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秋兰一走,两人之间的空气瞬间安静下来。迟逸少见地有些尴尬,对沈歌略一点头,转身时却被沈歌叫住:“可以等一下吗,我…有事想和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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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歌跟着迟逸走进他的房间,刚进门就看到被迟逸放在置物架上的一颗篮球,上面是一串英文签名。沈歌不懂篮球,不知道那是谁的签名。
迟逸的房间宽敞却简约,色调以蓝白黑为主,屋里除了电脑和一些游戏机,没有什么多余的摆设,看起来和其他高中生并没有太大差别。
沈歌虽然之前听到了迟逸跳脱的心声,但迟逸冷淡的态度还是让他有些不敢招惹。
但沈歌想起自己要说的事,到底还是鼓起勇气开口:“迟逸,你可以回家去看看爸妈吗,他们很想见你。”
或许是发现自己说的话好像有歧义,沈歌急忙补充:“是我的爸妈,沈立辉和张晓丽。”
沈歌说出口就发现迟逸皱着眉,后知后觉地发现“我的爸妈”这句话似乎无意间又在他心上扎了一刀,虽然他的本意不是这样的。
沈歌有些沮丧,他平时不是这样的,但面对迟逸时因为身份带来的的那份不自在,就像扎在手指上的一根小木刺,不致命,却难受。
迟逸沉默了一会,久到沈歌以为自己得不到回答时,迟逸说话了:“什么时候?”
沈歌双眼一亮,迟逸这是答应了!
沈歌下意识露出一个笑容,唇角附近浮出两个浅浅的梨涡,连语调都上扬了几分:“这个周六可以吗,刚好周日不用上课,我带你回去。”
迟逸被沈歌突如其来的笑容闪了一下,心里的小鹿毫不留情地往胸口一撞,迟逸下意识开口:“好啊。”
【他笑起来竟然有梨涡。】
沈歌马上把嘴角拉了下来,小梨涡也跟着光速下班,迟逸有些遗憾地收回目光。
沈歌有些不自在地避开他的目光,他对迟逸没有什么特殊的想法,也不是故意想窥探他的心声,只好装作不知道一样说:“那说好了,就这个周六,我不打扰你休息了。”
迟逸目送沈歌离开房间,然后哐叽一下倒在大床上,随手拿起枕头盖在自己脸上。
怎么办?
迟逸不知道自己做的选择会不会影响整本书剧情的走向。尽管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本书里,但如果有一丝可能,他还是想回去自己的世界,而不是战战兢兢地霸占着别人的身体。
和主角作对是不会作对的,那他只能先苟着了。只要他不做多余的事,应该没关系吧?
算了,遇事不决睡大觉,他现在还是个高三生呢。
沈歌回了自己的房间,洗漱过后躺在床上,还有些不习惯新的环境。
安静地房间里,沈歌放在枕边的手机忽然传来一阵震动,这还是爸妈听说他要回来,硬塞给他的,这个手机好像要上万块。
知道这个号码的人不多,应该是爸妈。
他连忙掏出手机按了接听,果然是沈母张晓丽打来的,刚接听就是她熟悉的大嗓门:“儿子,新家怎么样,他们对你好不好,吃的住的还习不习惯?不习惯就回来,妈给你做好吃的。我和你爸两个大人,哪需要你一个孩子去操心挣钱的事!”
张晓丽常年摆摊做些小吃,长年累月性格中带了些泼辣,此时关心的话也像数落一般连珠炮而来,沈歌听了心里却暖乎乎的:“妈,我没事,他们都对我挺好的。对了,迟逸还答应我这个周六和我回去看看你们。”
电话对面的声音却突然卡壳,反应过来后若无其事地说:“啊,这样啊,到时候妈给你们做些好吃的。秋天了,上学的时候穿厚一点,晚上睡觉把被子盖好,别着凉了。”
沈歌听着沈母絮絮叨叨的话,本来还有些不安的心忽然定了下来,笑着应到:“好,我都知道。妈,你和爸也要照顾好自己。我临走前和瑶瑶说了,让她听话一点。”
沈歌的妹妹沈瑶是早产儿,身体一向比其他人弱一点,爸妈和沈歌也就额外宠着她。沈瑶平时虽然有些娇气却不任性,尤其是在最近家里比较艰难地时候。
沈母不想因为家里的事让沈歌操心,万一耽误学习就不好了:“知道啦,你快睡觉吧,明天还要上课呢。”
沈歌应了声好,挂断电话以后定好闹钟,在陌生的房间里不知不觉睡着了。
迟父迟母因为沈歌的到来和迟逸的态度问题,夫妻俩翻着身一夜没睡好,第二天坐在餐桌上时,却发现迟逸和沈歌似乎也是一副没睡好的样子。
迟母将热牛奶推到沈歌面前,关切地问:“是不是换地方没睡好,要不要爸妈把你原来的床也搬过来?”
沈歌接过热牛奶喝了一口,刚想点头就听到迟母后半句话,马上摇头:“我只是刚来,有点睡不习惯,不用这么麻烦的。”
迟母见他态度不像勉强,对沈歌放下心来,转头就朝迟逸背上拍了一把:“你怎么也没睡好,别告诉我你也睡不习惯,是不是又偷偷熬夜打游戏了!”
