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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心法医(推理悬疑)——执灯弈棋

时间:2025-03-23 08:21:54  作者:执灯弈棋
  李斯起身从林谏房间的冰箱里拿出一瓶精酿灌进口中,酒精进肚时,泪水已潸然落下:
  “这是巴布生前最爱喝的啤酒。我们仨是过命的交情,现在他死的不明不白,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说话的同时,他的五指渐渐攥紧。耳边除了易拉罐被逐渐捏变形的尖锐回响外,整个猎影万籁俱静。
  此刻的猎影仿佛一叶浮在黑夜中的小舟,被隐藏在无边黑暗中的秘密所包围,泛着微弱的光。
  十二月的清晨,晨曦降临的很慢。
  直到早上9点才有一丝暖光乍破天际的昏暗,冷风依旧肆虐地鼓动着,想方设法地钻进林谏的脖颈间。
  林谏趁着李斯和沈郁还没起床,就独自乘车来到了路鹤慈所在的“云鹤工作室”。
  他必须亲自会会这位世界级珠宝大师的亲传弟子。
  伴随着一阵风铃的脆响声,门被推开。入眼的即是一尊镶了金身的“地藏王菩萨”。
  房间内的装饰充满了东方古典美,但细微之处又尽显奢华,风格独树一帜。
  路鹤慈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两条细长的金链子垂在镜框边上,又平添了几分儒雅的气质。
  他正和三位设计师讨论着手上的珠宝草图。抬眉时,见林谏两手插着兜儿、正站在在玻璃展台前浏览珠宝,于是温文一笑:“稀客。不知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实在惭愧。”
  “哪里,”林谏伸出右手随性一摆,面上露出谦和的笑:“陆老师如果有事就先忙,我先随意看看。”
  路鹤慈微微低头,嘴上依旧挂着淡淡的笑、但目光却跃过镜框上方一路追随林谏,闪着乍深乍浅的光。
  林谏自动屏蔽他的眼神,若无其事地走到他身边,随意瞟了眼几位设计师手中的图纸,赞叹道:“好精美的手链。”
  “哦?”路鹤慈饶有兴趣地说:“但凭一张草图,你就能鉴别出它的样子?”
  林谏笑答:“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款是1958年艾什利夫人从印度的一位探险家手中,花高价买回的一块紫黄晶原石。她让皇家设计师将她打造成了一对孪生手链、其中一条献给了伊丽莎白女王。”
  路鹤慈的笑意更深:“林先生果然慧眼如炬。那你猜猜,我们手中的这条到底是哪一条?”
  林谏言笑自若:“世间有这么一种传言,越是稀世的珠宝反而总是给人带来厄运。艾什利夫人之所以中意这款珠宝,是因为她爱好通灵、声称在这块水晶中看见了已故的父亲。
  这条手链她每日不离身,但三个月后,她却因为在家中玩通灵游戏当场猝死。其中一颗水晶沾染了她的血渍后久久不散,后来手链又落在了一位灵媒的手中。所以我猜测你们绘制的便是这一条。”
  旁边几位设计师“啧啧”称奇,相继赞叹林谏是位懂珠宝的人,一时间便打开了话夹子。
  原来是这条手链中的其中一颗水晶因年代久远、其中一角发生了破损,所以才拿到这里进行修补。
  等几位设计师陆续离开后,林谏趁此机会,看似随性地在草纸上画下了妃莉娅手链的草图,拿到路鹤慈面前:“路老师,您见过这条手链吗?”
  路鹤慈用拇指和食指捏着镜框,仔细端详了一番,回答的极其笃定:“没见过。”
  林谏眯起双眼,目光如针芒般射向路鹤慈面带笑意的脸。
  他在撒谎!
  一年前,林谏曾在汉斯大学见过路鹤慈,但是以简凌的身份,
  当时他正在校园里遛菲斯特。
  菲斯特因为太过热情、扑到了正朝这边走来的王妮娜,却被恰巧路过的路鹤慈扶了起来。
  路鹤慈当时便看见了王妮娜手腕上的手链,还连连夸赞了一番,事后三人还在一起随意聊了几句。
  因为路鹤慈和林谏长相太过出众,被经过的学生随手拍下他俩聊天的照片、并挂在了校园论坛上被人强行组了CP。
  路鹤慈笑着耸了耸肩:“如果你是为了凯瑟琳和任金豪的事来审问我,那我就再次向你声明一遍。我只是一个珠宝设计师,对珠宝的热爱是我的天性使然。
  任金豪确实卖给了我一些珠宝;但前提是,我并不知道那些珠宝是他从凯瑟琳手里偷出来的。
  我已经将那些珠宝如数还给了警方。
  林先生,我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所以从不撒谎。撒谎的人会下割舌地狱。”
  林谏低头冷晒了一声,从兜里掏出李栾送他的那块手表。“其实我今天来,是想麻烦你帮我修一下这块表。”
  他在来之前特意卸下了其中一颗螺丝。
  “看来我们还真的是很有缘啊。”路鹤慈在看到表后略微惊叹道:“这块表是私人订制款,我保证全世界仅此一块。”
  林谏笑而不语。
  等他推门走出工作室的大门后,路鹤慈舔了舔因为气候干燥而破皮的下唇,舌尖瞬间沾上了一抹猩红。
  他的目光依旧紧跟林谏的背影,眼底隐隐泛出嗜血的贪欲。
 
 
第18章 
  林谏没能从路鹤慈这里套出更多的讯息,败兴而归。刚离开工作室还没走几步,一辆熟悉的车便扎进了他的眼底。
  玻璃窗缓缓摇下。金色的晨光洒在沈郁冷峻的脸上,半边向阳、半边沉在黑暗里,面色略显沉郁,让林谏心中莫名发虚。
  林谏砸了砸嘴,装作一副若有其事的样子,双手插在兜儿里、悠闲地踩着阳光走到车边。
  谁想刚一靠近,便是沈郁冰冷的质问:“干什么去了?”
