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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平常它到底受了多少委屈,要这样报仇。
连李然都挨了它一记喵拳。
现场依然混乱,李然揉着被猫揍的地方,看得直乐,一手搂着一个抱枕笑倒在沙发里面。
他盯着天花板上漂亮精致的吊灯,微微眯起眼睛,什么事都不想考虑,什么消息也不想回。
——包括爸爸妈妈的。
他只想留在当下,现在。
两天后是李然的科一考试。
得分100。
非常顺利。
从考完的地方出来,李然没让迟蓦来接,自己坐地铁“乐颠颠”地打道回府——回公司。他见到一个员工就和一个员工挥手打招呼:“哥哥好,姐姐好。”
他们也回以招呼道:“弟弟好,弟弟好啊。”
记性不好的人以为李然一直都这么乐观呢,小太阳似的,看到就让人心里暖烘烘的,心不由得化作一团。
记性好的人却始终记得,这小孩儿第一次被沈叔领进公司的那天,畏畏缩缩地走进来,背着黑色书包,手指紧紧地扣着书包带,这也不敢看那也不敢瞧。他把自己的身体和精神全都拉成一张紧绷绷的弓,分毫不敢放松。
跟着迟蓦从顶楼下来,更是往他身后一躲,不敢直视任何人的眼睛,恨不得诅咒自己原地消失,再不济变成影子也可以,和今天的他判若两人。
他们只消稍微一回忆,就觉得要不认识李然了。
一年多过去,黯淡沉默的蚌凝练出一颗人见人爱的珍珠,有了现在明媚的李然。
“哥!哥!我考过啦!”李然炮仗般闯进办公室,“我科一过了!满分!——沈叔你好。”
在迟蓦的办公室见到沈叔是件很平常的事情,李然高兴,所有人都能看到他的笑脸。
跟沈叔打完招呼,李然去找他哥,又小喇叭一样播报:“我科一过啦,考了满分。”
“乖宝好棒。”迟蓦夸道。
李然“嘿嘿”地笑起来。
他们这么旁若无人,沈叔自认为是个人,却没有得到人的待遇,听得一阵牙疼。
但他不在意。在李然青春四射地飞进办公室里的瞬间,多日不来公司的沈叔,紧绷了好些天的神经便被无数不正经的脑补画面取代,倏地一懈,“桀桀”地猥瑣狞笑起来。
他想到了迟蓦不来公司的那十天……
李然一回头,就看到沈叔嘴角吊着特别意味深长的笑,被唬得一趔趄,下意识往他哥胸膛里靠:“他怎么了啊?……哥。”
迟蓦揽住他的肩,异常淡定地说:“犯病吧。不用理他。”
沈叔真犯病了。
不理他没用。
他会自动热情地理别人。
李然已经认识他一年多,早已是熟人。
知道沈叔话多“热情”的毛病是限量的,不会没完没了地持续输出,对他不感兴趣以后自然就“关机”消停了。
但是今天却好像一朝回到了过去,沈叔仿佛刚骑着他的山地车回家在路上狂骂Fuck。
等再见到李然时,沈叔单方面解除不理陌生人的限制,一张嘴不停地说啊说,吓到了当时只会做小绵羊和鹌鹑蛋的李然。
没想到他今天又开始了。
沈叔不顾李然想贴着他哥的意愿,非常没有眼力劲儿地往俩人中间挤,似乎想做那个“棒打鸳鸯”的棒槌。
他不敢询问手握他把柄的迟蓦细节,却敢从一看就很好欺负的李然这里下手,问道:“你们那十几天在家都干了什么啊?”
李然眼睛微睁:“……”
“迟总你继续忙,我跟你家小孩儿说几句话,”沈叔把李然拽到一边,不让迟蓦听见,妯娌闺蜜似的交换私密,“干了几场啊?诶有没有那种细节啊?跟我说说呗。让我看看呗。你是不是动不动就晕的那种类型啊?我最好的好朋友,十几天,真是没想到啊你这小身板儿还挺耐……”
李然张了张嘴,又回到笨嘴拙舌的状态,面红耳赤。
沈叔急死了:“说说呀。”
“你……你真没礼貌!”李然仓促地说,随即就想不顾沈叔的拉扯,堵住耳朵去找他哥。
没礼貌的外国佬一把抓住李然的胳膊肘,莫名其妙:“我哪儿没有礼貌了啊?这有什么好害羞的吗?你们中国人对性教育真是太跟不上时代的进步了——好吧我也是中国人,可这是很正常的事啊。你告诉我你的床事,我也告诉你我的好了。”
至今只出过一次国,还是跟迟蓦去英国陪他回学校答辩,连英国长什么样都没记清,根本没离开过中国土地,一生内敛的中国人李然绝不可能跟沈叔交换这种情报的!
