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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白月光她重生了(GL百合)——素瓷

时间:2024-11-05 20:35:05  作者:素瓷
  听到这个答案,顾怜影松了口气,最近她虽然大部分时间忙着h大校庆的节目,却也没少利用碎片时间去了解娱乐圈的情况,买下剧本以前,这个IP已经在网上炒了很大的热度,本来甚至已经有了导演,但是顾怜影对于这部剧的原定导演温讯不太满意。
  温讯是拍古装剧出名的导演,这些年来也指导了许多家喻户晓的剧,早些年也算是个洁身自好的典范,但是这些年却零零碎碎爆出来了许多绯闻,什么夜光剧本,什么婚内出轨,可谓是层出不穷,尽管这人再有才华,指导出来的电影再火,顾怜影也不想让央央和他合作。
  温讯在这个行业二十多年,执导的古装电影几乎可以撑起这个圈子的半壁江山,其他擅长拍古装剧的导演几乎都被他压了一头,
  思来想去,顾怜影决定剑走偏锋,选了今年刚凭文艺片获奖的新人导演周越。
  周越入行三年,比起温讯来经验相对少了很多,而且拍的剧也以文艺片居多,从始至终只拍了一部古装剧,就是这次获奖的《她》,讲述的是大秦栎阳公主的故事,也就是这一部偏自传的文艺剧,让他杀出重围,夺得了年度最佳导演奖,顾怜影专门看了这部剧,里面许多镜头可以很直观的让人感受到他的专业,也正是因为这部剧,让她决定了敲定周越来做《逝华年》的导演。
  本来周越手里还有一部自己写的青春文艺片要拍,顾怜影承诺了他如果拍好了《逝华年》,她愿意投资那部青春剧,这才让周越松了口,不过松口的同时,还是要求先看演员。
  这个要求也不过分,敬业的导演一般都爱惜羽毛,注重作品的质量,虽然自家女朋友没演过戏,可是顾怜影也不能忽略掉她说想当演员时眼睛里的光亮,她相信央央可以凭自己的能力取得周越的认可。
  车子很快在鎏金大厦停了下来,鎏金大厦也是顾家的地产,算是一个高档的写字楼,其中有几层已经租出去了,从二十一层到三十二层还留着,本来顾鹤元是打算这些楼层全留给顾怜影开公司,但是顾怜影拒绝了,她开这个公司也没准备签多少人,一切都是为了捧央央,占太多地方没用,于是她只要了二十一层。
  至于公司的名字,顾怜影想了许多,最后还是先定了藏娇,这个名字可谓是和市面上那些动不动就以星光,星辰命名的娱乐公司有了明显的区别,却也代表了她的态度,她不希望岑予央光芒万丈,她只希望她的央央开心快乐,必要的时候可以这个躲在她羽翼下撒娇的小女孩,而她愿意为了央央抛弃现在安逸的生活,努力成长成可以庇护她的参天大树。
  说她恋爱脑也好,说她不务正业也好,这个公司本来就是为了央央开得,那么一切都以央央的快乐为主。
 
 
第一百四十七章 关于那个顾小姐要捧得人
  顾怜影素来不关注家族企业,也很少公开露面,圈子外的人几乎都是只听过她的名,不认识她的人,而顾鹤元就不一样了,虽然顾鹤元也很是低调,可是却躲不过大大小小的财经新闻,许多人都记得他的这张脸。
  也正是因为如此,顾怜影和顾鹤元一露面,就有数不清的人争先恐后的扑上来给顾鹤元打招呼,顾怜影和方期梦瞬间被挤到了一边,甚至还能看到有几个打扮的光鲜亮丽的女人故意朝着顾鹤元身上跌,这样的场面实在是让人叹为观止。
  顾鹤元吸引了大部分火力,作为一个二十几年都将坑哥贯彻到底的绝世好妹妹,顾怜影几乎没有丝毫犹豫,攥着方期梦的胳膊挤进了面试厅。
  进了面试厅以后,顾怜影算是完全忽视了方期梦那句“不等顾先生会不会不太好”,直接游刃有余的和周越打了个招呼,然后在自己位置上坐了下来。