  “手表坏了,找这里的设计师修一下。”林谏故意错开沈郁探究的视线,右手遮在眉间、顾左右而言其他:“今天阳光不错啊。”
  沈郁眉头微皱,半响没有接林谏的话,仍保持着探究的目光:“说实话。”
  林谏咽了口口水,最终还是选择了摊牌:“去摸了一下路鹤慈的底,我总觉得他不对劲。”
  这个答案显然没能让沈郁满意。他的神情依旧淡漠,目光仿佛要将林谏刺穿。
  最终,林谏还是选择了实话实说,叹了口气道:“李栾说,他曾看见凯瑟琳拿着一张图纸去找路鹤慈,而图纸上面画的就是妃莉娅皇冠。”
  沈郁依旧淡淡回应:“嗯。”
  林谏一连眨了几下眼,有些心虚的继续补充:“皇冠现在下落不明,三位被害者都接触过路鹤慈,难道你就没有怀疑过皇冠在路鹤慈的手里吗?”
  “经过我的同意了吗?”沈郁不答反问。
  林谏微愣,不明所以的“啊”了一声。
  沈郁加重语调:“谁允许你单独行动了?”
  林谏眉梢一扬,若有所思的凝了沈郁一秒。然后半躬下身子,嘴角微扬:“老板,你是在担心我的安全?”
  沈郁轻咳一声,微微将头撇向另一侧,转过头时面上又换成了以往的淡漠:“走了。”
  林谏:“去哪里?”
  沈郁:“带你去一个地方。”
  路上,沈郁难得在车里放了首歌,歌曲是小野丽莎的《玫瑰人生》,悠长浑亮的钢琴伴随着歌手醉人的嗓音、不禁让他微微瞌上了眼皮。
  这首歌他非常的喜欢,浪漫的曲调不禁让他放松了许多,心里的躁郁也随之消散。
  阳光跳跃进玻璃窗,留下一道金光点缀在林谏俊俏的侧脸上,将他的皮肤衬得更加白皙。
  一撮修剪过长的刘海从头顶垂到鼻梁上,有那么点惊魂一瞥的美。嘴角扬起浅浅的弧度,像是在微笑。
  “喜欢吗?”沈郁醇厚的嗓音伴着钢琴声飘进耳中,让他微微睁开了眼。
  林谏轻声“嗯”过,说:“麽麽很喜欢,她常听,我也跟着喜欢。”
  沈郁映着日光的眼睛闪烁着意味不明的色彩,紧绷的嘴角微微上扬,可惜没等林谏看见便转瞬即逝:“麽麽很有品位。”
  “麽麽是我的教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教我弹钢琴、带我听爵士乐,是个很浪漫的女人。”林谏再次闭上眼睛,幽幽道。
  沈郁撇嘴点头,表示赞同。
  等歌曲结束的时候,车子已经停在了唐人街上的一家小摊位前,旁边立着一个招牌,写着“豆浆油条。”
  林谏双眼立刻闪过兴奋的光:“你怎么找到这里的,我怎么不知道?”
  “摊位老板是我的一位老朋友。”沈郁下车,熟络地向老板点头致意,要了两份早餐。
  老板是位中年女性,口音软糯,像是来自江南一带。在见到沈郁后,脸上即刻绽放出灿烂的笑:“侬好久不来了呀。”
  沈郁“嗯”过,拿起早餐便找了个空桌兀自坐下,倒是林谏依旧还站在那里,对着摊位老板脱口而出:“侬是上海阿里得宁?”
  老板娘:“就在徐汇的呀。欧呦,小伙子好标致的咧。”
  沈郁躬身窝在一张四方形的小木凳上,两条长腿明显有些不知该怎么放。
  他的双眼却一直盯着林谏,廖若夜星的眼底渐渐生起些好奇与审视。
  直到林谏回到座位上,沈郁才将目光挪向别处,淡淡道:“你是上海人。”
  “嗯,我的外公以前在上海经商.....”林谏答得极其自然,可在话已说出口时,才蓦地反应过来,不应该向沈郁说这么多!
