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法则需有天道化身维持,雁月在九天境上等了许多年,终于等到新一任太阳神降世,他才得以有机会重返人间。
洛书同沈雁行四目相对,前尘往事尽数浮现于他的识海之中。
原来,他曾忘记了此生所爱,也曾彻底失去过他。
幸好,现下找回了所爱之人,心底阴霾就此消散,前路一片光明璀璨。
沈雁行上前握住洛书的手,拉着他走到画板前,将画笔交到他手中,从身后搂住他,在他耳边轻声低语:“这画中有山有水,有花有木,有飞禽走兽,却独独没有人,不如你来帮我添上?”
“那便画上你与我。”
“如此甚好。”
阳光明媚,春风正好,不负这人间三月。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我的第一篇文终于完结啦,感谢大家的陪伴~
平行时空番外
第143章 宫廷篇①
世人皆知当今圣上是个痴情种,却不知他是个甘为人下的断袖。
其实吧,当今圣上原是喜欢女子的,只是突然有一天,那位明艳灵动的美娇娘,变成了一个芝兰玉树的俏郎君,且还对当今圣上行了欺君犯上之事。
当今圣上名为洛书,曾是最不受先帝待见的三皇子,他能够顺利登上皇位,完全是仪仗他那位心狠手辣、精于算计的母妃。
洛书的母妃想要做个权倾朝野的太后,而他自己则毫无争夺皇位的念头,一心只想做个骁勇善战的大将军,十五岁就跟着他的师父骁骑将军秦越溪上战杀敌。
洛书同那位俏郎君之间剪不断的姻缘,便是起始于十五岁那年的边陲一战。
他在战场上救了一位险些被敌军侵害的少女,她那副明艳动人的面容,以及那双灵动且坚韧不屈的眼眸,令一见倾心的戏码,在情窦初开的少年郎身上上演,他不顾军中众人的反对,将来路不明的她留在了军营之中。
那位边陲女子名为池雁,战乱夺走了她双亲的生命,也令她失去了唯一的居所,孤身一人流浪在外,时常会遇见色欲熏心的歹人,若非她生得机灵,早就已经命丧黄泉了。
同为女子的秦越溪见她身世可怜,加之又拗不过洛书的再三请求,便由着洛书将池雁留在了军营,并将阿雁安置在自己的营帐之中。
池雁模样生得极好,说话讨人喜欢,又时常帮着军中伙夫烹煮吃食,为军中众人浣洗酸臭的衣裳,很快就令所有人对她转变了态度,不再反对她留在军营之中。
在他们打了胜仗班师回朝的前夕,夜空中下起了极为罕见的流星雨,洛书与池雁并肩躺在清香四溢的草原上,私定了终身。
“阿雁,你想要一个新的家吗?”
