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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娶美强惨魔尊为妾后(穿越重生)——星渐层

时间:2024-12-09 09:55:27  作者:星渐层
  “尊上等着,一个时辰,阿不,半个时辰后我就回来。”珍珠奶茶熟练工林雪卿撸起袖子,如是道。
  叶明镜哑然失笑:“倒是不必急于此刻。”
  林雪卿:“那怎么行呢!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东西您这么喜欢。放心,这玩意儿不难,我马上就回来。”
  说着林雪卿就要扭头奔向厨房。
  然而叶明镜叫住他:“等等。”
  “怎么?”
  “手。”叶明镜道。
  林雪卿不知道此人心中有打了什么鬼主意,但碍于其身份,还是不情不愿地把手伸了过去。
  “另一只。”
  叶明镜又道。
  “哦……”
  林雪卿慢吞吞地听话照做,伸出右手。
  下一秒,手被拽住。
  拽住他手的那个手掌皮肤并不算细腻,甚至因为常年练剑的缘故,掌心处还有一层薄茧。
  然而——
  林雪卿垂着眼睫,看那手掌拽住自己的手,在尚未来得及用膏药去掉的烧伤痕迹上轻轻摩挲。
  一股酥麻的感觉从掌心一直传递到耳尖。
  “我,尊上……”
  林雪卿脸不受控制地红了大半。
  连耳根子都红了,又红又烫。
  “疼吗?”叶明镜问。
  林雪卿哼哼唧唧,小声说:“不疼。”
  本来就是他故意卖惨留下的,若是及时用膏药,恐怕早就愈合了,丁点儿痕迹都留不下。
  然而此刻不知为何。
  被叶明镜攥住手掌,细细观察着伤势。
  本来早已经被忽略掉的伤疤,竟再度痛痒起来。
  痒意有时比痛意更加难忍。
  就好比他小时候,给全家人洗衣服。
  大冬天零下十几度的温度,家里没有洗衣机,全靠手搓。全家上下一共五口人的衣服堆积了一大盆,林雪卿蹲在院子里,搓了一个下午,隔日手上就生了冻疮。
  那冻疮倒是不疼,就是奇痒无比。
  痒到他上课也无法专注。
  故而那时起林雪卿一年四季最恨冬天,因为冬天就意味着冻疮,意味着手会发痒。
  这玩意儿病根顽固地很。
  哪怕他长大后多年似乎也完全无法彻底杜绝。
  一到冬天,雪后降温,细细麻麻的痒意从手上传来,折磨的他苦不堪言。直到如今,有人用冰冰凉凉的药膏涂抹在那道疤上。
  痒意终于戛然而止。
  林雪卿收回手,愕然回神。
  “尊上,下个月紫微秘境,您能同我一道去吗?”
  “自是要同道去的。”
  叶明镜道。
  林雪卿有些惊讶,怎么答应地这么容易?他还没说赤冥花的事情,也没说林媚媚的要求呢。
  难道是因为珍珠奶茶太好喝的缘故?
  不等林雪卿想出个所以然来。
  叶明镜慢条斯理收起药膏,道:“否则寒毒再犯,你不在,如何是好?”
 
 
第34章 
  三个月后。
  大梁城都。
  “林雪卿,林雪卿,你走慢点儿!”
  宽敞开阔的城都大路,寒风萧瑟,落雪缤纷。
  风如雨紧赶慢赶,呼喊着前方一不留神儿就跑没影儿的少年。
  少年却不肯停下脚步,一边嘴上应着:“慢了,慢了。”另一边,却是又被马路上的一个新鲜玩意儿所吸引。
  “哇,这里竟然还有糖葫芦!不愧是城都!”
  林雪卿惊喜地掏出一串铜钱,问:“老板,这糖葫芦多钱?”
  老板笑眯眯道:“五个铜板一串。”
  林雪卿毫不犹豫:“来两串。”
  “好嘞!”
  老板高兴极了,麻利地就给林雪卿打包了两串递给他。然而还不等老板再同他说上几句吉祥话,少年的身影却又是转瞬不见,来到了一家卖炒栗子的面前。
  “老板,炒栗子怎么卖?”
  林雪卿问。
  炒栗子老板从方才起就注意到这少年了,走一路买一路,且出手阔绰,从不还价。
  再看他身上穿着。
  上好的兽皮斗篷,精致的玉佩,发髻。
  心道这定是一位富贵人家的小少爷,于是张嘴便道:“二十文一袋。”
  林雪卿:“?”
