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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只是个秘书(近代现代)——winter酱的脑汁

时间:2025-06-01 09:27:52  作者:winter酱的脑汁
  看我干嘛?
  我下意识地停止了干饭。
  路思嘉笑了起来:“你吃,陈泠。”
  我只好把“你看着我我怎么吃”这种不利于维持人设的话给咽了下去。
  扑克脸.jpg
  29.
  今天我不仅吃了老板的饭。
  还坐着老板的车上班。
  还是老板开的车!
  嗯,打工人感觉很愉悦。
  在车上我和路思嘉还是一句话都没说,临到下车的时候他突然开了口:
  “今晚继续陪我。”
  我脱口而出:“算加班吗?”
  然后又意识到了什么似的找补:“路总。”
  路思嘉啧了一声。
  “算。”
  30.
  我觉得这样就挺好。
  加班,还有免费的饭和酒。
  天堂啊!
  路总真是绝世好老板!
  只是我怎么都没有想到,有一个在我眼里已经约等于死人的家伙,我从来没想过我后面的人生会和他有交集。
  但在这天,他突然给我打了个电话。
 
 
第4章 
  31.
  有一句话叫做,一个合格的前任,就应该跟死了一样。
  唐川夜以前就很合格,所以我一开始没认出来是他。
  电话一接通,我就听到一个人用低沉的声音说:“泠泠。”
  我茫然:“您好,不好意思,请问您是谁?”
  电话那边滞了一下,声音里带了点惊讶:“你不认识我了?”
  好熟悉的声音,我觉得我听过,但我真不记得。
  为了礼貌,我还是说:“真的不好意思,这边电话里实在也有些不好辨别,请问您是?”
  那边叹了口气。
  然后我听到那人说:“泠泠,我是唐川夜,我回来了。”
  32.
  你问我后续?
  没有后续,我把电话挂了。
  死人打电话,这叫做鬼故事。
  唐川夜是我的前男友,分手五年了。当年分得表面上看起来风平浪静,实际上我想和他老死不相往来。所以我删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也很轻易地脱离了有他的交际圈。
  我大概可以理解他觉得我能够在五年里会一直痴情下去,甚至一直记得他的声音和他的电话,为他施舍的一点点好而感恩戴德。
  no。
  显然,我不会。
  至于我们当年的故事,说起来真的很狗血,狗血道我甚至想偷偷开个帖子讲一讲。
  33.
  当然最后因为懒所以没有写。
  我家里算是困难户,但是幸运的是,我成绩很好,所以拿着奖学金被某私立高中录取了。
  听这高中的名字就很像某些狗血校园小说的发生地。
  这个学校里大部分是富二代,少部分是我这样的人。而我,自认为最大的优点就是识时务,所以我在这里真的只是来学习的。
  至于爱情?我不care。
  但,非常不幸。
  我,陈泠,家里没钱,长得不错。
  我不后悔爹妈给了我这张脸,也不后悔来这个学校,但是后悔认识了唐川夜这个人。
  唐川夜,学霸,校草,富二代,家里有亲戚是校董。这个人设是妥妥的校园男神,而且长得正好是我的菜。
  我当时是喜欢他的脸和他的人格魅力的。
  然后,不知怎么的,某天他认识到了我这个仅仅只有一张脸能看的小虾米。
  更不知道怎么的,他突然开始追求我。他会送我一些不贵但真诚的礼物,会带着我一起去看樱花看烟花秀。
  我哪见识过这阵仗,一颗少男心顿时沦陷了。
  终于,在高考结束那年的暑假,我和他在一起了。
  彼时我年少轻狂,还很单纯,大约连我今天的百分之一都不如吧。
  在一起之后他会带我去见他的朋友,他的朋友对我并不友善。
  也许用恶劣来形容更加贴切。
  他们家里都非常富裕,会明里暗里地嘲笑我不知道几头的鲍鱼是什么,嘲笑我分不清豪车的牌子,嘲笑我穿着一两百块不到的衣服。
  我没办法,我真的不知道。
  唐川夜会告诉我,你要忍,你要听话,他们都是我很重要的朋友。
  我,天真的我,真的忍了。
  直到某一天我看到了宋雨。
  对,没错,宋雨。
  和我长得有八分像的宋雨。
  34.