他一边喊着哥救命呀,一边不搭理沈叔甩开他。奈何沈叔穷追猛打,不慎被李然逃到迟蓦身边再得到迟总一记警告眼神,他能消停一会儿,等李然不小心落单他就又悄无声息地飘过来了。
李然简直不知道为什么他走路完全没有声音,连呼吸声都听不到,好适合做杀手。
他被自己的脑补冷到了。
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六点下班,几个人一前一后出公司,沈叔跟李然走得很近。
这次他没避开迟蓦,还意有所指地看了看他,突然想到一件事情,眼珠转了两圈,言笑晏晏地对李然说道:“我最最最最好的好兄弟,你知不知道迟蓦吃饭护食?以前你给他的鸡蛋,我没吃早饭让他给我一个,他都不给还让我滚呢,小气得要死。吃饭敢护食,‘吃老婆’的时候就敢用笼子锁你哦——你小心点。”
他嘻嘻地说话,很有一股吓人的恐怖意味:“到时候不让你出门,不让你见人,没收你所有的电子设备,只让你每天待在家里光着身子等他下班哦……”
李然听得目瞪口呆,震惊地看向他哥。
更惊悚的是,他哥听完嫌沈叔话多,微笑着警告他闭嘴,否则就把他嘴缝上了。但迟蓦脸上并没有对沈叔描绘出来的以上场景表现出什么惊讶的表情来,甚至挺诡异地挑了下眉梢,看起来是很爽的意思。
他非常没有可信度的、也非常淡然地对李然说:“他逗你玩儿呢,别信他。”并没有说自己到底会不会做这种事。
“我才不是逗你玩儿,是你不要信迟蓦!哼哼,我告诉你他肯定……”沈叔多姿多彩的高谈阔论到这儿戛然而止,完全没有了声音。
李然悄悄呼吸,从扑通扑通乱跳、而且莫名脸热耳烫的激动中回过神来,悄悄咽口水,不敢让他哥看出异样——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会这样啊,好像个小變态,不会是被他哥传染了吧——他赶紧摆正自己飞出天际的思想目视前方。
然后就看到了突然闭嘴的沈叔脸上血色“唰”地褪尽,嘴唇哆嗦,瞳孔微微地震。
他无故感到一抹危险来,赶紧往他哥身边缩。迟蓦揽着他皱眉看过去。
只见沈叔正前方的大马路对面,站着一个混血外国佬,脸上看不出什么岁月痕迹,但那双眼睛里的沉淀是中年人才会有的。
此时他面带微笑,灰蓝色的双眸完全锁定在沈叔身上。
“My child.”
混血外国佬开口说:“原来你是回到故乡了。你让我找得好辛苦。”
李然浑身一震,一下子就想到了加西亚,沈叔之前说过这个名字。他边往他哥怀里缩,边悄悄用眼角余光打量。
沈叔脸更白了,嘴唇几欲嗫嚅,才像面对现实似的无知无觉地低声道:“……Father.”
第66章 嘭嘭
当时学英语有多辛苦,现在就有多庆幸。整个高三李然不止要每天背100个单词,还要被他哥压着练听力——人为听力。
迟蓦动不动就要拽一句洋文跟李然对话,最初时李然满脸懵逼,以为他哥突然变异了,像一个面对导弹都要往小日本儿发射炸死他们了、他却还没摸清导弹发射原理的二货,而后才反应过来是洋文,更懵圈了,凄凄惨惨戚戚:“……啊?”
心里又云游天外地想,当年统一六国的秦始皇还是死得太早了,货币统一语言统一还在运行阶段呢,没来得及让中文推向全世界做第一大语言,他就中道崩殂,实属憾事。否则这这时候也不用被洋文欺负得晕头转向。
当然了,这全是给自己不想学习找的诸多借口之一,李然只敢腹诽不敢真说。
还好迟蓦只是严格,不是丧心病狂,在李然英语只能考三十分的“光辉”时刻不为难他,每说一句英文就翻译一句,让李然记住这些简单句式。
写作文的时候能用到。
练习一段时间,迟蓦便不满足于只让李然用耳朵听,还得用嘴巴说。说的牛头不对马嘴也得说,迟蓦问天李然答屎也得说。
不能害怕闹笑话。
一件事不开始,就不会知道结果如何,因为它根本没结果。
令李然引以为傲的来了。
他虽然英语差劲,但音标学得不赖,认识的单词念得都比较准。配合着他清爽的嗓音,听在人耳里想让人纵容他。
刚用英语和迟蓦对话时,李然依旧分不清“现在时过去时将来时”等让人头疼的时态,只会磕磕巴巴地背单词。偶尔实在想不起来句式,还会绝望地说些中式英文先应付一下,例如——
“No zuo no die.”
