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最不置可否,提着刀就跟了过去。
不知不觉,居然又到了冬日,雍璐山是没有什么四季更迭的,有些峰头会保持常年春日,有些则为了种植或者养殖之类,天气极度不适合人类生存,但阆苑城不一样,它虽在修仙界,却是“人间”。
卞春舟就很喜欢下山闲逛,或者说他实验一不顺利,就喜欢下山花钱,没办法,灵石兑换成银钱的比例太香了,有种买什么都不要钱的感觉。
“你买这么多,用得过来吗?”陈最并不缺灵石,主要刀修除了在本命刀上花钱之外,其他支出几乎为零,他又没有本命刀,除了会在月初买点辟谷丹外,他的弟子俸禄都存在储物袋里,三年多下来,已经是一笔不菲的家底。
“可它们这么可爱,哪怕是美丽废物,我也愿意为他们买单啊。”这小老虎如此虎头虎脑、憨态可掬,他都要拿下,反正也不贵啊,“你出门这么久,就没想过给你阿娘买点礼物寄给她吗?”
陈最一愣:“啊?”
陈最是个楞头孩子,一般来说他是每三个月给阿娘写一份信,传讯符到不了那么远,所以传信用的是阆苑城中的灵鸽,就是如此,阿娘也嫌他啰嗦,三年来他只收到过阿娘寄过来的两封信。
一封是惊愕于雍璐山居然真的如此不挑,当真收他当了内门弟子,第二封是嫌弃他啰嗦,让他好好修炼,没事不要写信烦扰。
“你不是说你阿娘嫌弃你烦嘛,那你就寄礼物啊,当儿子的送礼天经地义,没毛病,说不定送到心坎上了,你阿娘就不会觉得你烦了呢。”
卞春舟这话实在有理有据,陈最被说服了,于是他捧着储物袋:“那卞师弟,你觉得应该送什么比较好?”
卞春舟战术后仰:“这话你问我?我又不认识你阿娘。”
“可是我阿娘……”陈最挠了挠头,阿娘好像什么都不缺啊,“我阿娘很厉害的,如果送普通的法器,她肯定觉得我是捡破烂送她的。”
“看不出来啊,你小子居然还是个家底丰厚的修二代,那你刚来雍璐山那会儿,怎么穷得跟我和闻叙叙一样?”天知道,那时候山考时“赚取”的那点儿碎灵石还要掰成三份呢。
“因为我出门前,是被我阿娘扔出来的。”灵石这种东西,他一直以为可有可无来着。
“……你肯定惹你阿娘生气了,就这你还三个月一封信,活该你阿娘嫌你烦!”
陈最啊了一声,真的是这样吗?
“那我应该买点什么?”
“那你阿娘最喜欢什么?”
陈最想了半天:“……最喜欢揍我吧?”
卞春舟心想,这也没什么毛病,他有这种憨儿子,他也想揍:“除此之外呢?”
“我阿娘爱酒,算吗?还有我阿娘喜洁,每次我弄脏她的衣服,她打我的时候都用力三分。”
“那就买点灵酒寄过去。”这个好办啊,闻叙叙经常下山卖酒,阆苑城哪里能买好酒,卞春舟可太熟了。
“可我阿娘并不缺酒喝。”
“那怎么能一样!这是你在雍璐山特意挑选的哎。”就挑神龙最爱喝的那家,神龙严选啊,必不可能有错。
“这样的吗?”
“那这样,你再给你阿娘挑两身法衣,就当是新年礼物,你觉得怎么样?”
陈最哑然:“为什么不直接寄清洁符?我挑的阿娘肯定不喜欢。”阿娘从前经常说他审丑崎岖,对于美没有任何的概念。
“……没问题,就挑你觉得丑的给你阿娘寄过去。”
两人先去买了灵酒,然后才去的法衣铺子,菡萏阁是阆苑城最大的法衣铺子,城中绝大部分修士的法衣都出自这儿,当然了,除了修士穿的法衣,它也做普通人的生意,毕竟也没人规定,只有修士才能穿法衣。
而且法衣,说穿了就是在已经做好的普通衣服上烙印阵纹和符文,从低阶到高阶,价格当然也是一路攀升,以陈最兜里的灵石,顶天了只能买一身中阶的女修法衣。没办法,谁让女修的衣服更漂亮、用料更昂贵呢。
“这好看吗?它都可以买三身男修法衣了?”
“仙长您在说什么胡话,男修法衣也有昂贵的,你看的那些,都是最素朴、最基础的成衣法袍,您要不瞧瞧楼上的?”
楼上的那是天价!这哪是法衣铺子啊,分明就是奢侈品专柜!