  后面的故事就一目了然了。
  唐川夜的朋友对宋雨的态度和我截然不同,俨然我是一个鸠占鹊巢的丑恶小人。
  也是,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并且唐川夜似乎对宋雨一直都是求而不得的状态。
  经历了一些事情以后,我干脆利落地和唐川夜说了分手。而唐川夜也表现得绅士又礼貌地说,尊重我的选择,希望能继续和我做朋友。
  我呸,谁想和你做朋友。
  总而言之,五年了,我和他没有联系。
  偶尔碰到他的朋友,用揶揄又看好戏的语气对我说:“你知道吗,唐川夜和宋雨在一起了,他们出国了。”
  每次我都很无语,关我啥事啊?
  我单身,工资可观,老板nice,要多爽有多爽。
  我和唐川夜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但是我也有过我自己快乐生活的权利。
  所以,这次,在我挂了电话之后,我干脆利落地和当年分手的时候一样,把他拉黑了。
  35.
  说真的,美食真的可以治愈我。
  让我忘记了上午发生的鬼故事。
  路思嘉又带我吃火锅,我把小米辣加了一碟,成功收获了周围人惊悚的眼光。
  你说路思嘉?哦,他比我加的还多。
  同样是男主人设,我觉得路思嘉就比唐川夜好得多。他不会因为我不知道某些名贵的菜怎么吃而露出淡淡的不屑表情,也不会非要我吃我不喜欢的西餐。
  他会在我听不懂的时候小声教我,会和我一起吃火锅吃烧烤甚至吃苍蝇馆子。
  变态辣赛高!
  某些方面路思嘉就非常的接地气。
  比如锅里刚放进去的虾滑,比如还没涮的毛肚,比如——他现在正在帮我捞发鱿鱼。
  等一下,为啥他要给我捞?
  我赶紧接过勺子,说:“路总,您先吃吧,没事,我会自己捞的。”
  隔着蒸腾的水雾,我看到路思嘉绝望地深吸一口气。
  然后他说:“陈泠,非工作时间,你就不能不叫我路总吗?”
  我大脑短路,脱口而出:“可是路总,是您自己说的算加班的呀?”
  36.
  完了。
  路思嘉生气了。
  他怎么生气了。
  我的错,我不该说的比脑子转的快。
  路思嘉好像放弃计较了。“叫我全名,或者路哥,”他的语气沉痛,“在外面叫路总不好。”
  原来如此。
  我明白了。
  我认同地点点头:“好的路…路哥。”
  路思嘉这才满意。
  一顿饭吃得很快乐。
  但有的时候,我怀疑,世界上会不会有前男友日。
  比如今天。
  我们刚出火锅店门,迎面就碰到了许糯。
  37.
  我一开始真没认出来他是许糯。
  许糯的穿着一般都是暖融融的颜色,很少的情况下会穿穿深棕。但今天他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额发半垂,显得他那张清纯可爱的脸也没有那么弱气了。
  配上他185的身高,甚至还很有气势。
  他也看到了我们。我有些尴尬,但他只是自然地颔首,还笑着招了招手。
  在我还没弄明白这整的是哪出之后,路思嘉和许糯就这么擦肩而过。
  好像他俩只是朋友,压根啥也没发生过。
  我迷惑了。
  我不由自主地回头,看到许糯追上了一个人。那个人穿着驼色外套,看起来有些瘦,文文弱弱的样子。
  我认识他,毕竟我经常帮许糯善后。那位就是他泼的十杯咖啡中九杯的苦主,附近A大的一位年轻教授,姓莫。
  我也不知道为啥,他的咖啡就跟装了定位器一样,总是能精准命中莫教授。
  出了奇了。
  此刻许糯正微微低着头,一脸泫然欲泣地对莫教授说着什么。而莫教授皱着眉,一副招架不住的模样。
  这…
  我转回了头,却意外地看到了路思嘉如同看出嫁女儿般的表情。
  他的神情里有三分无奈,三分欣慰,四分无语。看着看着,他伸手轻轻把我一揽,施施然地走掉了。
  我感到非常惊悚。
  这是正常的、面对前任的表情吗?
 
 
第5章 
  38.
  我没问。
  我当然没问。
  虽然我很好奇,但是理智告诉我不能作大死。
  路思嘉也没说什么,我们没再去gay吧,只沿着火锅店附近的沿湖路散步。
  我们一人买了根烤肠,烤肠吃完了又一人买了根绿豆棒冰。湖边的夜景很美,路思嘉提出想要找个地方休息一会。
  于是我们靠着湖边的栏杆,看着湖对面闪着光的摩天轮。路思嘉一点也不介意栏杆上可能有的灰,将手臂搭在了上面。
  不同于我需要面瘫才能体现出高冷和成熟,路思嘉虽然只比我大三岁,但举手投足间,成熟又潇洒的意味尽显。
  他微微侧着头眺望远处,手机还捏着吃完的棒冰梗。
  很割裂,但很帅。
  赏心悦目。
  39.
