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动手的人对力的运用是何等巧妙,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砰砰两声响起,两个小混混仰面朝天倒了下去,眼睛都没有阖上。到了此时,鲜血才狂涌而出,很快浸透了地面。
叶孤城收剑回鞘,眼神平淡得仿佛刚才只是踩死了两只蚂蚁似的。
再看坐在角落里的那人,也是一样,脸上的表情都没有变过。
他没有看之前的两个小混混,也没有看叶孤城。
叶孤城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真不知该怎么形容他。
主角哥:谢邀,这叫做活人微死。
接下来,请听一段经典古式对话:
叶孤城道:“你叫什么名字?”
“朱砂。”
“你从哪里来?”
“从来处来。”
“你要去哪里?”
“没有去的地方。”
“你为什么留在这里?”
“因为无处可去。”
“你为什么不继续走了?”
“我走得太久,已经太累了,走不动了……”
咳咳,经典古式对话到此结束。主要是活人微死哥,现在该叫他朱砂了,都觉得现在的对话尬得他继续不下去了。
哪怕他已经微死了也是一样。
叶孤城也没有再继续下去,只是微微蹙眉凝神看着他,好像在思考着什么。
朱砂也就没有再继续说话,只是看着空气发呆。
朱砂从小身体就不好,是因为当时在母亲腹中憋了太久的缘故。于是从婴儿时期开始,就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生存得十分艰难。
他的老中医爷爷给他取名为朱砂,希望他像朱砂一样坚韧不易腐坏,能好好的存活在这个世界上。
这就能知道,他们家对他已经没有别的要求了,只要不死就行了。
朱砂五岁的时候又有了个健康的小弟弟,父母那本就不多的宠爱几乎一下子全都跑光了。
轻言细语的怜爱,满是宠溺的眼神,属于一家人的欢笑声……这些他从没有在父母那里得到过的东西,他的小弟弟什么都不用做,一下子都全部得到了。
只因为他是个健康活泼的孩子,而他的病弱虽然也会让人心疼,但更加让人焦虑不耐甚至变得暴躁。
朱砂也试图用各种讨好的言行唤起父母的爱怜,但得到的只是愈发不耐烦的眼神,于是他就放弃了。
当时七八岁的朱砂像是一个美丽至极又脆弱至极的纸人,他的父母甚至都不敢触摸他,与他的距离愈发拉远。
他的眼神渐渐变得平静淡漠,对世间的一切包括他自己,都不在乎了。
他不能上学,不能上班,交不到朋友,始终一个人孤零零。
他开始质疑这个世界,质疑人生的意义。
好像最终一切都是虚无。
不过,至少,物质是从没有缺乏过的。
他短暂二十载的人生,大部分时间都是跟爷爷一起度过的。
爷爷是远近闻名的中医,他们家甚至可以称之为中医世家,可惜最后再没有被继承下去,因为父亲不耐烦学这个。他大学读了建筑系,后来是一个成功的建筑师。
他们家住在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里,城市四周那一圈高高的灰色城墙已经伫立了一千多年没有毁坏过。
城墙好像圈住了泛黄的古旧的空气,古城里的一切都是慢悠悠的。
他跟随爷爷住在古典式的大宅院里,终日无所事事。
他也不能学医,因为药材的气味会让他娇弱的肺部难受。
背地里,附近的邻居都叫他“玉瓶少爷”,亦或是“瓷娃娃”。
碰不得摸不得,只能远远的观赏。
邻居的孩子们无论男女看向他的眼神都是好奇又多少有几分倾慕的,但他们得到家里大人的嘱咐,也不敢接近他。谁知道你一句话说重了,开个玩笑拍拍肩膀少爷就会不会倒下去了?未免麻烦,还是不要接近好了。
他十分孤独,不过他也早就习惯了。
青砖灰瓦的大宅院的前面一排就是看病拿药的店堂,爷爷长时间坐镇在那里,还有学徒们来来往往。
但前面的喧闹热闹传不到后面的宅子里来,他隔着一片竹林远远的听着那些声音。有哭声有笑声还有别的一些声音,都好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一样。
别人的世界都是五彩缤纷的,而只有他的世界,好像始终只是一片苍白,飘着几朵黯黑的云。
大城市里最好医院的医生断言他活不过十岁,说这话的医生也不止一个。但爷爷凭着一手过硬的针灸之术,硬是把他留在人间将近二十年。
他该感激爷爷的费心劳力,但每周一次的针灸,真的很痛很痛。
他每次痛昏过去又醒过来,每次都想说爷爷算了吧。但是看到老爷子胡须都完全白了,还一头汗水的疲乏模样,他就无法把心底的话说出口。
但二十岁也就是他的极限了。
他闭上眼睛彻底陷入到黑暗之中,爷爷的叹息声里,未必不是带着几分解脱之意的。
于是,他也就彻底放下了。
我已早逝,望无来生——才怪!
