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大可不必这般麻烦,他可以直接释放神识去查看外面的情况,但听着如此急促的敲门声,他怕是有人在门外向他们求助。而沈雁行的房间和大门朝向不同,不能通过落地窗看到门前的情况。
他使用便捷方法降低自己的体温,让全身皮肤的颜色,以最快的速度恢复正常,再理了理领口有些敞开的浴袍,瞬移出现在一楼的大门前。
他打开可视对讲门禁系统的开关,通过监控看了看门外的情况,可门口连半个人影子都没能见着。他又走到客厅,拉开厚重的窗帘,查看院子里是否有人在。
他才刚将窗帘拉开一条缝,就听见“砰”的一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重重地撞在了窗玻璃上。那个男人用劈了叉的指甲,疯狂地刮挠窗玻璃,咧着满是血肉碎屑的嘴,紧贴着窗户啃咬空气。
这栋别墅的所有窗户,都是安装的单面透视玻璃,站在屋子外面的人,是无法在白天透过窗户看到里边的。而窗帘采用的是静音窗帘轨道,拉动窗帘时几乎不会发出声响,正常人在外面是完全听不见这动静的。当然,这男人一看就不是个正常人。
他拿起放在置物架上的遥控器,将客厅的窗帘全都打开,然后敲了敲正在被人舔舐的那块窗玻璃。
这一系列动静,又吸引来了几个不正常的人,他们同样浑身是血、衣衫褴褛,朝着洛书所在的位置飞奔而来,后面还跟着几个翻墙进来倒立落地的,如鸡窝一般的头发里插着树枝和叶子。
他们趴在窗户上啃了好一会儿空气,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啥也没能吃着,就开始抡起皮开肉绽的拳头,“邦邦邦”地猛砸窗玻璃。但很可惜的是,这是连子弹炸药都不怕的防爆玻璃,不是轻易就能敲得碎的。
这几个人还只是先跑过来试水的,后面又陆陆续续爬进来了很多人。没过多长时间,他们家的院子里,就站满了奇奇怪怪的人,最后面的那群人甚至没有脑袋。
同一时间里,楼上的沈雁行也没闲着,他暂时遗忘掉臭味儿的存在,系好浴袍的绑带,走进洛书的房间里,看看是哪家熊孩子在顽皮。洛书房间的落地窗朝向很好,能看见侧边用来养花的小庭院,那砸窗玻璃的罪魁祸首,就安稳地躺在花房的采光棚上。
“熊孩子”用来砸窗玻璃的工具,是一颗死不瞑目的人脑袋。
正当沈雁行准备打开窗户,擦掉玻璃上粘的恶心血渍时,又一颗死不幂目的人脑袋,朝着他所在的位置砸了过来。事发突然,他没能看清是哪个泼皮扔的垃圾,只知道是来自对面那户人家的小院儿。
那个乱扔垃圾的泼皮,生怕别人不知道是谁没有公德心,一手举着把有豁口的破菜刀,一手叉着腰走进院子里,一脸猥琐地看着沈雁行笑,笑到快要岔气了才停下来。他朝着沈雁行比了个国际友好手势,然后抡起菜刀把自己的脑袋砍了下来,精准无误地砸向洛书房间的窗户。这次的脑袋不再是死不瞑目,而是笑得像个精神错乱的大傻叉。
沈雁行的第一反应:这是从哪家精神病院偷跑出来的神经病?
