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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达米安,但逆序(综英美同人)——不梦三七

时间:2025-02-05 10:04:34  作者:不梦三七
  ——傲慢、强大、遵从最残暴的弱肉强食法则。
  但正因为我拥有身为正常人十八年的经历,所以相较于嗜杀,反而更偏向混沌中立。
  至于之所以说是‘混沌’
  ——我并不认为杀掉渣滓的行为是错的。
  我只是不认同随意杀人,但我并不觉得拉尔斯和塔利亚的某些观念有错。
  当法律无法带来我所认为的正义与公平,那么就需要暴力杀戮为弱小带来正确。
  我认同这一点,并毫不动摇的贯彻践行。
  16
  我的观念或多或少在执行任务中透露些许,对此,塔利亚露出一种非常复杂的眼神。
  她说,“这一点上,你很像你的父亲。”
  那位伟大的哥谭骑士坚持着不杀原则,并为之付诸一切。
  塔利亚说起蝙蝠侠的时候很少,大多是作为我任务完成出色的奖励,出现在我与塔利亚的对话中。
  在她的描述里,原本存在于我脑海中奇奇怪怪的黑色蝙蝠慢慢渡上了属于父亲角色的伟岸光辉。
  我努力删掉自己穿着蝙蝠侠皮肤在哥谭撅着屁股爬墙做任务的尴尬形象。
  还有因为不熟练钩爪枪和披风飞翼千奇百怪出意外的姿态,包括但不限于卡墙、脸着地、撞墙、倒栽葱……够了住脑!
  噢对了,还有一件事:
  谜语人滚出哥谭!
  17
  鉴于我玩《黑暗骑士》只简单过了主线,对蝙蝠侠不太了解,所以对塔利亚的话还是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些许期待。
  当然,身为一个一直接受塔利亚教育、‘没见过’正常家庭的孩子,我表现出了对于父亲的渴望,以及因父亲很强大而该有的骄傲。
  说实在的,前者比后者难多了。
  但是我还是凭借着出色的演技混了过去。
  我的演技比凯撒好多了。
  18
  发疯是会传染的。
  塔利亚好不容易恢复正常,不再给我派奇奇怪怪的任务,没过多久轮到了拉尔斯发疯。
  听说他这回重创了一座城市。
  我很担心这家人的精神状态。
  拉尔斯疯完轮到我了怎么办,毕竟我勉强也算是古尔家的人。
  突然想起来我还有个姨妈,拉尔斯疯完估计会先轮到她。
  这么一想,我又安心地睡了。
  19
  我就知道拉尔斯发完疯就轮到下一个奥古家的人了。
  不出意外,这次是我的姨妈,或者说是塔利亚的姐姐妮莎·艾尔·古尔。
  在我看来,塔利亚和妮莎的感情称得上和谐。
  尽管她们每次见面所说的话都掺杂着冷嘲热讽,但她们从未对彼此大打出手过。
  要知道哪怕是对我十分满意的拉尔斯,有时候在刺客联盟,都会以切磋之名殴打我。
  我能看出来妮莎对于塔利亚的感情,虽然淡薄,但对于刺客联盟的刺客而言,已经弥足珍贵。
  所以当妮莎背叛拉尔斯的消息传来之时,我第一反应是不信。
  20
  事情发生时我在出任务,并不在刺客联盟总部,在任务结束之后我本该自行回到刺客联盟。
  但出乎意料地碰到了塔利亚的人。
  塔利亚命她们将我带去哥谭。
  塔利亚:“达米安,刺客联盟已经没有能再教你的东西,去吧。”
  “去到你父亲身边,变得更加优秀。”
  21
  我知道她语中的含义,就如同每一位教导我的老师,当我学会蝙蝠侠的一切,我将接替他,成为蝙蝠侠,成为哥谭新的掌控者。
  哥谭会是我的。
  ——这些才是塔利亚和拉尔斯想要看到的。
  ‘达米安’象征着征服,征服一切。
  22
  不过这并不是塔利亚和拉尔斯将我排除在外的理由。
  我需要知道刺客联盟发生的一切,我将来的财产不能在我不知道的地方被人破坏。
  废了些许功夫甩掉塔利亚派来的人,我潜行回到中东,了解了整个事情的经过。
  妮莎想要成为刺客联盟真正的主人。
  我有点生气。
  毕竟这是我的财产。
  23
  我生气地离开了中东,抹除自己回来过的一切痕迹去了哥谭。
  别说我怂,我只是惜命。
  24
  我并不喜欢刺客联盟。
  所以在我第一次出联盟总部做任务,就企图脱离那里。
  我动用游戏面板,把身边所有眼线查出来,不动声色地杀掉他们所有人,并且伪造了自己爆炸身亡的现场,拿着早就准备好的假身份,就此踏上隐姓埋名的逃亡之旅。