但菡萏阁的生意依旧好得不行,堪称门庭若市,城中许多富户乡绅家的夫人小姐公子们都爱上这儿定衣服,虽然死贵,但穿出去有牌面啊,虽然凡人穿普通的法衣,法衣上的灵力会渐渐消退,但菡萏阁有一次免费加固的机会,这也是它家生意这么好的原因。
陈最非常不习惯地往旁边站了站:“那还买吗?”他觉得都好丑。
“……”
卞春舟心想,这也太贵了,陈妈妈收到衣服,不会怪他乱出主意吧?于是他也有些犹豫,两人犹豫的瞬间,看中的衣服已经被一位财大气粗的夫人包圆了。
这下好了,不用选择了,没货了。
陈最最看着一堆丑衣服被人小心翼翼地买走,心想阿娘肯定不喜欢这样的,于是大手一挥,直接挑了没有符文的普通衣裙两身。
“你确定?”
“我阿娘就喜欢穿这个颜色的,我觉得它也挺丑的。”
卞春舟半信半疑,真的吗?真的会有人喜欢穿这种屎绿色的裙子吗?而且这两条裙子,他也觉得……挺丑的。
难道他和陈最最待久了,审美趋同了?!这么可怕的吗?
而就在他们准备付钱走人的时候,这两条丑裙子居然……还被别人看中了?!这合理吗?!
“二位公子,请恕老身冒昧,实不相瞒,老身的女儿今晚就要嫁神树了,却没一身得体的衣衫,老身的女儿最想要这家店的衣裙,这裙子颜色真好看,可否请二位公子割爱?”
卞春舟低头看了看陈最最手里屎绿色的裙子,这颜色好看吗?绿不绿,黄不黄的,还是说这位老婆婆……是红绿色盲?最后最后,嫁神树是什么骚操作啊?!
第118章 怪异
雍璐山在阆苑城太有名了,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卞春舟下山逛街都会换上普通衣袍,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菡萏阁的跑堂都是炼气期, 自然能看出他们二人是修士,但显然眼前的老婆婆没认出来。
可很奇怪啊,这老婆婆虽是普通人,可身上却萦绕着一股淡淡的清灵之气。
卞春舟又忍不住多看了一眼陈最最手里那两条黄不黄、绿不绿还泛点儿诡异荧光的裙子, 这真的好看吗?
但裙子是陈最最买给阿娘的,决定权肯定在陈最最手上。
陈最呢, 他无所谓啊,而且他是修仙界土著,对于什么嫁神树之类的风俗并不感到任何意外:“你要哪条?自己挑吧。”
老婆婆便挑了那条带云肩的大袖衫:“多谢二位公子,这件更庄重些,老身就挑这件了。”
卞春舟一看,唔, 两条里面一定要选一条的话,他也选这条, 但这套衣衫对于普通人来讲并不便宜, 虽然菡萏阁可以退换,但今夜就要嫁神树,万一买错了, 可就不好了。
“老婆婆, 您真确定要买这件?”
“错不了,这颜色在夜色下最是好看。”老婆婆抚摸着手里的衣裙,像是抚摸什么宝贝一般,“错不了错不了,公子你是好奇为何老身选了这身绿衣吧?”
卞春舟心想, 原来不是红绿色盲啊,真是瞅准了这颜色去的,那没问题了。
“抱歉,是小子唐突了。”
老婆婆就摆手:“没有没有,这嫁神树啊是我们小树村特有的风俗,二位公子不知道也是正常的。”
小树村?好简单直白的名字啊。
老婆婆付了钱,很快就离开了菡萏阁,陈最也返回挑了件……唔,乌紫色的大袖袍,怎么说呢:“你就不能挑点儿寻常些的颜色吗?”
“你不懂,我阿娘最讨厌与人相同。”
好吧,可是这颜色未免也过于老气了些,陈最最的阿娘是修士,那肯定容颜常驻,穿这等颜色的修士,怎么的都得是渡劫老祖了吧:“要不,你再考虑考虑?”
“不用,就这两身,包起来吧。”
卞春舟劝不住,遂也作罢,毕竟相较于那条屎绿色的披帛纱裙,那还是这身乌紫色更好看些。
两身衣裙加上一箱灵酒,用一次性的储物符收好,陈最又搜肠刮肚写了封信附上,便交由城中的灵鸽送往家中了。
卞春舟心想,这修仙界的快递就是方便啊,家里要是有底蕴的,甚至可以直接用双向的传送阵就能完成,真是快捷方便啊。
“走走走,差点儿忘了正事,我得去店里查账。”
共觞小馆的名声已经打出去了,经过三年的发展已经成了城中有名的酒楼,当时租的小楼也重新翻盖过,如今已经是整条街上最靓的崽了,只要是慕名而来的,绝对是不可能会认错的。
卞老板最喜欢的就是收账环节了,毕竟谁会不喜欢银钱入袋的感觉呢。
“来都来了,我们吃完饭再回去吧。”
陈最:……我就知道。
两人入座,掌柜的亲自送菜上来:“东家,前段时间上的新菜卖得非常不错,您看是不是加一些食材备料?”
