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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岛游鱼(近代现代)——麦麦田

时间:2024-12-09 09:52:29  作者:麦麦田
  “为了挽回我儿子的爱。”林毓眯起眼笑了起来。
  于思煜跟父母的关系很好,他们永远给他最大的自由,也从未吝啬过表达爱意。于思煜时常觉得自己是幸运的,特别是听了李之洲的事情后。
  然而于思煜还是没有向父母开诚布公过他的取向,一方面是羞于启齿,另一方面也是怕爸爸妈妈担心。如果沈言出柜了父母会给他准备避孕套,那于思煜的爹妈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相关的性教育,避孕套,甚至是阻断药都会给他全套备上。光是想想那个场景,于思煜就不寒而栗。
  长这么大,他也短短地喜欢过几个人,但那些都是蜻蜓点水,泛起了几圈涟漪就结束了。像跟李之洲这样纠缠来撕扯去的,还是头一次。
  但于思煜始终清楚,这终究是没有结果的事情,所以说不说也就无所谓了。
  汽车在马路上平稳地行驶着,街上的霓虹灯一茬又一茬地落在挡风玻璃上,短暂的绚烂过后便滑了过去。
  于思煜的裤兜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他挪了挪身子,从裤兜里摸出了手机。屏幕上显示了李之洲的名字,他下意识地去瞟了一眼正在开车的林毓,看到她正专心致志地直视前方开着车,才点开了信息。
  『回学校了吗?』
  自从前两天他们打了电话之后,就没有再联系过。回想起来这算是李之洲第一次主动联系他。
  于思煜勾着嘴角笑了起来,他在键盘上打下了回信:『在路上。』
  信息发出去后,他等了好一会儿,李之洲都没有再回复。信息就这么石沉大海了。
  “就那么喜欢吗?”旁边的林女士忽然问道。
  于思煜吓得手一抖,手机都握不住了。那定格在聊天页面上的手机在空中转了一圈,摔落了于思煜的腿上。屏幕暗了下去。
  他抬起头向他的母亲望去。林毓握着方向盘依旧望着前方,面色从容且平静。只是霓虹灯从她的眸子里滑落,多了些暧昧不明的东西。
  于思煜脑子里涌出的第一个念头是:她知道了。他张了张嘴,吐出磕磕巴巴的话:“什……什么?”
  “那件衣服。”林毓偏过头确认旁边的车况,然后将转向盘打了转。转向灯卡擦卡擦地跟着于思煜一块磕磕巴巴。
  “为什么这么说?”
  “你爸说你在房间里盯着衣服发呆。”
  “也不……”于思煜是想矢口否认的,他一慌就想假装自己特别忙,所以下意识地抓起手机。然后他就看到上面空空荡荡,依旧没有回信。
  于思煜的话在不适当的字眼上停了下来,否认的句子只吐出了半个否定词。他沉默了一会儿,哑着嗓子低声对林毓说:“是喜欢的,但是不适合我,穿着太难看。”
  “这样啊……”林毓的语气是轻描淡写的,汽车转过弯后转向灯卡擦卡擦的声音消失了,在安静的车厢里,她的话又柔又轻,“下次看到喜欢的跟妈妈说,妈妈给你买。”
  “好。”于思煜捻了一把鼻子,乖巧地点了点头。
  车子在校门口边上的停车线里停了下来,林毓双臂折起趴在方向盘上侧着头看着于思煜,眼睛弯弯地笑:“需要我送你去宿舍吗?”
  这个年纪的男生大都会故意与家长拉开距离,以此证明自己已经长大成人,能够独当一面了。其中最忌讳的是跟母亲太过亲密。
  若是被同龄人喊上一句妈宝男,就等于上了社交的绞刑架,基本也就确定了社会性死亡了。
  于思煜当然也不例外地在意这些,但他嘴上并不会那么说,“你这送我一趟,明天就会有传言说我被漂亮的富婆包养了。婉拒了哈~”
  “你可以告他们。”
  “学校里那么多张嘴,林律师您要告到猴年马月去啊。再说,我怎么舍得让您操这种心。”
  林毓自然是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但她也吃他甜言蜜语的这一套。她伸手去理了理于思煜的领子,说:“行。你爸在书包里给你塞了感冒药记得吃。还有,代我向我那从未谋面的儿子问个好。
  “沈言有您这么漂亮的女士惦记,是他的荣幸。我会传达的。”于思煜迅速摁开安全带,麻溜地滑下了车,关门前还不忘给他的林女士敬了个礼。
  于思煜从车后箱把行李里拖了出来,站在马路牙子上跟母亲道了别。刚扭转脚尖面向校门,他又怔怔地站住了。
  李之洲背脊挺立地站在学校门口,低着头两手揣在兜里,耳朵里塞着白色的耳机。
  他在等人。
  于思煜吸了一口冷气,又缓缓吐了出来。他戴上了口罩,手搭在行李杆上捏紧又松开。然后终于抬起脚,走了过去。
  大概是听到了行李滚轮的声音,李之洲忽然抬起头望向于思煜的方向,一道车灯从他脸上晃了过去。
  少年好看的脸猝不及防地撞进了另一个少年的眼里。
  带着光。
  “在等学姐?”于思煜走到了李之洲跟前,微微仰起头看着他。
  “不是。”李之洲取下了耳机,盯着于思煜的眼睛,“在等你。”
  于思煜脸上一烫,他偏过脸将口罩往上扯了扯,“怕我不还你东西?”