迟逸嘴里正嚼着张妈做的小笼包,迟母这一巴掌差点让他噎死。
这不是巧了吗,他也是刚来,还没睡习惯。但他不敢这么说,喝了口水把嘴里包子顺下去,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迟父冷哼一声:“你们两个都是高三,你要是和沈歌一样好好学习,我们也不说什么。你看看上次你考了几个分,以后能有好学校上吗!”
迟逸低着头安静地吃着早饭,垂着头的样子让人看不见他的表情。
沈歌看不见他的眼睛,自然也听不到他的心声,以为是迟父说话太重,迟逸不高兴了。
其实迟逸是在努力从原文的满地狗血中,从边边角角里扒拉出来原主到底考了多少分,连迟父看了都觉得不行。
仔细想想,还真让迟逸从这本狗血文的角落翻到了。理综164,语文74,数学45,英语还行,88。
迟逸顿时觉得自己嘴里的包子不香了。
不是哥们,你怎么做到英语比语文还高的?
怪不得迟父怕他没学上呢,这点分数大概只能去大学城门口烤面筋了。
迟父见迟逸低着头只顾吃饭,也不好再继续说他,等他吃了饭就赶他出门上学。出门前迟逸看到沈歌上了另外一辆车,还有些奇怪:“他不是要转学到我们学校?”
迟父:“……”
迟父恨铁不成钢地骂迟逸:“你以为你爹一手遮天,一觉醒来就能把转学手续都办完吗!”
这可是本狗血文,万一呢?
但迟逸只敢在心里小声哔哔,老老实实地坐进车里去学校,迎接他人生中的第二个高三。
英华是临海市有名的高中,连招牌都比其他高中做得精致。迟逸循着记忆找到了自己的班级,所有的好心情在看到自己的课桌时一扫而光。
迟逸的课桌上被堆满了垃圾,空的零食袋上甚至还有没吃完已经腐烂发臭的水果,几只小飞虫在旁边虎视眈眈地飞着。
迟逸抬起头看向旁边的同学,旁边的同学却像没看见一样避开了他的目光。
“送给你的新桌子,怎么样,喜不喜欢?”
一道欠揍的声音从教室后门传来,说话的人径直走向迟逸,挑衅般地拿过迟逸放在地上的书包,抬手丢在了那堆垃圾之上。其他同学怕被找麻烦,权当没看见。
这就是书中在英华霸凌沈歌的罪魁祸首,魏泽潇,沈歌前期的苦难和他脱不了干系,甚至也多次找过迟逸的麻烦。只是魏泽潇的下场比迟逸还要惨些,快结局时魏家破产,魏泽潇的下场也不怎么好。
眼前的魏泽潇算得上帅气,眉眼间全是与迟逸相反的刻薄和戾气。
魏泽潇上左耳常年戴着一只蓝色的宝石耳钉,在日光的折射下泛起深海一般的蓝色光泽,只是现在却让迟逸觉得刺眼极了。
迟逸看着魏泽潇,忽然露出一个笑容,右手越过他把自己的书包从垃圾堆中拿了下来。正当魏泽潇得意地以为他要服软时,却忽然身形一歪,被迟逸一把揪住衣领,脸朝下按在了那堆垃圾里,水果腐烂的汁液也沾在了他脸上。
迟逸无视魏泽潇疯狗一样的犬吠声,皮笑肉不笑地说:“我当然喜欢,所以喜欢的东西一定要和朋友分享,你说对吗?”
说完,迟逸抬头看向四周:“还有谁喜欢?”
回答他的是一片寂静。
第三章
老师站在门口,看见魏泽潇被迟逸按在桌上,皱着眉头走上讲台:“上课时间,不许打闹,都给我坐下来好好听课。”
在英华高中念书的孩子家里不是有钱就是有势,就算其他同学敢孤立欺负迟逸,老师们也不敢冒这个风险得罪任何一个人。十六七岁的孩子心里的想法就和天气预报一样没个准,万一哪天和好了,倒霉的就是自己。
迟逸看着老师明显和稀泥的态度,松开手躲过魏泽潇挥来的拳头,搬着满是垃圾的桌子重重放在魏泽潇桌子旁边,将他干净的桌子摆在自己的位子上坐下。
魏泽潇不知道迟逸想干什么,一个愣神迟逸已经安然坐下,只有自己像个小丑一样脸上沾着垃圾站在教室中间。旁边的同学受不了魏泽潇身上的垃圾味,下意识捏住鼻子,却不小心被魏泽潇看到,脸上挨了一拳:“你他妈敢嫌弃我!”
没人莫名其妙被打还能忍得住。这同学显然也不是个善茬,顶着红肿的脸冷笑一声:“魏泽潇?如果我没记错,你们家那批货好像因为质量问题卡在许可证那一关,你爸正求爷爷告奶奶的疏通关系。你说我要是和我爸提一句你打了我,你会怎么样?”
