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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吵醒隔壁的魔王(穿越重生)——红口白牙

时间:2025-01-27 10:57:40  作者:红口白牙
  魔王:“……”
  魔王哑声道:“阿玺不生我气了吗?”
  “气啊,但又有什么用?您又不会改。而且您刚刚说得也挺有道理的,变成精灵对现在的我来说是利大于害,人总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吧。”
  魔王:“……”
  走出房门之前,祝明玺又突然停下脚步。
  “您之前说,精灵圣种可以让其他种族的人变成精灵族人……那如果您自己用下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
  魔王愣了一下,似乎没料到祝明玺会问这个问题。
  片刻后,他回答道:“可能会变回金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
  祝明玺愣愣地看着魔王,没说话。
  魔王却笑了。
  他苍白的脸颊和漆黑的眼睛在此刻绽放出灼灼耀人的光彩来。
  他声音像是裹携着无限情意的温暖春风。
  “阿玺,虽然我曾对精灵圣种梦寐以求,但这颗圣种却真真切切地是为了你才求来的。”
  “比起变回精灵王子洛希尔,”他轻声说,“我更想让阿玺能够长长久久地活下去。”
  祝明玺轻轻垂下眼。
  “阿玺在想什么?”魔王笑着问。
  祝明玺缓缓抬起头:
  “我在想,好险,要是没有五日之约,我现在恐怕是要被您感动得一塌糊涂了。”
  魔王:“……”
  可片刻后,魔王的眼睛又重新漾出笑意。
  “也就是说,阿玺现在需要时时告诫自己,才能不被我动摇真心吗?”
  祝明玺:“……”
 
 
第36章 
  祝明玺在镜中世界待了二十多天, 吃住都在魔王的城堡,刚开始他还规规矩矩地烤面包做西餐,到后来他已经捣鼓着蒸馒头煮粥做面条了。
  祝明玺把馒头从自己做的蒸锅上拿下来时, 魔王也出现在了厨房门口。
  “我可以尝一个吗?”魔王轻声问。
  虽然馒头是祝明玺做的,但面粉是城堡原来就有的, 祝明玺当然不能不让魔王吃。
  “有点烫。”祝明玺一边说着, 一边下意识地递给了魔王筷子。
  可直到魔王拿起筷子,祝明玺才意识到自己给错了,应该给叉子。
  可他刚转身拿了银叉, 就见魔王稳稳用筷子将蒸笼里的馒头夹了出来, 甚至都已经咬了一口了。
  他垂着眼, 看不清脸上的表情,可每一口都嚼得很慢,似乎食用的不是普通的白面馍,而是什么珍馐美味。
  祝明玺愣住了。
  魔王抬头问:“阿玺,怎么了?”
  祝明玺:“……你筷子用得挺好的。”
  魔王脸上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凝滞,又很快消失不见, 他笑道:“我原来游历四方的时候见过几个来自东方的魔法师, 跟他们学的。”
  “东方的魔法师?”祝明玺对这个很感兴趣,“他们有说自己来自哪个国家吗?”
  “没有,但他们都是黑发黑眼, 和你我一样,如果阿玺对他们感兴趣, 我去把他们弄来陪阿玺玩,好不好?”
  祝明玺:“……”
  弄来?
  是像镜外的那个魔王“弄了个公主回来”那样“弄”吗?
  祝明玺飞快转移了话题:“说起黑发黑眼, 我还有一件事情想向您请教。”
  他正色道:“之前从镜中世界出去后,我遇见了外面的魔王, 但他完全没有认出我,为什么?明明除了发色,瞳色和精灵的耳朵,我的样貌并没有发生其他改变。”
  魔王道:“我给阿玺施了一个很小的魔法。”
  “什么魔法?”
  “迷雾,”魔王说,“那个魔法的名字叫‘迷雾’,被施下这种魔法的人,只要容貌发生了些许变化,在其他人眼里就会变得像陌生人一样,完全认不出来。只有被人以其他手段认出身份时,才会觉得迷雾散去,发现两张容貌的相似之处。”
  祝明玺愣住了。
  世上竟然还有这种魔法。
  祝明玺问:“镜子外的魔王也被施下过这种魔法吗?所以才没有人会觉得他和精灵王子洛希尔容貌相似?”
  魔王点了点头,又说:“但是阿玺放心,镜子外面的那个魔王还不知道自己身上被施下过这种魔法,而且对这种魔法没有一点了解,所以不可能会破解法术认出你的。”
  不知道?
  镜子外的魔王竟然不知道自己被施下过这种魔法?甚至对这种魔法没有一点认知?