  “来帮你拎行李。”李之洲说着,浅浅地弯下腰接过了他手里的行李箱,“你感冒了?”
  “有一点。”于思煜不自觉地往旁边挪了半步。
  “我应该早点把衣服给你的。”李之洲说着,目光落在了于思煜身后,忽然就伸出手抓住于思煜的胳膊往自己身上拽了一把。
  于思煜本来就心不在焉,防不胜防地被李之洲拽得一个踉跄,鼻子磕在了他的锁骨上,两个人都痛得吸了一个口气。一辆自行车从于思煜刚刚站着的地方飞驰而去。
  “下次动手前麻烦用嘴说一下。”于思煜抱怨着,他抬起脸,口罩擦过李之洲的下巴,几乎要碰到他的嘴唇上。
  于思煜才猛地意识到两个人站的实在太近了,他迅速向后退了一步,因为太着急又绊了脚,几乎要摔倒。幸亏李之洲还拽着他的胳膊,将他抬了一下才稳住了脚跟。
  “抱歉。”李之洲笑着说,眼下小小卧蚕叠了起来。
  于思煜扭开脸,闷闷地说:“原谅你了。”
  回到宿舍,于思煜翘着二郎腿坐在床底的凳子上啃着苹果,李之洲则在众目睽睽下旁若无人地爬上爬下,帮于思煜铺了床铺和挂上床帘。
  宿舍一共四个人,那三名围观群众中,别人看着李之洲都是惊奇,只有沈言满脸的惊恐。
  “你是干了什么?怎么使唤得动李之洲过来帮你干活的?”同寝室的江小北率先地凑到了于思煜身边。
  “我抢走了他心爱的外套,他不帮忙,我就不还给他。”于思煜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他生病了。”李之洲的声音从床铺上飘了下来,他给出了一个听起来更合理的理由。
  但这也只是听起来合理。同学之间再怎么帮忙,也没有走读生专门跑到学校来帮住宿生铺床的道理。
  这世间很多事情都不能细思,想多了只会觉得恐怖。
  “哦……”所幸江小北就这么被说服了。李之洲给大家的印象一直是个成绩好的冷脸帅哥,大概是忽然发现了他平易近人的一面,江小北甚至对他有点刮目相看。他继续说道:“听说一开学要举办年级的排球比赛,你会参加吧?你,于思煜和沈言三个人在的话,我们说不定能夺个冠。”
  江小北原来是踢足球的,但他最近有些沉迷排球。因为他用脚救球是一救一个准,所以从中获得了大剂量的成就感。
  李之洲埋头把枕头套上,最后再扯扯平床单,从楼梯上爬了下来,淡淡地说:“他们参加我就参加。”
  “好耶~”江小北欢呼道,似乎完全没有考虑询问另外两个人的意见,就这么拍板定下了。
  于思煜将李之洲的外套和保温杯还给了他,还在他的口袋里塞了个苹果,然后愉快地把他送到了门口,目送他走下楼梯才关上宿舍门。
  门刚一关上,沈言就迫不及待地贴了过来。他扣住于思煜的脖子,小声说:“我请问了,你们俩现在到底是谁在喜欢谁?”
 
 
第13章 恶意
  新学期开始后全班又调了一次位置。
  老师大概是怕这群孩子看斜了眼,原来坐得越边角,位置变化就越大。于思煜从靠后门的位置调到了靠里窗的位置,李之洲从他的后排变成了平排,两人隔了一条窄窄的过道。
  于思煜已经摆出了破罐子破摔的态度。李之洲想做什么于思煜也再不拦着,反正也拦不住。
  说白了李之洲无非就是喜欢照顾人,于思煜作为被伺候的人,实在也没什么可抱怨的。
  他们看起来就像是那种随处可见的普通好友,看着亲密,又总隔着一点客气。
  若一直是这样风平浪静的日子,于思煜倒也有自信将秘密摁死在心里,让这段友情安然无虞地延续下去。
  只要李之洲别碰他。
  李之洲有时候会碰到他,也不是故意的,就是很平常地拉一下胳膊或者递东西时触一下手指。
  平常于思煜跟沈言走一块,两个人腻得跟连体婴儿似的,于思煜从不觉得别扭。说得极端点,沈言就是把他全身上下都摸个遍,于思煜也无动于衷。
  然而到了李之洲这儿,就是一碰一个哆嗦,就像他的肌肤上带着电似的,点到哪儿都会在于思煜的身体里留下一串火光。
  所以于思煜多少有些躲着他。他们之间的客气也就是这么来的。
  开学没过多久,年级的排球比赛就开始了。
  正所谓世界是个巨大的草台班子。一班有沈言和李之洲两个会玩的,加上于思煜一个还行的,外加两个本身运动神经好不拖后腿的。这么粗暴地组合起来,还真的就一路过关斩将地赢到了决赛。
  春天里常常忽的就来一场倒春寒,窸窸窣窣地下了几场雪。男生们通常都不太讲究,在暖气烘人的体育馆打球出一身汗后,随意在短袖球衣上裹一件大衣就敢往冰天雪地里走。