“书哥哥,有你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池雁那双灵动的眼眸璀璨夺目,漫天的流星在她面前,都变得黯然失色。洛书沉溺在眼前的星辰瀚海之中,彻底坠入了世俗姻缘结成的情网。
“阿雁,待我功成名就那天,就昭告四方娶你过门。”
洛书拉着池雁的手,来到秦越溪的营帐之中,求他此生最信赖与敬仰的师父,做他们定下终身姻缘的见证人。他们在秦越溪的营帐之中,提前行了夫妻交拜之礼,挽手对饮了酸甜性温的马奶酒。
若是贸然将生在边陲的池雁带回都城,势必会有人对此乱嚼口舌,害秦越溪被朝中大臣上书弹劾,更令洛书担忧的是,他那心狠手辣的母妃会对池雁下毒手。
幸运的是,池雁的样貌要比寻常女子生得英气一些,身形也要比寻常女子高大许多,若是将池雁的皮肤涂抹得黑一些,眉毛画得粗挺一些,再贴上两撇小胡子,换上小号的行军服,就与军中的男子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伪装成军中将士的池雁,随大军一起回到了都城燕京,并以三皇子贴身侍卫的身份,与洛书一同居住在秦越溪的将军府中。
不受宠的三皇子没有自己的府邸,他的母妃又忙于宫斗,抽不出多的时间和精力去顾及他的安危,洛书分明是位身份尊贵的皇子,却从小被寄养在秦大将军府内。
秦越溪的母亲叶黎,是江南叶家的嫡出大小姐,叶老爷子唯一的女儿,叶家资产众多,富可敌国。洛书在将军府里的吃穿用度,比宫里其他皇子还要好上许多,秦越溪为他置办的西院也很大很气派。
池雁作为三皇子的“贴身侍卫”,就顺理成章地住进了秦将军府的西院。
发乎于情,止乎于礼,洛书与池雁尚未正式成婚,就必须得分床而睡,洛书把近身服侍自己的通房丫鬟,打发去院里的稍房,将池雁安置在自己房内的隔间里。
洛书严格遵循着礼数,绝不做出任何一点越距的事情,而作为女子的池雁,却丝毫不避讳这些。
每每到了后半夜,池雁就会趁着洛书熟睡之时,悄悄走进内室同洛书共枕而眠,有时甚至还会偷偷亲吻洛书的双唇,轻声述说自己的情思。
“书哥哥,好想你能快些娶我。”
“书哥哥,若是你知晓了我其实并非女子,还会愿意娶我过门吗?”
等到了快要天亮之时,池雁就会自动醒来,回到精心改造过后的隔间。
从洛书住进将军府的那日起,秦越溪就请来了燕京城内最著名的教授先生,为洛书传道授业解惑,她自己则教导洛书功法与排兵布阵之术。只要洛书人在将军府内,就一日功课都不能落下。
日升,池雁陪着洛书一起学习功课,日仄,洛书带着池雁去军队的校场跑马。
若是到了不需要学习排兵布阵的那一天,池雁就会假扮成江南叶家的庶出小姐,戴上厚厚的面纱,随洛书一同去逛燕京城内最繁华的几条街市。
江南叶家有好几位尚未出阁的庶出小姐,极少有人见到过她们的样貌,秦越溪又提前同自己母家通了气,故而无人对三皇子带在身边的女子身份起疑。
三皇子带着叶家小姐逛街市的事,很快就传到了深宫之中,他的母妃对此感到大为欢喜,并请求皇帝为立了军功的洛书赐婚。
若是洛书能将叶家小姐娶进门,那便相当于同时拥有了两座靠山。
秦老将军所掌管的兵符,可号令大裕国十万将士,江南叶家的资产若是投用于军队,可直接颠覆一个国家的政权。
