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欲用小碟子装了煎蛋放在黎恺臻的面前,连带着拍了拍她的手腕。
“啊!”黎恺臻惊呼了一小声,瑟缩了一下。
“怎么不用筷子?拿得你满手都是油。”
黎恺臻小声,“筷子不好夹。”说完才惊觉,她以前还曾暗自揶揄过楚欲吃点心的时候喜欢吮手指,虽然她没这样,但是现在徒手就去拿油煎包,岂不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对,这个一点也不妙。
楚欲无声呼了口气,抬手松松挽着自己的头发,出门前叮嘱她,“记得带钥匙。”
黎恺臻点了个头,盯着她看。
不,准确地说,应该是盯着她的臀部看。
最终,视线随着门阖上,而被格挡。
黎恺臻知道,楚欲的腿有残疾,因为在小的时候扭伤了膝关节韧带所导致的。这是在她和楚欲为数不多的交集中偶然得知的,楚欲自己也不懂得专业的复建知识,正常走路还好,跑起来会犯疼,这一点仔细看她的胯骨就能得知,会有轻微的不规则晃动。
并不是那种刻意做出扭动的姿势。
比起楚欲那种摆在明面上的艳丽,她的走路姿态却是意外的端正。
可惜在以前,黎恺臻并没有过多留心这些。她第一眼瞧见楚欲的衣裙,再到她上挑的眼尾,以及在灯光下好似泛着水光的唇角。因此,她觉得她艳俗。
她并没有过多的时间去窥视楚欲那艳丽外表下到底藏着什么。
而现在,她有时间,却没有过多的精力。
并且,黎恺臻以前吃饭胃口并不大,但是现在,她居然吃得下一个油煎包,一个煎蛋,外加一碗白粥以及那份热腾腾的豆芽汤。
看着空空如也的瓷碗,黎恺臻拍了拍自己鼓起来的肚子,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厉害。
·
黎恺臻上班的地方虽然就是个普通的快捷酒店,但是规模在这个小县城还算可以。除了平日里打扫卫生的阿姨,前台这边一个人虽然可以照料,但也有繁忙的时候。
尤其是晚上。
黎恺臻这个月上的是中班,最忙的时候都卡着点给到她了。
附近有一所高中和一所中职,再远一点,还有两所高中。黎恺臻闲着无聊统计过,周末贡献最多收益量的群体居然就是这帮小屁孩。
黎恺臻上班的时候,最喜欢盯着正对面的钟表看,只等到点就走人。
还有半个小时到晚十一点,接班的人已经提前来打招呼了,现在吃饭去了。
黎恺臻收拾好东西,拿着手机玩着消消乐打发时间。
有人进来,靠在柜台,从口袋里摸出包烟,抽出一根叼在嘴里,没点,居高临下地睨着她。
黎恺臻站起身,刚想开口,外间一声闷雷,暴雨倾盆而至。
这该死的鬼天气。
据说久安的雷雨天气会一直持续到初秋,夏季更盛。
男生看了看外面的天气,眨了眨眼睛,“我刚刚在你们酒店预订了一间房,你帮我看看?”说完,他将身份证摆在柜台上。
黎恺臻淡声,“手机号多少?”
她在电脑上操作着,低头的一瞬间,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大致换算了一下,这男生十七岁,看起来倒是清清爽爽的,多半是在读书。可是今天是周一,难道是逃课?
不过这也不关她什么事。
其实一看下单的订单就知道了,但是总得按照流程走一遍。
等了许久不见男生开口,黎恺臻抬头。
男生双手撑在柜台上,眯起眼梢,“姐姐,我告诉你电话号码,你能不能把你的也告诉我?”
黎恺臻,“……”
这种情况是有的,但黎恺臻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个年纪的小男生。
她突然一瞬间觉得自己变得老成了,很想代替这小男生的父母给他一点爱的教育。你小小年纪大周一的书也不好好读,就跑出来?
正在这时,外间又有人走进来。
来人收了伞,拢了拢自己的黑色风衣外套,“还没下班?”
