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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景这次过了很久才回。
【那就行。待会出来吃饭不?我家附近新开了家东北烤肉店,听说贼好吃】
换做以前,无所事事的宋霭可能一个鲤鱼打挺,随手抓件外套就出门了。
但他现在真的,挺不起来。
见了鬼了。
也没听说陆停云之前谈过恋爱,怎么在这方面这么天赋异禀?昨晚他虽然脑子混沌,但也清楚记得对方有多持久……
难不成陆停云背着他偷偷在外面养了个三儿?表面无欲无求,实则天天操练?
宋霭越想越觉得不是没可能。
如果真养了,那真操了。
这要是放以前,他肯定懒得管,更不屑于去管。但现在不行——因为他被陆停云入了!万一陆停云外面养了个乱七八糟的人呢?
宋霭越想越觉得后怕。
都怪昨天太冲动了!
现在木已成舟、米已成炊,他总不能事后才问“你在外面有没有养情人”、“你情人有没有定期体检”、“你有没有定期体检”之类的问题。
……吧?
不行。
以防万一,他还是抓紧去做个检查。
【不去了,今天有事】
发完消息,宋霭光着脚就下了地。他的拖鞋落在了主卧,当时急着跑路,根本没来得及穿。好在楼上通铺了地毯,加上最近天气渐暖,踩上去并不冻脚。
他趴在门上左右扫了一眼,没人。连只苍蝇都没有。
陆停云这时候应该已经到公司了,这家伙向来是个工作狂,节假日都不舍得给自己放假休息的那种。
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宋霭还是选择走了楼梯。
但大理石质地清凉坚硬,刚踏上去一秒,宋霭就冻的不行。
他没忍住轻“嘶”了一声。
又哆哆嗦嗦把脚收回来。
这时,一个浑厚磁性的声音在宋霭身后响起——“你按我刚才说的那些,先吩咐下去做事吧。有什么突发情况再打电话给我,我今天就不去公司了。”
宋霭后背一僵。
男人显然已经注意到他,挂断电话后,脚步声也停了下来。
“……”
宋霭只好缓慢回头。
他第一时间没去看陆停云的脸。
对方的表情无非就是两种。
要么因为昨天晚上他无理取闹逼着上床感到不快,脸色阴沉;
要么因为今天早上他一声不吭提裤子走人感到不爽,脸色阴沉。
他就没见陆停云摆过好脸色,所以,以上是合理推论。
但陆停云不说话。
这就有点吓人了。
宋霭垂着脑袋,有点像做错事的小孩。他心想,至于这么生气吗?不就是被自己老婆逼着睡了一觉?
不过他自知理亏,待会陆停云要是控诉他强迫老实人,他也不会怼回去。
结果下一秒,陆停云却开口问他:“怎么不穿鞋?”
宋霭愣了愣,低头看了眼自己趾头蜷缩的脚,又抬头看向陆停云,发现他的视线同样落在自己脚上,一动不动。
他没穿鞋,睡裤也有点短,正好漏出半截粉红的脚踝……可能是冻粉的。
不过这不是重点。
宋霭不想说真实理由,毕竟“落荒而逃”实在有点丢人,便随口编织道:“拖鞋太旧了,不喜欢。”
闻言,陆停云视线上移。
他注意到宋霭眼神躲闪,没刻意拆穿,只是顺着说道:“那就叫人重新去买。”
说完,不知道是不是觉得这么说太无情,陆停云又补充了句:“最近倒春寒,地板凉,光着脚容易感冒。”
宋霭木着脸点了点头。
——这和昨天陆停云连问两个问题时,点的那两次头,态度神情截然不同。
陆停云审视了一番他叛逆的全身,喉结微微上下滚动,似是有话要说,但到底没开口,转身乘电梯下楼了。
确保陆停云不会再返上来后,宋霭三步并作两步冲回了主卧,找到床边的拖鞋后,左脚右脚整齐划一,同时塞了进去。
他怎么会嫌他的拖鞋旧呢?
这拖鞋简直太棒了!
