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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我都是个优雅绅士(综漫同人)——成渊

时间:2025-03-07 10:07:48  作者:成渊
  低声自言自语着,松开手, 尼昂抓住了被藏在狗日渐蓬松细长毛发下的项圈。
  尼昂垂眸看着上面的名字和角落里主人的联系方式,片刻微微睁大眼睛。
  “吉诺瓦(Genova)?”尼昂用标准的英伦腔念了一遍项圈上的狗名。
  银灰的狗抖了抖耳朵,歪歪头。
  不管它自己呆得开不开心,但狗到底是在新家里住了一个月。
  领养人长尾先生总是叫它“吉诺瓦”,
  本就警觉聪明的狗或许没有名字的概念, 但它对指示自己的音节总是很敏感。
  “汪!”
  它下意识叫了一声。
  于是他看见漂亮的主人在神情呆滞了一瞬间,猛然低头,肩膀不由自主的微微颤抖了起来。
  “……”
  “…………”
  “噗……”
  “……哈哈哈哈哈。”
  尼昂控制不住低笑出声,甚至被呛得咳嗽了几下。
  哎呀。
  他总算是知道这只银灰皮毛的狗为什么给他一种微妙的既视感。
  这个世界,还真有那么巧的事?
  “吉诺瓦……你的新主人还真是会取名字。”
  世界各地对Gin这种酒的称呼有很多。
  毕竟是鸡尾酒的核心,哪哪的酒吧都缺不了这种酒的身影。但世界各地的语言是五花八门的,发音没有统一标准,单纯谐音还好说,但有些地方会有自己的读法。
  在发源地荷兰,Gin早期称之为Gellever,德国有人喊它Wacholder,法国是Genevieve,比利时又是Jenevers,在完全不同体系的中文区,发音就更是截然不同。
  英国的酒吧大多是称之为Gin。
  但也不乏还有些地方会称之为Hollamds或Genova。
  在英国呆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尼昂,曾经就去过一家把Gin写为Genova(吉诺瓦)的酒吧。
  当然。
  这种称呼没有Gin那么普遍,狗的新主人或许就只是取了个类似发音的名字。
  但这种微妙巧合,加上漂亮狼犬那身银灰的皮毛,已经足够让有这个知识储备的尼昂忍俊不禁。
  笑是笑够了,尼昂回到车内,把车停进庭院。
  他重新下车,开了房门,并精准的将想要跟进来的狗挡在了门口。
  “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跑回来的。”微笑着的高挑男人冷酷无情,他歪歪头,语气轻快地低语:“但这里可不是你该呆的地方。”
  狗也学着他歪歪头。
  据说狗在歪头的时候,往往就在表示它正认真听人说话。
  “回去,或者我明天把你拎回去。”
  重重的关上了大门,留下差点被门扉撞到鼻尖的狗呆呆站着门口,发出迷茫地“呜?”声。
  也不知道它听没听懂尼昂的冷酷话语。
  但狗最终也没离开。
  它只是抬起爪子连续扒拉好多下大门,并在好半晌得不到回应后稍稍挪动了一下屁股,原地趴下。  。
  第二天。
  尼昂发现门口的狗还没走。
  虽然又渴又饿,但它仍旧趴在大门边上一动不动。要么闭上眼小憩,紧接着门外路过的行人;要么就扭头期盼地盯着那扇阻拦它回家的大门,堪称望眼欲穿。
  尼昂眼神平静无波。
  他洗漱完,再重新易容,随后去厨房解决自己的早饭。
  直到自己吃饱喝足后,他才再度去门口看了一眼。
  “……”
  尼昂呼出一口气,转身回到厨房,到冰箱找了几块昂贵的牛肉。
  清水将肉简单煮熟,再切开,放在盘子里,堆得高高的。
  再装了一碗子水,他拿起东西走出门,放到了看见他瞬间就疯狂摇晃尾巴的狗的旁边。
  等狗狼吞虎咽吃完,喜悦的再度蹭过来,尼昂抬腿挣脱开,快步走向了自己的宾利。
  他把狗拽上车。
  然后。
  ——送回了长尾先生家里。  。