——是楚欲。
外面在下雨,她空余的手里,有一束玫瑰花和一把伞,楚欲是特意来接她的。
黎恺臻愣了愣,疑惑她为什么会来?开口时说的却是,“你站进来一点,别被外面的雨溅到了。”
楚欲见她还在工作,自动地退到前台招待客人的沙发边,也没坐,就站着,垂眼轻轻瞧着自己溅上了水的绒面高跟鞋。
也不怪黎恺臻疑惑,概因楚欲从来没有来接过她,不过也是,她并没有工作多久时日。
黎恺臻不由得想清喉咙,连脊背都绷紧了一点。甚至于,她觉得自己此刻并不是什么酒店前台,而是在林立高楼里面对着电脑上密密麻麻数据的操盘手,一种紧张的气氛油然而升。
黎恺臻都懒得问电话号,想直接给这个皮孩子登记了。接班的人来了。
太好。
她衣服都懒得换,甚至再也没分给那小男生半个眼神。拎着自己的小包包,从柜台走出,朝楚欲走过去,几乎是小跑着,“走走走,我们回家。”
黎恺臻伸手,去接楚欲手里面的伞,指尖从楚欲的手背擦过,凉凉的,好似外间雨丝一样的触感。
--------------------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关于大学实习的说法可能有点片面,因为我自己并没有到实习的这个阶段。此部分是我咨询了在广外就读的朋友了解的。
因为我的这个朋友就是学习的国贸,他个人的情况就是这样,实习的各方面条件都不是太尽如人意。
第3章 chapter3
楚欲同黎源有感情,但是和黎恺臻没有。
她认识黎源的时候,二十三岁。那天她靠在栏杆上抽烟,盯着远处一只趴在天台的灰色萨摩耶出神,没留意到烟灰往下掉,正好落在黎源的肩上。男人抬头看着她。
楚欲愣了愣,慌忙收了烟,还烫了自己的袖口一个窟窿。
再垂眼看的时候,黎源依旧站在原地,朝她点头,歉意地笑了笑。
这个因为年龄的作用力反而更加显得成熟稳重的男人认为自己吓到了她,所以感到抱歉。楚欲只觉他这行为惹人逗乐。
于是她也跟着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还拍上了栏杆。
在一起的第四年,楚欲从黎源口中知道了他有个女儿。其实这些事情打听一下就能知道,毕竟黎家在徽封不算小门小户。但楚欲懒得花这份心思,她从来不认为自己这身价能够攀上黎家这根高枝。
所以在黎源告诉她,想带她进家门并且打算引见给自己女儿的想法之时,楚欲只觉得一点儿也不真实。
只是她看见黎恺臻,是远比黎源带她回黎家还要早的时日。
知道黎源的女儿叫黎恺臻的那天,是黎恺臻高中的文艺晚会。
学校礼堂容纳不了那么多人,因此舞台是搭建在操场上,所以家长也可以去观看。
黎源平日里忙于工作,这是难得可以同女儿亲近的机会。这想法是挺好的,但黎源偏偏还要带上她。楚欲当然不是白痴,她不敢肯定黎恺臻会不会对自己有想法,不可能让这父女俩在大庭广众之下闹起来。
她答应一起去,但并不和黎源站在一起。到地方时,就好像是两尾游鱼,被周围湍急的河流冲散。楚欲会来,也只是因为黎源的关系,她对于这样的场合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只混在熙攘的人群里面将自己隐匿起来。
骤然间,台上的主持人报幕,“下面请欣赏高二一班的黎恺臻同学为我们带来的独唱《虎口脱险》。”
台上灯光尽数暗下,接着又只余追光落在那怀抱吉他走上来的人身上。楚欲原本四下分散的注意力好像猛然被攫取,她瞧着那即使在十分令人窒息的冷白光下也没能掩映住自身五官的女孩,突然产生了一种值得为之驻足的想法。
文艺汇演是在十一月底,彼时徽封的天气已经开始泛凉,更何况是在下晚。
参加表演的黎恺臻虽然外面罩着件黑色的风衣,但里面却是只到大腿一半的裙子,只是因为她有抱着吉他,坐下的时候,衣摆又完全盖住,便只露出小腿。一截在风衣衬托下像是泛着光的小腿,细长又莹润的线条完美得恰到好处。
她开口说道,“装饰品,我觉得抱着姿势要帅一点。”黎恺臻拍了拍琴箱,这话是指她的吉他。
逗得底下人一阵笑闹。
楚欲也跟着笑。而后,周围人吵嚷的声音如同浪潮退去,她听见黎恺臻唱,“把烟熄灭了吧,对身体会好一点……”
出乎意料的,这首在楚欲心中除了原唱再也无法超越的歌曲,被这样一个看似毫无阅历的小女孩唱出来,她听着居然不觉得违和。对比原唱那种清亮又蕴含着些许沧桑的声线,黎恺臻没了沧桑,但却有一种十分天然的稚气,比起原唱的诉说者,她更像是一个歌颂者。
原唱是从自己出发,黎恺臻却是以旁观者的角度来歌唱。
“说着付出生命的誓言,回头看看繁华的世界——”
楚欲嘴唇阖动着,在心里和她一起唱,“爱你的每个瞬间像飞驰而过的地铁。”
副歌已过,过渡时分,黎恺臻随着调子轻轻拨了拨吉他的琴弦,抬眼扫了扫人群,视线划过她这一方空间。明明楚欲心里面清楚,在台上是完全看不清台下的,但她接触到那匆匆一掠的眼神的时候,仿佛时光的长河一瞬间溯回,她再次回到了多年前,那支险些烫到她手心的烟蒂,让她藏在胸腔里的心脏为之一震。
