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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0为1,天打雷劈!(穿越重生)——声声烛吟

时间:2025-01-12 09:12:41  作者:声声烛吟
  “对了,记得在房间里铺张地毯,要厚一点软一点。”林忱又嘱咐道。
  总觉得滑跪很可能不是最后一次……
  跪多了膝盖确实有点痛呢。
  老管家:“……是,少爷。”
  ……
  叶慬之摔了一下,倒没什么大事,只是腿上被擦伤多了淤青,看着还挺吓人的。
  他也不敢问林忱大清早的踹他干嘛。
  林忱也没解释,只是紧张兮兮地问他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叶慬之倒是不大在意,反倒安抚林忱:“没事的,这点伤不算什么。”
  他穿书之前,还在大学里参加过拳击社的,这点伤对他而言确实不算什么。
  不过放在小娇夫的身体上,还是有些疼痛的。
  叶慬之揉了揉自己腿上的淤青,见林忱担忧地看着自己,还对他笑。
  林忱痛心疾首。
  叶慬之这孩子,若不是原主攻壳子里换成了自己,这妥妥就是家暴啊!
  被家暴了,还帮着施暴者开脱,还强颜欢笑!
  林忱苦口婆心:“这不是一点伤,这是暴力的证明,我们要学会自尊自爱。”
  “刚刚那一脚我踹得不轻,要不去医院看看,说不定有内伤。”
  “不不不。”叶慬之疯狂摆手。
  这人发什么癫,一会莫名其妙把他踹下床,一会要说要他学会自尊自爱。
  简直自相矛盾。
  林忱说服不了他,只好握住他的手腕,把他的手放在自己脸旁:“这样吧,你也扇我一巴掌,我们扯平了。”
  一方面是要教小娇夫学会反抗,不能任打任骂。
  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点,若不让小娇夫现在就把被欺负的怒气发泄出来,待他以后走上复仇之路,肯定会把受过的委屈千百倍还给林忱的。
  不如现在就扯平。
  这下,不仅是叶慬之惊恐,周边帮忙处伤口的佣人们也齐齐吸了口冷气。
  “嘶——”
  林忱:“……”怎么,你们吸尘器啊。
  叶慬之想拒绝,但林忱坚决要他做。虽然不明白霸总又在发什么疯,他还是按着做了,轻轻往林忱脸上摸了一下。
  林忱都闭紧眼睛,做好挨打的准备了,谁知就被摸了一下,比羽毛抚过还轻。
  笑死,叶慬之根本不敢用力打。
  林忱质问:“你没吃饭吗?”
  打这么轻。
  叶慬之点点头:“对啊。”
  确实没吃饭啊,早饭早就做好了,就摆在桌上,散发着香气。
  而霸总却在这里发癫,搞得两人都没饭吃。
  林忱和叶慬之的肚子齐齐咕噜噜了一下。
  林忱摸摸脑袋:“行吧,去吃饭吧。”
  叶慬之如蒙大赦,一瘸一拐往餐桌边走去。
  林忱见状也立刻站起身,搀扶着他往前边走。
  佣人们看着二人的背影,一顿感慨。
  少爷对少夫人的感情真深呐,和他们想的完全不同。
  原以为少爷娶他是当替身,谁知竟是真爱。
  就这么把深爱多年的苏漾放下了,也不知是深情还是多情。
 
 
第4章 蛋炒饭 这熟悉的逼王气息!……
  林忱坐在餐桌边,无言地看着桌上的丰盛餐点。
  澳洲和牛菲力、拉明顿蛋糕、法式红酒焗勃艮第蜗牛、奶油龙虾汤……
  据说龙虾用的还是当天从日本空运过来的伊势龙虾,肥美无比。
  这些菜本该是一道道上的,但林家向来习惯摆满一桌,然后再开始吃。
  餐桌上摆着银色的烛台,不知何时还有人在桌边拉起了小提琴。
  金发碧眼的厨师安德烈将最后一道菜摆上桌,微笑着对主人鞠了个躬,动作十分优雅。
  林忱的手边没有放红酒,却放着一杯比大部分红酒更贵的老班章,散发着比茶香更浓郁的金钱味道。
  准确来说,这一桌都是金钱的味道。
  本该是十分动人而有情调的画面,动听的音乐,精致的美食,都令人心旷神怡。
  然而,林忱不知道怎么吃。
  他瞪着自己面前的三幅刀叉,如同O坦尼克号里第一次和富人吃西餐的杰克,懵了。
  而且……
  五分熟的菲力牛排上还残留着血丝,鲜嫩的焗蜗牛上冒着可怕的汁水。
  林忱看着这些东西,胃口全无。
  上完菜的厨师安德烈站在林忱身旁,微笑看着他,想等他吃两口再退场。
  安德烈对着林忱微笑。
  林忱也对着安德烈微笑。
  安德烈:“???”
