀?”
马叔想了一下说:“小老板好奇心向来都强,对那些门遁甲的人特别感兴趣。”
刘瑞是火村人,对道术没兴趣,对毛守正倒是挺感兴趣得,他见到画像的第一眼,他只能说一个字,真好看。突然想到了什么,刘瑞赶紧转过头问马叔:“大老板给的书信中有没有夹着一副毛道长的画像?”
马叔点头:“有,大老板让我们认人用的。但画像上的男子很普通,实在看不出会是一个道行极高的道长。”
刘瑞:“我知道小老板为何那么激动了,你忘了小老板是火村人,反正我觉得毛道长长得挺好看的。”
马叔惊恐地看着刘瑞,赶紧从怀中拿出书信,指着最后一句对刘瑞说:“小心其爱人江兮云,此人非善类无善心,杀人不眨眼。”
刘瑞:“呃……”
第144章 仙肉
“美人泪, 滴滴落,疼得心儿血模糊。棺中腐,棺中烂, 棺中美人金不换。小孩儿, 夜啼哭,小心美人进你屋。俊男郎,夜行出, 为在美人心头住。不过呀,要小心, 掏心掏肺美人怵, 咯咯咯咯……”
“咯咯咯咯……棺中美人我想看……”
“你打开!”
“你打开!”
义庄里聚满了各种山精妖怪, 还有恶灵恶婴,他们都围着那副新挖出的棺材敲敲碰碰。他们唱着自己新编的儿歌,想用之来讨好棺中美人,虽是个死人,但样子实在太美了。
普通人看不见棺材里的样子, 但妖邪们却非常人。这棺材虽是万年凤木,珍贵异常,但也不过是木头, 他们魔眼一看, 便瞧见了里面的东西,是个眉眼如黛, 红唇鲜嫩的美人。
大家都很兴奋, 但又却有些害怕。想看又不敢靠近, 都推脱着让对方去开。最后还是胆大的蝎子精, 决定用尾巴去触碰棺材盖子。
可蝎尾刚摸到棺材盖,蝎子精就当着其他人的面整个融化了, 化做血水渗入那泥地里,只剩下个脑袋还在微微张嘴。
“啊啊啊啊……美人杀人啦,美人是怪物,快跑快跑!”一群长得妖模妖样的小邪物,嘴里喊着怪物怪物,赶紧连滚带爬地跑出了义庄,四散开去,也把这歌带到了镇上。
棺中美人依旧一动不动,仿佛外面发生的杀人事与她完全无关,美人可不杀人。
哼!
等所有妖邪恶婴的声音都没了之后,从阴暗的角落里出现一穿黑袍的人,他慢慢靠近棺材,在走过蝎子精时一脚踩住他唯一剩下的头颅,“咔嚓”直接压得粉碎。可脚步继续,直到站在棺材旁才停下。
只见他伸出一双黢黑腐烂的手去摸棺盖,时不时还有肉碎蛆虫掉落在地上,拼命扭动着企图钻回黑袍人身上。
掌心贴在棺盖上,黑袍人嘴角一勾说:“还真是个美人!不过再美看久了也恶心!”说完便冷笑一声,伸出另一只手在掌中凝聚尸气,最后出现的竟是黑色的火焰,只见那火焰张牙舞爪,甚至还有一排排的獠牙,正张开双唇尖叫着。
男人从腰间掏出聚魂瓶,打开盖子,瓶口中便冒出了几个死后之魂,正一脸惊恐地盯着黑袍人,瑟瑟发抖,不愿从瓶中出来,模样着实可怜。
但黑袍人可没什么善心,他一把揪住那几个死后之魂,扔进那黑色火焰中。火焰很快便发出了咔哧咔哧的咀嚼声,还夹杂着凄厉的死后之魂惨叫声,火苗越烧越旺,尖叫声也越来越小,最后一切化为灰烬,火焰也消失了,只在掌中留下一粒黑色珠子。
将黑色珠子放在棺盖上,黑袍人转身走开了,在义庄门口的时候停下,回头说了一句:“该醒了!”
黑袍人走后,义庄彻底变回刚才那死气沉沉,阴森的样子,几口棺木整齐摆放着,中间的巨棺尤为显眼,棺盖上头的珠子还放着,正等待它的主人来将它拿走。
风吹过,带上了义庄的门,砰一声关上了!
吱—— 是长久失修缺少润滑的木制品发出的转动声,在一片寂静中显得特别响。随后传来的便是尖锐之物划过木头的刺耳声,令人毛骨悚然,却又忍不住想去看。如果真有人在此,那他就能看到一双芊芊玉手正从棺中伸出,红色的指甲不知是用什么染红的,看着十分鲜艳刺目,拿过珠子后那双手便收了回去,随后义庄发出了女人的笑声……
炎龙镇
毛守正早上出发后,在镇子里逛了又逛。从百兽园逛到了绿植园,从路边摊走到了五星酒店,淌过了温泉,爬过了高山,站上过树顶,钻下过地洞,穿过赌坊,路过妓院,拒绝了几十人的求爱,亲了僵尸先生几十口,鞋底都磨破了,始终都没找到僵四。
“这兔崽子究竟去哪儿了?这小镇就这么大,可逛遍了都没有他的身影,总不能隐身了吧?”道术中的确有这一法,但毛守正自己也不太会,更不用说是教儿子们了,况且儿子们也学不了道术,因此绝对不会隐身,只能是躲起来了。
“可能知道我们来便躲起来了。”江兮云帮毛守正擦了擦脸上的灰,爬了一天山,沾上了不少灰尘。
“先不找他了,去那店里坐坐吧,我瞧着那鱼做的不错。”僵尸虽不会感到饥饿,但偶尔满足一下嘴巴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虽然事后找茅厕比较麻烦,但那都不是事,这么大的镇,茅厕应当是不少的,毛守正刚才路过还见到好几个呢!