她第一次见到黎恺臻,就是这样。
只是后来再见,在餐桌上冷着一张脸的黎恺臻在楚欲眼中,却不如唱歌的她要来得可爱。
所幸的是,那时她并不住在南锦,因此和黎恺臻的交集不多。
再之后,黎源出了事情。凭良心说,楚欲觉得自己做得够可以了。到最后,她从最开始跟在黎源身边一样,什么也没有,也带不走什么。
除了黎恺臻。
其实这不是出自她的本意。
她原本就是在久安长大,久安才是她真正的家,她在这里过得甚至更自在。会问黎恺臻要不要跟自己走,也只是场面话。因为楚欲打心眼里认为,像黎恺臻这种世家大小姐,断然是不可能会跟着她去这么个小地方的。
当然,更深一层的原因从本质上来说,还是因为她们之间的关系过于浅薄。
事实也如楚欲试想的那样,黎恺臻并不愿意。
只是她没有想到之后黎恺臻会给自己打电话。
挂了电话之后,楚欲回身靠在狭窄阳台的栏杆上,借着天光看着逼仄的屋子。脑海里面想着的不是怎么组织拒绝的措辞。
她想起第一次在文艺汇演看见黎恺臻的时候,看起来还是个孩子。再到正式的见面,以及小心地站在她的身后看她画画的黎恺臻……再到临走时,抿着唇一句话也不肯说的黎恺臻。
明明她已经长大,但似乎这么些年,她在楚欲的眼里还是那个在文艺汇演抱着吉他当装饰品唱着歌的孩子。
楚欲实在是想不通,在自己的印象里,她和黎恺臻确实是没有什么交集才对,但偏偏脑海里面又能够想起这么多。
于是,她给黎恺臻发了短信。
给她布置房间。
等把床铺好的时候,楚欲坐下,看着这小间屋子,又觉得可笑。
也不知道是笑自己自讨苦吃,还是笑黎恺臻这落难小姐。
黎恺臻搬到这里之后,楚欲的生活也没有太大的变化,除了多了个人吃饭。
这房子是早些年母亲留给她的遗产,后来认识黎源之后,虽然搬去了徽封,但是楚欲也没有想着变卖。当时心里面倒不是因为觉得卖了也不值几个钱,只是想着留着做个念想。
没料到日后还能供她容身。
小县城自然比不上徽封繁华,但好在日常开销低廉。楚欲在花鸟市场帮人看花店,一个月拿着几千的工资虽然菲薄,但是日常开销足以。
她本来就没有什么太大的理想,一直以来都是得过且过。
今天会想着去接黎恺臻,也纯粹是因为她了解黎恺臻这大小姐脾气,出门钥匙不带,更别提带伞。更何况今天这雨确实来得突然。而且楚欲太清楚了,这么个小县城的酒店根本没有那么多的基础设施,别想着有什么多余的伞可以借,连给客人备用的都没有。就算有,也保不准被其他人拿了。
保险起见,她只能是亲自去走一趟。
而且今天新到了一批花,忙着修剪一直忙到十点,她说是下班顺路也不为过。
·
坦白说,下班了有人来接的感觉确实不错。而且当时黎恺臻的处境还有点尴尬,突然出现的楚欲堪比救星。
黎恺臻虽然性子孤傲了一点,但也十分喜爱与人提及八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也想找人发牢骚。
但上了大学之后,高中的朋友渐渐不再联系,失去了可以说话的人,上了大学后,更是找不到可以交心的朋友。是以,久而久之,黎恺臻都快把自己这一天性给忘记了。
现下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身边又只有一个楚欲,她实在是找不到可以当树洞的地方,心里憋闷得很。
两人回到家后,楚欲找了个玻璃杯,将那支玫瑰花插在里面,放在客厅的桌子上。
黎恺臻知道楚欲在花店里面上班,但是从来没有见她带过花回来。黎恺臻觉得挺稀奇的,还拍了几张照片。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两点一线,筒子楼、酒店。她下班晚,没空出去闲逛,偶尔楚欲会打包一份关东煮带回来给她下班吃。
令黎恺臻没有想到的是,那个男生在周六又来了。只是这次他已经明目张胆到直接就是找黎恺臻搭讪的了。
消消乐这一关黎恺臻打了三天还打不过去,心里面憋闷了一肚子火,这小屁孩又不是来住酒店的,黎恺臻懒得给他好脸色。
然而这男生压根不会看人脸色,一个劲对着黎恺臻嬉笑,“姐姐,我上次看你上班是上到十一点对不对?待会儿我等你下班了请你吃饭好不好?”
黎恺臻,“……”
她上大学之前,偶尔也会看小说,什么类型都看一点,霸总啊、小奶狗啊。
看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现在只觉得奇怪,真的是会有女生喜欢一个小自己好几岁的,并且还是在读高中的男生吗?
大概女生对于年龄都会有点敏感,尽管黎恺臻要是不化妆,素着一张脸,穿上了校服随便找个教室一坐,也不会被人赶出去。但问题年龄就真的是摆在这儿,她看着这家伙,真就觉得这是一小屁孩。
3/51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