刚才差点没把他脚冻死。
感受够毛绒绒拖鞋带来的温暖后,宋霭回头扫视了一圈自己的领地。
除了床单微微有些褶皱的痕迹外,其他地方一如平常的——乱。乱到让稍微有点强迫症的人看一眼,都会头皮发麻的程度。
不过宋霭却很开心,他像只安全感满满的小猫,骄傲地抬了抬下巴。
陆家再怎么循规蹈矩、整洁有序,也抵不住房间是他的私人领域,无论里面多乱,向来洁癖的陆停云都没资格提出任何不满。
这是他为数不多能完全自己做主的空间。
“咕噜——”
空虚的腹部猝不及防发出一声饥饿警报,宋霭揉了揉肚子,悔不当初。早知道刚才就答应王瑞景去吃烤肉了。
不过楼下应该有吃的。
陆家的阿姨每天早上都会定时准备好丰盛的早餐,不管主人家吃不吃,都会定点刷新。宋霭不免深度怀疑,除了外表,陆家上上下下都跟陆停云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但他经常宿醉而归,晌午才醒,醒了就出门浪,这半年多还没宠幸过陆家的早餐。
现在去吃,会不会有点丢人?
“叽里咕噜——”
在宋霭犹豫之际,胃哥再次发出强烈“不给我进点东西我就饿死给你看”的控诉。
算了算了。
吃饱才有力气去做检查。
宋霭下定决心,打开手机挂了个市人民医院皮肤科的号子,然后随手揣进裤兜,踩着他的全球限量款绿鳄鱼拖鞋下楼了。
宋霭走到餐厅门口的时候,陆停云已经在进食。
他一手拿着三折叠,一手捏着三明治,慢条斯理地吞咽着。动作很优雅矜贵,神态也怡然自得,像宋霭在英国留学时,在泰晤士河旁经常看到的喝下午茶的绅士。
宋霭看得久了点。
以至于吴管家向他恭敬打招呼都没听见。
“早上好,夫人。”吴管家再次弯腰,又问了一遍:“请问您想吃点什么?桌上没有的,都可以叫阿姨帮您做。”
宋霭回过神,虚弱道:“什么都行,我快饿死了吴管家。”
宋霭的嗓音带着独特的少年气息,干净清澈,即便有时候说话不太礼貌,也不会让人觉得十分冒犯。
此刻因为挨着饿,带了些黏糊糊的感觉,年近50的吴管家听了都忍不住宠溺道:“那您可以先把桌上那碗鲜汤面吃了,刚捞出来的。我再去厨房看看鲍鱼和鹿茸蒸好没有,待会儿一并端过来。”
宋霭点点头,“好。”
他走过去,坦然坐在陆停云对面。因为刚才已经在楼上见过,经历完尴尬窘迫的流程,宋霭的心境已经平稳很多。
这就是他没心没肺的好处。
陆停云也全程没抬头看过。
两人默契无言。
只有美味佳肴吞咽入喉的细微动静。
不过宋霭吃着吃着就有点不爽了,这椅子设计得有点问题,前面宽后面窄,中间高两边矮,两条腿并拢拢不上,岔开又觉得硌,怎么放怎么不舒服。
一开始还碍于陆停云在,后面实在忍不下去了,宋霭干脆抬起一条腿,踩在椅子上,膝盖靠着桌面边沿,手臂再搭上去。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不美观。
但很爽!
宋霭感觉身心都舒畅了,可他忘记自己的手机还在裤兜里,这么一折腾,“啪嗒”一声,手机惨烈摔到了地板上。
在掉根针恐怕都能听见的安静环境里,这道突如其来的声响可谓震撼。
陆停云蹙眉看过来。
他先是注意到宋霭那条抬上来的腿,然后顺着宋霭弯腰捡东西的动作,发现了地面上的手机。
手机应该是磕了下,屏幕自动亮起,精准识别出宋霭垂下去的脸,然后解锁,上面是新鲜的订单信息页面——
J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性病科,预约挂号成功。
就诊人:宋霭。
视力5.0的陆停云:“……”
第5章
空气中好像多了一丝尴尬的气息。
该死的破智能手机。
宋霭边骂边佯装镇定地捡回手机,正祈祷不会被发现,抬头,发现陆停云正面色复杂地盯着他看。
宋霭:“……”
逼着人家跟自己睡了,隔天翻脸不认人,还疑神疑鬼去做检查。
站在陆停云的角度,确实有点不礼貌哈。
宋霭自知理亏,垂下眼眸有些心虚。
然而陆停云只是轻描淡写道:“上周刚做过全项检查,除了内分泌有点失调,其他地方都很干净健康。”
不知道是不是宋霭的错觉,他感觉这段话里的“干净”二字,咬字似乎格外清晰。
片刻,陆停云又补充道:“如果你需要,可以让吴管家发一份报告给你。”
宋霭:“……”
他被臊得耳尖通红,低着头默默取消了预约,剩下几口面吃得没滋没味。
好不容易把肚子填饱,宋霭刚准备起身溜之大吉,就被陆停云喊住。
“下午有事?”他放下手机问。
