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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以为黑猫赢得了敬畏,没有在意,伸手要去抱黑猫。
黑猫突然伏地弓背,毛发炸起,喵叫一长声,跳起来狠狠挥出一爪子。
要不是史蒂夫缩手快,他手就要留下几道血印子了。
这有些奇怪,猫难道是一种昨天还贴贴,今天就翻脸的小动物?
阿尔弗雷德过来询问:“怎么了?”
史蒂夫刚想说情况,却见猫咪仰着猫脸看阿尔弗雷德,眼睛亮晶晶的,毛也不炸了,亲昵地凑到阿尔弗雷德身边,喵喵喵地叫唤。
史蒂夫:……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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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更新,因为昨天没赶上。
第5章 以后打算
见阿尔弗雷德仿若变心,且对旧爱史蒂夫挥爪相向的黑猫一进韦恩庄园,就在征得史蒂夫同意后,被它心爱的新欢阿尔弗雷德安排去洗澡和打疫苗。
坏猫咪本来在对阿尔弗雷德献殷勤,毫无防备就被交到女仆手中。
它一被交出去就开始在女仆手下扑腾,弓腰,耸脖子,左右扭身,四肢都在舞蹈,尤其是看到正好奇打量它的小布鲁斯的时候,更是扑腾得厉害。
委实拼尽全力抵抗,但难逃女仆准备充分,先是抓住猫咪命运的后颈皮,然后以人力压猫力,把它一下子塞进了猫笼子里带走。
“喵嗷——”
猫咪似乎骂得很脏。
史蒂夫好笑地冲猫咪挥手:“猫咪,注意语言。”
“老先生,猫咪也要注意语言吗?”
由园丁和女仆们精心侍养的玫瑰花、百合、薰衣草、鸢尾花、紫罗兰、天竺葵、菊花在他背后和两侧吐露各异的颜色,小布鲁斯就从这花团锦簇之中跑出来,运动鞋踩地哒哒哒地响,黑色的发丝蓬松扬起,又落定,眼睛粘着被带走的猫咪。
小男孩唇红齿白的,穿白色衬衫外搭灰蓝色毛衣,一身英伦学院风活力非常,就那么站到史蒂夫面前,距离两米的距离,带点羞涩,眼睛好奇地望来,比他的父亲的更亮,蓝汪汪的。
“是的,猫咪不能教坏小朋友。”
史蒂夫后撤步蹲下,与小布鲁斯平视。
“喵嗷——这样也算教坏吗?”
小男孩走近两步,张开嘴学着叫了一声,歪歪脑袋,疑惑地看向史蒂夫。
“也许是教坏小猫朋友呢?”
小男孩一直在观察史蒂夫,他突然转了话题:“史蒂夫,你看上去比那天好多了。”
史蒂夫勾起嘴角,发白的鬓发被打理得齐整,身上的衣服虽然便宜,但也干干净净,没有太多褶皱,至少不是那天一样湿漉漉的,裤脚、鞋子还带着沙子。
“是的,谢谢你的关心,布鲁斯。”
小男孩摇摇头,他说的不止是外表和身体状态。
他一扭身,跑到一颗小足球边,噌噌噌带着球来到小球门前,抬起脚踢了进去。
然后微喘着气走到玛莎的旁边。
玛莎拿帕子擦了擦他微汗的脸,而孩子依恋地蹭来蹭她。
慢小布鲁斯一截的韦恩夫妇,他们没有一下子打扰一老一小的对话,而是微微低头看着自己的孩子,为他的天真活泼露出笑容,直到这时候托马斯和玛莎才分别开口。
“欢迎来到韦恩庄园,老先生。”
“欢迎,尊敬的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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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恩庄园很大,很高,是一座占地面积三万二千平方英尺的城堡,史蒂夫对于韦恩家的富有有了新的认知。
印象里这么有钱的是斯塔克和黑豹特查拉,前者包括霍华德斯塔克和托尼斯塔克,属于科技新贵,后者是瓦坎达的国王。
当史蒂夫走入门厅,踩在一整块波斯地毯上,坐着的沙发柔软无比,上面还套着丝绸,史蒂夫只要侧侧眼睛,就能看见墙壁上挂着韦恩家族祖先画像,如果细数来,托马斯已经是第九代,而小布鲁斯就是第十代,属实是颇具历史的老贵族。
旁边还有这一家三口的合照,转转头还能看各种古董。
当然史蒂夫并不认识,最多能模糊鉴别那些画作应该是真的。
女仆无声地端上热红茶和糕点。
玛莎招待道:“老先生,这些糕点是厨房做的好消化的南瓜派、香蕉布丁、司康、维多利亚海绵蛋糕,请品尝,味道不错。”
“谢谢。”
史蒂夫看着一整套银器装盛的次第摆开得像艺术品的糕点,拿了一块苹果派,咬一口,酸甜的苹果混着黄油在嘴里细腻化开。
小时候深秋到初冬的时候苹果大量上市,价格便宜,布鲁克林的家庭大都会买苹果做苹果派,史蒂夫家里圣诞节一定会做上一盘,炉子熬苹果馅的时候,满屋子的肉桂粉、苹果的香味,之后参军,圣诞节那天餐食里也有苹果派。
解冻后,物资更为丰富,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但是总是没有以前的那种味道,大概因为都是买的。
韦恩家的苹果派也不是史蒂夫记忆中那口乡下苹果醇厚到有些粗鲁的味道,有些太过细腻精致了,分量也做得小,当然这不是它的缺点。
史蒂夫又突然想起以前和朋友一起的时候,相比起苹果派,挚友更喜欢李子派。
在史蒂夫出神的时候,小布鲁斯也捧起一个苹果派,两只手捧在脸前,腮帮子随着咀嚼一鼓一鼓的,而蓝眼睛在苹果派上方向史蒂夫投以注视。
他垂眼看了眼苹果派,脑子里产生一个疑惑:这么好吃吗?