这场傻叉联欢会的表演竟才刚刚开始,神经病的伙伴们举着破口生锈的菜刀,一个个排着队,踏着规范有力的正步走进院子里,再迅速站成一个训练有素的整齐方队。没脑袋的神经病站在方队面前,充当本次表演的总指挥。他一挥菜刀,其余的神经病就开始放声大笑,他再一挥菜刀,所有神经病就同时竖起自己的中指,朝着沈雁行高高举起。
被迫欣赏这场另类表演的某人,迫切地认为自己需要把眼珠子抠出来,放入超纯水里仔仔细细地清洗一遍。
没脑袋的神经病将菜刀往空中一扔,他的伙伴们就纷纷砍下自己的头颅,齐刷刷砸向洛书房间的窗玻璃。要不是这窗玻璃足够结实,沈雁行可能就要挥刀自刎了。
那群挥刀砍脑袋的神经病,倒在地上变成了人形大蜘蛛,飞快地朝着这边爬了过来。因为他们没有脑袋,所以爬得毫无章法,将歪七扭八停在路上的几辆车,砸得哐哐作响。洛书买的是独栋别墅,他们家和邻居家的院子之间,有一条还算比较宽敞的马路,搞不清方向的几个糊涂蛋,就迷失在了这条马路上。
沈雁行召来一张打湿了水的毛巾,在上边儿施下术法,留孤零零的毛巾一物,独自在这里擦拭满是血污的窗玻璃,他自己则瞬移到洛书身边。
沈雁行出现在洛书的身边后,外边儿的那群人就变得更加兴奋了,破烂的双拳加上邦邦硬的脑袋,一起“哐哐哐”地拼命砸窗。
洛书将掌心按在窗玻璃上,用术法加强它的牢固性,以防真的被外面那群东西砸碎。这群玩意对付起来并不困难,就是他们身上都不大干净,他的雁行不喜欢家里被弄脏。
沈雁行一把搂住洛书的腰身,将脑袋耷拉在他的肩膀上,可怜巴巴地说道:“哥哥,外边儿这群人不讲公德心,往我们家院子里乱扔垃圾,我差一点就被砸到了。”
第110章
洛书一听沈雁行险些被砸到,心瞬间就紧了起来。方才就不该把雁行独自留在楼上,应该让他一直待在自己身边的。
他神色紧张地在沈雁行脸上摸了摸,又摸了摸他的头,再捏了捏他的肩膀和手臂,轻轻地按压了几下他的胸膛,确认好他身上没有受伤,一颗慌乱的心才平静了下来。
沈雁行是这世间最厉害的神明,很难有人能够伤害得到他,但洛书只想让他永远置身于温柔乡,无论什么危险都沾不了他的身。
沈雁行抬起手臂,用宽大的浴袍袖子,遮住他和洛书的脸颊,再屈指勾起洛书的下巴,浅尝辄止地吻了一下他的嘴唇。他知道外面那群东西看不见里面,但在这么多人杵在面前的情况下,洛书还是稍微会有些害羞的。
他的双臂从洛书腋下穿过,勾住洛书的后背,柔声说道:“哥哥你别担心,待在你精心布置过的家里,我又怎会受到伤害呢?”
洛书轻轻地揉了揉沈雁行的脑袋,温柔地笑着说道:“嗯,你没事就好。可不可以告诉哥哥,方才楼上都发生了些什么?”
沈雁行将被迫看完的那场“精彩”表演,用最为精简的句子说与洛书听。
他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一脸嫌弃地看着窗外那群无头“蜘蛛”,说:“它们带来的视觉冲击实在是太强了,我现在真想把眼珠子抠出来好好洗一洗。”
洛书双手捧着沈雁行的脸颊,略微踮起脚尖,吻了吻他的眉心,用温暖柔和的气息为他吹拂双眸。
沈雁行眨了眨明亮的眼睛,弯着眸甜甜地说道:“好啦,干净了。”
洛书微笑着“嗯”了一声,将粘在沈雁行额上的几缕湿法拨弄到两侧去,再将近处的沙发椅拖到窗前,拥沈雁行入自己怀中,一同坐在上边儿。他左手环在沈雁行腰间,右手将温暖的真气蓄于掌心之间,为自己的男朋友烘干湿漉漉的长发。
他轻轻地捏了捏沈雁行的鼻尖,假意责备道:“雁行,你以后一定要记得把头发吹干,不然时间长了是会头疼的。”
神明的躯体同凡人有着很大的差异,又岂会轻易受到这种小事的影响,洛书这完全就是关心则乱。
“嗯。”沈雁行笑着应了一声,揽住洛书的肩膀,向后弯下身,看了看窗外那群玩意里,唯一长得“眉清目秀”的人。