  在煮牛肉的时候,尼昂通过狗项圈上写着的号码,给长尾先生打过电话、问了地址。
  而抵达了目的地,尼昂直接拉着狗项圈下车,并在确认对方不会跑后,笑容温和地与长尾先生寒暄。
  或许是因为自己认定的领袖在身边,虽然回到了让狗警惕的地方,但狗还是选择乖乖跟着尼昂的脚步。
  ——只是尾巴一直垂着,耳朵高高竖起,看上去颇为警戒。
  “哎呀,吉诺瓦居然逃出去找你了,我起来看见大开的正门,立即就觉得不妙,查了监控我才知道我忘了反锁,而它居然半夜趁机跑了。”
  长尾先生满脸无奈地与尼昂握手,他看向面前高挑男人的眼神,是温和又亲近地:
  “不过吉诺瓦一定很喜欢你,所以才会一直对你念念不忘。”
  长尾先生一边说,一边低头看向紧紧贴在尼昂腿边的漂亮狼犬。
  作为养大了两只大型犬的爱狗人,他一眼就认出这是标准的护卫动作——相当漂亮又标准,除了狗本身还是只不大的幼犬外,几乎无可挑剔。
  长尾先生不记得他教过对方这个——主要是在随行等一系列基础口令的练习上,吉诺瓦表现平平。
  他还一度以为是这只狗脑子不太好。
  但显然。
  昨晚事发后,长尾先生发现自己错了。
  吉诺瓦相当聪明。
  聪明得对于一只仅有五月龄的小狗来说,有点太超纲了。
  简直和雪原上会熟练利用自己保护色,会熟练思考战略的年轻矫健的孤狼一样——年幼的狼犬甚至还知道靠演戏来麻痹他人。
  这个护卫动作,长尾先生估计就是它暗中观察,和他家杜宾与德牧学的。
  长尾先生想着,虽然面上不显,但心底却不免进一步忧心起了“混血二代狼”的这一猜测。
  如果这吉诺瓦再长大一点……
  今晚会不会就不是逃跑,而是找机会袭击其他狗或者人类了呢?
  “我只是养了它一个月而已。”尼昂对长尾的话不置可否,只是微笑着回答道。
  “我也养了它一个月了,可从没见过它对我那么亲昵热情,基本完全是我不找它,它也不找我的状态。”
  长尾先生摇头说,然后觉得自己失言,赶紧补充解释:
  “当然,请别误会,我并不是生气,毕竟领养是领养,不能因此忽视狗本身的感情,它们不是没感情的玩具,可以简单地被让来让去,甚至还要为对方的疏离而愤怒。”
  “或许在吉诺瓦看来,我并不是什么新主人,而只是个绑架、囚禁了它的可恶坏人而已。”
  长尾先生不由开始反思是不是自己还不够用心。毕竟他已经有两只狗了,比起这只新来的“内向”的幼犬,他的确要更喜欢黏人的德牧与忠心耿耿的杜宾。
  会撒娇的孩子一贯要更得宠爱。
  “可能当时还是得我亲自送过来,而不是让工藤那两个小孩送。”尼昂依旧笑容体面,“别担心,长尾先生,你是个很好的主人,我看得出来,这孩子比上个月长大太多了,就算我对养宠一道一窍不通,我也能明白,它现在非常健康,不仅体格结实,还皮毛光亮。”
  这点就说到长尾先生心头上了,他最自得自己把每只狗都养得皮毛光亮,体格健硕这一点。
  尼昂:“这个年纪的狗还太小,记忆更替很快,再相处多一段时间,想必很快就会认新家了。”
  长尾先生摸了摸下巴,“确实,狗的认主期普遍在3-6月龄之间,中途应该还有更正机会。”
  两位大人这么交流着,很快达成共识。
  长尾先生把牵引绳拿了过来,打算勾在吉诺瓦的项圈上。
  然而吉诺瓦顿时龇牙,开始后退。
  “……我来吧。”尼昂接手了牵引绳,干脆利落的扣了上去。
  银灰皮毛的狼犬呆住了。
  被拽回去的时候,狗似乎才回神过来,它看着无动于衷的高挑男人,不由开始挣扎,喉咙发出嘤嘤地低鸣。
  听上去可怜极了。
  长尾先生于心不忍,他一贯没有夺人所好的兴趣。
  “尼昂先生,你真的不打算养狗吗?”
  “抱歉,先生。”尼昂蹲下来,拍了拍狗头,“我对狗一窍不通,而且也没有养狗的计划,更没有这个精力。”
  “这样啊。”
  这就没办法了。
  “乖一点,吉诺瓦。”易容中的尼昂顶着温柔的笑容,他蹲下来,拍了拍狗头,在长尾先生看不见的地方稍稍露出一点深蓝的眼眸,“别让你的新主人担心难过,这里是你的新家了,当个聪明的乖狗狗,知道吗?”
