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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路人甲(穿越重生)——山河寄君

时间:2025-10-09 21:50:04  作者:山河寄君
  可事实上确实如此。
  少年就是为他而来。
  一顿香喷喷的饭做好,丁璇什么害羞也没了,完全被少年的美食征服,彻底沦陷在少年的厨艺之下。
  吃饱喝足后,丁璇揉着肚子躺在沙发上,一脸满足之色。
  “说真的阿郑,你的厨艺真的太好了,要是开个饭店的话,生意会非常火爆的。”
  “那你喜欢吃吗?”
  “当然,恨不得天天都吃到!”
  丁璇歪着脑袋肯定的回答着,却听到了犹如天籁一般的承诺。
  “那好啊,以后天天给你做。”
  丁璇呆住,震惊的看着阿郑。
  “阿郑,真的吗…”
  “当然,你不喜欢吗?”
  “我喜欢,可是…”
  丁璇看着阿郑走了过来,慢慢的靠近他,直到彼此的呼吸交叠,嘴唇上柔软的触感擦肩而过,他才意识到这一切都是真的。
  “我们结婚吧。”
  丁璇脑袋嗡嗡直响,脑海中全是阿郑这句话。
  少年冲丁璇微微一笑,眼中的神色荡漾,却温柔到了极致。
  丁璇傻愣的,回过神的时候少年已经进了厨房,而他这才回过神来,脸色红到了耳朵,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
  “阿郑…你刚刚的话再说一遍!”
  “我们结婚啊。”厨房里传来温柔的声音。
  “我答应!明天就去,明天就去领证!”
  阿郑笑了笑,慢条斯理的收拾着厨房。
  第二天,丁璇带着男友去领证,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却又真实的发生了。
  他们结婚了。
  年底,丁璇享受着和伴侣的时光,却忘记了父母会回来。
  当爸妈坐在客厅里,看着突然蹦出来的儿媳妇,丁璇慌的一批。
  就在他要说个什么解释一下时,却看到爸妈比欢迎他这个亲儿子都还要热情,心里更委屈了。
  “爸妈!我的礼物呢!”
  老两口哪里还顾得上亲儿子,一个劲的夸阿郑好。
  “这孩子哪里都好,怎么就眼神不好,看上了咱儿子。”
  丁璇气炸:“妈!哪有你这样说自己亲儿子的!”
  “我说的还有错吗,你看看你一天没个人样,能找这么好的儿媳妇,都是上天保佑!”
  面对老妈的偏心,丁璇可怜巴巴的瞅着,瞬间家庭地位不平衡。
  这一年,丁璇不再是孤零零一个人。
  他这一生过得很幸福,幸福得像做梦一样。
  唯一遗憾的是,阿郑比他去世的早,往后十几年的大雪,再也没有见着了。
  丁璇六十七岁时,生命走到尽头,脑海中多了许多记忆。
  他不知道那些记忆是真的还是假的,但是在记忆中的自己,却没能得到阿郑。
  那个和阿郑长得一模一样的少年叫陶苏。
  弥留之际,丁璇想起了年轻时爱人的话。
  “丁璇,我是为你而来。”
  也许那不是一句关心的假话…
  我爱你,阿郑。
 
 
第15章 番外(比比)
  严酷的冬季是漫长的,对于森林中的动物而言,考验他们的不单单是生存,还有人类的威胁。
  “阿郑,你使点劲!”
  “我没力气了,哥。”
  “真废物,让开,让我来!”
  浑身雪白的狼崽一把挤开弟弟,拱着两条爪子,随便扒拉了几下雪地,就挖出一个比自身还要大的坑来。
  雪地下面埋藏着过冬的食物,是一条没吃完的梅花鹿腿。
  小狼崽叼着鹿腿出来,却没有先吃掉,而是拖到弟弟身边,让废物弟弟先吃。
  “吃吧。”
  “谢谢你,哥。”
  “哼~”比比傲娇的竖着尾巴,坐在地上看着弟弟,“快吃吧,别磨叽,这可是妈妈好不容易藏的。”
  “嗯。”阿郑埋头撕扯着冰冻的肉,吃饱喝足后让给哥哥。
  比比牙齿比弟弟锋利,三两下就吃完了。
  这年冬季的大雪比往常还要大,狼人们不得不储存食物,防止冬季里饿死。
  白天,头狼带着成年狼群出去捕猎,小狼崽们在洞穴附近玩耍,跟着大一点的狼崽练习捕猎。
  比比看到了两个小妹,带着阿郑过去。
  “你们回来了。”
  “嗯,妈妈捕到一只好大的猎物,藏在棕树底下。”卡莎高兴的摇着尾巴,却被姐姐咬了一口。
  “姐,你干嘛咬我!”