他死了,他又活了。
这次是重生在古代世界,是个被亲生父亲和继母赶出家门的倒霉孩子。
说起来也是有缘分,这孩子竟然跟现代的他长得一模一样,且也是病弱之躯。
可他已经受了那么多年的罪了,何必又来第二遭?
他满心厌倦,活人微死。
他走着走着就随便找了个地方停留下来,等死。
然后,一个牵着马的白衣剑客,从雨幕中缓缓走来。
一切,仿佛都是命中注定的。
第60章 叶城主与美丽的他(2)
他说他已经走得太久太累, 已经走不动了。
这话如同他的疲倦眼神一样,触动着叶孤城的心房。
他觉得像他这样的人不该过这样的日子。如同明珠蒙尘,公主落难。
可其实叶孤城却并没有察觉到, 以他本来的性子,可能真正的公主在他面前落难, 他反而不会多看一眼。
而现在, 他看着他,突然明白了, 自己就是放不下,舍不得他。
无法眼睁睁的看着他死去,或是落到更可悲的下场。
冰冷的白衣剑客淡淡开口道:“你跟我走。”
那孩子闻言直勾勾的看向他, 突然笑了起来:“你也想要我伺候你?”
叶孤城微微蹙眉,也开始认真思考该如何安置他。思来想去,唯独一个办法最好,可以抑制一切流言蜚语和胡思乱想:“我收你为徒。”
…………
数日后,一艘华贵的大船停靠在海岸边。
叶孤城对身边的人说道:“我们的船来了。”
站在他身边的朱砂看起来与之前落魄的模样已经大不相同了。哦不,相同的还是那种活人微死的眼神,不同的是身上的穿着打扮, 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娇养的小公子。
但叶孤城还是不满意,说道:“出门在外只能将就一下,等回到飞仙岛上,再给你好好置办一切。”
朱砂低头看了一看自己身上穿着的上千两银子一套的江南贡缎衣袍, 镶嵌明珠的腰带, 真不知道飞仙岛上到底过着什么样奢侈的生活。
“这就已经很好了, 师父。”他开口说道。
叶孤城却道:“先上船吧。”
船上除了船员之外,其他的都是香喷喷干干净净,穿着白衣白裙的小姐姐们。看来, 叶城主对于白色的喜爱,已经是深入骨髓了。但他却不要求朱砂也穿白色,可能是本来就看起来半死不活的人,再穿白色的话,那就真看着太不吉利了。
就跟提前吊唁一样。
连叶孤城这样不在乎俗礼的人都看不下去。
大船开始航行了,海风吹拂,海水湛蓝,阳光灿烂炽热,一切看起来都是充满希望的。
“这是你们以后的少主,我新收的徒弟,他名为朱砂。”叶孤城并没有藏着掖着的意思,郑重的向飞仙岛白云城的女子们,介绍了朱砂。
一行白衣女子齐齐下拜,口称见过少主。
朱砂忙叫她们起身,这才真的相信了,叶孤城确实是要收他为徒,并没有怀着别的什么心思。
也不能怪他多想,实在是他这一路走来,身怀绝世美貌却没有自保之力,见识了太多人心险恶了。能好端端的活到现在还被叶孤城捡走,都算是运气极好了。
终于可以安定下来了。
哪怕是朱砂这样不在乎自己性命的人,能有安全的地方呆着,也会觉得安心不少。
第一次看到大海,朱砂难免站在船舷边,舍不得进去。
但他这具身体并不比从前的身体好多少,只一会儿就觉得头晕目眩起来,只好进入船舱里面去。
主舱里面铺着厚实的西域来的羊毛地毡,踩上去如同踩着云朵一样。摆放的家具与物件并不多,但能看得出来每一件都是精品,价值难以估量。譬如不起眼的角落里放着的那一枝如同人一样高的绯红珊瑚,连皇家贡品里都找不出这样精美的一枝来。
叶孤城已经沐浴过换了舒适宽大的白色衣袍,坐在铺着白狐皮的贵妃椅上阖目休憩。一个白衣小姐姐拿着小锤子给他捶腿,还有一个白衣小姐姐剥去紫晶葡萄的皮喂到城主口中。最后一位小姐姐,正在处理大金壶里的冰块埋着的西域葡萄酒,大约是在醒酒。
一眼看到这一幕的朱砂:“……”
感觉好像走错门了似的。
他有点想要转身离开,但叶孤城此时已经睁开了眼睛看了过来:“坐下休息吧,一会儿让她们带你去沐浴,为你准备的衣服用具都随船带了过来。”
朱砂还不知道这件事,原来叶孤城已经去信告知了自己的事,怪不得大家看到自己之后一点都不惊讶。
他的心里泛起暖意。
叶孤城是真的把他当成唯一徒弟来对待的。不是说路边随手捡到一个好看的玩意儿就拿来玩玩,不想玩了就丢掉那样。
他的心里又再踏实许多。
过了一会儿之后,就有两个白衣小姐姐带着他去沐浴了。
沐浴房里已经放好了有温水的大木盆,旁边架子上放着清香的沐粉和香膏,还有别的说不清是什么的瓶瓶罐罐。几大张全新的纯白浴巾也已经准备好了,甚至还带着刚刚烘烤过后的暖意和淡淡幽香。
从前的朱砂家虽然日子过得也算小富,但这样的待遇确实是从未有过的。
这大资本家的腐朽日子也是过上了,哦不对,叶孤城其实应该算是……独霸一方的大地主?还是枭雄?