  那时我就已经想好,从此金盆洗手,脱离刺客联盟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孩哥艾尔。
  或许以后我会成为一个超级英雄,或许以后我会成为一个科学家,或许以后我会成为一个企业家,或许以后我会成为一个花花公子。
  我可以成为任何我感兴趣的身份。
  但绝不再会是一个刺客。
  那天的天蓝如宝石,空气清新,景色更是充斥着勃勃生机。
  我站在动物园里,和一个皮毛顺滑无比的企鹅打招呼,发觉她饿了,顺手拿起桶里的鱼喂她。
  温暖的阳光从天际洒落,照在企鹅软软的肚皮上,露丝十分感谢我喂她,摆开架势为我表演。
  而我站在一边正准备欣赏她矫健的身姿。
  “喂太多对企鹅不好。”
  一只手伸过来不容拒绝地接过我手里的鱼桶。
  虽然我并不准备再喂,但我没有向别人解释自己行为的必要,哪怕这人是我母亲的情人。
  我只是无意识嗤笑一声,没有问他怎么找到这里这种蠢话。
  丧钟的活动轨迹大多在欧洲,而今我在纽约,他出现在这里只会有一种可能——塔利亚让他来的。
  我下意识打开面板,不出意外在附近发现了不少绿点。
  绿点代表友方,以我目前的身份,友方只有一种可能。
  刺客联盟的人。
  塔利亚知道我在哪儿。
  为什么,我的身上没有任何追踪器,这个动物园人流量稀少,又位于市郊区,信息不会传递这么快。纽约又是刺客联盟信息薄弱的地方,她不该如此迅速的找到我。
  丧钟:“小子,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
  他在故意惹我生气。
  我判断出他的意图,没搭理他,向着不远处走了几步冷酷道,“滚出来见我。”
  “少主。”
  几位蒙脸刺客半跪出现,“主人命令,您该回去了。”
  我和丧钟打了一场,最终重伤回去。
  毫不怀疑,丧钟是塔利亚找来打我的。
  回到刺客联盟,我被关了七天禁闭。
  我以为自己会死在禁闭室里,没成想我的生命力还他妈顽强的要死。
  昏迷了几天,还是成功地存活。
  醒来时塔利亚依靠在一个培育舱前,她身后的一排排培育舱里,是无数个与我相似的‘达米安’,有小孩、有成年人、有青少年。
  塔利亚绿色的眸子幽深冰冷,本该浮上眉梢的温和尽数敛去,锋利冷漠与高高在上几乎刺痛我的眼。
  她打开培育舱唤醒程序,“你让我很失望,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正确了。”
  “向我证明你有留下的价值。”
  “让我知道你是最强的‘达米安’。”
  我闭了闭眼睛,粗暴扯掉点滴,不顾尖叫着想要休息的脑子与身体,从病床上踉跄起身,殷红的鲜血珠子般从伤口滚落。
  打开游戏面板,缓缓拿起亚历山大。
  低低喘了一口气,压下满口甜腥气,我面色平静到一如既往,
  “当然,母亲,我会证明。”
  这一场是我打得最惨烈的一次。
  不是因为重伤未愈又滴水未进,也不是因为敌人众多又招式熟悉。
  只是因为被杀的那些人是『达米安』。
  ——本该成为我的兄弟,我的半身,甚至成为我的人。
  一一惨死。
  他们死在我刀下的时候,望着彼此如此相像的面容,让我有了一种我在杀死自己的错觉。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觉得。分明他们只是根据我的基因培育出的克隆人。
  但我确确实实被影响了。
  我拿刀的手在颤抖,可我依旧冷静地看着童年的我、少年的我、青年的我、成年的我,一一死去。
  带着愤恨,带着不甘,带着渴望,永远沉眠在了黑暗里。
  最后一个人倒下的时候,我奋力用刀支撑着自己,几乎以为我也会成为倒下的一员。
  但当我在拉撒路池子里重新睁开双眼,我知道我没有。
  我仍旧活了下来。
  塔利亚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你醒了,达米安。”
  我醒了,所以我仍旧是达米安。
  25
  我是优胜者,所以我有权利知道真相。
  塔利亚告诉我,在我还在培育舱时,我的心脏里就被埋下了一颗追踪器,以及一个足够将我炸成碎片的纳米炸弹。
  “它会取出来的,但不是现在。”
  塔利亚轻轻拂过我的脸,这样告诉我。
  我没有问什么时候才是时候。