  ……是了,他当然不知道。
  如果他知道世界上有“迷雾”这种魔法的话,在祝明玺开口说“您和洛希尔长得挺像”时,魔王就不会骂他“眼瞎”而是会掐着他的脖子质问他,为什么迷雾魔法对祝明玺不起效用,他是不是知道点什么了。
  “你刚刚说他没有认出你……他的眼睛康复了吗?”魔王却忽然问道。
  “是的,”祝明玺回过神来,“他不光眼睛恢复了,力量似乎也完全回归了,您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他停顿了一下,补充道:“我好像在他身上闻到了紫羽磷的气味,但我查过资料,紫羽磷是剧毒,经常被制作成各种毒药,没查到它有什么神乎其神的治愈功效。”
  魔王却紧紧把眉皱了起来。
  片刻后,他沉声道:“你没查到,是因为用紫羽磷制作而成的治愈药剂是一种禁药。”
  “禁药?”
  “是的,那种药剂叫‘瞬命魔药’,任何受了不致命重伤的人服用这个药剂之后就会立刻得到恢复,但它却有一个致命缺陷。”
  “什么缺陷?”祝明玺心中一跳,慌忙问道。
  魔王眉头皱得更紧了,面色甚至有些阴沉:“喝过这个魔药的人从此以后再也不能触碰雨水,只要一碰到雨水,就会受到反噬,轻则遭受之前重伤的十倍,重则当场毙命。”
  祝明玺愣住了。
  随即,他心脏跳动的速率变得更快了。
  但他却很快压制下自己激动的心情,而是看着魔王的脸,问道:“您为什么这么生气呢?这个禁制对您也有效吗?”
  魔王却沉默了下来。
  “我不知道,”许久后,他开口道,“或许对我有效,也或许对我无效,但除了亲自去淋雨,我找不到第二个探知真相的办法。”
  祝明玺:“……”
  魔王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似的:“……什么脑子有病的人才会给自己喝这种魔药啊?!”
  祝明玺:“……”
  祝明玺幽幽道:“或许是自尊心和报复心都很强,却在受伤又失明的情况下遭到了堪称羞辱的打击,于是想要不顾一切恢复力量,并立刻一雪前耻,揪出假冒自己的仇敌的那种人吧。”
  魔王:“……”
  .
  祝明玺刚从镜子里出来,就听到天边响起一道惊雷,随即,硕大的雨滴砸落在玻璃窗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下雨了?!
  祝明玺惊奇地打开窗,果然看见乌云密布,暴雨倾盆而至。
  哈!下雨!
  这是不是代表魔王此刻正龟缩在某个阴暗角落,咬牙切齿地看着暴雨倾盆却无能为力,不能出来为非作歹了呢?!
  一想到魔王不爽,祝明玺就爽了。
  他眼睛变得极为明亮,喉咙里不由自主地哼起了歌来,眼也弯弯,嘴也弯弯,好像有一尾小金鱼在他心里欢欣鼓舞地跳跃起来了。
  不过暴雨这东西来得快,去得也快,祝明玺乐了没两秒就在房间里找了两个水桶,准备出门接点雨水以备用。
  可他刚跑下楼一头扎进雨幕里,还没来得及在雨里撒欢儿,就发觉到了不对劲。
  这大街上……咋这么空呢?
  该说不愧是魔法横行的世界吗?避雨都避得这么有效率。
  祝明玺却隐约觉得有哪里不对劲,他默默看了看身前,又默默看了看身侧,最后他缓缓转身看向身后。
  然后瞬间僵成雕塑。
  ——只见在他身后,在长街的尽头,手持弯刀的魔王面色阴沉地立在雨幕里,他身上裹着一层透明的薄膜,那薄膜将雨水完全隔绝在外,连他的鞋底都没沾染上一滴雨水。
  魔王仰头看向乌黑的天空,面色更加阴沉难看,像是云里有他不共戴天的仇人。
  随即,他举起手中的弯刀,在空中挥动了几下,一团黑雾汇聚而成的魔法阵转瞬在他弯刀的刀尖上形成。
  那黑雾魔法阵直冲天际,猛地撞入乌云里!
  “砰!”
