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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小店爆火,治愈万千食客(近代现代)——熟睡的猫

时间:2025-04-07 08:10:53  作者:熟睡的猫
  就连刚才沉浸在干饭中的墨贤林和芦昭飞他们也不得不停了手,盯着那几个大碗看了半天。
  “兄弟,你真的吃得完?”
  连称呼也变了,钟万明已经很久没见过一个人这么能吃了。
  “别看我不胖,吃饭我可是专业的。”
  终于等来了自己的份,洛永振突然好像有点“扬眉吐气”的意思,从包里拿出来纸巾擦了手,他终于不用光看别人吃饭自己挨饿了!
  后面排队的人看着洛永振这超大的碗,难免要议论一阵子。
  “我去,这么一大碗猪蹄,看着真过瘾。”
  站在刚才墨贤林他们位置的一个小哥跟自己的女朋友说着,他们站着看有一会儿了,只是气场没有那么足,倒也不怎么让人在意他们的存在。不像墨贤林和芦昭飞那样,不管站在哪都能成为人群的焦点。
  而等楼远舟认识他们二人之后,时常都会怀疑,如果有警察来店里,会不会多看他们几眼。
  “这一碗够我吃一天还有剩下的……”
  小哥旁边的女友看着那碗超级大的猪蹄子,默默回了一句,人跟人的饭量真的是不能比。
  要说此时排队的人个个都很着急,特别是这种正好能看到别人饭桌的位置,那真的是惨得多,毕竟连菜都没点呢,一个个的只能从手机上刷图片解解馋。
  洛永振看自己的套餐已经来了,反而不怎么着急了,于是他决定先从那碗叫鲜虾芙蓉羹的鸡蛋羹开始吃。
  把大碗放到面前,勺子轻轻一挑,蛋羹很容易就被分离开来,虽然看起来跟布丁差不多,却没有那种特别的韧劲儿。
  “看着似乎不错……”
  小声嘀咕了一句,洛永振立马吃了一口,鲜虾的清甜跟鸡蛋的爽滑此刻在口腔中完美地呈现了出来,丝毫没有蛋腥味的蛋羹用舌头轻轻一抿就化了,就像是丝绸一样顺滑,令人无限回味。
  墨贤林就这么看着洛永振,对方明明吃之前一脸镇定,结果这刚吃了一口,眼睛都瞪大了不少。
 
 
第120章 【搁谁谁不心疼?】
  “咳咳,这个味道,还不错,不过还有进步的空间……”
  洛永振感受到来自于墨贤林的视线,此时的他还记得自己刚才说过的话,评价要从多个因素考虑,现在可不能因为东西好吃就在这里落了下风。
  “哈哈哈,有空间有空间。”
  墨贤林的手和猪蹄子因为他的大笑而上下颤动着,手上的一次性手套更是沾满了油水,这场面要是放在其他的高档餐厅里怕是要成为灾难,不过放在远舟楼里,似乎一切都那么顺其自然又司空见惯。
  一直在啃猪蹄的钟万明也没说话,作为远舟楼的“老顾客”,他对于这家餐厅的味道那是绝对的自信,这么些天下来,他是没见着有谁说这家餐厅不好吃的。
  哪怕是些穿着高档名牌进来的人,走的时候那也都是夸奖的台词,从来没有因为说价格便宜或者装修不够华丽而影响他们吃东西的速度。
  所以,决定美食味道的只有食材本身的质量以及厨师的水平,而跟餐厅到底是不是奢华完全没有关系。
  略感局促的洛永振又是咳嗽了一声,随后像是想起了什么,把刚才掏出来的小型设备给在桌上给架了起来。
  要说现在的拍摄设备越来越先进,即使是小型的设备也能够完成工作,如今摆在桌子上,竟然也不会碍事。
  “各位我拍一下桌子上的美食,不会让各位出镜的,请不要担心。”
  按照惯例,洛永振把每次拍摄前的话术说了出来,不过似乎桌上其他人都不怎么在乎,完全都沉浸在享受美食的过程。
  见没人反对,洛永振这才又安心地拿起了自己的筷子,迅速地把一块猪蹄子放进了嘴里。
  以前经常听人说猪蹄子养颜,味道鲜美,肉质紧实,可洛永振吃得次数不多。
  虽然自己的工作跟美食相关,但是他很少点这些,毕竟吃起来有些不够雅观。
  可是,如今这蹄子入了口,味道跟刚才清甜鲜香的鲜虾芙蓉羹完全不同,那是一种带着微辣和咸鲜的味道。
  轻轻咀嚼几下就能明显感觉到肉汁的芬芳,厚厚的蹄子皮甚是弹牙,每多吃一口都令人神往,对于肉的渴望完完全全就是刻在基因当中的。
  唯一的问题,就是他洛永振用筷子夹骨头的水平还不太行,整块蹄子总有些地方啃不到。
  而往往越是这些“犄角旮旯”的地方反而更是好吃,蹄子筋部分的口感更是让人留恋,若是就这么放弃了,不仅仅是浪费粮食,更是浪费了美食最精华的部分。
  看了看周围,墨贤林依然戴着一次性手套跟手里的猪蹄子块较着劲儿,旁边的芦昭飞用筷子的技巧炉火纯青,即使是不用手也可以把猪蹄子啃得一干二净。
  但是钟万明就没那么熟练了,他用筷子夹着的蹄子块像是一只喜欢蹦蹦跳跳的兔子,动不动就挣脱筷子跳到外面装米饭的碗里去,反反复复,肉皮虽然已经吃得七七八八,但是骨头上的肉还是不少。
  “小钟啊,你这不行,来,大哥我口袋里还有包装好的手套,拿去用!”