  拜托,我是有钱,但不是傻子。
  他买了这些个东西,也算是了解了大梁的物价。基本上这街上的小吃,单价不会超过十文钱,大部分的小吃都是像方才的糖葫芦一样,只要五文。
  所以林雪卿才跟掉进米坑里的老鼠一样,这也想要,那也想要。
  无他,便宜啊!
  且他随身带着储物手镯。
  此手镯保温保质,任何食物放进去哪怕一个月都不会变坏。
  虽然此刻在凡间界用不了灵力,但储物手镯认了主,不需要灵力也能使用,很是方便。
  然而这不代表着林雪卿接受被人当冤大头宰。
  于是头一扭:
  “太贵,不买了。”
  炒栗子的老板登时傻了眼:“等等,小少爷等等!我可以便宜的!”
  林雪卿充耳不闻,继续往前走。
  直到走到一家卖毛笔的铺子前,不自觉停下脚步。
  “掌柜的,这些毛笔怎么卖?”
  林雪卿瞧着这些毛笔的毛发很是顺滑,笔杆也制作的十分精良,且隐约之间,似乎还散发着一股灵气。
  尤其是放在最上层的那一支,笔杆似乎是用白玉打造的,通体莹白,通透中又带着几分典雅,让他不由得想起有人用手握住这只笔的模样。
  一定很漂亮。
  他想。
  然而老板态度很轻蔑,眼也不抬,说:“一百两白银。”
  林雪卿睁大了眼睛:“一百两!”
  你不如去抢啊!
  老板果然看出他的心思,说:“嫌贵可以不买,我这笔只卖有眼光的人。”
  林雪卿下意识地:“什么意思?你说我没眼光啊?”
  “小少爷当然不是没眼光,否则不会一眼相中我这毛笔。”
  “那是自然。不过你这笔漂亮归漂亮,是不是太贵了些?”
  “所以我说,此笔只卖有眼光的人。”
  林雪卿:“…………”
  背后忽然多出一个人,拍他的肩膀。
  原来是在这笔铺面前待久了,终于被风如雨赶上。
  风如雨一眼瞥见他相中的那支毛笔,下意识道:“给叶明镜买毛笔啊?”
  不成想一听这话林雪卿蹦跶老高:“胡说,谁说我给他买的。”
  才不给这王八蛋买东西!
  风如雨笑道:“不给他买难道给你买啊?也就他天天拿着毛笔在那里画符,你可别告诉我你也要学。”
  林雪卿硬着头皮,说:“我不能学吗?”
  风如雨说:“可以是可以,不过——老板,八十两一口价,如何?你这毛笔虽材质极好,用的是上等的汉白玉,火狼毫,但在这凡间地界恐怕有价无市。不如成本价卖给我身旁的这位小少爷,至少回个本,如何?”
  林雪卿听完心道。
  姜还是老的辣啊!
  风如雨这一开口,比他讨价还价的本事高到不知哪里去。
  如果他是老板,铁定要卖了。
  然而可惜,他并非老板。
  老板听完只不咸不淡看了两人一眼,还是那句话:“不卖。”
  风如雨:“……”
  他转身拉着林雪卿就是一个走人的举动。
  林雪卿还没反应过来,人就已经被拽走了。
  “唉唉,鬼医大人,别急着走,我们继续砍啊!”
  风如雨:“砍什么砍,那老板一看就是个硬茬,不会降价的。反正你不过是拿来随便写写,什么笔不都一样吗?”
  林雪卿:“才不一样。”
  风如雨:“怎么个不一样法?你又不是叶明镜那厮,吹毛求疵,画个符对毛笔要求那么高。”
  林雪卿脸莫名红了红,磕巴道:“反正就是不一样,不跟你说了,一百两就一百两吧,我去买。”
  “唉?”
  风如雨来不及拦人。
  下一个瞬息,林雪卿已经又重新回到笔铺门口。
  因为跑的太快,他急促地喘息着:“老板,一百两就一百两,我要了。”
  老板这才有了几分表情,称赞他道:“好眼光。”
  林雪卿弯眉一笑:“就是看上了,没办法。”
  笑完从手镯里掏银子。
  足足一百两白银,沉甸甸的,用一个小布袋子装起来递给老板。
  老板清点以后,笑意更甚:“公子畅快!既是如此,我再赠公子一个刻字吧,敢问公子名号?”