宋霭不太想看到他,没事也变成了“有”。
陆停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
虽然距离他们第一次见面,只过去半年多,但陆停云对妻子的基本认知还是有的。
比如……
他视线乱飞的时候,多半就是在撒谎。
不过这没什么。
陆停云没有拆穿,而是言简意赅道:“晚上要给奶奶过寿,她希望我能带你一起去。如果你有空,赶在六点前回来,或者安排司机去接也行。”
陆家的人都不太行,唯独那老太太对他还可以。
宋霭“哦”了一声,既没答应也没拒绝。
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向门口。
他换了双骚得不行的橙蓝缤纷水果鞋,又把绿鳄鱼拖鞋平稳放进鞋柜,刚准备推门,就发现鞋带竟然松了一只。
越是烦心的时候越容易碰上烦躁的事。
毛病。
宋霭甩了甩鞋带,对方左扑右碰,硬是没能如他所愿自动串好系紧,顺便再打个漂亮的蝴蝶结。
宋霭不得不向命运低头。
不过他懒得蹲下去,只是弯了个90度的腰,伸长了手臂去够。
陆停云听到门口“噼里啪啦”的细碎声响,抬头去看,便正好看见这一幕。
宋霭的腿细长漂亮,裤子虽然宽松,但材质贴肤,此刻因摩擦产生静电而紧贴,把宋霭的腿衬得若隐若现。
陆停云的视线不受控制地沿着脚踝一路往上,最终落在宋霭宽松衣角处,裸露出的那片窄腰、和浑身上下唯一丰满挺翘的部位。
白皙、细嫩、柔软。
昨夜的触感仿佛重现在指尖,陆停云试着蜷了蜷,发现手指已近发麻。
宋霭快速打了个死结,正要起身,忽然感觉后背发凉,像是被什么脏东西盯上了一样……他下意识回头。
脏东西没看见。
倒是和陆停云对视上了。
对视也不要紧。
要紧的是,陆停云的眼神怎么……有点怪?带着股莫名的黏湿和……迷离??
而且这眼神还有点眼熟,宋霭感觉他好像什么时候也见过一次?可这双深褐色的眸子,明明平时冷得能冻死人。
不过这样的感觉也只有一瞬,宋霭甚至怀疑是自己的错觉,他干巴巴地直接问道:“干什么?没看过帅哥啊?”
陆停云:“……”
陆停云淡淡收回视线,神态恢复如常,漫不经心道:“你衣服不换么?”
闻言,宋霭垂眼一看。
身上赫然还穿着早上那套睡衣!
宋霭有点麻了。其实这么穿出门没什么,虽然花里胡哨了点,但他平常也这个风格,要是不特意说,别人可能都想不到这一层。
但偏偏这件上衣因为昨晚……变得格外褶皱凌乱,已经到了不堪入目的地步。
这要让外人看见,指不定会怎么谣传。
宋霭最要脸面,脱了鞋就往楼上跑。
再出现时,身上已经换上另一套同样花哨的衣服,唯一比较明显的差别可能就是……变齐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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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霭还是拉着王瑞景他们去吃烤肉了。
李大嗓,也就是李尚,跟他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坐在对面给他比了个大拇指。
“刚吃完午饭就出来吃烤肉,真有你的。”
宋霭夹了块焦黄的牛油扔嘴里,嘎嘣脆,边嚼边含糊道:“我没吃午饭。”
坐旁边的王瑞景奇了,问:“陆家这么财大气粗,还能不给你饭吃?”
那当然不可能。
纯粹是因为宋霭起的太晚,下楼吃饭的时候已经10点多,又因为陆停云在,没吃得劲,敷衍了一碗面就溜了。
现在已经过去几个小时,自然会饿。
但他懒得解释这么多,只说:“我请客,你们爱吃不吃吧。”
听了这话,李尚自觉拎起了筷子。
他跟宋霭一块长大,从小胃口就好,即便离上一顿饭只过去两个小时,依旧吃得下去。所以也相对体型较壮。
王瑞景实在吃不下,又不好干坐着,便试探着问:“我就不吃了,中午我妈做了大肘子,差点没把我撑死,要不我陪你喝点?”
宋霭拿了片生菜,囫囵塞进嘴里解腻,想都没想直接摇头,“算了,不喝了。”
……昨天要不是因为喝太多,也不会发生那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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