因为洛书第一次随军出征就立了军功,且在带兵打仗方面具有极大的天赋,皇帝对他的态度开始逐渐好转,很快就应允了洛书与叶家庶出小姐的婚事。
最为至关重要的原因是,叶老爷子曾立有家规,叶府上下的所有人,绝不能与皇室扯上任何关系,现下叶家愿将庶出女儿嫁入皇室,皇帝又怎会轻易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
池雁假借叶家庶出小姐的身份嫁与洛书,不仅不会影响到叶家的任何利益,还能让他们在不触犯家规的情况下,白捡个皇亲国戚的身份,自然也就没人出面揭穿池雁的真实身份。
再则,叶家现在的家主叶梵,乃是秦越溪母亲的亲兄长,叶梵很疼爱自己唯一的妹妹和外甥女,连带着对原本不受宠的三皇子青睐有加。皇帝为洛书和池雁赐婚之后,叶梵还置办了价值千金的嫁妆,远赴燕京参加三皇子的订婚宴。
自那之后,池雁便以叶家庶出小姐的身份,成了三皇子洛书的未婚妻,待洛书立下头等军功,两人就择个良辰吉日正式成婚。
可纸终究包不住火,藏得再深的秘密,也会有被揭露的那天。
在洛书随秦越溪去平定西北的那段时间里,他的母妃知晓了池雁的真实身份。她命令洛书院里的通房丫鬟,每日在池雁的吃食内加入特制的毒药,令池雁在短时间内因怪病而亡。
处理掉池雁之后,她以叶家欺骗皇室的罪名为由,威胁叶家将嫡出女儿嫁与洛书,并要求他们为洛书秘密组建一支强大的军队,日后好助洛书顺利夺得皇位。
叶梵没想到自己成全他人美事,竟会给自己惹来一身荤腥,为了保住叶府众人的性命,他只好同洛书的母妃合作,将自己唯一的女儿嫁与洛书,并协助洛书夺得皇位。
远在西北平定战乱的洛书,为了能够早日与池雁成婚,在战场之上杀红了眼,并不顾秦越溪的反对,只身潜入敌军的营帐,砍下敌军首领的头颅。
可带着头等军功班师回朝的他,却连池雁的尸首都没来得及看上一眼。
第144章 宫廷篇②
叶黎作为池雁名义上的姑母,亲自为她操办了葬礼,让身为未来三皇子妃的她,得以风风光光下葬。
在燕京城的西郊,有一处名为百岁令的十里梅园,十里梅园的地契,是叶老爷子为叶黎准备的嫁妆之一,池雁的尸身,就葬在十里梅园的尽头。
池雁下葬那日,正值凛冬时节,满园红梅灼灼,甚是好看。
池雁自小生长在惟有大漠与草原的边陲,从未见过凌霜傲雪而开的红梅。洛书在临去西北之前,曾允诺过池雁,要在大雪天带她去赏梅。可现下梅花倒是开了,想要同他一起赏梅之人,却永远合上了眼睛,沉睡于这片厚厚的积雪之下。
寒风瑟瑟,悲画凄凉,洛书身着一袭素白衣裳,在池雁的墓碑前,静坐了一整夜。
那夜雪下得很大,秦越溪去十里梅园寻他之时,积雪早已覆住了他的半个身子,他紧紧搂着池雁的墓碑,滞留在面颊上的几道泪痕,结成了刺骨的寒冰。
那夜之后,洛书直接一病不起,连发了好几日高热,整个人脱水严重,又吃什么吐什么,完全服不下任何药剂,险些就这么去了。
在因高热而意识不清的那段时日里,他陆陆续续做了许多有关于池雁的梦,他梦见他的阿雁被鬼差带去了地府,梦见他的阿雁正坐在奈何桥上等着他。
他想,若是这世间真有鬼差与魂魄,上穷碧落下黄泉,就算是生魂闯地府会被堕入阿鼻地狱,他也要从阎王手中夺回阿雁的魂魄。
他又想,若是他就这么去了,是不是就能在奈何桥上,与他的阿雁再续尘世情缘了?