魏泽潇心里有些慌乱,他爸最看重家里生意,他不好好学习最多以后被送出国外,但如果敢破坏家里生意,他爸绝对会打死他!魏泽潇色厉内荏地吓唬对方,希望对方能打消这个念头:“齐文柏你敢说试试!”
齐文柏显然不怵他,只是看他一眼就坐下听课,根本不将魏泽潇放在眼里。
魏泽潇面子里子都被人放在脚下踩,此时总觉得班上同学在暗地里嘲笑他不自量力,盛怒之下朝自己堆满垃圾的桌子狠狠踢了一脚就跑出教室,迟逸估计是去洗脸了。
教室里凑合着算是走回正轨,老师也开始讲课。迟逸抬头望着老师,心里却在想着魏泽潇和刚才被他打了一拳的齐文柏。
原书中沈歌在英华的剧情,几乎都是围绕迟逸和魏泽潇那几个人展开的,刚才出声说话的齐文柏甚至都只是一个背景板路人。可就算这样,魏泽潇也不敢再对齐文柏怎么样。
英华有自己的鄙视链,迟家早年在发家前也是穷过一段时间的,不然也不会和沈家在同一家医院生下孩子。对英华某些有些底蕴的家庭来说,迟家就是典型的暴发户,他们瞧不起迟家,连原来的迟逸在英华都不受人待见,魏泽潇就是个例子。
迟逸虽然话少,却不是个好惹的,魏泽潇敢来找他麻烦他就敢还手。但沈歌不一样,他转学来英华就像一只单纯无害的绵羊误入虎穴,所以迟逸穿过来以后才会反对迟父的决定。
想到这里,迟逸下意识看了一眼原本属于他的堆满垃圾的桌子,心里不免有些担心。
沈歌真的能受得了这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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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一中,沈歌正低头记着笔记,胳膊却突然被人碰了碰,是他的同桌路知瑜。
路知瑜是个圆脸小姑娘,长相很是讨喜,听说沈歌回了迟家,八卦地推了推眼镜:“沈歌,迟家怎么样,是不是和我猜的一样?我就知道,豪门水深,你一回去那个假少爷肯定要为难你。”
为难?
迟逸的外表和态度确实很冷淡,但前提是他没有听到迟逸的心声。想到迟逸的心声,沈歌心里有一点不自在,被他故意忽略过去,低声回答路知瑜:“他们人都挺好的,你少看点乱七八糟的小说。”
“什么!难道我猜错了?不可能吧!”路知瑜一副不相信的样子,老班用力敲了敲黑板,路知瑜马上低头装作记笔记的样子。沈歌脾气好,性格温柔又不喜欢和别人争,怎么想回去都会受欺负吧?
后桌田子浩用笔戳戳路知瑜的背,丢了个纸条过去。路知瑜有些郁闷地打开,田子浩狗爬一样的字写着:输了吧?大课间记得给我买根烤肠,哥要纯肉的!
知道了!路知瑜趁老班不注意,又把纸条丢了回去。
小说害我!
沈歌专心致志地记着笔记,今年开学他就是高三了,还有一年就要高考。虽然他的成绩一向不错,但也不能在这个时候懈怠。老班有拖堂的习惯,下课铃响了两三分钟以后他才放人,几个学生飞速跑出去上厕所。
沈歌在的三班氛围不错,不少同学都知道沈歌父母在摆摊的事,偶尔还会去光顾一下生意。而被人问起沈歌也不避讳,感谢同学的同时也会带些沈母做的小吃来分给大家。对沈歌来说,自己父母光明正大摆摊赚钱没什么好说不出口的。
刚一下课,沈歌桌子附近就围了一圈同学,几双好奇地眼睛看着沈歌,问他各种问题:
“沈歌,富人家的车是不是和电视里一样,都是那种加长版的豪车?”
“你的卧室一定也很大吧,有没有在五百平的大床上醒来?”
“你们是不是电视看多了!”班长庞飞楠用胖乎乎的身体挤开前面两个人,随即趴在沈歌前座的椅背上问:“豪门里的厨子是不是做饭都特好吃,你吃到空运过来的帝王蟹了吗,到底什么味儿?”
沈歌:“……”
班长,你好像电视看得也不少。
庞飞楠被人七嘴八舌地吐槽,田子浩趁机捏了一把他小肚子上的软肉,调侃他:“胖胖,不是我说,你真该减肥了,看你肚子上这游泳圈,气可真足啊。”
四周有点吵闹,沈歌打断他们都嬉闹,当着大家的面解释了两句:“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夸张,就是比平常人家富裕一点,他们对我很好,都挺好相处的。”
也就是房子大了一些,车子贵了一些,但沈歌怕拉仇恨,聪明地把话咽了下去。
沈歌的话引起一片哀嚎,连情绪一向稳定的学习委员也悄声说了一句:世界上有钱人那么多,为什么不能多我一个。
沈歌笑着摇摇头,没有再多说什么。因为沈歌要转学到这件事还没有尘埃落定,此时他也就没和其他人说。三班的氛围很好,老班也很关心他们,如果不是为了给迟父迟母留个好印象,沈歌也不想在这个时候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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