  我觉得路思嘉肯定认为现在是下班时间。
  他也不叫我陈秘,就叫我陈泠。
  他还一边把棒冰梗咻地一声扔进垃圾桶,一边说:“我当时留学,最后悔的时候就是吃饭的时候。”
  “因为吃多了汉堡和薯条?”我猜了猜。
  路思嘉在斯坦福读的硕士,然后才回的国。
  “是啊,”他笑,“顿顿都是汉堡薯条,我都快吃吐了,特别想念国内的变态辣。”
  我也下意识地笑了:“我学校食堂里会做麻辣香锅。虽然没有特别辣,但是很好吃。”
  “你A大的呀,”路思嘉看着我,他的眼瞳在夜色中闪着光,“我知道,A大的食堂可好吃了。”
  或许是因为气氛所至,或许是因为路思嘉一直强调不要当成工作时间的缘故,我们聊了很多。
  聊美食,聊音乐,也聊见闻。我才知道他和我一样,最讨厌吃西餐牛排以及冷食;也喜欢看漫画,甚至他还存了很多漫画的资源。
  我以前虽然知道路思嘉没有小说里,零食不吃果汁不喝的霸总那么禁欲,但也确实不知道他是这样子的。
  40.
  我刚成为路思嘉的秘书时,正是他和继母弟弟争夺到白热化的时候。
  那个时候路思嘉之前的秘书因为投靠了继母被辞退了,所以我这个刚毕业没多久的人,才能够钻空子填了这个缺。
  虽然压力大,但是钱多啊!
  我乐滋滋地上了岗。虽然整个公司因为上头的争权而充斥着山雨欲来的氛围,但我只是个打工人,只要处理好老板给的工作就行。
  所以我一直没有和路思嘉讲除了公事以外的话,甚至很少和他对视。
  废话,谁没事看老板啊!
  因为那些乌七八糟的事情,我的工作也比较繁重。有一次加班加到十一点,出门倒水的时候,我看到了趴在桌子上睡着的路思嘉。
  路思嘉很辛苦,就算我并没有和他说什么话,也知道他很辛苦。
  他趴在桌子上,衬衫皱巴巴的,旁边还摆着一桶吃完的泡面,文件凌乱地散着,在桌灯下显得有些可怜。
  不知道是看他长得帅,还是纯粹的同情心作祟。我悄悄地走了过去,帮他从休息室里拿了个毯子,盖在他身上,还帮他把泡面扔了。
  也许是我动作发出了声音,他茫茫然地抬起了头,平日里总是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有些散乱。
  “陈秘?”他的嗓子是哑的,透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
  我把他劝去了休息室,好歹让他睡了一觉。
  41.
  路思嘉实在是太疲惫,他的黑眼圈都能让他竞争国宝了。
  于是我俩就开发出了一个新技能——化妆。
  实际上就是遮一下他的黑眼圈,让他对外还是那个雷霆手腕的路思嘉。
  那天之后,我发现他恨不得一天三顿都吃泡面。没有办法,我只好开始了带饭生涯。
  路思嘉真的是个很好的老板,就算在最揭不开锅的时候,都不会拖欠我的工资。
  他那么有良心,我也得照顾一下他。
  于是我每次点外卖的时候总是会带他一份。
  路思嘉通常照单全收,吃得津津有味。
  月末他果然给我补上了外卖钱。
  他忙起来就会忘记喝水,我秉持着一个下属的良心,隔三差五地就给他倒杯温水。
  唉,我真是为他操碎了心。
  虽然我们说的话还是很少,但我的工资还是在稳步上升中。
  更何况,看着这样一个帅哥老板,真的很养眼啊!
  42.
  后来呢?
  后来就慢慢好起来了。
  路思嘉搞定了他奇葩的那一大家子,终于开始了他富裕且平静的生活。
  有的时候他帮我带饭,有的时候我们一起点外卖。
  说真的,我们口味很相似。每次经常是同样的内容乘二。
  也许这就是老板和员工的默契吧。
  可我们也真的不怎么聊天,我不知道他私底下喜不喜欢说话,至于我呢,我还是认为,我只是个秘书,顶多算是个有一点点小小的私交的秘书。
  也许哪天,我做不下去了,我会辞职,我会离开。他会有新的秘书,会很快忘了我,而我应该会记得他,但不会再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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