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只是当妾娶回来。
所以怎么办?
跪在地上认错有没有用?
不想去猪圈林雪卿快急疯了。什么尊严,体面,道德,全都不想要。
而眼看着周遭的魔气越来越浓,距离叶明镜堕魔,大开杀戒的时间点越来越近。
说时迟那时快。
顾不得思量太多。
脑海内白光一闪,林雪卿当机立断,扑通一声,跪在了叶明镜的脚下,哭:
“包包,我终于找到了你!”
话音落下。
空气似乎凝滞了一瞬。
魔气依旧没有散开,可被林雪卿抱住小腿的叶明镜,那双就快要全部变红的眼,却是终于有了些许异样的反应。
“包包是谁?”
清冷的声线自头顶上空响起。
林雪卿却不敢抬头去看。
也是幸亏,林雪卿这些年走南闯北讨生活,打工的技能比较多。
曾经当过短剧演员的他,半是惊恐,半是入戏地硬是生生挤出了几滴眼泪出来,晕湿了叶明镜的衣摆。
“呜呜,包包,你忘了吗?那年杏花微雨,你在大明湖畔,救下了还是孩童的我。”
“那日后,我对你一见钟情。”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到处寻觅你的踪迹,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将你迎娶进门。”
“呜呜呜,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包包,我找到你了。我们结为道侣了!我好开心!”
林雪卿一边演戏。
一边在心中盘算着自己的计划。
是的,正如他方才所说,他是打着在叶明镜眼前演一出认错人的主意。
小炮灰罪无可恕。
但若要论起行径中最叫人厌恶的那一点。
莫过于就是好色。
好色纨绔死不足惜,可……若是小炮灰娶叶明镜,不是因为好色,而是出于真情流露呢?
这是林雪卿的第一个假设。
当然,暂时来看。
这个假设还有些站不稳。
毕竟小炮灰今年才十八岁,而叶明镜,却已经是百年前的修真界风云人物。
小炮灰还没出生。
叶明镜就已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隐匿于修真界了。
所以,若林雪卿坚称自己只是靠着修真界一些传闻,见都没见过人影就深深爱上了叶明镜,在洞若观火的大反派叶明镜面前,根本就站不住脚。
于是乎,林雪卿在此基础上,有了第二个“艺术加工。”
便是方才所提起的“包包”了。
逻辑很简单,我认错了,不是故意要强娶你的。这便让小炮灰身上最大的罪责,好色,略微减轻了一些。
而当然了。
光是认错人这一个解释,自然是无法说服叶明镜的。
果然,林雪卿猜的不错。
当他痛苦流涕地说完自己对包包的倾慕之情后。
叶明镜周身的浓重魔气非但没有散开,反而更加粘稠几分。堕魔的进程,依然在缓慢推进。
林雪卿紧张等待着,心吊在嗓子眼里。
夜色中。
叶明镜清冷的音色里却带了几分戏谑之意。
只见他朱唇轻启,不疾不徐,说出了今夜的第二句台词:
“哦,既然你如此深爱包包,又缘何只娶他为妾呢?”
简简单单一句话,林雪卿被问得头皮发麻。
叶明镜的气势实在是太强了。
哪怕他如今尚未堕魔,所带来的威慑感也是一等一的恐怖。
不愧是本书的最大反派!
好在林雪卿早知有此一问,便又哭道:“包包,你有所不知,不是我不想娶你为正妻。奈何你为男儿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娘她不同意啊!”
“但你放心,这只是权宜之策,我此生除你外不会再娶。至于我娘那边,我好生求求,时日一长,她会依我的。”
“……会么?”
“会,一定会的。”
林雪卿语气笃定,甚至不惜发出毒誓:“如我有半句谎言,天打雷劈,全家被扔去猪圈。”
“……”
世界沉寂了数秒。
周遭安静。
安静到仿佛一根针落在地面上也能够听得清。
在这样的安静下,很容易让人产生一些错觉,那便是所有的危险都已经远离。
但林雪卿依旧没有敢掉以轻心。
因为他能够真切的感受到,魔气仍未散开。这代表着叶明镜对他的恨意,仍未有丝毫消减。
所以,叶明镜此刻是怎么想的呢?
他到底是信,还是没信。
杀,还是不杀?
