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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我还真的不知道。”这个问题问住了李华,但也没能问住太久,他很快找到了对策,“反正杰森和你们都不会把我真的往死里打,那就能撑多久撑多久呗。能陪我对练又不会把我打死的实战经验极高的队友型格斗大师多难找啊,走过路过不容错过,我必须抓住这个机会。”
夜翼:“你有这份决心很好。那这样吧,如果你需要周末我去找你的话,就提前一天晚上将你们的安全屋地址发给我。”
如果那时候李华还能……撑得住的话,夜翼会去的。
现状其实比夜翼想得还要好。李华和本杰明这两个男孩虽然有特殊能力,但和从小就有点刺头的杰森不一样,他们看起来都特别老实,一看就是乖孩子的类型。
这让夜翼十分欣慰,并且大大松了一口气。
太好了,是乖孩子!我们有救了!
“好的,谢谢您。那周末见了,拜拜。”李华把电话挂断,深吸一口气仿佛下了什么决心,对杰森说,“走吧,我们去天台。”
……
虽然李华说了让杰森放手往死里揍他,但杰森又不是什么施虐狂,他真的没有欺负一个近乎没有什么格斗经验的小菜鸟的变态嗜好,所以他开始动手的时候依旧选择了比较温和的放倒方式。
事实证明,[斗]牌确实不愧于它的名字,杰森很快发现同样的招式没办法放倒李华第三次,甚至连他自己都差点被李华以同款招式放倒。
杰森稳住下盘用另外一招把李华放倒,自己稳住身体后拒收暂停切磋:“稍等一下,666号,这个牌会反击?”
666号:“……那不然呢?你们之前不是都知道吗?”
难道你觉得一个叫[fight]的牌只会站着挨打不会反击吗?
杰森:“我的意思是说——要训练这张牌,挨打的人不仅仅是李华,连参与训练的人也要被打?”
666号:“是啊。”
“……那李华你把衣服脱了再来和我切磋。”在李华惊恐的目光中,杰森说,“看我干嘛?你这一套衣服的加成一拳能把我打死!除非你去和顶号超人的本杰明打,不然谁受得了你那一下啊?”
李华二话不说开始脱裙子,为了便于行动他那套七彩裙子里面还穿一件老头衫背心和派大星花色的沙滩大裤衩:“但是我不穿那一套受不住你的攻击啊。”
“怕什么,我又不会真的把你往死里打。”这根本难不倒杰森,他说,“你先打个样,有了一些基础后穿上那套衣服去再去找人肉搏,这样你既得到了训练,又打击了敌人,我们简直双赢!”
本杰明在旁边看得跃跃欲试:“杰森你之后能教我几招吗?我也想学炫酷的格斗技!”
虽然本杰明平时并不以人类形态进行英雄活动,但他在变身战斗过程中也是需要战斗意识和战斗技巧的,之前他为了提升这点还找堂妹格温学过几招空手道。
“当然可以。”杰森活动着手腕,环视了一下这个露天的天台,“我们回头把这个屋顶改造一下吧,弄个不露天的。”
这样无论刮风下雨都能来训练,也不会让可能存在的多事的邻居举报。
李华:“房东不会同意的吧。”
“这好说,等布鲁斯那边把我的法律身份恢复,我们直接把这栋房子买下来就好了。”杰森活动着手腕,“行啦,你快点过来继续。”
李华小心翼翼:”你这次能不摔我吗?我怕我骨折,骨折要三个月才能好。”
杰森一脚别上李华的膝盖,钳住李华的手臂往后一扭让他失去平衡,一膝盖顶他背上把他摁在地上:“安啦,我有丰富的断人骨头经验,不会给你弄出问题的。你看我都没用力,你连擦伤都没有。”
本杰明看了一会儿,发表讲话:“我觉得这练不出来。”
由于没有护具和练功垫,杰森和李华为了不伤到对方都束手束脚,力道更是放到最轻,这能练出来就有鬼了。
本杰明中肯地评价:“我和堂妹十岁打架都比这重。”
李华从地上爬起来:“有护具会削弱训练进度,没护具会导致非战斗伤员,没护具有BUFF更是可能导致非战斗减员……哎,我有一计!”
“杰森,你知不知道本地世界有什么体术大师,最好是那种不容易被打死,打死也不心疼,还比较容易找到的那种坏蛋?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生命力要顽强。”
杰森陷入了沉思。
倒不是因为这个要求太难找,恰恰相反,是因为符合李华这个标准的人实在太多了!