  早就看着着急的墨贤林也是看不下去了,直接出声让钟万明上手抓着吃。
  说着,那只没戴手套的手就在口袋里掏了掏,又掏出来两个小包装。
  “诶?可以吗?谢谢!”
  这钟万明也不客套了,彼此都是吃货,谁还不知道这个时候有多着急啊?吃货之间就该互帮互助的!
  小心翼翼从墨贤林的手里接过手套,就是平常外面吃炸鸡或者披萨时候店家会提供的那种。
  “你给那个小洛也整上一副。”
  毫无征兆地,墨贤林又加了一句。
  这钟万明也没多想,正好手上有两副,于是自己留了一副,然后站起身把另一外一副拍在了洛永振的面前。
  “这,不、不用了大哥,我直接用筷子就好了。”
  其实洛永振在点三份套餐之前完全忘了吃相的问题,结果现在才想起来,似乎晚了点儿。
  也怪他排队的时候看了别人吃的场面,不得不说,那个时候他就隐隐觉得这蹄子看着可是真的香。
  “别客气,这吃东西要有吃相是没错,但也要看吃的是什么,谁吃面条不出声?这猪蹄子就算是切成了块儿,也是用手拿着吃爽啊!”
  说完,墨贤林就继续自己的“吃蹄子”事业,钟万明也有样学样。
  真别说,就是比用筷子吃起来爽得多,连啃蹄子的速度都快了不少,那些边边角角的肉也因为手部的支撑变得更容易入嘴。
  洛永振看了一眼桌子上的手套,手上的筷子依然没放下,在大碗里挑了块看起来比较好啃的又下了嘴。
  如果说第一口吃的鲜虾芙蓉羹让他对远舟楼的印象有了改观,那么啃猪蹄子的时候,他已经彻底地爱上了这里的美食。
  以往吃过的那些精致的美食有种奢华而不近人情的味道,偶尔吃一两次或许会发出惊艳的感叹,但却无法永远都让人沉醉。
  反而是这种平价的美食,食材虽然都是普普通通,但被这远舟楼的大厨做出了家的感觉,那是一种让人期望每天都能吃到的味道。
  蹄子肉带着微微的辣味儿,每一次跟牙齿的碰撞都让味道变得更加清晰,早就已经养刁了的味蕾在此时仿佛像是被唤醒了一般,此刻不停地向大脑传输着“好吃”二字。
  然而,洛永振一个没夹住,这吃了没几口的蹄子块直接从筷子上脱落,先是翻滚到了桌子上,随后又是一个自由落体到了洛永振的身上,最后再一“蹦”,跟地面来了个亲密的接触。
  “啧。”
  用筷子稳如泰山的芦昭飞发出了不屑的声音,但洛永振可没心思想别的,他心疼啊!
  这么好吃的猪蹄子,他点了三人份虽然够多,却也不能浪费啊!舌头刚刚尝到了美味,硬生生地就这么掉在了地上,搁谁谁不心疼?
  从地上把蹄子块捡起来放在桌边上,洛永振心一横,把刚才钟万明递过来的手套包装给拆了开来。
 
 
第121章 【这么能吃?】
  此时,远舟楼外面的队伍越来越长,萧关鸿趁着空当的工夫瞅了瞅,摇了摇头。
  “老板,外面队伍太长了,你看咱今天还能有多少份能卖啊?”
  盘算着啥时候下班,萧关鸿麻溜地去了后厨。
  “让外面的别排了,这屋子里的应该就差不多了。”
  忙得根本没空抬头,楼远舟喊着。
  “得嘞!”
  看了一眼刷盘子刷得面无表情的宋胜,萧关鸿又小跑着出去了。
  出了后厨,正好看到洛永振这一桌,那一大碗的猪蹄子别说有多显眼了,周围的排队的人或多或少都要时不时地看上一眼。
  万一前面的食客都跟这位一样这么有胃口,怕是要不了多久又该结束营业了。
  并没有多想,萧关鸿出了门,好说歹说吼了半天才把队伍前面的人劝走。
  毕竟排了不少时间了,突然说结束排队,那外面这些人可是相当难受的,但是又能怎么办呢?只能怪自己来得太晚。
  这前面的人散了,后面的也开始得到消息,一时间,仿佛哀叹的声音就传遍了整条星辰北路一样。
  萧关鸿也不敢耽搁太长时间,转身回了餐厅,忙活了一阵帮人点了餐,收拾了几张桌子,就又去后厨。
  当他再次路过洛永振这一桌的时候,刚才看起来还挺壮观的猪蹄子竟然已经少了一大半,取而代之的是桌上堆成了山的蹄子骨。
  “我去,这么能吃?”