“老先生,你看上去像大都会人,怎么会来哥谭?”
托马斯在一片放松的氛围中开口,算是闲聊,而且托马斯也想多了解了解史蒂夫。
史蒂夫回神,他没有听过大都会,纽约倒是有个大都会艺术博物馆。
“我是纽约布鲁克林人,想来哥谭养老。”
托马斯和玛莎眼神交流。
实在不是他们想怀疑史蒂夫,而是这个理由需要更多解释才能合理——谁会想不开,特意从纽约跑来哥谭养老呢?
当然也不是说哥谭不好,而是就算是他们老哥谭人,也不能违心地说哥谭会比纽约更适合养老,哥谭市是一个沿海城市,面积并不大,长期的工业发展下污染倒是很严重。
而且史蒂夫看上去也没多少钱让他定居哥谭治安良好的地方安享晚年,还遇上了有人抢劫韦恩一家。
正常人站在史蒂夫的角度来看,都不会想要或者继续计划定居哥谭吧?
史蒂夫解释道:“我想要换一个地方重新开始生活,恰好到了哥谭,顺其自然,我选择在哥谭定居。”
“来到一个新的城市开启新的人生确实也不错。”
史蒂夫说得很像在纽约待不下去了,跑来了哥谭,更进一步猜测,是不是惹了什么事情逃了过来,有很多人就是这样来了哥谭。
但是这种猜测很不友好,托马斯也并不想在史蒂夫不愿意说的情况下去追问。
“我以前在军队里当军医,也见过很多老兵,也少有像老先生这样的,我们一家三口能够平安回来,全靠老先生你仗义出手,叫我们感激万分的情况下,倒是想起以前在军队的生活了。”
托马斯和史蒂夫说起军队里发生过的一些事情,史蒂夫也都能接上,托马斯一听就能判断出史蒂夫确实在军队里待过很久,而且不止是当小兵。
交谈之中两个人彼此印象都很好。
在来之前,史蒂夫在花园旅馆的报纸架上就看了有关韦恩家的报道,托马斯并不直接经营韦恩集团,他是一个医生,和玛莎经常资助孤儿院、医院、学校等项目。
在和旅馆服务生聊天的时候,对方也提到托马斯开的医院会为穷人提供免费的医药。
再加上昨天晚上,刚刚脱离危险的夫妻俩很快注意到史蒂夫的不舒服,立马关心,玛莎拿给他巧克力,这都让史蒂夫初步认为韦恩夫妇是好人。
他既然已经来到这个世界,来到哥谭,就要尽自己的力量去慢慢了解哥谭,了解韦恩一家,了解小布鲁斯,搞清楚为什么系统会说这个世界会毁灭,而拯救的关键在小布鲁斯,这是不是真的,要怎么改变。
不过这都是难以一时搞清楚的,所以史蒂夫打算在哥谭住下来。
也许他还没搞清楚就老死了……这不是还活着嘛。
史蒂夫乐观地想。
而托马斯自觉聊得很好,有些话自然而然:“老先生,你救了我们一家,我们很感谢你,昨天听您说想要在哥谭定居下来,我想韦恩家能够在这方面为你提供帮助,可以询问老先生今后有什么计划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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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卡了,更新迟了[合十]
第6章 开杂货店
这是托马斯第二次询问史蒂夫的打算了。
第一次就在昨晚,他以自己去住旅馆洗热水澡和休息为回答,回避透露更长期的想法。
但这一次可就不能这样了,而且史蒂夫也确实需要好好思考怎么在哥谭落脚。
史蒂夫用了很长的时间适应现代社会,又在布鲁克林乡下向人请教怎么种地,从种一把邻居送的生菜开始一点点打造出养老的住处。
可以说那里不一定是最好的,但是是他最想要的,但是换到哥谭,一切就又要从头开始,甚至变得更加困难。
这里没有布鲁克林乡下的安宁,他人生地不熟,能换钱的金子也有限,没有房子和田地,没有退休金,人也不服老不行……有点像抱怨?