  “别摇尾,妈妈说了,狗才这样,我们是狼!”瑞拉教训四妹。
  “可阿郑也这样!”
  “阿郑年纪小,长大就好了。”
  “哼~偏心~”卡莎扭着脑袋扑倒阿郑,闻着弟弟身上暖乎乎的奶香味,有些想睡觉。
  五只小狼崽晃晃悠悠回到洞穴,看着趴在草堆上的妈妈,一个个欢快的扑了过去。
  丽莎呼唤着老五,让他到自己最暖和的毛发部位里来。
  阿郑顶着妈妈的期望,钻到了她的肚皮底下,慢慢的睡了过去。
  第二年春,万物复苏,动物们的生活又变得肆意起来。
  狼群搬了一次家,这一次距离人类居住的地方很远。
  阿郑一年都没有看到过人类。
  “阿郑,你别跑这么远,妈妈说了,附近的山头有其他的狼。”
  “嗯,我就看看河里有没有鱼。”
  比比嫌弃的直摇头,“吃什么鱼,我带你去抓兔子,走!”
  两只狼跑着跑着,忽然察觉到了不对劲。
  “是不是有人类在附近?”比比怀疑的看着茂密的丛林,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闻到了陌生的味道。
  “哥哥,我们回去吧。”
  “好。”比比好奇的看了一眼远方,跟着弟弟往回走。
  人类是可怕的生物,比比不想让家人遇害。
  他们飞快回到洞穴,将有人类的事情说了出来。
  当天夜里,狼群再次搬移,这次搬进了更加茂密的丛林。
  往后的几十年,比比再也没有看到过人类。
  而人类的生活也在飞速发展,狼群决定,由一部分变成人类的样子,去接近人类的生活。
  这个决定下来之后,族群里激动了好几天。
  他们毕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狼,而是狼人。
  成年之后的狼,有自己的选择权。
  是选择作为人类,生活在人类社会,还是选择成为狼,一辈子过着原野生活。
  比比从小就对人类的事物感兴趣,当然是要带着弟弟一起去探索人类的生活。
  卡莎和瑞拉喜欢上了一头年轻的公狼,并不打算出去。
  作为妈妈的丽莎将自己的两个孩子叫到跟前。
  “比比,阿郑,你们变成人的的样子给妈妈看看。”
  两只雪白的狼崽原地化为人形,一个有着雪白的长发,一个有着一头微卷的短发,但无一例外他们都是白色的头发。
  丽莎望着格外喜欢的小儿子,却有些心疼。
  “阿郑,比比,人类生性狡诈,如果在外面生活艰难,记得回家。”
  “妈,你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弟弟。”比比拍着胸膛保证。
  丽莎还是不放心,将自己这些年对人类的了解都说了一遍,这样孩子们出去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
  “记住了,银饰对我们来说有致命的威胁,这也是我们雪狼一族的弱点,绝对不能让人类知道。”
  “好的妈妈。”阿郑点头答应下来,换上族长准备好的人类衣裳。
  天色一黑,拜伯便带着要出去的狼群前往夜色之中。
  他们此行要走一天一夜,才能抵达最近的一条公路。
  银白的月光洒在树丛间,比比听到了远方的呼唤,是妈妈在山崖上嚎叫。
  比比激动的看过去,可惜什么也看不到,都被茂密的树丛遮挡住了。
  “阿郑,我想妈妈了…”
  “咱们才走过两座山,你就舍不得妈妈了,要不别去了?”阿郑开玩笑的说着。
  比比立马不干,“那怎么行,我一定要去人类的世界看一看。”
  拜伯走在最前方,听着身后狼崽们的叽叽喳喳声,心中同样忐忑。
  这是他第一次决定带着一半的族人去人类的世界,主要是人类的世界发展太快了,如果不近距离去了解他们,将来只会让自己的族群走向灭亡。
  第二天天明,清晨的阳光笼罩在山巅,一条蜿蜒的马路出现在众人面前。
  比比兴奋的化成人形,穿上衣服从草丛里跑出来。
  阿郑跟在身后,看着山脚下的小镇,甚至还闻到了人类做饭的香味。
  “哇,这就是他们的族群吗!”
  比比从未想过,人类的族群会有如此大的规模。
  拜伯说:“那应该叫城市,不是族群。”
  “好壮观!”
