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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鱼暴富后归隐田园了(近代现代)——山间柳

时间:2025-10-18 08:39:47  作者:山间柳
  林向榆这回是真脸红了,他刚才犹豫就是担心他们不肯收钱来着。
  “大伯,真的不用,我买就行,我想挖个塘子种荷花,到时候再在上面修个小亭子,夏天在那儿看看花,打发时间。”
  林俊达喝了口茶,认真道:“那是得抓紧,田得挖深,田埂也得加高,不然种不了荷花。”
  看林向榆为难的样子,林俊达笑着拍了拍他的肩,“你知道你爸妈在城里买房之后,老家的田地给谁了吗?”
  林向榆摇摇头。
  林俊达拍了一下自己的胸脯,接着说:“给你大伯我了啊,老房子门口那块田和菜地加一块都没有一亩,你直接种你的,莲藕能吃了给我们送点儿,你大伯母也喜欢荷花呢,你种了你大伯母随时能去看,多好。”
  林向榆纠结了半天,才艰难地点了下头,现在不收算了,等明年过年的时候多包一点红包弥补一下。
  看他点了头,林俊达欣慰地笑出声,“这样才对,刚好我租了机器,明天先去给它挖平,再把田埂填一填,你要建亭子要大伯帮你找包工头吗?这种小工程几天就能干完。”
  纪桃雨也跟着点头,“是得抓紧,不然农忙的时候找工人就没那么好找了。”
  林向榆应了一声,说:“大伯,不用麻烦,我就找之前修老房子那个包工头就行,他们干活挺利索的。”
  “那行,明天我跟着过去看看,是先规划亭子和路的位置还是我先把田耕了。”
  林向榆虽然没事儿懒得动,但真的干活的时候还是很利落的,第二天中午,田里就规划好开工了。
  亭子的位置规划在稻田中央,和院门遥遥相对,中间小路相连,荷塘分成四个区域,十字型的连廊也更适合赏花,不过亭子到时候会加围栏围起来,荷花池间的小路可以共用,亭子林向榆目前还是想有点隐私性。
  因为是在田间,所以建亭子还需要打桩,现在田里没有灌水,还是比较方便的。
  茶馆用不上他,林向榆就跟着周茂一起在田里干活,田埂的位置有些远,林向榆懒得走路,每天从院门出来,穿过水泥路就往下跳,没两天,他连跳水田的姿势都练出来了,参考姿势就是盛野过年那天从他家院墙上跳下来的姿势,不过这儿只有院墙三分之一高。
  “周二叔,这个地基现在就好了吗?”
  周茂点头,“嗯,放心吧,稳稳的,明天另一个机器开过来就可以继续开工了。”
  林向榆不怀疑他的专业性,不过还是自己又看了一圈,到时候田里灌了水,再出现问题就麻烦多了,他以前打工的时候,最讨厌的事情之一就是返工,想起来都会烦。
  日落时分,周茂他们收工了,林向榆拍了拍手上的泥,也准备上去了。
  今天有点累,他懒得做饭了,不然再去大伯家蹭一顿吧,等会儿回去就给大伯打电话。
  但他还没走到路边,就看见盛野在朝这边走,手里拎着一个无比眼熟的食盒,他挥了挥手,问:“今天不忙吗?你怎么有空过来。”
  林向榆的茶馆可能多少还是带动了一些镇上的旅游业的,年后游客比年前要多不少,盛野家的饭馆这两天也很忙,昨天忙得开饭馆的人都差点吃不上饭,也是累得够呛。
  盛野大步流星地走过来,笑着说:“今天好一些,这会儿人已经不多了。”
  走到路边,他弯下腰,“手,我拉你上来。”
  林向榆看了一眼自己沾满泥土的手,没动。
 
 
第48章 
  盛野看林向榆那样儿就笑出了声, “来,反正吃饭也是要洗手的,不差你手上这点儿泥, 而且我今天做了辣子鸡和虾仁蒸蛋,得趁热才好吃, 再耽搁凉了。”
  他半弯着腰,朝林向榆伸出了右手。
  他的手掌很宽大, 手心有很明显的因为干活留下的茧子, 手指骨节分明, 修长而有力, 因为挽着袖子, 还能看到手臂上清晰的晒痕。
  林向榆抿了下唇,他是想自己爬上去的, 但这个田埂的高度, 他只能保证自己上得去,姿势狼狈与否就管不了了。