这人是刚刚才从密密麻麻的人堆里,拼命挤到最前边儿来的。其他人的脸不是撞得皮开肉绽,就是布满了血肉模糊的牙印,甚至连鼻头和眼球都已经不翼而飞了,完全辨认不出他们原本的模样。一眼看过去,只有这人的脸部还算完整,鼻子嘴巴眼睛都还在,就下颌上有一个十分规整的牙印。
沈雁行认得这人,是住他们家隔壁的男主人,也就是刚才被鸠占鹊巢的那户。
他站起身在人堆里看了一圈,在最前面的这一排人里,找到了这男人的妻子和女儿。她们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女主人耳朵缺了半只,头发被扯没了一大半,脸颊和脖颈皆是血肉模糊的一片,小主人的眼球直接爆在了眼眶里。之所以能够将她们认出来,完全是靠的这家人身上穿着的猫咪家庭睡衣。
由此看来,这家的男主人肯定是只顾着自己逃命去了,全然不顾自己妻子女儿的安危。而为母则刚的女主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变成了现在这般骇人模样。
沈雁行原以为这群古怪的人,又是阿银豢养的什么鬼玩意儿,没成想竟会是……
“哥哥,你说这是他们设下的法阵,还是说,这个小区已经被他们变成了人间炼狱?”他皱眉看着窗外如同末世来临的场景,由衷的希望这是前面一种情况造成的。
可事实总是会比期望残酷,这里已经是人间炼狱了吧。此处是这般场景,那外面又是如何,会更加惨烈吗?
沈雁行不敢再继续往下想去,攥起拳头死死抵在窗玻璃上,只为了拖住他们的脚步,就去祸害这么多人的性命。他恨不得现在就前往无间域,去将那群宵小之徒挫骨扬灰,拿他们的骨灰去喂河里的清道夫,将他们的元神撕的粉碎,让他们永无生还的可能。
他猛地一砸窗户,咬着牙怒斥道:“珈蓝你他/妈个王八蛋,我定会将你碎尸万段,挫骨扬灰!”
洛书走上前来,握住沈雁行紧紧攥起的拳头,温声说道:“雁行,你先别着急,我已经吩咐一大批神明,前往城中去查看情况了,若是有事他们会处理好的。等我们解决完这里,就去同他们汇合。你放心,只要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祸患就不会蔓延开来,也一定能还这座城市一片祥和。”
沈雁行看着洛书愣了片刻,然后扑入他的怀中,埋首在他的脖颈间,怔怔地 或者:“哥哥,我好像做错事了。如果我没有选择住在这里,他们是不是就不会遭此劫难?我的一己私欲,竟会害死这么多人。”
洛书看着沈雁行这般模样,心里不禁一阵酸楚,苦涩地叹息了一声,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柔声安慰道:“我们不过是寻一处安稳住所,又何错之有?有些事情终归是始料未及的,我们无法去预料它什么时候降临,也无法预料它是何种走向,只要在它来临这刻,我们没有对其视若无睹,尽了最大能力去挽救局面,我们就没有任何错处。若是真要论起错处来,只能怪我当年没有彻底斩草除根,没能保……”
怪我没能保护好你,才会让你独自承受以身殉道的苦难。若是能够未卜先知,若是可以逆天改命,我想重返五千年前,同你交换命格,我去背负这份使命,你只需喜乐无忧。
或许我也曾有过一己私欲,想将你藏在任何人都找不见的地方,这样你就可以永远平安顺遂,永远在我身边做个无忧无虑的小孩。
可无论是你,还是我,都身不由己,困宥在这天道法则之中,永远无法脱身。我们生来的使命,就是护佑这片天地,做不到视若无睹,也不可能置身事外。
第111章
沈雁行见洛书的神情如此伤感,以为是自己的话语,揭开了他的伤心回忆。
