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快尝尝,我跟爸爸在餐厅外面等了好久~然后又在餐厅里面等了好久~”
个子不够高的罗小晨蹦着高地抓着自己妈妈的衣角,他希望妈妈能吃到全天下最好吃的美食。
“你们还在外面排队了?这个天?冻坏了吧?!”
连忙看看自己儿子的小脸,虽然有点儿红但摸起来热乎乎的,再看看老公那样子也还好。
想着凌晨自己老公开车去火车站接她的时候,那大雪纷飞,若是坐飞机恐怕现在才能到家,就这样的天气竟然还在外面排队了?
为了给自己买吃的,心爱的两个人冒着严寒却没有怨言,这不管是谁心里都要一暖。
“亲爱的放心,等了没多久,老板搬货时候看见我们了,就让我们进餐厅等了。”
罗秦武抓着老婆的手,想起还没有筷子,立马就松了开来,把宁雪岩搞得莫名其妙。
直到他拿了碗筷出来,宁雪岩才反应过来,跟着一起张罗。
最先放进盘子里的自然是可乐鸡翅,装在饭盒里的鸡翅样子已然令人陶醉,而当放进了带着精美纹饰的盘子里时,身价看起来要翻上个十几倍不止,若是撒上点装饰用的葱花或者香菜,定然会成为各种宴席上夺目的一环。
“放微波炉里加热一小会儿,应该更好吃。”
端着盘子,宁雪岩心里美滋滋的,一来感觉自己爱的人也爱着自己是一种难得的幸福,二来,这可乐鸡翅实在是太香啦!
哼着小曲,宁雪岩来到厨房,把装着鸡翅的盘子放进了微波炉,设置了一下,微波炉就开始运转了。
哪知道一回头,罗秦武就在她身后,手里还端着一个大盘子装着秀色可餐的猪蹄子。
第111章 【看看这个香辣猪蹄】
“老婆,这猪蹄子也是你喜欢吃的。”
满眼的宠爱,罗秦武把猪蹄子举到宁雪岩面前,此时因为微波炉加热的原因,可乐鸡翅的香味已经被放大了数倍,厨房里原本的方便面味道都被压了下去,可猪蹄的香味带着一种豪横,竟然一点儿也没被比下去。
“老公你对我真好……我觉得我为了工作经常不在家,太亏欠你跟小晨了。”
宁雪岩说着,眼睛看着丈夫,自己的工作特殊又劳累,每年大半的时间都不着家,对于家庭她的付出可以说少之又少,可是罗秦武从来都没有抱怨过。
“傻瓜,你是我选的老婆,我对你不好,那我对谁好?何况地质工作是你的梦想,你不是也包容了满身缺点的我吗?别想那么多有的没的了,看看这个香辣猪蹄嘛!”
又把手里的盘子晃了晃,宁雪岩的视线这才又回到了猪蹄子上面。
都说吃猪蹄子补充胶原蛋白,对于宁雪岩来说,她不在乎补充不补充,单凭这卖相,她就知道这蹄子绝对好吃。
一块块切得大小适中的蹄子块堆在盘子里,仔细看来,每一块蹄子都肉质饱满,颜色红润,酱红色的汤汁裹在周围,看起来油亮油亮。
“滴~滴~滴~”
适时地,微波炉的声音响起,把宁雪岩的注意力又从猪蹄子上拉了回来。
“把这个也热一热,我刚才看还有一碗是什么?”
努力克制着自己不立马伸手抓一块猪蹄的冲动,宁雪岩立马转身把冒着热气的鸡翅从微波炉里拿出来。
一开微波炉的门,可乐鸡翅的香味一下子就扑了上来,不给人一点儿反应的时间,就只听有人肚子叫了起来。
“这个鸡翅还真是香……”
徒手把盘子拿了出来,宁雪岩放下盘子就甩了甩手,虽然加热时间不长却还是挺烫的,不过效果却很好,能微微听到“滋啦滋啦”的声响。
“还有一碗是鲜虾芙蓉羹,那个就别加热了,别再把蛋羹弄老了。”
罗秦武想了想,蛋羹做出来正好鲜嫩鲜嫩的,若是再加热口感必定变得很差,也就是俗称的“老了”,而且那蛋羹比起鸡翅和猪蹄子似乎更温热些,直接吃其实刚刚好。
“好,你刚才说这是在哪买的?”
点点头,宁雪岩从自己老公手里接过那盘子猪蹄,浅浅闻了闻,真香。
“昨天突然冒出来的餐厅……也不对,昨天才知道的餐厅,听说这老板是上周在派出所门口卖馄饨的,突然就开了个店,我也忘了问是不是真的。”
“不能吧?有这厨艺还用得着自己摆摊卖馄饨吗?感觉各大餐厅应该都抢着要他做主厨。”
看着已经被自己塞进微波炉的猪蹄子在里面旋转,不知道为何有种很强烈的期待感,不知道这猪蹄吃进嘴里究竟是何味道?