  于思煜本来的感冒就没好利落,几场比赛下来,感冒症状不单是卷土重来,还愈发严重了。
  身体每天冰火两重天地受着,感冒病毒简直欣喜若狂,奔走相告地从他的鼻子一股脑拥到喉咙。于思煜每天张嘴说话前,先像个林黛玉似的“咳咳咳”地咳上几声。
  到了决赛那天,于思煜从中午开始就觉得不对劲了。身上一阵冷一阵热,四肢一处酸一处痛。即使他把自己裹得跟只熊似的,依旧不停地打寒颤。
  中午宿舍里谁也没睡午觉,到决赛了大家都挺兴奋的。决赛的对手是四班。他们班虽然平均水平比不上于思煜所在的一班,但对面有一个在初中时在排球队待过的队员,叫王越川。
  沈言一个中午都在跟江小北叨叨王越川的八卦,于思煜头疼得睡不着,就窝在床上头昏脑涨地听着。
  李之洲,沈言和王越川原来是一个中学的,以前也在一起打过球。三个人就像是在一个开水锅里炖过似的,全是老熟人了。只是沈言跟王越川这个人互相不太对付。
  “那个人球品超差,打着打着就容易起火。一会怼队友一会怼对手。我是真烦他。”沈言絮絮叨叨说着。
  “他跟你和李之洲比,谁厉害?”江小北反着坐在椅子上,下巴搁在椅背上问道。
  “论实力,他厉害。”沈言实事求是地说道,“但是我觉得李哥克他。”
  “为啥那么说?”
  “他以前仗着自己打得好,在队里拽得二五八万似的,李哥从来不鸟他。无论是当队友还是当对手,李哥打赢打输都一脸无所谓的样子。王越川一碰到李之洲就只能无能狂怒。”
  于思煜躲在被窝里笑了一声,很轻,只有他自己能听到。
  “初中毕业那会儿,王越川跟喜欢的女生告白,那女生把他拒了之后,转头就跟李哥告白去了。所以王越川每次见到李哥,表情都相当精彩。”沈言说着,嘎嘎嘎地笑起来。江小北也跟着一块笑。
  于思煜反而笑不出来了。
  整个下午于思煜一直戴着口罩,除了声音嘶哑之外,并没有过多得暴露出他的不舒服。
  李之洲也许对输赢比较无所谓,但是于思煜知道沈言底子里还是有那么一些争强好胜的。何况对手还是个跟他不对付的人,沈言一定非常想赢。
  只要是他的亲兄弟想赢,别说是区区的病躯了,就是拖着一把断了手脚的残骨,于思煜也是要上场的。
  比赛是没有要求强制观赛,平常除了自己班的同学,一般不会有什么人来看比赛。但这一日可能因为是决赛,高二绝大多数同学都自发地跑到体育馆观赛,连不少高一的学弟学妹也跑来凑热闹。
  这给选手们带来了空前的压力。现在不只是单纯的是输赢问题了,这一旦打不好就会丢人丢得全校皆知。
  青春期的少年们脸薄得跟张纸似的,比起丢脸,他们宁愿丢命。
  于思煜在比赛前偷偷吞了颗布洛芬,然后把口罩掀到鼻子上仰起头大口大口地喝水。冰冷的水从他的嘴滑进喉咙里,于思煜觉得自己昏昏沉沉的脑子清醒了一些。
  他感觉到李之洲看了他一眼,但于思煜没功夫搭理他。他忙着看对面的一个高个子男生。
  从进体育馆开始,那个男生就死死地盯着了李之洲,他眉眼走势向上,眼神自带杀气,又凶又尖锐。
  那就是王越川了吧。于思煜用手背抹了一把下巴的水,然后慢悠悠地拧上了瓶盖。
  第一场于思煜因为状态不佳,打得异常艰辛。他传了许多乱七八糟的球,李之洲一直在给他兜底。纵使再厉害的进攻选手,面对一个角度不佳的传球,也不是每次都能化腐朽为神奇的。
  外行人看着像是主攻一直打不出效果,但沈言一看就知道是二传的传球传得太离谱。他好几次都转头用眼神暗示于思煜,却弄得于思煜更加手足无措。
  比分被拉得越来越大,于思煜感觉自己肺都快炸了,呼吸像混进了玻璃渣,刮得喉咙生疼。别人都跑出了汗,而他因为发着高烧,一滴汗都没掉。
  到了第一场的赛点,于思煜俯着身子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听到发球哨声响起,他吞了口唾沫,努力地直起身,看向对面。
  球发过来了,李之洲却抢在一传前面,直接跳起来把球拍出了场外。哨声响起,第一场比赛结束,进入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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