陈最蒙头吃菜,懒得听朋友这些生意经,不过等他吃饱抬起头来,生意经已经变成了小树村的八卦。
没办法,卞老板实在是一位热爱八卦的人,嫁神树这种事情,不好当着人家的面直接问,但找人问问、一解八卦之心总是可以的吧。
“小树村?东家您说的,莫不是方家坳最深处的小树村吧?”
卞春舟立刻来劲了:“怎么?掌柜的你知道?”
“知道是知道,但那村子吧,挺怪的,寻常人家也不会去那边。”说起这个小树村,掌柜一脸的讳莫如深,但他一想东家是修士,那还怕什么,便道,“据我夫人说,小树村一直沿袭着上古的婚嫁习俗,每年的十一月廿六日,啊,便是今日晚上过了子时,小树村适龄的女子,就会嫁给从小种植长大的伴生树,如此才能一生长乐、福寿绵延。”
“啊?人怎么可能会有伴生树?”卞春舟心想,衔玉而生已经够离谱了,怎么还有人伴树而生的。
“说是如此,实则是小树村围绕着一棵神树而建造,至于怎么造的,我就不得而知了,只知道这棵树庇佑整座村庄,许多许多年前,那边的山坳下了好大的雨,山上的泥石俱下,周遭村子死伤无数,只有小树村安然无恙,便有人说是神树庇佑。”
“既是如此,为何又说怪异呢?”
“所谓的伴生树,听闻好似是神树身上落下来的种子,凡是村中诞下了女娃,神树就会落下种子,生下女娃的家庭就会将种子带回去,种在村子周围,若是种子种活了,这女娃就得在十四岁这年嫁给神树,礼成之后两年,女子才能自由婚嫁。”
原来如此,难怪那位老婆婆一脸喜滋滋了。
“那若是种不活呢?”
“那……这女娃就会夭折,就是活不成。”
啊?这么神叨吗?
卞春舟露出来的手背泛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从无例外吗?”
掌柜的笑笑:“东家您这话可是问住我了,这我如何知晓啊,我夫人惯爱与人聊些家长里短,这些消息都是瞎传的,小树村虽听上去挺怪的,但那个村子偏得很,也鲜少与外界通婚,其实里面真的什么样子,大家其实都不太清楚。”
之所以传开来,也是觉得嫁树这事儿挺玄乎的,听过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还没听过嫁树随树的:“外头的男人,都不敢娶小树村的女子,听闻小树村的女儿家嫁妆都是一棵树,说是只要把树移栽过来、种在屋后,神树就会保佑在外的女子在夫家一生顺遂。”
“……这你又知道了?”
“不知道啊,只是听说有人娶过,后来那男人发了大财,逢人就说神树旺他,但他很快就遇害死了,家财全成了他夫人的。”
卞春舟:……行叭,果然传闻不能信。
“小树村很偏?有多偏?”
这个掌柜的知道啊:“那可太偏了,都快出咱们阆苑城的地界,据说多走两步路,就到隔壁兮山城的地界了。”
这么偏僻啊:“阆苑城和兮山城中间,不是隔着十重大山吗?”
“可不是嘛,那小树村就在十重大山里面啊,那山里气候潮湿、水土疏松,后来那里面的百姓都搬出来了,唯独小树村还住在里面。”
卞春舟忽然心里滚跳一下:“那寻常普通人,从城中去小树村,需要多久?”
“脚程快一些,约莫也得三个日夜吧,毕竟那是山里,又不能坐车……”掌柜的兀自说着,根本没看到东家脸上的惊愕。
“陈最最,你还记得吗?我们刚刚遇上问你要衣服的老婆婆,她身上干干净净,一点儿泥土湿润的气息都没有,她……是说今夜,对吧?”
陈最其实没细看,但修士记忆都很好,那老人说了什么他还是记得的:“是今夜,你没记错。”
这……完了,听八卦听出幺蛾子来了。
卞春舟抓了抓头发:“你说,她有没有可能是唬我们的?她会不会是修士?”倘若是修士,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有可能吧。”
卞春舟勉强找了个理由说服自己,可倘若是修士,哪怕是避世而修,在雍璐山庇佑的范围内,雍璐山不可能半点儿记录都没有吧?
回山之后,他越想越觉得奇怪,干脆就跑开元峰打听消息去了。
可惜他问了好几个相熟的师兄师姐,都不知道什么小树村和嫁神树的风俗,不过修仙界大得很,什么样离谱的风俗都有,师兄师姐都说有些小村子会有非常怪癖的风俗,比如某位师兄曾经出门历练误入过一个村子,那里的人都必须戴面具生活,村中的男子若有一手做面具的好活,那是百家争抢的存在,这位师兄当时不知道,还做了不少好看的面具送人,好悬差点儿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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