“You can you up.”
“No zhe mo me.”
“You no can.”
迟蓦听得满头黑线。
饶是都这样了,他说的也不流畅,因为心虚所以结巴。一辆车开到满是石头凹凸不平的马路上蹦蹦跶跶地要散架,都没他能磕绊。但音准意外地不错,迟蓦挺喜欢听的。
他毫不吝啬地夸奖了孩子。
得到迟蓦的夸赞后,李然信心倍增,每天都能看到进步,哪怕只有一点点。
整整一年的教导,猪都能上树了,况且李然是个人呢!
现在面前要是出现一个外国佬找他问路,李然完全不怕。用英文日常交流已很熟练,甚至有好几次他哥说了一些高中生根本不会学到的单词,对他一本正经地下流,李然全听懂了。
现在面前站了一个外国佬。
虽然没找李然问路,但加西亚跟沈叔用鸟语叽里咕噜地说了几句话,他都大致听明白了。
可想而知,加西亚对着沈叔说“my child”,沈叔又见鬼似的叫“father”的时候……
给李然带去了伦理完全失常的巨大冲击力。身为从小就被教导正常的伦理纲常的正常人,他的三观遭到了严峻挑战。
加西亚的中文说得不错,只有一点口音。这人明明生得不胖不瘦,肌肉也没有那么健壮,长相堪称阴柔俊美,是比较无害甚至会令人觉得他没有任何危险的熟男类型。但朝沈叔一步一步走来时,又莫名让人觉得那是种能索人命的压迫态度。
来到沈叔近前,加西亚用一只手抓住他。只是轻轻扯了一下胳膊,沈叔就像被折断臂膀的破布洋娃娃,当场就卸力不自觉地往加西亚身旁倾倒,仿佛脚下踩了一团棉花,腿下软绵绵的,单手扒住他胳膊才能稳住自己单薄的身形,嘴唇哆嗦、面如金纸。
经沈叔自己说的,迟蓦手里抓着他的小辫子,想必这个小辫子就是用加西亚威胁他——损友都这样。沈叔虽然老是气急败坏地Fuck来Fuck去,但从未相信迟蓦真做什么。
沈叔在英国救过他,听着是换命的交情,比金钱交易牢固得多。如今敌人来到公司门前,迟蓦当然会管。
只是不待他皱眉开口,沈叔便低声说:“迟蓦,你带李然走吧。这是中国,没事儿的……这一天我早就知道会来,你也说过不是吗?我不可能躲得掉,能解决这件事的只有我。”
说话间他恢复如常,脸上再也没有平日里要么吊儿郎当要么警惕所有人的神色,放松地站直了,甚至笑着对他父亲说:“好久不见啊,Daddy.”
“You\not dead yet?”
“沈淑,你改了名字——淑质英才,我给你取的名字不够好吗?你们中国人很狡猾,满大街都是叔和姨。你改名叫沈叔,谁能想到这是一个年轻人的名字而不是一个中年人的称谓,”加西亚没管沈叔——沈淑问他还没死的、非常孝顺的问候,用低沉婉转的英伦腔和他儿子交流,“带我回你的家吧。”
“让我看看你在这里待了四年,生活得怎么样。”
刚刚还在笑的沈淑听罢,脸色又难看了。
变得皮笑肉不笑。
他哪儿有家,一直住酒店。
酒店里……
“怎么,”加西亚道,“家里有人?小男孩儿?”
沈淑的笑彻底僵在脸上。
这就是李然非常努力地支楞起耳朵能听到的所有八卦了,只恨今天没有八只耳朵,急得他在心里抓耳挠腮。
在他恨不得一步三回头地随他哥回车上的时候,眼角余光都快和空气变成拜把子兄弟,求求空气能为他开千里眼,让他看得更多点儿。
但这是不可能的。
“——我靠。”李然不可思议地说道。车门紧闭隔绝掉外面大部分的声音,就这一会儿的功夫,沈淑和加西亚已不见踪影。
李然扒着车窗,明知看不见想看的,依旧像小猫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一样:“哥,那是沈叔的爸爸!是沈叔的爸爸啊!哦他是‘沈淑’的爸爸!!”
鲜少说脏话的小孩儿甩了一句国粹出来,迟蓦一时间以为听错了,竟愣了下,随即莞尔,把他拉过来让他乖乖坐好,系安全带,说道:“养父。”
李然立马松了口气:“哦养父呀……吓死我了。”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如果一件事太挑战三观,他会透支掉所有的震惊,等第二件依旧挑战三观的事件抛出来,他反而能够容易接受。
静默片刻李然觉得不对,咂摸了一下“养父”意思,继续惊讶:“不对,那也是爸爸啊!这个男人为什么领养沈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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