长久的等待中,林雪卿出了好几身冷汗。
身上的里衣反复干了又湿,湿了又干。终于,不知过了多久,久到林雪卿的膝盖都要跪酸了的时候。
叶明镜说出了今夜的第四句话。
也正是林雪卿所梦寐以求的一句话。
他道:“你认错人了。”
林雪卿:得嘞,您老人家终于上套了!
奥斯卡影帝附体的林雪卿于是飞速抬起头来,做惊讶状:“什么?竟然认错人了?”
说罢。
不等叶明镜反应。
林雪卿一套丝滑小连招,捂着胸口痛心疾首:“天呐,仔细一看,我好像真的认错人了,你不是包包,包包没有你这样大的眼睛。”
“……”
“可婚约已成,无法撤回。”
“既然如此。”林雪卿深吸一口气,真诚地抬头看向叶明镜:“为了表示我最深切的歉意,请您务必接受我的灵石矿山,十个空间戒指都装不满的灵丹妙药,还有足足七把上古神剑!”
本欲堕魔的叶明镜:“?”
叶明镜没说话,看起来也没做出任何反应。
但这屋子里原本张牙舞爪,肆无忌惮飞舞的可怖魔气,到底是收敛了几分。
第3章
是的,这便是林雪卿计谋的第三环——
以钱买命。
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
虽说叶明镜不是鬼,也看不上俗世间的那些破金烂银。
可叶明镜作为一个大反派,想要开展自己的反派事业,又怎么会不需要天材地宝,灵石矿山呢?
这时就又不得不庆幸起小炮灰那得天独厚的家世来。
虽然这臭小子没什么修炼天赋,还色胆包天。
可他确确实实有一个好家世。
如按照书中所设定,丹宗林家,那可是修真界数一数二有钱的家族。
原因也很简单。
在这修真界,丹药,那就跟人间的米面油一样,是生活必需品。
不想吃饭,要买辟谷丹。
洗筋伐髓,需要清体丹。
境界提升,那更是需要的丹药海了去。
光是一个筑基修士想要结丹,就至少需要几十瓶丹药灌下去,境界越往上走,需要的丹药就更是多如牛毛。
可想而知。
林家作为一个炼丹世家,成百,甚至上千年掌控了修真界的丹药市场。
这家底,不知道有多厚!
事实上后来在原著中也说到。
魔尊叶明镜之所以能够不吭不响发展到后期那样庞大势力,麾下部众上万,成了正道九宗的心腹大患,与他掳走了林家的千年家底决计脱不了干系。
所以,林雪卿也就不难做出决定了。
与其全家都被扔去猪圈喂猪,千年家底全被抢走。
倒不如一开始,就恭恭敬敬地摆出好处,条件。
他虽然没上过大学。
但算数是会的。
眼下允诺出去的宝物,相比林家千年来的基业,孰轻孰重,非常容易辨别。
当然了。
这些宝物虽与千年家业比不得。
但单独拿出来看,还是相当具有诱惑力的。
尤其叶明镜是个剑修。
众所周知,剑修穷啊!
一辈子没见过多少灵石的剑修那可太好哄了,都不需要几百个上品灵石,几十个你就能在大街上哄骗一堆剑修替你卖命。
而叶明镜虽贵为剑尊。
和普通的剑修不一样。
可在此等巨额的诱惑前,也绝不会毫无动容。
而果然,当林雪卿说完这番允诺。
好消息是。
这一步,林雪卿赌对了。
在他允诺完那样丰厚的赔礼后,叶明镜身上的魔气果然有所消散,那双清冷双瞳中的血色,眼看着,也有几分褪去。
一切似乎朝着好的方向而去。
但坏消息是。
只有这简简单单的口头允诺。
大魔头叶明镜,并没有完全信任他。
“口说无凭。”
叶明镜在短暂的寂静后,开口道。
林雪卿等得就是这句话,当即他在身上一通乱摸,果然被他摸出好几个空间戒指来。
“尊上,您看。”
林雪卿谄媚地笑着,把自己当年当销售应对顾客的那点儿看家本领是完完全全的展露了出来。
虽说他如今还不太适应这个纨绔小炮灰的身份。
并不能分辨的出这些戒指的功效。
但林雪卿会忽悠啊。
当过销售的这张嘴,忽悠功力是一等一的强。
真话夹着假话,让人难以分辨。
只见林雪卿拿着戒指,态度十分真挚,诚恳道:“这些戒指具体里头装着些什么,我承认,我也的确是忘记了,不过我猜,能被我带在身上的戒指,里头肯定都是些我娘宝贝的好东西。”
“这些戒指,便就赠与尊上您了。至于剩下的赔礼,不急,待我明日见了我娘,将实情一一道明。我娘也不是不明事理的人,届时她一定会数倍奉还的。”
“数倍奉还?看来,林家倒是的确有几分家底。”
叶明镜冷笑着。
林雪卿怔了怔,忽然觉得叶明镜这态度有几分不对劲,这语气听起来,好像并不是动心的意思啊?