  当着盛野的面,他总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 犹豫过后, 还是朝盛野伸出了手。
  盛野看着面前白皙的手, 右手向前回握, 将林向榆的手整个包裹在了手心里。
  他的第一感觉就是纤细,骨节分明但却是柔软的, 盛野低下头,看着肤色对比如此鲜明的两只手,他几乎是下意识收紧了手指。
  “脚蹬一下墙,左手扶着地面,对, 就这样。”
  一个用力,就把林向榆从田里稳稳地拉了上来,身体都没有晃动一下。
  林向榆借力站稳的时候脑子里还在想,刚刚他甚至感觉到了一种失重感,盛野的力气真的好大。
  他嘴角露出个笑,轻声说了句:“谢谢。”
  盛野脸上的笑一直没停过,灿烂得连牙齿都露出来了,在他小麦色的脸上,白得都有些晃眼。
  “这点顺手的小事儿,说什么谢谢。”
  盛野话说得豪迈,右手一动不动,似乎是忘了松开。
  他火气旺,即便还有些冷意的初春,手心依旧是热的,刚握上还没一分钟,林向榆微凉的手已经带上了暖意,就像一块暖玉。
  盛野上学的时候语文就不大好,文学素养堪称贫瘠,这已经是他立马能想到的最好的形容了。
  他好像还是第一次这样握着林向榆的手,清晰地感受到他皮肤的温度,如果可以,他真恨不得一直握下去。
  这时,林向榆的手指动了动。
  盛野如梦初醒,像是被烫到一样,猛地松开了手,瞬间,一抹红从耳根直接蔓延到了脸颊,他轻咳了一声,结结巴巴地找补,“那个,我手劲儿有点大,是不是捏疼你了?”
  他的手掌在林向榆眼前摊,手指微微蜷缩,好像想抓住什么东西一样。
  “没有,不疼。”林向榆低下头,收回右手,在碰到裤缝的时候轻轻摩挲了下,说话声也放慢了,“走吧,先进去。”
  盛野连忙点头,跟在林向榆身后,熟门熟路地踏进院子,又拐到了厨房。
  林向榆洗完手进来,盛野已经把饭菜摆到了桌上,连饭都盛好了。
  一起吃了这么多顿饭,盛野终于把菜量控制住了,辣子鸡,芋头花蒸茄子,虾仁蒸蛋,小炒黄牛肉份量都不多,唯独汽锅鸡份量惊人,看着像是一只整鸡。
  看林向榆盯着那个锅,盛野立马盛了碗汤,“尝尝,今天刚买的跑山鸡,炖汤比一般的要好喝,油都撇了,不腻。”
  林向榆是真的有些饿了,他接过汤喝了一口,点点头,“很好喝,谢谢。”
  喝完礼尚往来地给盛野也盛了一碗。
  看林向榆喜欢,盛野笑得牙不见眼,“再尝尝这个芋头花蒸茄子,特别下饭。”
  林向榆夹了一筷子放碗里,抬头看向盛野,“你快吃,不用管我,等会儿菜凉了。”
  “好,听你的。”
  安静地吃完饭。盛野麻溜地起身收拾碗筷,赶在林向榆站起来前,又从食盒里掏出个玻璃罐子,“昨晚刚买的蜂蜜,可以泡水也可以直接吃,试试,应该还不错。”
  林向榆有些惊讶,“那天在油菜花田,那个养蜂人不是说还得大半个月吗?”
  盛野嗯了一声,“这个是在另一家买的,就只有这一点儿,要是喜欢下个月再多买几瓶。”
  林向榆捏着瓶子,转身去冲了两杯蜂蜜水,走到盛野身前,“一起喝吧。”
  第二天一早,林向榆刚出门,就看见盛野的摩托车停在家门口。
  他下意识朝田里看了一眼,果然看见了盛野吭哧吭哧干活的身影,田里好几个人,他是其中最卖力的那个。
  林向榆皱了下眉,走过去问:“你怎么来了?”
  盛野一脸惊喜地回头看他,“今天店里不怎么忙,就过来搭把手,多个人你的亭子也能建起来的快一点。”
  林向榆一脸不赞同,“好不容易有不忙的时候,哪怕睡个觉都好啊,这亭子又不急用。”
  盛野一脸认真,“你不是要种荷花吗?这田得重新耕一遍再施肥,还得灌水消毒,要是耽搁久了,三月份你的种藕都下不去,夏天就看不上荷花了。”
  林向榆看着盛野的脸没说话,也不知道他几点过来的,这会儿风吹着还有些冷,盛野额头上居然已经有汗珠了。
  不得不说,盛野的加入确实提高了效率,关键是他自己手上的活儿不停,每次经过林向榆身边,还能准确地把他手里的东西接走。
  林向榆看似跟着忙了一早上,实际上干的活儿还没有盛野干的十分之一多。
  他有些过意不去,眼看着快到中午下班的时候了,他挪到盛野身侧,迟疑地问:“中午……留下来吃饭吗?”