“不知道呢,我出门的时候看到已经有不少人在他门口排队了,幸亏我起了个大早就蹲门口了,不然咱可吃不上。”
笑呵呵地,罗秦武心里美滋滋,就像是想要得到表扬的孩子。
“还是你对我好,为了我大清早去排队,不过答应我,以后别这么折腾自己,外面这么冷。”
“嗯,都听你的。”
一时间,两个人都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那个人。
不一会儿,微波炉又发出了声响,猪蹄子也热好了,同样是开门后就冲出来的香气,迷人的芬芳能够给予每一个吃货最实在的期盼。
“爸爸妈妈,可以吃饭了吗?”
已经忍不住的罗小晨小跑着从客厅跑到厨房,他刚才就已经闻到了跟在餐厅里一样的香味,就想着坐在椅子上等,结果最后还是忍不住跑来了厨房。
“好了好了,来,小晨我们吃饭了,快去洗手。”
“好~”
罗秦武从微波炉里拿出猪蹄子,宁雪岩则是端着鸡翅回到了客厅,然后去洗了个手。
“猪蹄子!鸡翅!还有虾和鸡蛋!妈妈先吃!”
罗小晨拿着筷子,递给了宁雪岩。
“小晨乖,一起吃。”
“不要,我要看妈妈先吃。”
嘟着嘴,罗小晨歪了歪头。
“好,妈妈先吃。”
其实早就忍不住的宁雪岩拧不过自己的儿子,接过筷子就夹了个鸡翅。
浅浅咬上一口,鸡翅外皮略微有点煎制过后的酥脆,加上内里鲜嫩的肉感,在汤汁的包裹下层次分明,每多咀嚼一下都让人更加欲罢不能,更想继续吃下一个。
“好吃,这个鸡翅,比我以前吃过的所有鸡翅都好吃。”
只吃了一口,宁雪岩就下了结论,对于家常菜,好吃与否在第一口基本上就已经见分晓。
“是吗?再尝尝这个猪蹄子呢?”
还没动筷子的罗秦武听过之后有点兴奋,自己买来的美食被老婆认可,就像是自己做的饭菜被认可一样高兴,虽然可能自己这辈子可能都做不出这么好吃的菜。
“我尝尝。”
把嘴里的鸡翅啃得一干二净,宁雪岩又用筷子夹了块猪蹄,有了鸡翅的铺垫,她对这猪蹄有着相当高的期待。
试探性地咬了一口,Q弹Q弹的蹄子皮口感甚佳,汤汁的味道早已经渗入其中。
与之前萧关鸿吃到的软糯猪蹄不同,楼远舟给宁雪岩做的香辣猪蹄吃起来更加有嚼劲儿,微微的辣味更加让人上瘾,吃一口就停不下来。
“好吃!这个猪蹄也超级好吃!这家店在哪?星辰北路?”
恨不得连骨头也吃下去,此时的宁雪岩算是领教了“海琴十大餐厅”排行榜第一的威名,这绝对是比她之前吃过的所有东西都好吃。
“星辰北路100号,叫远舟楼。”
看着自己老婆吃得开心,罗秦武心里更是高兴,他用勺子舀了一勺鲜虾芙蓉羹到老婆的碗里,里面还有一只已经剥了壳的虾仁,弯着腰,红彤彤的,说明入锅的时候相当新鲜。
“这鸡蛋羹可真是滑嫩,快尝尝看,小晨刚才就盯着这个瞧了,你快吃一口,不然他也不吃。”
果不其然,酷爱鸡蛋的罗小晨此时正满眼星星地望着自己妈妈,还不住地舔着自己的嘴唇,看起来馋坏了。
第112章 【高情商】
“我来尝尝看。”
宁雪岩拿起瓷汤勺,舀起刚才罗秦武给他的那勺鲜虾芙蓉羹,因为蛋羹滑嫩,所以碎了点儿在碗里,但是看那颜色对于吃货来说却是出奇地好看。
刚才趁着空档,罗秦武还加了几滴酱油进去,虽然没有怎么染色,但是味道却能提鲜不少。
至于这虾新不新鲜,只看颜色也是能窥得一二,眼下这做成羹品的虾仁个头虽然不是特别大,但却肉质饱满,此刻团成了一个圈,加上粉嫩的颜色,甚是好看。
趁着温热,宁雪岩咬了一口虾仁,刚入嘴,鲜虾的味道混合着蛋香,味觉一下子就被拿捏住了。
如果说刚才吃的鸡翅跟猪蹄子是味道相对来说比较重,是微辣咸口的狂欢,那这鲜虾芙蓉羹则是依靠柔和的口感跟虾仁的鲜甜取胜。
虾仁紧实的肉感让牙齿的咀嚼变成了一种享受,滑嫩的蛋羹在周围也完全不会被盖过风头,反而更能成就彼此,让味道变得更加有层次,更加美味。
“老公,这家店难怪能上排行榜第一,味道真的太好了!你们快吃吧!小晨,来,妈妈给你舀蛋羹。”
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宁雪岩也不知道到底是因为自己在外风餐露宿久了才有这样的味道加成,还是因为自己老公和孩子冒着严寒给自己买饭缘故,总之,这三道菜真的是吃到了她的心坎儿里。
“你爱吃就好!下次我再去给你买!”