他的母妃出宫来探望他时,他已濒临生死垂危之际,他的母妃为了唤醒他求生的欲望,向他说了许多事情。
在合上池雁的棺木之前,他的母妃在池雁口中,放入了一枚世间罕有的金玉蝉珠,可保池雁的尸身在五年内不腐。
他的母妃贴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只要你能够顺利登上皇位,就能以皇后的名义,将池雁的棺椁迁入皇陵之中。”
生时未能同寝,那便死后同穴。为了能让阿雁的棺椁,迁入皇陵与他同穴而葬,他选择走上母妃为他精心铺设的道路。
池雁离世后的第一年,他们初遇的那个边陲小城,再次发生战乱,洛书主动请命前往边陲平息战乱。
在大军班师回朝的前夜,他去了那个他们私定终身的草原,选了一片最肥沃的土地,播下一袋从百岁令采来的梅花种子。他希望往后池雁魂归故土之时,能在这里看到一片灼灼盛开的梅花。
池雁离世后的第二年,北定侯敌通西蜀国,趁皇帝下江南微服私访之时,率领五千步兵与三千精骑兵,南下都城燕京,企图颠覆皇室政权。
洛书为了刺杀西蜀国的军师,不幸落入敌军精心布置好的圈套,从此便失去了踪迹。
池雁离世后的第三年,失踪半年之久的洛书,重返都城燕京。当日他逃出了敌军设下的圈套,却因身负重伤而不慎跌落山谷。好在他福大命大,被恰巧路过的江湖奇士乔思衡所救。
那时他身上的伤势太过严重,又被磕破了脑袋,昏睡了整整十天才得以醒来。许是因为颅内积压大量淤血的缘故,他醒来后忘却了所有前尘往事。
待在春风不尽楼的这半年里,他渐渐想起了自己的身份与过去,却独独没有想起有关于池雁的任何事。流血多年的伤疤,好不容易因为失忆结了痂,为了不唤醒被尘封的伤痛,也就无人向他提及池雁。
池雁离世后的第四年,南疆国最为骁勇善战的镇北王,举兵侵犯大裕国的领土,接连夺下了归属于大裕国的三座城池。
为了夺回被敌国侵占的城池,本已解甲归田的秦大将军重回战场。洛书被封为骠骑将军,随秦大将军一同前往西南收复失地。
与南疆国争夺城池之战,打了小半年才彻底结束,大裕国不仅成功收复了西南失地,还顺利攻下了归属于南疆国的七座城池,活捉了南疆国统帅镇北王。
大裕国皇帝为了彰显大国风范,愿将七座城池归还给南疆国,让被俘的镇北王随使臣归国。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南疆国需得每年向大裕国上贡千石粮食,并且要将太子沈念卿,送入燕京做五年质子。五年期满之时,南疆国必须要将嫡公主沈念慈,送入燕京和亲,沈念卿才能随使臣回归故土。
敌军失了骁勇善战、足智多谋的统帅,是大裕国能打下胜仗的关键,而镇北王能被生俘,洛书占了大部分功劳,皇帝因此而感到龙颜大悦,封其为一字亲王,亲王封号可由洛书自己抉择。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洛书在接过圣旨的那一刻,突的想起这句幼时学过的诗词,他便择了其中的“雁”字,定为自己的亲王封号。
南疆国派遣使臣护送沈念卿入燕京那日,刚被封为雁王的洛书,亲自带人前去城门迎接。
沈念卿身着一席织金红锦袍,骑着一匹通体雪白的大宛马,身后跟着护送他来燕京的使臣与将士。洛书在城门口与沈念卿对上视线的那一刻,原本因长途奔波而兴致恹恹的沈念卿,突然弯起似若桃花的双眸,意味不明地笑了笑。
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
洛书活了十九年,见过的绝世美人也不算少,但这般雌雄莫辨的美人,他还是头一次见着。那美人太子眸中柔情万千的秋水,深深勾住了他的目光,令他一时间忘记了此间是何间。
沈念卿那张明艳动人的脸,莫名给了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由于洛书的片刻失神,导致两匹相向而行的骏马,直接撞在了一起,沈念卿身下的白马,因此而受了惊吓,载着沈念卿在燕京城中狂奔。
洛书骑着马寻到沈念卿之时,看起来就身娇体弱的美人太子,即将被受惊过度的白马,甩进位于城西的清江湖中。现下正值深秋时节,湖水冰冷刺骨,那美人太子若是掉入湖中,必定得染上严重的风寒。
好在洛书反应及时,环着沈念卿细韧有力的腰身,将其从马背上解救了下来。那美人太子趁机做起了登徒子,在洛书的脸颊上烙下浅浅一吻。
事后他还抱着洛书不放,并戏谑着说道:“亲爱的雁王殿下,在吾见着你的第一眼,就想这般做了。能一亲美人芳泽,此行便已无憾了。”
被同为男子的沈念卿偷吻,洛书却没有因此而感到任何不适,不仅如此,他的心尖还在那一瞬间悸动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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