  其他狼人也是如此觉得。
  他们一直生活在山林里,哪里见过人类工业时期的城市样貌。
  拜伯说:“好了,等会儿会有车过来,你们不要乱说话。”
  众人在马路旁等了几分钟,看到了一辆汽车。
  坐上车后,比比强烈压制住好奇的心情,观察着其他人类的着装,才发现他们穿的太寒酸了些。
  到了城里,拜伯让大家解散,各自去寻找自己想生活的地方。
  比比和阿郑来到了一处教堂,里面的读书声引起了他的注意。
  阿郑看了看说,“比比,你想认字?”
  “想…”
  比比想学习人类的文字,这样才能看懂路上的标识,不至于莽莽撞撞的,什么都不会。
  “可是我们没钱,得先找工作。”
  “好。”
  一周后,比比和阿郑在一家餐厅当了服务员,工资虽然不多,但好在凭着两位帅气的脸庞,得到了不菲的小费。
 
 
第16章 番外(比比)完
  比比花了十年的时间适应人类的生活,从最初的懵懂和惊讶,到完全步入到人类的世界里游刃有余的工作着。
  这些年,他和弟弟去过很多地,干过人类的很多工作。
  但最终,也只有他们两个成功坚持下来。
  包括首领拜伯,听说他爱上了一个人类,把族长的位置交给了沙克,选择和人类定居在城市中。
  比比无法理解首领,因为他并没有碰到需要爱的人。
  相反,弟弟阿郑成为了一名大学教授。
  两人成长的方向不同,比比开了一家餐厅,就在弟弟授课不远的学校旁。
  这些年来,越来越多的狼人来到人类的城市里生活,他们创办了一个组织,彼此交换着信息,以他的店铺作为地点。
  可好景不长,人类的世界发生了战争,比比和弟弟被迫离开,去往另一个更安定的国家,重新积攒人脉。
  这种事情他已经习惯了。
  人类不是在打仗,就是在打仗的路上。
  又过了很多年,比比和弟弟分开,他开了家旅馆,在一座风景秀美的小岛上,生意经营的还不错。
  直到有一天,比比收到了魔法学校的邀请函。
  这才明白,世界上不只有人类和狼人,还有更多未知的身份。
  比比受邀前往魔法学院,接触到了更加广阔的知识。
  他在魔法学院里进修,完成了八年的学业,再一次来到人类世界,人类的世界又发生了更大的变化。
  他一直都有和弟弟联系,只是不常见面。
  弟弟在大海的另一端,成为了一名生物学家,总是混迹在人类之,名声显赫。
  但每隔十年,弟弟就会换一个身份,前往另一个国家。
  “先生有你的信。”
  邮递员把信递给比比,骑着自行车离开。
  比比拿着信,回到屋里给自己泡了杯咖啡,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竟然也习惯了人类的口味。
  喝着咖啡坐下,慢慢端详着信的内容。
  弟弟过得很好。
  还救了两位火山科学家,和他们一起在森林中穿梭。
  比比看得出来,弟弟是真的开心。
  他很佩服弟弟的勇气,可以那么深入的去了解人类的知识,而他却不行,越是对人类了解甚多,就越会产生难以控制的恐惧。
  这样的生活他很喜欢。
  可弟弟不同,他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完成,脚步从未停下来过。
  几年后,比比认识了一位人类女孩,从此坠入爱河。
  他不敢向女孩坦白身份,直到女孩有了他的宝宝,比比不想欺骗心爱的姑娘,向她说明了自己的身份。
  他站在客厅里,化身成一只巨大的白狼,鲜红的目光,温柔的看着客厅里的女孩。
  女孩惊讶的没拿稳杯子,微张着嘴唇,呆呆的望着比比。
  “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我一直不肯告诉你我的故事,只是怕你不会接受…”
  女孩双眼一热,上前抱住了白狼的脖子。
  “傻瓜,你怎么能这样想。”
  女孩亲吻着白狼的鼻子,摸了摸他蓬松的毛发。
  “你是我丈夫,不管是什么样子都是。”
  比比激动的化成人形,抱着女孩在屋子里转了个圈,紧紧的搂在怀中,这一刻才明白,爱一个人原来是这样的。
  他迫不及待的把这个喜悦告诉给弟弟,希望他可以回来参加孩子的满月宴。
  孩子是在第二年冬天诞生,那时的小岛上下着大雪,比比坦白了身份之后,也被女孩的家人所接受,第一次感受到了来自人类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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