  开玩笑,只是把顾鹤元丢在外面算什么?她可以肯定,如果现在在这里的是苏凌,八成能当场给顾鹤元安排一场相亲,并且眼睁睁的看着顾先生被外面那群如狼似虎的女人啃的渣都不剩。
  哥哥嘛,无关紧要的时候,该坑还是得坑。
  “顾小姐,都到这时候了,您还不打算告诉我女主角是谁吗?”顾怜影买了逝华年剧本之后,不仅拍摄班子她自己选,就连投资人都只有她一个,以至于她自己就占据了剧组里说一不二的地位,她才一落座,导演就小心翼翼的到了她跟前,语气里可以听出来明显的不安。
  这几天,周越回去也看了逝华年的剧本,本来他确实是为了青春剧的投资,决定先拍这部剧,可是真看到剧本的时候,他自己也喜欢上了这部非典型俊男美女的古装剧,并且有信心自己能拍好,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更加吹毛求疵,希望可以打造一支完美的队伍,其他的都还好说,只有顾怜影这里这个已经内定了的女主角成了他心里的一大问题。
  从顾怜影接触他已经快一个月了,关于那个女主角的事到现在都没透露一二,哪怕他再怎么旁敲侧击的问,得到的也就只有一句很漂亮。
  漂亮?说句不好听的,这个圈子里最不缺的就是漂亮的女人,当然漂亮到极致的花瓶也数不胜数,因为这句很漂亮,周越心里更加的不安了,生怕顾怜影塞给他的是个花瓶。
  花瓶也就算了,关键是这位还是个有后台的花瓶,这…如果是这样,他真不知道这戏自己能不能拍。
  “放心吧周导,等今天把男主角定下来,您就见到她了。”顾怜影说,哪怕是岑予央已经住在了顾家,对于顾怜影来说,依旧十分不放心岑家那一伙子人,不到乾坤既定的情况,她绝不会将岑予央要拍戏的消息爆出来,免得节外生枝。
  哪怕她可以确定顾家可以保护好央央,也懒得去应付不必要的麻烦。
  “顾小姐,您就给我透点底吧,您说的这位是圈子里的人吗?”临近拍摄了,周越心里更加的没底,一方面是他看过剧本,刚刚也和《逝华年》的作者,也就是这部剧的编剧聊了天,心里十分想拍好这部剧,另一方面又实在是信不过顾怜影口中内定的女主角。
  “马上就是圈子里的了。”顾怜影说,试镜第一轮都已经开始了,编剧副导演都坐在评委席上认认真真的把关,倒是她亲自钦点的导演跑来打听起女主角的事来,顾怜影微微皱了皱眉,倒也没说什么。
  为了拍好这部剧,《逝华年》试镜面向的是整个圈子,只要对自己的演技有自信,都可以过来试镜,而且试镜方式和海选差不多,分为初试复试终试,这才是初试,粗略看来的人几乎过千,周越偷会懒也不是什么大事。
  马上就是圈子里的了?那也就是说现在还不是圈子里的?一点演戏经验都没有?听到顾怜影这句轻飘飘的话,周越心里直接掀起了惊涛骇浪,本来他还以为,最坏的结果也就是顾小姐内定的女主角是这个圈子里某个名声响亮的花瓶,演技差点倒算了,他可以慢慢教,起码能对这个行业有点了解,谁知道他想多了,顾小姐这个分明是彻彻底底的纯新人。
  “科班毕业的?”话说到这个份上了,周越还是不肯认输,又甩了一个问题出来,目光也是殷切的盯着顾怜影。
  不是这个圈子就不是这个圈子吧,起码也得是科班毕业的呀,不然连机位在哪都不知道,这戏什么演?
  “金融系的,h大的,不算科班。”顾怜影说,又是短短的几个字,再次让周越体会了一把生无可恋的滋味。
  h大金融系的?还是个学霸?不知怎么,周越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个扎着单马尾,带着黑框眼镜,刘海厚厚的盖在额头上的学霸形象,他瞬间打了个激灵,心里止不住为造型师默哀。
  这…这顾小姐也太相信他的水平了吧?这戏拍出来会不会砸了他自己的招牌?他现在说不拍了还来得及吗?