这家店就在客栈旁边,叫干湿阁,里面坐着的人不少,味道应当不错。可当真进去后才发现这味道哪里是不错呀,简直就是诡异至极,来这吃的人都不是常人,应当都是来图个新鲜的吧。
杨柳拂堤(瓜皮炒海带)?半亩田(番薯炒洋芋?)天涯共此时(红烧鸡爪?)寿与天齐(长寿面炖王八?)……
一个个菜名听着正常可端上来的菜,实属惨不忍睹,其中最正常的要数那道危机四伏(油炸蝎子)了,蝎子们一个个硬邦邦的,保持着最原始的攻击姿势,看起来剧毒无比。
但因为旁边的人吃得着实太香,毛守正还是忍不住尝了一口红烧鸡爪,入口没有极化,味道也不适中,那鸡爪也太瘦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我保证这家店绝对不是杨芷他们开的,杨家人不会做这种蠢事。”简直是家黑店,菜名虽然好听,但上来的卖家秀却惨不忍睹,而且价格很贵,就是来骗冤大头的。
本以为装修不错,味道应该也会不差,而那么多客人,厨子应该是有些本事在的。
呵呵呵……这本事是大的,大在那嘴皮子上。听着跑堂的一句一句的忽悠,新进来的客人一道一道地点,这金子银子如流水般哗啦哗啦花出去,他们不心疼,毛守正看着都有些揪心。
但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毛守正不会去管这事,但他会给杨芷提意见,索性让她吞了这家店,免得它留在这坑人宰客。
“阿正,这菜有些难吃,咱们结账走吧!”江兮云手上的筷子还是干干净净的,平日里他也会陪毛守正吃上两口,但这一桌子的菜实在没法下手,还不如刚才路边卖的血豆腐来的诱人。
但毛守正摇头了:“虽说难吃,但不能浪费。一米一粒皆来之不易,听话,咱忍忍把它吃光!”
“店家来壶茶,再来点辣椒醋!”配点饮料,再加点重口的应该吃得下了!
整个客栈到最后只剩两桌,一桌是毛守正,一桌是镇上的人。这边毛守正吃得热火朝天,满头大汗,隔壁那一桌就像失去味觉一般,细嚼慢咽,边聊边吃,这还夸两句这菜味道好。
“你们听说了吗?隔壁老王尝到“气”了?”
“你怕不是在开玩笑,这“气”哪是我们普通人可以尝到的?”
“怎么不可能!那东西虽然贵,但也不是吃不到呀,况且老王尝到的又不是正儿八经的气,而是一些边角料。”
“边角料是什么意思?这气还能切呀!”气不是虚无缥缈,见不着的吗?
男子超身边几个好友挥挥手,他们将头聚过来,轻声的说:“这仙气呀,根本不是什么气,而是肉。”
“什么?肉?”
男子故作神秘道:“你们还记得老王那六十六岁的老娘吗?”
秃头:“那哪能不记得呀?前几日刚成婚,六十六岁呀,听说有天晚上跟着了魔似的,□□了家里的老管家,疼得人老头嗷嗷叫。”
斗鸡眼:“你的意思是老王的老娘吃了那气……吃了那什么肉?”
男子点头说:“对,就是吃了那仙肉!”
毛守正想休息,顺便听一耳朵八卦。六十六岁还能强/奸老管家,那简直是老当益壮,外加不可思议,再加惨绝人寰(送给老头)。
只听斗鸡眼说道:“这哪里是什么鲜肉?怕不是壮阳药吧?那老太太都多大岁数了,半只脚进棺材的人,怎么可能会想做那事。”
光头:“傻瓜,壮阳药是给男人用的,女人哪用什么壮阳药?”
斗鸡眼:“谁说女人不能用?这是我妓馆里的老相好同我说的,她就是吃了那药后伺候我的,可诱人了,味道还不错。”
几个人听后若有所思,然后一脸嫌弃!
“那哪能一样,仙肉可不是壮阳药,听说吃了仙肉还可以延年益寿,返老还童呢!”男子一副骄傲的表情,满脸写着都是快来问我?
秃头试探问:“你吃过?”
男子:“你们猜猜我今年几岁了?”
秃头想了一下,他们几个人虽在一起做好友多年,但还真不知道对方究竟几岁,于是试探着说五十?这还是保守了,往小的说,不然怕对方生气。
男子气得翻了个白眼,摸了摸脸,提拉了一下脸颊说:“我今年四十有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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