  怎么光笑不吃。
  我做的饭这么难吃吗,少爷都不屑于吃?
  安德烈屈辱极了。他以前好歹也是国外高级餐厅的大厨,不过前几天被林家重金聘来。
  本来来到异国他乡满腔志气,谁承想主人却一口都不吃他做的。
  虽说身为人家的厨子,本不该对着主人指手画脚,但厨师认为人格更重要,他的尊严受到了侵犯!
  于是安德烈操着蹩脚的中文对霸总开麦了:“seek撒,book辱!”
  士可杀不可辱!
  “叽哩哇啦不啦不啦!”
  你为什么不吃我做的饭,我做的不好吃吗?
  也不知这个安德烈是哪国来的,林忱听不懂他的鸟语,迷茫地看着他。
  安德烈又急又气,手舞足蹈。
  林忱又慌又忙,手足无措。
  听不懂啊。
  还有,谁能教教他怎么吃饭啊?
  又不好直接问,否则霸总壳子里换人的事不就露馅了吗。
  餐桌对面的叶慬之倒是看起来游刃有余,优雅地拿起杯子喝了口茶。优雅地叉起蜗牛,优雅地塞进口中咀嚼,优雅地十分欣赏般点了点头。
  看起来比林忱更像个霸总。
  这些东西对于叶慬之来说是基本操作了,他从小在叶家长大,参加这样那样的宴会酒局,对于此类流程驾轻就熟。
  林忱:“哕……”
  怎么吃得下去的……
  叶慬之和安德烈齐齐看向他。
  林忱及时止住,打了个嗝。
  安德烈敢怒不敢言地看了林忱一眼,大步走向叶慬之。
  他紧紧握住叶慬之的手,大赞这就是他的知音,对于食物的鉴赏十分有品位!
  林忱以为叶慬之也和他一样听不懂,谁知叶慬之嘴一张,竟用和厨师一样的鸟语流畅地沟通了起来!
  什么时候学的!
  两人相谈甚欢,安德烈还俯下身,十分愉快热情地拥抱了小娇夫一下!
  林忱:“!”
  这熟悉的逼王气息!
  叶慬之为什么会懂这些外语,为什么会对于吃西餐的繁复流程这么熟练?
  他的某种猜想刚冒出头,便听叶慬之解释:“这门语言是我高中时学的,当时家里需要用钱,我就参加了相关比赛,最后拿了第一名的奖金。”
  哦,为了奖金,倒也合。
  他知道小娇夫家很穷,小娇夫其实也很聪明。他读书时成绩其实是很不错的,学会一门语言完全不成问题。
  只是他们家实在太穷,即使成绩很好,也因为没钱连大学都没能读上,最后还和霸总这个渣攻结了婚。
  “以前总是吃不饱饭,所以现在看见什么都想吃。”叶慬之笑着,还有点不好意思。
  林忱心疼了。
  难怪,连这些反人类的东西也吃得下。
  林忱摸了摸他的脑袋:“哎,吃吧吃吧,瞧给孩子饿的。”
  林忱自己是真吃不下去,餐具也不大会用。
  餐品虽然丰盛,份量却实在少得可怜。
  他干脆随便吃了两口觉得能吃的蛋糕和奶油汤,将一杯老班章一饮而尽,便去公司上班了。
  安德烈看着霸总离去的背影,愤愤地蛐蛐他:没品味的家伙!
  .
  林忱去了公司,叶慬之则呆在家,饿得肚子叽里咕噜叫。
  他其实也不是很喜欢吃不太熟的牛排和蜗牛,只是看厨师无能狂怒实在有点惨,才吃一两口捧个场。
  而且这些西餐的份量实在太少,叶慬之根本吃不饱。
  他试图问安德烈能不能给他做点中餐,然而这位国外厨师只会做顶级西点,却对中餐一筹莫展。
  家里也没有别的厨子。
  上午十点,彻底消化完早餐后,饥饿的叶慬之试图在霸总家里翻箱倒柜地找零食。
  然而这么大个林家竟比他的恋爱史还干净,什么零食都没有。
  叶慬之:“……”
  他瘫在沙发上。早上吃的那一点鸟食早就消化完了,现在饿到头晕眼花。
  也许是太饿,发生的事情又太多,他突然有点想念曾经习以为常的生活。
  大学里的五个食堂,天空下的篮球场,勾肩搭背的那群舍友,回宿舍的那条坑坑洼洼的林荫路。不过一天,他熟悉的一切都离他远去。
  还有高中时期的另一个篮球场、另一群人、另一段青春。
  还有……那时的教室里,位置在自己左前方的那个背影。
  高三安静的晚自习,随堂测验。叶慬之写完试卷,无聊间环顾周围,看见穿着白色校服短袖的林忱,低着头写题,笔头一下一下点着额头,似是为难题微微皱眉。
  夏夜的蝉鸣漫长聒噪,晚风掠过教室,风扇吱呀吱呀转着。落日余晖落在少年身上,投下一片浓重的阴影。
  他好像真的很瘦。
  叶慬之看着林忱的背影,不知不觉出了很久的神。
  他就是和眼前这个人,交锋了足足十年。
  从小学到高中即将毕业,横跨了他们的整个青春。
  不对……林忱怎么还没写完试卷。
  ……靠!他肯定在检查第二遍!