  他有些懊恼地看着杯子里的豆浆,一下秒干脆一口闷进肚里。
  沈郁勾了勾唇,淡淡道:“再来一份。”
  林谏摇头拒绝。可下一秒沈郁的手竟朝着他的脸伸了过来。
  他心中猛地一跳,慌忙躲过,警惕地说:“你干嘛!”
  沈郁:“你嘴角有东西。”
  “.......”林谏干笑几声,慌忙用拇指擦掉。
  自己的脸是一定不能被任何人触碰的!
  就在这时,老板娘左右手各拿着一根上海老冰棍,笑眼盈盈地款款走来:“阿姨送给你们,不要钱的伐。”
  林谏盯着那根冰棍,身子绷的极紧,一动也不动,但两眼一直盯着那根老冰棍看。
  沈郁垂眸,表情微妙的一转,声线难得温和:“想吃就吃。在我面前不需要刻意伪装。”
  这句话在林谏听来仿佛颇有深意,但他依旧选择假装听不懂,下一秒干脆接过,笑容灿烂地对老板娘道了谢。
  “现在又不怕胃不疼了?”沈郁再次俯身逼近林谏。
  林谏下意识地向后仰了仰身子,与他保持住一段距离,故作潇洒地回:“先吃了再说,管他呢!”
  其实他的胃就从没有疼过,他只是不喜欢吃肉而已,但老冰棍是他童年时的回忆,可自从来到亚兰市后,他就再没有品尝过了。
  沈郁眉眼微挑,眼底的笑意更深。
  时近晌午,唐人街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来来往往的路人经过时,都会被这两位身穿西服、面容英俊的男人,屈身在小板凳上吃雪糕的画面所吸引。
  但他们两人却丝毫不为所动。
  其中一位吃的极其投入,似乎在品鉴什么高档美食,而另一位虽然敛着眉眼,目光却从未放过对面那人。
  等到林谏恋恋不舍地将木棍上最后一点吃尽,沈郁才起身走向摊位去和老板娘结账。
  正当林谏独自坐在板凳上晒太阳的时候,突然,一个约莫六七岁的小男孩闯入了林谏的视线。
  男孩支棱着两条腿跌跌撞撞地跑向林谏,正被一条脏兮兮的疯狗追赶,口中大喊着“救命啊!”。
  眼下情况紧急,林谏未及多想就如离弦的箭一般冲向男孩,用胳膊将男孩紧紧护在自己的怀中。转身的同时,他下意识地将眼睛闭了起来、紧咬着后牙槽,心里已经做好了会被流浪狗撕咬的准备。
  就在这时,一阵冷风伴随着淡淡的木质香调从耳旁刮过,紧接着便传来阵阵疯狗的哀嚎声。
  林谏惊魂未定地将眼睛睁开一条缝儿,入眼所见的即是沈郁宽阔结实的后背,仿佛一把巨大的保护伞,将自己和男孩安稳地护在阴影之中。
  而那条疯狗已被踢出了数米远。
  “没事吧。”
  沈郁转过身来,眼底的戾气在对上林谏的视线后豁然消散,下一秒竟伸出手在林谏的脑袋上轻柔了下。
  手掌的温度很烫,灼热的温度透过颅定直窜林谏的胸膛,将残留的恐惧悉数驱散。
  林谏依旧有些惊魂未定。他摇了摇头,又见男孩在怀中不停地抽噎,于是柔声宽慰:“不怕,那只狗已经被这个大哥哥赶走了,这个哥哥是不是很厉害?”
  男孩吸了吸鼻子,鼻涕还挂在唇角,哽咽着小声点头,“厉害......”
  许是男孩的夸赞太过直白,沈郁眉梢一颤,紧绷的嘴角渐渐轻扬起一个弧度,笑容寡淡到林谏稍不留神就会错过。
  沈郁低头轻咳了声,生硬地将头撇过,但耳尖却隐隐泛红。
  他好像在害羞?
  林谏低头一笑,弯曲着食指在眉间摩挲了一下,仿佛在刻意掩盖自己的某些情绪。
  和沈郁认识也有段时间了,这还是第一次看到沈郁笑。
  沈郁笑的很内敛,但却令林谏心中某块平静如死水的地方蓦然被击中,荡起千万曾水花。
  “噢哟,小凯呀,你跑哪儿去了啊!”身后响起老板娘抱怨的声音。
  她在看见不远处夹着尾巴逃跑的流浪狗后,立刻惊呼一声,连忙上前、蹲在男孩的身上摸索:“又被流浪狗咬啦?真是要命了!都怪那个叫路鹤慈的,养了那么多流浪狗又不把狗关在自己家里收养!”
  “路鹤慈”三个字本能地令林谏心中一紧,如遭针刺。“阿姐,你刚才说的是谁?”
  “路鹤慈啊!”老板娘略带嫌弃地说:“他的确是个好心人,但好心却办了坏事的呀。喂养了那么条流浪狗,搞得人天天不得安宁,白天叫晚上叫不说,还经常追着周围的孩子乱咬的呀!再这样下去,我就要报警的好伐!”
  林谏和沈郁的目光飞快一对,心觉路鹤慈养狗一事并非表面上这么简单。
  林谏:“路鹤慈就住在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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