别的地方不说,阿卡姆疯人院里只要种族和身体还是人类的住户大部分都符合这个标准,但他们由于之前的大规模越狱基本身上都带着骨折和其他影响战斗力的伤,这种有毛病的数据可不能采用,而且杰森并不希望李华现在就被那群神经病盯上。
收益和风险不成正比,还没越狱的阿卡姆住户暂且排除。
另一个难点是李华的那身BUFF,为了让[斗]牌能尽可能多的学习战斗机巧,对方的生命力必须特别顽强——超越普通人类的顽强。
思来想去后,杰森脑内蹦出来一个身影:“或许……你听说过[丧钟]吗?”
丧钟,原名斯莱德.约瑟夫.威尔逊,战术天才,在拥有极强肉.体战斗能力的同时还由于血液中有愈合因子导致其拥有比正常人还强的愈合能力。
而使得杰森想到这人的最主要原因,则是丧钟的身份。
“丧钟是一位雇佣兵,或许是地表最强雇佣兵吧。这也就是说,只要钱足够就能把他叫出来。”杰森从口袋里拿出布鲁斯给他的那张银行卡,在本杰明和李华面前晃了晃,“而恰巧,我们现在该死的有钱。”
……
丧钟最近又接了个特殊的活。
这本没什么特别的,作为雇佣兵而言这再正常不过了。
而这一行干了这么久的丧钟,各种稀奇古怪丧尽天良的委托都见过,理论上来说这件事不应该被单拎出来说。
但这次委托的内容着实有点奇怪。
委托内容写着要求丧钟不用枪械、不用刀剑,仅凭肉搏完成任务,并标明这次任务不会存在任何执行风险,因为这是委托目标自己要求的。
要求和丧钟把他打不死就往死里打。
甚至里面还主动写上了碰面地址和方便的碰面时间,甚至备注丧钟如果快到了就提前打个电话,他们会过去接,好像他们等的不是一个要杀人的喋血雇佣兵,而是外卖小哥。
即使是身经百战见过各种奇葩委托要求的丧钟,也表示这种要求他真的是第一次见。
再一看地址——布鲁德海文。
前不久刚去布鲁德海文做委托和夜翼打了一架的丧钟:……
上次叫我去抓人蝠说要搞什么展览表演,这次叫我过去满足某些人的变态欲望把他往死里打。
你们布鲁德海文……是不是有点离谱了?
丧钟很想说不要把我卷进奇怪的PLAY,但出于职业素养和对金钱的渴求,他还是动身了。
不为别的,实在是对方给得太多了!
拿了对方爽快给出的定金的丧钟心想:能出得起这么多钱的怪癖好有钱人一定也很惜命,到时候他动手的时候注意不把人立刻打死,这个后悔的变态说不定还会乐意出更多钱来取消任务。
就算中途那人要取消任务也没事,丧钟也不是没见过这种情况,反正之前商量好的钱得照给,他还乐得少干点活呢。
当然,丧钟不是没想过这是自己哪个老仇家搞出来的陷阱,所以他也提前做好了准备,不仅全副武装,还提前动身去踩点。
可丧钟到了现场,发现约定地址只是一个在普通不过、只有几张塑料凳子盒一张折叠桌的空仓库,周围没有狙击手没有可疑人物盯梢,没有炸弹甚至连摄像头都没有。
在确定现场没有问题后,丧钟拨打了电话,电话铃响了几秒后被接通,一个少年的声音响起:“您好,快递放门口就好了——放下拖鞋!你们不能吃拖鞋!”
背景音十分杂乱,对面的人也不知道在干嘛,背景音都是奇怪的、好像在挥舞什么的风声和“吱吱”声,不知道的还以为自己进了宠物店。
丧钟看了下电话,确定自己没打错:“我是丧钟,我已经到现场了,叫你家长来接电话。”
“丧钟?哦!是你啊。”对面的少年并没有去找家长,而是继续说,“不好意思我们这边刚才太忙了没注意……您现在已经到地方了是吗?我们马上就赶过去……不准咬手机你们这群小混蛋——”
“咔。”
这通混乱的电话就这样被挂断了。
举着被挂断电话的丧钟:“……”
他有预感,这次的委托带给他的震撼将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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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李华:哎!我有一计!
杰森:哎!我也有一计!
【捉虫一次】
第53章
要不说丧钟是身经百战,个人对接过无数起业务的雇佣兵业内销冠呢,直觉就是准。
所以在面对仓库门口站着的身高一米八穿着一身点缀着可爱花纹的裙子、头上还带着别满可爱发饰假发的少年时,有了一定心理准备的丧钟还能面不改色地再次冷静问道:“再说一次,你要我干嘛?”