  我想我知道答案——
  ——当我足够强大到掌控塔利亚而不是她掌控我时。
  26
  从那之后,塔利亚对我的监视与精神掌控抵达了顶峰。
  直到几年之后,她确定了我不会背叛才放缓。
  但她仍旧不喜欢我脱离掌控,在我没有成年,没有能力和塔利亚公开叫板之前,我也并不准备违抗她。
  一次教训就够了。
  塔利亚不会容忍当年的错误发生第二遍。
  所以了解完刺客联盟的动荡之后,我就判断出这件事不适合我参与其中,果断转道去哥谭。
  塔利亚不会随时随地观察我在哪里,但几天之后她需要收到我已经抵达哥谭的信息,以确定我仍在她的视线之内。
  说实在的,我真想让妮莎、塔利亚、拉尔斯三个人同归于尽。
  这样我就可以不废吹灰之力继承刺客联盟。
  27
  说个不好的消息,凯撒和波洛斯还在刺客联盟。
  我傻眼了。
  我他妈记得确认刺客联盟的情况,他妈的忘记了把他们带出来。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28
  我联系了西瓦女士,确认了凯撒和波洛斯的行踪。
  他们两个十分敏锐,早在争端开始之前,就已经在刺客联盟附近的山头里藏了起来。
  动物的直觉比人类敏锐得多,他们两个知道如何照顾自己。
  在拒绝了西瓦女士抓他们回来的热心建议后,我挂断了电话。
  29
  虽然由于时间关系,我抵达哥谭已经是晚上,但我想着,正好去会一会父亲的夜晚身份。
  我倒要看看,披风翼和钩爪枪的原版主人到底能使的多溜。
  30
  哥谭是一座纸醉金迷的城市。
  无论是到处可见的哥特式建筑,还是它经常笼罩着阴雨的天气,都为这座城市增添了几分阴郁颓靡的风采。
  游戏里的哥谭与现实中的哥谭差别并不太大,不过却没有游戏里绝望横生的黑暗。
  毕竟游戏里为了让玩家更有代入感,更多使用色彩斑斓的对比以凸显哥谭的阴影一面。
  现实中没有这种尖锐的风格比对,反而更加生活化,烟火气十足。
  等等,好像真的有人在放烟花?
  31
  搞错了,是有人往天上扔炸弹。
  32
  真是熟悉的风格,路过大都会的平和给我整不会了。
  果然,还是哥谭更有熟悉的气息。
  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
  33
  我吹了一声口哨,带上兜帽,打开哥谭市地图,开始搜索蝙蝠侠所在地方。
  我要去看蝙蝠侠耍钩爪枪。
  差点忘了,现在的罗宾是谁来着?
  迪克?杰森?提姆?
  算了,不重要,反正我会是第五个。
  34
  蝙蝠侠一般会出现在事故现场,刚才的炸弹那么大声,有七成概率会吸引蝙蝠侠出现,我可以直接在那边蹲守。
  说做就做,我小心避开摄像头,向着印象里炸弹的位置进发,爬墙翻栏,最后抵达一座高楼的天台,从这里正好可以俯视下方聚集的帮派。
  我甚至还看到了对面不远处有人架着狙击枪。
  不过应该是个业余的,连我都没发现,一门心思盯着下面。
  不知道是谁的势力,一群人在银行门口堵着,端着枪警戒。
  银行里警笛声响亮,还有撞破墙开进去的卡车,一伙人一堆钱一堆钱的往里搬。
  我没看到蝙蝠侠什么时候过来的,只是游戏面板上的感知显示一个又一个抢劫犯陷入昏迷。而有一个人则是在高速移动,荡来荡去。
  我居高临下地看着,不过蝙蝠侠不愧是正版正主,比我玩游戏时操纵的蝙蝠侠潜行强太多。
  毕竟我当初奉行的是,只要所有见到我的人都昏迷了(游戏里蝙蝠侠不杀人),那我就是潜行大成功。
  而眼下这个,悄无声息,如同鬼魅,在背后放倒一个又一个,直到人员昏迷大半,这才踢翻桌子拳拳到肉。
  银行里的动静没有瞒过外面的人,很快不少人端着枪支援。
  结果又是一颗烟雾弹炸开,肉体与拳头的砰砰声直响,听得我一阵幻痛。
  正巧脚蹲麻了,换了个位置之后我又换了个姿势半蹲在滴水兽上。
  “咔哒——”
  我敏锐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还没退后,一阵风袭来,黑漆漆的大蝙蝠带着对面狙击枪的子弹如期而至。
  我差点崴了脚,他飞上滴水兽的动作同样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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