  一连串的问题从周越心里闪过,他一言难尽的看向了顾怜影,没等他开口,顾怜影就道:“周导,这部戏可是前期一亿的投资,正当理由无限追加,你不想拍,有的是人要拍。”
  就是这么一句话让周越到了嘴边的那些抗拒全咽了下去,得了,不是他为金钱低头,是顾小姐给的条件太诱人。
 
 
第一百四十八章 谢时安来试镜
  “顾小姐,下一个是谢时安。”顾怜影刚应付过去周越,方期梦就凑过来在她耳边说。
  谢时安?这个名字有些耳熟,但是顾怜影翻遍记忆,也没想起来这人到底是谁,方期梦大概是看出了她的迷茫,又一次提醒道:“这也是黎诚手底下的,流量小生,男团出道,据说想转行做演员。”
  听到方期梦的介绍,顾怜影才总算想起来了自己到底在哪里听到这个名字,当时遇到黎诚那次,可不就是岑彦杰咬定了让乔听寒参加他女朋友的生日宴,结果黎诚想让谢时安代替乔听寒,为此还被岑彦杰嘲讽了一顿。
  大概是黎诚给顾怜影的印象确实不错,这会儿听到谢时安是黎诚手底下的人,她也打起了精神,望向了台上。
  刚好上一个试镜的下了台,有人从门外走了进来,因为只是第一轮试镜,也没有准备戏服,来人穿着简单的白衬衫,黑裤子,一眼望过去气质干净,只是皮肤太白,身材过于纤瘦,不太像书里那个土匪头子出身的沈珏。
  “他不合适。”还没等人表演,顾怜影就摇了摇头,来人的气质一眼看过去就是娇生惯养的富家少爷,一点也不像从泥巴坑里摸爬滚打好几年的土匪头子,他还没开始演,顾怜影就先摇头否定了。
  “我看挺合适的啊,顾小姐还是先听听他要试什么吧。”听到顾怜影的否定,方期梦先是笑了一声,随后卖了个关子。
  不是试沈珏?
  听到方期梦的话,顾怜影罕见的愣了一下,也不怪她先入为主,主要是沈珏这个角色被作者写的太出彩,稍稍有点名气的人,来试镜都是首先沈珏,实在是没希望,才会考虑别的,就算刚刚顾怜影的心思没有在试镜上,隐约也可以听到刚开始几个男演员都是试沈珏的。
  而这个谢时安虽然不是演艺圈的,可是他也是个有名气的,顾怜影自然就先入为主的感觉他也是奔着沈珏来的。
  “二狗哥,我不是阿爹,我才不在乎民族大义,你要是疼了,就停手吧,这血与命挣来的王,咱们不要了行吗。”
  和别的试镜者不一样,谢时安进来以后,并没有先规规矩矩的自我介绍,而是脚下一滑,跌坐在了地上,缓缓地,他抬起了双手,像是捧起了什么稀世宝物,眼泪瞬间从脸上滑了下来,声音里还带着明显的颤音。
  只是这一句台词,一个动作,顾怜影就知道了他要试的是谁,这部剧的男三号,那个给沈二狗取名沈珏的教书先生的儿子,苏晗。
  剧本里的苏晗是个病秧子,书里对他的描写用词最多的就是脸色苍白,身子纤细,他出场的次数不多,可是却又不可或缺,而后期他的死也彻底让沈珏从一个兄弟义气至上的土匪转变成了杀伐果决的王。
  因为这是岑予央要拍的戏,顾怜影早就把剧本看熟了,她知道这场戏是沈珏刚从土匪转变成起义军,在一次战斗中被官兵埋伏,受伤昏迷被抬了回来。
  在苏晗心里,除了父亲,接触的最多的就是沈珏,周围的人都说沈珏是威虎山上的土匪头子,他凶神恶煞,烧杀抢掠
  无恶不作,可是在小小的苏晗心里,沈珏是救世主。
  在这乱世,书本上的文字是最无用的东西,太平盛世的时候,他那学富五车的父亲还能在私塾教书攥钱换取粮食,可是到了乱世,所有人都食不果腹,所谓的知识都不过是空谈罢了。