听到老婆的夸赞,罗秦武顺势也开始一一品尝。
“果然啊!真的好吃!我做的鸡翅怕是连十分之一都没有……”
把自己当做对比,罗秦武这一句话让宁雪岩轻轻咳嗽了一声。
“没有,我觉得老公你做的饭也很好吃……某种意义上。”
为了家庭和睦,宁雪岩决定用一种高情商的说法来表扬自己的老公。
“哦?哪种意义上的啊?”
听到夸赞,罗秦武有点吃惊,毕竟自己做饭什么水平他其实自己还是有点数的,也是知道自己老婆只是安慰自己,结果一时口快没刹住车就给问了出来,一时之间,气氛似乎有点尴尬。
“这个鸡蛋羹好吃!我觉得爸爸多学学,以后也能做得这么好!”
罗小晨突然冒出来的这么一句话,一下子就让事情变得简单了不少。
“对对对,儿子说得对,以后我一定好好练习,让我的厨艺跟儿子一起成长,老婆等你下次出差回来,指不定你老公我就成了大厨了!”
笑呵呵的,罗秦武一时也被美食冲昏了头脑,忘记了自己那能“炸厨房”的天赋,而宁雪岩也是开心地笑着,顺便摸了摸自己儿子的头。
毕竟这孩子之后怕是要吃苦了,天知道他爸练习厨艺到底会是个什么样的过程?
而此时,距离远舟楼营业还有十分钟时间。
与以往不同,之前在营业之前,门口只会有几个常客在排队等候,时间久了大家彼此甚至还都认识了,毕竟天天都能见着就那几个人。
而今天,就现在,远舟楼门口排队的人已经弯弯绕绕到了路口,甚至拐了个弯儿,真可谓是延绵不绝,根本看不到头。
“离谱啊离谱,这么冷的天,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来排队?”
在队伍的中间,几个常客相遇了。
以往他们几个都是在门口最前面站着的,只要一开门,他们就能进去吃饭。
结果今天他们来的时候,前面已经站了三四十号人的样子,若不是他们小跑了几步,怕是又要被人抢了先。
“老哥我看你也来了好几天了……真没想到这个小餐厅这么快就火了!”
一个小伙子看着站在前面的光头大叔很是眼熟,于是就搭了话。
这光头大叔之前来吃了辣子鸡,当时正好许佳豪来这直播,结果就爱上了这家店,后面也是连着来了几次。
“谁说不是啊!我还寻思着这么好吃的店怎么不火呢?谁能想到,这直接就排队排成这样了……哎,我现在希望他不火了。”
光头大叔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有点冷,赶紧把帽子给戴上了。
因为家离得近,所以他觉得不戴帽子也没事,毕竟等不了多久就能吃饭了,结果没想到,这长长的队伍,一个小时他估计都排不到。
“哎,群众的眼睛那肯定是雪亮的,东西好吃肯定不能埋没了,只是想不到竟然能上了那个‘海琴十大餐厅’的榜单,诶这位大哥你说呢?”
小伙子一转头看到了身后脸上带着疤痕的男人,他也是来这好几次了,大家彼此都看着脸熟。
“……”
然而疤痕男只是默默地看了小伙子一眼,点了点头。
这小伙子倒也没生气,毕竟来这么多次了,从来没见这大哥说过话,能点头就不错了。
“诶对了,我听说啊这个‘海琴十大餐厅’都是些大佬们评出来的,那指不定是不是咱吃饭的时候也见过啊?”
突发奇想,小伙子想起来这个传闻,觉得是个聊天的好话题,就抛了出来。
“你想多了。”
光头大哥咳嗽了一声,默默把头转了过去。
“……”
身后的疤痕哥也咳嗽了一声,把脸转向了一边。
此时的楼远舟在后厨准备着今天的工作,他透过玻璃看到萧关鸿在门口来回踱步。
“萧关鸿怎么了?”
看着对方来回走的样子,楼远舟感觉看得都有点儿头晕了。
“外面人多呗,没想到天这么冷还有这么多人。”
接话的宋胜虽然语气平和,但是他今天也是做好了跟盘子好好相处的准备了。
“安心吧,其实跟昨天差不多,有多少能力就接待多少。”
说着,楼远舟走出后厨,拍了拍萧关鸿的肩膀,跟他说了些什么,对方一听,立马点了点头,一副干劲满满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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