  没忍住,萧关鸿直接说了出来,旁边排队的客人可算是找到了话茬。
  “帅哥你刚才不在啊!这小伙子,这啃猪蹄的速度简直了,我们都惊呆了!”
  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妈手里拿着手机,耳朵上戴着大红色的耳机,仔细一看都是最新的潮流款,身上穿着的也是更受年轻人们追捧的羽绒款冲锋衣,脚上的靴子更是显眼,看上去锃亮锃亮的,绝对是个赶潮流又时髦的大妈。
  “确实……诶姐,那边有人吃完了,咱过去吧!”
  来不及继续感叹,萧关鸿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看见最里面的位置空出来了一个,拉着这大妈就走了过去。
  大妈被人叫“姐”那心里可是美滋滋的,毕竟她赶时髦就是想让自己显得年轻点。
  而被人“围观”的洛永振此时相当镇定,这一次性手套就像是帮他解除了封印一样,原本吃起来“扭扭捏捏”的速度提升了不知道多少倍,把同桌的三个人都给镇住了。
  原本三个人只专注于吃饭,结果这下好了,他们一边吃一边看着洛永振的“加速度”,简直是让人瞠目结舌。
  这洛永振选用了墨贤林最早的方式,两只手戴手套,左右开弓,速度加倍。
  别看速度快,蹄子上的肉他是一点儿都没浪费,可谓是不仅速度快,啃得还干净,绝对是吃货里面的好榜样。
  只是,跟他刚才那副吃饭要讲究装修讲究排场的样子,完全不搭边儿。
  “我说……小、小洛啊,你这慢点吃,我们也不跟你抢,是吧?”
  看着洛永振这一副像是好几天没吃饭的样子,墨贤林差点忘了嚼嘴里的蹄子,他看了看旁边的芦昭飞,对方虽然表情依然那副德行,但是眼睛也是一直在瞟着另一边。
  “对啊对啊,你慢点儿……这,噎着多不好。”
  钟万明此时只戴了一只手套,另一只手拿着勺子在吃鲜虾芙蓉羹,基本已经见了底,他特别喜欢这碗里的虾仁,一开始就全都被他挑出来吃了个干净,当然鸡蛋羹味道也不错。
  “没事,该吃吃,吃货在面对好吃的时候,就该不加掩饰,这才是对美食的尊重。”
  说着,又是一块蹄子块被啃了个干净,洛永振无缝衔接,又拿起了一块儿。
  桌上属于他的凉拌白菜和大米饭都是没动过的,鲜虾芙蓉羹只吃了一口,而猪蹄子已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越来越少。
  嘈杂的周边环境此时听到几个人在喊着“牛逼”,墨贤林歪头看去,不少人都在瞅着这边儿。
  现在他不得不承认,论显眼,还是这个叫洛永振的显眼,他这个光头完全是落了下风。
  没多久,餐厅里排队的人少了一点儿,吃完的食客越来越多,这洛永振也终于把那一大碗的猪蹄子给啃了个干净。
  看着空空如也但是还剩下一丢丢的汤汁,洛永振直接碗端了起来,把汤汁全部扣在了米饭上,再把吃剩的骨头一个个扔进空碗里,手套一摘,又抄起了筷子继续吃米饭。
  “你还没吃饱?”
  这下连芦昭飞都坐不住了,这饭量,大胃王比赛资格绝对是有了的。
  “说了,别看我瘦,能吃。”
  终于腾出空来回答问题,洛永振吃着米饭,那猪蹄子的汤汁当真美味,可谓是精华都浓缩在了这深咖色之中。
  “你……去那些高级餐厅也吃这么多?”
  钟万明此时已经吃得挺饱了,就问了一个他一直想问的问题,这要是在高级餐厅这么个吃饭,家里要有多少钱才能不被吃穷啊?
  “公司报销,而且那些地方哪能吃得饱?一个个盘子比脸大好几圈,里面的东西就那么一丢丢,去那种地方想吃饱,怕是要点十份套餐。”
  此时也不端着了,洛永振边吃米饭边聊着,凉拌的大白菜大口吃着,又酸又麻辣的味道让他根本停不下来,而且这醋吃着竟也相当爽口,没有偷工减料用些醋精什么的,至少也是个平价的酿造醋。
  “那你每次去了那些餐厅之后,没吃饱咋办啊?”
  吃了一口鸡蛋羹,钟万明小小打了个嗝。
  “回家吃方便面。”
  “……”
  “……”
  “……6。”
  沉默是金,也只有钟万明给出了一个字的评价,合着眼前这人这么讲究吃的,结果自己不会做饭。
  但是想想现在年轻人似乎也没有时间学做饭,更没有时间做饭,每天都在工作、学习还有各种无效社交中度过,不会做饭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反倒是如果能做上一手好菜,那绝对能引得一片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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