不难去想象敕邺之战的惨烈程度,那时的无能为力,才是真的叫人绝望。看着大批人类在自己面前惨死,看着一个个同伴在自己面前牺牲,这般极端的痛苦,就算是再无坚不摧的神明,也很难承受的住。
“哥哥对不起,是我说错了话,你别难过好不好?”沈雁行轻轻地揉了揉洛书的脸颊,见他的目光重新恢复聚焦,才继续说道,“现在为时不晚,我们还来得及出去挽救局面。”
“好。”洛书扯着嘴角笑了笑,握住沈雁行摊在自己面前的掌心。
他们瞬移回到二楼,以最快的速度换了身整洁的衣裳,再跑到三楼打开浴池上方的天窗,从这里飞出去可以保证家里不被弄脏。
此时此刻,他们家的院子被塞得满满当当,就连花房的采光棚上都站满了人,没能挤进来的那部分人,就扒拉在围墙边上,狂捶里边儿人的头。
沈雁行看了看花房所在的位置,心里不禁一阵疼痛,那里边儿种的娇贵花卉,全都被人踩成了一滩烂泥。他宅在家里不出门时,除了窝在房间里打游戏,就是待在花房里捣腾花,细心呵护了好几年的心血,就这么毁于一旦了!
院子里的那些海棠和桃树,他也费心种了好几年,明年春天就能开花结果了,现下却全都变成了无臂秃头怪。还有泳池里那几只金色娃娃鱼,他才喂了没几个月,就全都变成肉饼一命呜呼了。
这一笔笔踩花、毁树、杀鱼之仇,他都悉数记在了珈蓝身上,势必会让这没妈的小瘪犊子,死得更难看些。
洛书升高全身的体温,让自己释放出来的气息,变得更加浓烈,将迷失在路上的人全都吸引到这边来。果不其然,这个方法十分奏效,不过半盏茶的功夫,院子外边儿就围了几十号人,全都是从四面八方爬过来的。
他等了片刻,见没人再过来,就召出内府中的须弥珠,将这密密麻麻的几百号人,全都收进了芥子空间里从未开垦过的地方。待日后天下彻底太平了,他再来看看有没有什么方法,能让这些人恢复正常。
空荡荡的院子里一片狼藉,被用来砸窗玻璃的那十几个人脑袋,像一颗颗等待发芽的种子一般,深深陷入泥土之中。每一颗脑袋的头顶上,都有几个大小不一的血脚印。
沈雁行不死心地看了看惨遭扫荡的花房,想着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挽救,洛书飞身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先出去处理正事。
花没了还能再种,人没了就是真没了。沈雁行分得清两者之间的利害关系,并没有打算在此多做停留,就是那颗正在不停滴着血的心,需要洛书好好安抚一下。
“哥哥,等我们摆平了这里的事情,就去无间域取那珈蓝的项上人头回来做花肥,还有那什么阿银和锦娘,把他们全都做成肉饼,拿来喂我的胖头娃娃鱼。”
沈雁行接连跳了好几栋房子,说这么长的话都不见喘气,真不愧是审神者的男人,体能一级棒。
两人来到位于整个小区正中心的那栋别墅,先查看了一下屋里屋外的所有地方,确定这户人家没有幸存者后,洛书执笔一挥,将院子里那颗桂树的叶子全都摘了下来,再飞快地写下符文,令这些树叶变成搜索幸存者的勘察机。
就在洛书为树叶重新赋予生命之时,渝市开始下起了零星的小雨。
背负重要使命的树叶们,朝着不同的方向快速飞去,一旦它们途径的地方有幸存者,这些树叶就会发生自燃,洛书就会有所感应。这种术法虽需耗费施术者大量灵力,但在人力不足时,不失为一种快捷方法。
飞出去的树叶有成千上万片,可却没有一片派上用场,也就是说,这里根本就找不到任何幸存者。
“这群混蛋!”沈雁行猛地一拳砸在墙上,直接将墙面砸出了一个大坑,发出一阵轰隆隆的巨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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