果然,下一秒。
叶明镜冷冷道:“难怪,肯用一箱极品丹药换我。”
林雪卿:“……”
妈耶。
这大魔头,怎么这么难搞?
不都说了认错人了吗?
显然,林雪卿方才的那一套说辞和允诺的好处并没有完全骗过叶明镜。这大魔头,心中还憋着气,怨气贼重。
林雪卿没法子,只好咬咬牙,道:“尊上,我知道这件事是我做错了,您要怎样惩罚我都不为过。可是,我真的是无心之过,我是真心爱着包包,想求娶包包的。”
“怎料世事难测,我竟将大名鼎鼎的明镜剑尊,错认成了当年救我一命的恩人。”
“都是我的错,我知道!可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不过是一介筑基修士,没见识的升斗小民,今年才刚满十八岁,犯错,再正常不过了。”
“所以烦请尊上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吧!如若我方才允诺的那灵石矿山与空间宝物不合您的心意,请剑尊明示,需要什么东西赔礼道歉才能让您消气,您请直说,我就是拼了自己这条小命,也是要帮您拿到的。”
“丹宗林家的少主,何时成了升斗小民了?”
林雪卿一番长篇大论后。
叶明镜却看上去半点儿没有动心,反而语气讥讽道:
“你是升斗小民,那我是什么?废物,被升斗小民强娶的废物。”
林雪卿急了:“您千万不能这么说,您怎么会是废物呢?您可是我们正道之光,拯救天下苍生的英雄啊!”
“……英雄?”
“不错,就是英雄。”
林雪卿这话说得十二分笃定。
说这话的时候,他仰着头,双目直视着叶明镜,目光没有丝毫的躲闪。
那是因为,这句话是他真心肺腑所言。
没有半点儿虚假。
“以身挡下万魔阵,救下全城百姓;单人执剑杀入魔修敌营,取鬼尊首级;率部下力战十天十夜夺回灵河,为正道争取到三年修养生息时间……尊上,我年纪虽小,可也不是没有读过书,是非好坏不分。”
“哦。”
半晌,叶明镜垂眸,唇角浅浅勾起弧度,戏谑地回望林雪卿:
“但你既读过书,那也该知道,如今正魔两道早已成秦晋之好,如胶似漆。”
“……”
林雪卿嘴唇颤抖嗫嚅了下。
能言善辩的他,第一次说不出话来反驳。
是,叶明镜说的没错。
如今的正魔两道,的确不分你我了。
事实上,一百年前,早在叶明镜还没完全成废人的时候,双方就已经签订了休战协议。
而这也是造成叶明镜悲剧的罪魁祸首。
战争时。
叶明镜骁勇善战,杀魔有功。
战争结束,与叶明镜在战场上斗的你死我活,趁叶明镜不备,偷袭砍掉叶明镜右臂的魔尊,堂而皇之成了正道九宗的座上宾。
叶明镜的确是英雄。
也的确是为了正道,赴汤蹈火,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可九宗又岂能不顾魔尊的心情,光明正大地奖赏,推崇杀了该魔尊全家上下约十多口人的叶明镜呢?
战争才刚刚结束。
正道损失惨重,万废待兴。
比起来之不易的和平,区区一个叶明镜算什么。
于是。
他们说:
“明镜啊,知道你心中有恨,可再忍忍吧,这天下苍生,再也经受不住半点儿斗争了。待到来年,来年正道休养好了,再撕毁协议,杀了那宵小为你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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