少年认真地说:“我要你徒手把我往死里打。”
丧钟又望向旁边带着红色机车头盔的另一位稍矮一些的少年:“你兄弟的脑子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我这里不负责精神病治疗,有需要去隔壁哥谭找阿卡姆疯人院。还有,我这里没有未成年人退款。”
“我们不干未成年人退款那种没品的事情。”那另外一人却很笃定地点头,并抽出一张银行卡,“不信的话你现在就可以拿POS机收第二次定金。”
丧钟看看旁边用清澈期待眼神看着他的裙子少年,更.......或许该说无语吧:“男孩,你是我的粉丝吗?”
作为本就崇尚强者的雇佣兵行业业内的顶尖人物,丧钟也不是没遇到过极端粉丝追星。但他真的是第一次遇到年龄这么小这么有钱的。这群小鬼他们父母不管吗?
“如果您有揍粉习惯的话,您可以当我是,我只是想找人把我往死里打。”男孩说,“拜托了丧钟先生,我真的很想切身体验体术的巅峰!”
“既然你这么要求的话……”
话音未落,丧钟就一记上钩拳猛击男孩的肋间,保守估计这一下应该会断几根肋骨。
虽然丧钟调整了出拳的位置没照着他内脏打,但男孩当时还是痛苦地捂着自己的肋间倒在地上。
“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小鬼。”
丧钟仔细看了看这男孩,很快判定出来这就是一个纯粹的菜鸡,菜到自己一秒内能用出八百种方式把他弄死。
反倒是另外一个……
丧钟不着痕迹地看向站在另一边的带着红色机车头盔的男孩,他在裙子男孩被打倒在地的时候轻微动了一下,但还是没有出言阻止,只是关心地问同伴:“你确定可以吗?要不我们把强度调低?”
这个看起来像是受过战斗训练的,而且……丧钟觉得这小孩的身形看着有点眼熟。
可他认识的活人里没有这一号。
“我不。”裙子男孩从地上站了起来,“虽然疼,但也就只是疼了。”
“挺有骨气的,小子,但只有骨气是不行的。”丧钟等他站稳走近后一脚踢向了男孩的腿,但这次男孩躲开了,甚至还迅速蹲下还了丧钟一记稳准狠的扫堂腿。
虽然没打中丧钟,但裙子男孩看着比丧钟还惊讶:“哇!真的可以哎!”
不枉他被杰森用同样的扫腿放倒了三次!
但李华没能开心太久,他很快就被丧钟的一记飞踢击中头部重重跌在地上。
丧钟落地后说:“我算是看明白了,你们不是找我杀人的而是找我做陪练的。为什么你们不直说?”
顶着红头盔的杰森:“当然是因为这是另外的价钱,比起来还是你把他往死里打更划算。”
李华如果要学非杀人技,蝙蝠家族的各位完全可以胜任,所以他这里要的是丧钟的杀人技。
这是李华和几人商量出来的,如果在训练过程中打人的那方留手,[斗]牌能得到的提升也会少,即是说,如果李华要[斗]牌学会怎么把人往死里打,首先顶着[斗]牌的李华先被人往死里打一顿,这种事情蝙蝠家族的人们肯定是干不出来的。
丧钟当然不买账:“物有所值,小鬼。你不怕我真的把他打死?”
李华:“风险和收益并存,先生。”
其实风险没那么多,他出发前专门找666号看过,就算丧钟拥有熊的力量,这身BUFF下的李华也不会死或残。
而且经过刚才那下,李华大概心里有了点数,那一下的远没他之前初到哥谭那天晚上,高空自由落体撞到静止状态下的寒冰幽灵身上的那回疼。
丧钟活动了下手腕:“那你最好能一直这么有骨气,男孩。”
……
这不对。
第二次被对方以自己用出过的招式击中后,丧钟很快意识到了问题。
那个穿裙子的小鬼虽然开始看着真的很废柴,但他的学习能力快到超乎常人,只要是自己全力打过他的招式,必然不可能打中第二次,甚至他还会立刻复刻出一样的招式来攻击自己。
而且那小子真的非常耐打,后面丧钟没了兴趣,用了几次会使人骨折甚至内脏破裂的招数和力道,可那小子疼归疼嚎归嚎,却还是能站起来接着打,身体看不出一丝问题。
而且这小鬼开始下意识反击后,丧钟才发现这小鬼的力气和速度也该死的离谱,这根本不是普通人类能有的体质。
这样丧钟要是还看不出情况,他剩下的那只眼睛也可以不用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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