  转瞬之间,只见乌云消散,蓝天重现,暴雨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祝明玺:“……”
  可魔王却犹不满足,他的刀尖在地上用力砸了一下,地面以刀尖为中心开始出现裂痕,与此同时,一个巨大的魔法阵如湖面上的波纹般荡开。
  波纹荡过之地,水雾蒸腾,地面变得干燥无比。
  祝明玺:“……”
  魔王终于撤掉了身上的薄膜,一步一步往前走,可阴沉的脸色却没有好上半分。
  经过祝明玺时,他脚步突然一顿。
  祝明玺心脏瞬间紧绷。
  可下一秒,一阵水雾从祝明玺身上升腾而起,他连头发丝都变得干燥了。
  祝明玺:“……”
  而和祝明玺一样荣获尊贵的魔王级别烘干待遇的。
  还有路边的一条狗。
  祝明玺:“……”
  做完这一切后,魔王裹携着浓厚黑气,继续带着像是准备去屠城的阴沉脸色离开了这条街。
  .
  魔王并没有去屠城,但也差不多了。
  祝明玺现在所在的地方叫做圣城,这里接壤魔法森林,有圣光决斗场,有圣光学院,也有圣廷,是曙光大陆最繁华也是最大的城。
  而曙光大陆最繁华的圣城,此刻却变得人心惶惶,混乱不堪。
  因为魔王封城了。
  魔王在决斗结束后的第五分钟封了城。
  圣城的四个出入口全被一团黑雾堵住,而圣城范围内的所有传送魔法阵都不能再使用。
  圣城,成了一个不能出也不能进的困城 。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魔王要找人。
  .
  “所以魔王搞出这么大动静,到底是为了找什么人啊?”
  灯光昏暗的小酒馆内,棕发蓝眼的祝明玺晃着手中的麦芽酒,满脸好奇地问道。
  “魔王想找的可不是一个人,而是好几个人。”一头红发的彪形大汉一边把烤糊了的咸鱼扔回餐盘里,一边用鱼刺剔着牙,含糊不清地说。
  “好几个人?”祝明玺招呼老板,让老板给大汉上了一盘鲜嫩无比的鲈鱼。
  大汉大快朵颐地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问:“你知道伊森吗?”
  “当然知道,霸榜十年,然后被魔王三秒打败的那个。”
  大汉:“伊森这回接连被人挑战,是因为有人发布了巨额悬赏,说是只要打败伊森,就能获得一百个圣级魔晶石。”
  祝明玺:“一百个!圣级魔晶?!”
  大汉:“瞧你这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还不止呢,还有别的东西……”
  “那这些奖赏都到魔王手里喽?”
  “不,魔王没要那些悬赏金不说,还差点儿掀翻了整个悬赏大楼……听说发布悬赏的人是一个红头发棕眼睛,还带着银色面具的魔法师……这就是魔王要找的第一个人。”
  “哦?”祝明玺心脏怦怦跳,暗自庆幸自己之前就用新形象换了旅馆,并销毁了红发棕眼魔法师的衣服和面具,“那魔王要找的第二个人呢?”
  “魔王要找的第二个人就有意思了,”大汉再次吃光了鱼,继续用鱼刺剔牙,他道,“魔王找的第二个人,是一个黑头发黑眼睛的纯种人类,名字叫祝明玺,这人的魔法重现画像已经满天飞了,有人认出了他,说他是魔王的奴仆。”
  祝明玺不动声色地好奇问道:“奴仆还用找吗?不是有随叫随到的奴隶契约吗?”
  “谁知道呢?不过有人说他是偷偷用金币解除了奴隶契约,然后跟人跑了!”
  祝明玺:“……跟人跑了?”
  “是啊,不然他一个纯种人类哪那么大能耐?我见过他的魔法重现画像,白白净净的,长得还不赖,衣服的料子连贵族都用不起,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奴仆,怪不得魔王这么生气呢……啧啧……不过我觉得他应该是跟着那个红头发棕眼睛的有钱魔法师跑了,魔王估计气疯了,所以不但不要那人的赏金,还封了整个圣城寻找这对奸夫淫夫……
  祝明玺:“……”
  祝明玺实在听不下去了,连忙转移话题:“您知道得还挺详细的。”
  “当然详细喽,我还指望着瞎猫撞到死耗子找到这俩人,去魔王那里领取悬赏呢!”大汉放下手中剔牙的鱼刺,伸了个懒腰,嘿嘿笑道。
  “悬赏?”祝明玺心中一跳,“魔王也发布了悬赏?他悬赏什么?”
  大汉:“魔王悬赏的东西可不一般,别人悬赏的是钱,魔王悬赏的可是命!”
  “命?”
  “只要把魔王想找的人带到他面前,魔王就会亲自用那把恐怖的弯刀在领赏人手心划一个叉,从此以后,这人若不小心冲撞了他,只要露出手心的疤,魔王就可以饶他一条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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