  盛野动作一顿,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迫不及待地接话:“可以吗?”
  看着盛野的眼神,林向榆轻轻地点了下头,“那我先去做饭,做好了叫你。”
  林向榆做饭的次数实在不多,一时半会儿也做不了什么大菜,还好昨晚的汽锅鸡还剩下许多,能少做一个荤菜,林向榆轻松多了。
  因为要种荷花,门前菜地里的菜一次性全拔了,虽然大半送到了林大伯家,但林向榆这儿也还有不少,另外冰箱里还有一些他大伯送来的,林向榆手揣在围裙兜里,一时挑花了眼。
  盛野进来的时候,林向榆正在做茭白炒肉,火开得有些大,担心糊锅,林向榆紧张得不行,根本没注意到他。
  盛野一步就跨过去了,“剩下的我来吧,你歇会儿。”
  林向榆躲了一下,握着锅铲不松手,“说好了我做的,已经快好了,桌上我倒了水,应该凉了,你先喝口水,马上我们就能吃饭了。”
  盛野端起杯子一饮而尽,又晃悠到林向榆背后,担心影响林向榆发挥,他还不敢靠太近,菜出锅的时候,他狠狠松了口气,不管味道怎么样,没受伤就是胜利。
  两人再次坐到饭桌上,这次盛野比林向榆积极多了,先就近夹了一筷子茭白炒肉放进嘴里,嚼了两口就咽了下去,立马夸道:“很好吃,比我做的还好吃。”
  几乎是吃一口菜他就能夸一句,“韭菜炒鸡蛋也好吃,很嫩。”
  “哇,这个土豆丝也好吃,看这个刀功,切得都能和专业厨师比了,番茄牛腩更好吃,火候掌握得特别好。”
  林向榆头都快埋到饭碗里了,他对自己的水平还是有很清晰的认知的,听着盛野这样吹牛不打草稿地夸他,他都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了。
  无奈,他盛了碗鸡汤递过去,试图堵住盛野的嘴。
  但丝毫没有作用,盛野本来吃上林向榆做的饭就高兴得不得了,现在林向榆还给他盛汤,虽然昨天也盛了,但感觉完全不一样。
  一碗鸡汤他一口就闷了,喝完还感慨一句,“吃了你做的饭,现在喝鸡汤我就觉得不好喝了。”
  林向榆彻底放弃挣扎,开始埋头苦吃。
  吃完饭,盛野再次眼疾手快地开始收拾碗筷,今天的他更理直气壮了,“做饭的人不洗碗,快去休息,消消食就可以睡午觉了。”
  林向榆围裙还穿在身上呢,站在盛野背后,脑子里两个小人开始打架,左边那个说:“刚好不喜欢洗碗,要不就让盛野洗吧,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右边那个双手叉腰:“怎么能每次都让他洗呢?”
  水流声打断了他脑子里的对话,他说:“我们一起吧。”
  盛野头也不回,侧着身子把林向榆整个都挡住了,“就这么两个碗,我分分钟就洗完了,洗碗我可是熟练工!”
  林向榆就这样看着他洗完,又熟练地把碗筷放回架子上,抹完灶台还顺手把他家厨房也给打扫了,整套动作行云流水,熟悉得像是自己家一样。
  甚至,盛野还抽空给他倒了杯水,“喝口水,今早都没见你喝过水,再不喝该缺水了。”
  看着盛野忙碌的背影,林向榆心里突然有些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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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并不是觉得不快或者被冒犯, 相反,是一种妥帖感。
  从刚认识到现在,盛野好像一直承担着照顾者的角色, 在那次表白过后,这种照顾更无微不至了, 但盛野又意外地有分寸,从来没有给他施加任何压力。
  看着盛野的背影, 林向榆突然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心慌。
  这一切好像太自然了。
  自然得仿佛他们本就该如此, 一起吃饭, 吃完饭盛野自然地开始收拾厨房, 像是在这里生活了很久, 理直气壮地承担着绝大部分家务,散发着一种浓烈的“这是我该做的”的气息。
  是什么时候这样的呢?
  林向榆脑子里开始回想, 最初是因为交易, 在搬过来后,因为懒得做饭,他订了盛野家饭馆的外送服务, 原本应该是盛野送完就走, 但更多时候, 他们是一起吃的, 吃完,盛野还会把桌子收拾干净才走。
  为什么当时没发现不对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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