  生怕被林忱超过、第一名不保的叶慬之紧张兮兮地再次翻起卷子,检查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交卷才肯罢休。
  交卷后,他状似不经意地往林忱那边走,看见他的草稿纸上,堆满了铅笔画的Q版小人,似乎还是眼熟的动漫角色。
  就他看的这一会功夫,林忱又涂了一个。他皱着眉,似乎对刚刚画的不太满意,抬头看见叶慬之站在旁边,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转过头去。
  叶慬之:“……”
  原来这人刚刚一直在草稿纸上画小人。
  他刚刚在卷个什么劲儿!
  林家,小娇夫叶慬之在沙发上发了半天呆,几乎以为自己被饿到出现了死前走马灯,灯里还特么全是林忱。
  他回过神,感觉自己实在饿得不行了,才终于想起除了等人喂饭,还可以自己做饭。
  当了半天的小娇夫,就真忘了自己会做饭了!
  叶慬之撑着茶几站起来,只觉得腿软发抖,眼前阵阵发黑。
  他的胃都要饿到没知觉了。
  叶慬之和父母关系一般,高中都是独自出来住的,自能力相当强。
  来炒碗蛋炒饭吧。
  他凭借着仅存的毅力走向大冰箱,从里面掏出几个鸡蛋。
  又找出几颗小葱,一块肉,玉米粒,和一大碗隔夜饭。
  带着战利品走向厨房的时候,他路过了几只摆在窗台上的盆子,很是精致,里面栽着纤细漂亮的鲜花。
  盆子很大,花很小,空了一大片泥土。
  太浪费了,如果能在里面栽葱多好,绿油油,美观又能吃。叶慬之遗憾想道。
  他来到厨房,挽起袖子,把小葱和肉洗干净,分别切成葱花和肉丝。
  接着起锅烧油,然后下入鸡蛋,打散。
  热油发出滋滋的声音,浓郁的香味传出,锅中一片金黄的颜色,诱人极了。
  叶慬之咽了口口水,继续往里面下肉丝、玉米粒和饭,加生抽和盐。
  叶慬之是南城人,嗜辣,所以又想往里面加干辣椒。
  顺带一提,《暗玫》中主角生活的城市正好也叫南城。但此南城非比南城,这座城市口味尤其清淡,和粤城有得一拼,叶慬之翻了半天才从角落里找出一包。
  辣椒能很好地激发食物的香味,让本来就香的蛋炒饭更加香气扑鼻。
  叶慬之想往锅里疯狂倒着辣椒,恨不得把所有辣椒都放进炒饭里,把这个锅子腌入味,让霸总以后吃的所有饭都有辣味,辣不死这个老登。
  可刚放了一点点,呛人刺激的气味又让他莫名其妙想起林忱——他是说现实中那个林忱,身为南城人却吃不了辣。
  南城的吃辣程度普遍很高,小孩子从小被父母耳提面命要学会吃辣,否则在饭局上就没有菜吃。
  可林忱天生受不了辣。七岁那年,林爸为了让他学会吃辣,往他的饭里倒辣的小炒肉汤,让他必须吃完,否则不让他喝水。
  当时叶慬之正好去他们家玩。叶慬之从小就很能吃辣,看着林忱被父母压着,一边哭一边吃那碗拌了辣汤的饭,自己则面不改色地吃更辣的菜,还一边嘲笑林忱不行。
  那天林忱哭得不行,和叶慬之打了一架,打坏了一个绒毛枕头。
  也不知道是被辣哭的还是气哭的。
  至于最后自己是输还是赢,叶慬之也已经不太记得了。
  此时印象中最深刻的,是小林忱被辣到红扑扑的脸,半张着通红的嘴唇,和眼里不知是被辣出来、还是因委屈流出的泪。
  小林忱就用那样的表情看着自己,气鼓鼓的,嘴里说着一些咒骂的话,是那个年纪的林忱能说出最恶毒的语言。
  却因他的这副表情而变得软绵绵的。
  一点杀伤力都没有,却让人更想欺负他,想听听他还能再骂出些什么来。
  叶慬之不知为何,对这个场景印象深刻。
  也许是因为这两天突然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完全陌生的环境,唯一熟悉的就是这个从小到大的死对头。
  谁让林霸总长着和林忱相似度极高的脸,所以想到林忱是很正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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