甭管什么吧,总之来都来了,就先把日子过下去吧。
虽然他其实并不很想活着。
小姐姐替他脱掉衣服,他倒是很坦然。因为从前很多时候全身检查和针灸的时候都是这样的,他也已经习惯了。
只是这沐浴的水竟然是褐色的,还带着一股浓郁的药草味道。
小姐姐说道:“这是放了百年老参和灵芝等物煮成的药浴,少主等会儿需要多泡一会儿呢。”
朱砂把整个身体都浸入水中,双眼微阖。
鼻端闻到的确实是极为浓郁的老参的味道,这种老参,从前在爷爷那里是为了入药都千金难求的,如今他也是随意就泡上了。
小姐姐还说道:“城主说少主身体不太好,日后每隔三日都要泡一次这样的药浴。过个几年,应该身体就会好上许多了。”
朱砂忍不住问道:“每次都放这样的老参么?”
“是呀。”小姐姐一边替他擦背一边温柔含笑的回应道:“少主莫非是担心老参不够?不会的,咱们白云城里这样的药材极多。有些放久了的都腐朽了,绝不会不够用的。”
朱砂:“……”
顿了顿,他又道:“为什么不干脆就入药,让我喝下去不是药效更佳么?”
小姐姐道:“药汤也是要喝的,不过那就不用这样的次品了。”
朱砂:呵呵,只怪我见识太少。原来百年老参在白云城已经算是次品了么?
小姐姐肯定的告诉他,算的。
一个时辰之后,浸泡药浴终于完毕。又用温水清洗一遍之后,两个小姐姐开始给他擦身体,擦头发。
最后拿来全新定制的衣物,看起来竟然还不如之前的衣服华贵。穿上身之后朱砂才感觉到有多么舒服,就像是第二层皮肤似的。暖和,又感觉不到衣物的存在。
原来这才是白云城主理解的顶级奢华,不是穿给别人看的,而是让自己舒服的。
朱砂感觉自己对自己这个师父又了解了一层。
叶孤城孤傲强大,情绪平淡偏于冷漠,又极其的自我。
朱砂真的很难理解这样的叶孤城是怀着什么样的想法把自己捡回来当徒弟的。
叶城主:谢邀,都是被美色所误。
朱砂给白云城主当了徒弟,一下子就掉进了富贵窝里。
他也只是一开始不自在了一下,以后的情绪就比较平淡了。身边的小姐姐说,他天生就是该给城主当徒弟的,两个人的气质很相似。
朱砂觉得他与叶孤城的气质其实并不相似,不知道她们是怎么看的。可能,都比较自我?
不过叶孤城的自视甚高是因为本身有着强大的实力,而他呢,却是因为看淡了世情。或者该说,根本就是活人微死。所以他不是自我,而是对一切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而已。
时间就这么一天天的流逝着,直到半个月之后,一座岛屿的轮廓渐渐出现在地平线的那一边。
当朱砂看到白云城在飘落着细小的雪花的时候,一点都不感到意外。
世人一般理解的海岛都是天气炽热的,但随着船只往前走,越走天气就越寒冷,朱砂就知道飞仙岛并不是一座热带岛屿了。
果然,后来小姐姐们告诉他,飞仙岛一年有五个月都是处于冬季的,是一个被寒意和白雪笼罩的岛屿。
飞仙岛不大,但白云城很美。
层层叠叠的飞檐重叠着,沉静孤冷的各种层次的灰色是白云城的基调。
最高处的飞檐就是叶孤城居住的地方,也是朱砂将来要居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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