  “雪卿……阿不。”
  林雪卿堪堪收住舌尖,垂眸,低声道:“就刻明镜二字吧。”
  老板笑而不语,也不多问,只依言刻下字,然后将毛笔用一个兽皮袋子装好,单手递给林雪卿。
  “小公子也是来参加那紫微秘境的吗?”
  林雪卿接过毛笔,面露愕然:“你怎么……”
  老板笑眯眯摸摸胡须,道:“活得岁数久了,见识自然广些。每十年大梁街头都会多出许多像小公子这样出手阔绰的少爷小姐,然后过阵子又消失不见。老朽话多,爱打听,自然有所耳闻。”
  “原来如此。”
  林雪卿收好毛笔,点点头,也不否认:“不错,我正是来参加这紫微秘境。”
  “我观小公子天庭饱满,印堂开阔,是有福之相。想必小公子能够在紫微秘境有所突破。”
  老板拱手道。
  林雪卿笑着同他告别:“那便多谢老板吉言了。”
  老板挥挥手,而后又收回手,恢复成最早林雪卿见到他的模样,等待着下一位顾客的来临。
  然而林雪卿离开后不久。
  再回头看去。
  大街上又哪里还有笔铺的影子?
  他揉揉眼睛,以为自己见鬼了,可怀中那散发着温润暖意的白玉笔仍在,笔杆上二字“明镜”也十分清晰。
  “这是?”
  他疑惑不解。
  风如雨走了过来,打开折扇,若有所思:“听说紫微秘境快开放的时候,不仅修士们,各种鬼灵精怪也会来大梁凑热闹。我从前以为是开玩笑,没想到竟是真的。”
  “鬼灵精怪?不是说,凡间禁止使用灵力吗?”
  “是禁止使用灵力不假,可又没说不可以偷偷使用,只要你不捣乱,谁管你。”
  “原来如此。”
  林雪卿恍然大悟,捏着怀中的白玉笔尖,若有所思。
  “那鬼医大人,您说方才那老板是什么?”
  “喜欢造毛笔,一张脸又四四方方,性格古怪。”风如雨轻笑了声:“恐怕是那只传说中的火狼精吧。”
  “火狼精???”
  “怎么?”
  “您方才说那毛笔是火狼精的尾巴做的,岂不是它薅自己的毛造毛笔!”
  “这么说也是,有意思,你毛笔拿出来我看看。”
  “不给看,这是我买的笔。”
  “不给看?怕不是有秘密吧,林雪卿。”
  “不给看不给看,总之就是不给看!”林雪卿捂住毛笔,怕风如雨不讲武德直接来抢,暴露了笔杆上的小秘密,干脆又跑了起来。
  城都宽敞开阔的马路上。
  少年气喘吁吁地跑着,斗篷随风而起,不一会儿,就跑过了繁华,也跑过了落雪。
  待到林雪卿终于跑不动停下脚步了。
  周遭的景象也终于发生了变化。
  眼前这处街道热闹繁华不减,如方才的主干道一般,道上全是卖各种杂物小吃的商铺。
  然而仔细一看却又是不同。
  大梁的城都两旁卖的是小吃,毛笔。
  这里卖的却是丹药,符箓,法器。
  “到了。”
  林雪卿哈着白气,目光落在眼前一座约莫十多层高的酒楼上。
  此楼外观磅礴大气,通体金红色。
  乍一看去,好似与凡间的酒楼无甚区别,也有牌匾。
  然而仔细一看便会发现,首先,这酒楼并无根基,是拔地凌空而起;其次,它会动,就林雪卿这会儿站在门口的功夫,已经从街道的中央跑到了街道的末尾处。
  风如雨赶了上来,见状霎是感慨:“呦,醉仙楼,许多年未见了。算算得有二十多年。”
  林雪卿笑着看他一眼:“鬼医大人,暴露年纪了哦。”
  风如雨摸了摸并不存在的胡须,眯眼道:“暴露就暴露,反正这次又不是我来参加秘境。”
  林雪卿说:“也是。”
  也就是他们这些要参加秘境的人才比比年纪。
  因为年纪越小,证明其修炼天分越高;听说这回紫微秘境,最小有十三岁的小朋友来参加。
  “十三岁筑基圆满,天才呐。”
  “这有什么,听说某人十岁金丹。”
  二人说着笑着,步入醉仙楼内。
  一进门。
  充裕的灵气便扑面而来。
  果然进了这醉仙楼,便已经不再是凡间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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