  别和某个组织猎犬一样,顽固又愚忠到这种地步。
  我可不是什么好的饲主人选。
  尼昂露出了些许杀气。
  敏锐的狗顿时夹着尾巴,可怜巴巴地耷拉着飞机耳,眼睁睁看着人离开。
  它垂头丧气,像是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晚上一口饭都没吃。
  也不再为了麻痹人类感知,而选择接受他人的抚摸与梳毛。  。
  三天后。
  尼昂起床打开门,再度看见了蹲在家门口的狗。
  “……”  。
  像是一个死循环。
  因为两家人只隔了三条街的缘故,死脑筋狼犬找到机会就开始往回跑。
  尼昂基本都是冷酷无情的无视它,也不管饭不管水,仍由辛辛苦苦全力跑回来的狗饿着渴着。
  尼昂有空都会直接逮住狗,把它送回去。
  但没什么太大用处。
  狗还是会重新遛回来。
  漂亮的狼犬似乎有着一套自己的行动安排表。
  它白天去蹲尼昂,蹲到被送回,蹲不到人就溜走。
  期间它甚至还再度流浪过一两周——因为尼昂接到了组织任务,连续不在家——狗不会因此乖乖回到长尾先生那,它选择了流浪,顽固的狗无师自通的自己学着抓老鼠、抓鸟,翻垃圾桶找吃的,渴了就喝地上水坑的水,没有半点不适。
  作为一只家犬,它愣是把城市求生本领点满,直到因为显眼的外表被捕狗队抓住,通过项圈记录送回长尾先生家。
  但没过多久,它又会想办法逃出来,尼昂在就重复原本的送返流程,不在就继续它的流浪生涯。
  以上情形重复了三个月。
  八月龄的捷克狼犬,已经有一个很可观的体型了。
  它比同龄的其他狗生长速度要快一节,不过是刚刚换完毛、度过尴尬期,它就有了爆毛的倾向,它脖颈周围一圈的围脖毛初现雏形,看得出来未来的厚实。
  狼犬血统不纯,毛略微偏长。
  而那长长的毛发填充了身高,让其外观越发庞大,看上去压迫感更加显眼。
  而不愧它的品种,长开了的捷克狼犬,的确像极了威风凛凛的狼。
  尤其是那冰冷冷的银色兽瞳,在没表情的时候,也微妙的与尼昂印象中的某人越发相近——带着一丝高高在上的渗人狩猎者的味道。
  “我从没见过这么顽固又忠诚的狗。”长尾先生看着再度送狗过来的尼昂,叹气一声,然后欲言又止的看着尼昂,问了这段时间说了无数次的话:“你真的不打算养它吗?”
  长尾先生看尼昂的眼神都不对劲了。
  这得是多么铁石心肠,才会如此顽固啊。
  “……”
  尼昂也笑不出来了。
  长尾先生这次没有接过漂亮狼犬的牵引绳。
  “事实上,我有件事想要和你商量。”
  长尾先生语气委婉:
  “其实,我现在也不太适合养它了,我家狗很排斥吉诺瓦,它们已经有打架的倾向了,而且吉诺瓦长得太快了,按照它现在的年纪与它表现出来的性格,它应该不太可能再认新主,加上……我想我也没有底气继续留着它。”
  狗是典型的群居阶级生物。
  没有狗会喜欢一只总是试图逃走,还对它们领袖不敬的新成员,尤其这个新成员还是它们眼中的底层狗。
  而长尾先生还记得吉诺瓦血统不纯,是混血狼的可能性,这个可能性从他收养狗那天就一直如影随形,现在几乎让他越发笃定。
  如果这只混血二代狼一直不肯认他,为了自身与家里其他狗的安全,长尾先生肯定不会再接受这么个新成员。
 
 
第59章 
  尼昂带着狗返回了自己的洋馆。
  进门的一瞬间, 他就转身蹲了下来,并不顾狗难得被允许进门而渐渐开始开心摇晃起来的尾巴,就这么气势汹汹的一把抓住了狼狗的嘴筒子。
  狗顿时不动了。
  尾巴都僵在了半空, 然后一点点垂了下来。
  属于人一方的尚在伪装中的深蓝眼眸, 带着显而易见的挫败不解。
  而属于狼犬一方的兽瞳, 则是带着纯然的无辜——并多次试图移开目光。
  多数犬科本能里, 都不会喜欢与人对视,因为在它们的基因中,对视往往就意味着挑衅,意味着狩猎前奏。
  本就对自己认定的主人尼昂的气势感到折服的狼犬,当然不会在对方明显情绪气恼的时候再火上浇油。
  可惜,它试图躲, 嘴筒子却被抓住了。
  狗只好悄悄夹紧了尾巴,眼珠子看天看地,看左看右,就是不看面前的人类。
  ——甚至还耷拉着飞机耳, 一副肉眼可见的紧张兮兮模样。
  “……你们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
  尼昂缓缓开口, 嗓音低沉, 带着满满的无法理解。
  “是不是取了‘琴酒’这种名字的家伙,性格都自带愚忠和冥顽不化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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