史蒂夫有些好笑,拉回思路。
他在花园旅馆就打听过现在哥谭的大概的物价,在哥谭市各区域大概的租金,他盘算着要么去哥谭郊区继续种一点地或者在哥谭生活成本较低的区域开个小店养活自己。
这两个方案各有好坏。
他曾潜心向老农民学习,种地种出了结果,他种的粮食、蔬菜、水果,养的鱼都得到了乡镇人的好评,他有经验,换到哥谭来种地也是可行的,趁着还能干,规划着生活下去也是一个不错的养老方案。
郊区物价应该也是哥谭最低的,种地生活成本低,史蒂夫拥有的钱足够他在这个时代租合适英亩数的田地并住下来种地为生。
而且韦恩家也在郊区,史蒂夫在哥谭北郊种地的话,方便他继续观察和接触。
坏就坏在郊区交通远不如城市方便,他一个体力渐衰的老人可能得把几乎所有的精力拥在种地上,难以分出太多心神去调查了解哥谭市,警惕这个城市可能发生的事情。
而在城区开小店,就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像是东区就不错,是史蒂夫落地哥谭到的第一个地方,而其中老城区那边可以放入考虑的选择中来,公园街附近也可以。
只是开小店卖什么呢,或者说以什么维持生计呢,这又是一个问题。
他可以画画,可以种植,也会许多急救手段……其实开个杂货铺也不错,就像歪鼻子一样卖一些附近哥谭人需要购买的物品。
在史蒂夫思考的时候,托马斯把他开口前过长时间的停顿当作为难,心里疑惑史蒂夫是不是曾经当过特工、雇佣兵,甚至是杀手,嗯,一个善良正直的杀手?
他不由主动开口打补丁试图消除可能的顾虑:“老先生,无论你的过去怎么样,无论你计划在哥谭如何定居,你都是我们家的朋友,住处、工作或者别的什么,我都可以为你安排,韦恩家必不会辜负你的善举。”
史蒂夫看着这个过分诚恳的中年人,和霍华德很不一样却又一样的富翁,这个一样不是指都留着胡子,好吧,史蒂夫喜欢这样的朋友。
“托马斯,帮我推荐一个合适的租房地点,并提供我一些比较合适的进货渠道吧,我想要在哥谭开家小店生活下去,也许你还不知道,我昨晚上在哥谭遇到的哥谭市民让我怀疑外地人没有本地人的善意帮助,在哥谭会寸步难行。”
托马斯都说是朋友了,救命的恩情不报,会影响双方的正常往来,所以史蒂夫直接开口了。
“我很遗憾我们有些哥谭人确实过分排外,但请放心,我一定选一个好铺子,让你的小店顺利地运营起来。至于进货,老先生你想好卖什么了吗?”
“店铺就开在物价较为便宜的地方就很好,我还有一些钱够我租铺子,但是要开店的话就省一些。开一个杂货铺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就进一些附近人日常所需物品,成本没那么高,然而很适合我的钱包。”
史蒂夫说到这,微笑起来,眼角的纹路流淌,深刻。
托马斯也哈哈大笑起来。
到了吃饭时间,吃饭是在长桌上吃的,洁白的桌布上精致的银制刀、叉、勺和各种形状瓷器在水晶吊灯下和摆放的灯台光芒中闪闪发光,制作餐品的厨师是厨艺界的能工巧匠,史蒂夫并不太讲究食物,但是好吃的东西总是会叫舌头忠实地表示臣服。
用过餐后,托马斯还有手术要做,司机开车送他去了市里。
于是招待史蒂夫的人就变成了玛莎。
玛莎乌黑的长发被盘在脑后,妆容自然,衣服很好看,史蒂夫不知道是什么布料,在光下浮动华光。
她是一位精致优雅的夫人。
不过史蒂夫不太擅长和这样的女性打交道,就说到庭院里散散步消消食,活动一下。
小布鲁斯砰砰砰跑出来,身后跟着管家阿尔弗雷德。
他坐到涂有彩虹的秋千上,双手抓住两边的绳索,有一搭没一搭地摇晃着小腿,眼睛假装在欣赏花坛里盛开的鲜花,实则偷看史蒂夫在做什么。
昨天晚上他做了噩梦,梦到那个黑暗的小巷。
他被爸爸妈妈一左一右牵着手,惶惶不安地环视四周,担心不知道哪里会有蝙蝠飞出来。
他一直在警惕,害怕有着黑色的膜一样的肉翼,鼓出的眼睛会闪烁着奇异的光芒,就像魔鬼一样的蝙蝠会在下一秒扑腾到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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