  苏晗不记得自己几天没吃饭了,他那个父亲也不知道又抱着书去了哪里,那天他饿的实在挨不住了,拿了家里的碗想要学着乞儿沿街乞讨,这样的事他也只敢偷偷的做,如果让他爹知道了,肯定又要指着他的鼻子教育他“不吃嗟来之食”。
  嗟来之食?人都要饿死了,还管他食物是哪里来的?苏晗是打心眼里看不上自己父亲的做派,可是他也知道在这样的乱世,那个酸秀才没把他这个一身是病的拖油瓶丢了就值得他钦佩了,所以哪怕并不苟同对方的理念,他也从来没当面反驳过。
  苏晗很少出门,确切的说是他爹不让他出门,因为那个酸秀才总说,他这样的病秧子,乱军马跑过去带起来的风,都能把他刮到几里开外,所以几步外的家门外什么样,他已经好几年没见过了,抱着特意选出来的缺了口的破碗,他特地走远了些,在街口找了个石头坐了下来。
  说是乱世,可战火还没波及到这座边陲小城,大路上还可以看到许多来去匆匆的人,苏晗不贪心,他不要银子,就想要半块馒头,能填饱肚子就行,可是坐了整整一上午,没有一个人去在乎这个路边的小乞丐。
  他感觉自己饿的头晕了,眼睛里渐渐的开始出现重影,也不知道谁突然高声喊了句“土匪来了”,他眼睁睁的看着本来还零零散散的行人快速的从眼前晃过去不见踪影,他也想跑,可是蹲的久了,头重脚轻,还没迈动步子,人就已经栽在了地上。
  马蹄踏在青石板上的哒哒声逐渐变大,模模糊糊的,他看到了个高大的影子,没能看清那人的模样,却先看到了那人别在腰上的大刀,阳光洒在刀刃上,折射出来的光几乎要晃了他的眼。
  这就是土匪吗?
  他是要死了吗?
  死了也好,死了就不用挨饿了。
  可是…
  马蹄声并没有从他身边停下,反而是越来越远,飞扬的尘土灌入鼻腔里,呛得他打了两个喷嚏,在睁开眼的时候,他面前的碗里多了一个白馒头,周围静悄悄的,一个人影都没有,他好像知道了馒头是谁给的。
  土匪…也不全是坏的嘛。
 
 
第一百四十九章 让央央去接你
  常年卧病在床的苏晗不像他爹,脑子里也没什么民族大义,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一个白馒头的恩情也好,开山门收容他也好,这些不经意间释放的善意已经刻在了苏晗的心里。
  后面沈珏决定起义,提了他那个满腹经纶的秀才爹当军师,苏晗也因此有了和沈珏接触的机会,他知道沈珏不是传言里无恶不作的土匪,他只是被逼无奈上了威虎山,也没干过杀人放火的勾当,相反的还帮助了不知道多少个像他这样的人,相处的久了,在苏晗心里,就彻底将沈珏当成了哥哥。
  在苏晗的心里,沈珏永远都是那个满口脏话却心有正义的土匪沈二狗,哪怕后面他那秀才爹以二狗这样的名字不符合起义军首领的身份给沈珏改了名,苏晗也从来没改过口。
  在所有人都念着为了大义的口号逼沈珏前进的日子里,只有苏晗甘愿当个没用的拖油瓶,拉着沈珏的手告诉他,民族大义比不了他平安喜乐。
  后来,苏晗被沈珏的对头抓住,那人用苏晗威胁沈珏割城,在大义和情谊难两全的时候,是苏晗撞了城墙,用自己的死成全了他最看不惯的大义。
  也正是因为苏晗的死,彻底割断了沈珏心里的优柔寡断,最看不惯大义的苏晗用命告诉他,不平天下,守不住兄弟情长,从此以后,沈珏成了杀伐果决的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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